第十四章(1 / 1)

可她却忘了她身上流着的到底都是一样的血,是别人暖不热,改变不了的。正是这份异族人身上带着的天生的野性,让人不得不得正眼钦佩,饶是女子,依然如是。

“公主长大了,陛下真是好福气,”王丞相对着陛下拱手说道,看着朝歌止不住的笑意。

众人都是皆叹,露出赞美之声。只有黎族为尊的那一个人,也就是郁馨瑶的兄长,朝歌的舅舅,喝着他的酒,一脸淡定,仿佛再说,我黎族儿女,自当如此,个个不凡。

兰贵妃看着陛下,一动不动的神情,怕是心里又想起郁馨瑶那个贱人了吧。

郁馨瑶,你人死了便死了,偏偏要留下这一双儿女,同本宫作对,让本宫和本宫的孩儿,活在你的阴影下。

“荣凰,你可迟到了,”

“还请父皇恕罪,今日父皇大喜,儿臣本不该迟到,只是想着小皇子满月,荣凰作为长姐,该送些什么礼物给他才好?皇子尊贵,金银珠宝,玉器古玩,不免看的多了,荣凰总想送他个不同的,耽误了些时辰,故而迟了些。”有些俏皮但也不失分寸。

“那你可想出了送什么?”兰渠王牧祁昇笑了笑,并没有怪罪的意思。

“父皇请看!”

朝歌从袖子中,取出了一物,展于众人面前。

“玉笛?”

那是一根上好的白玉笛,花色纯然,锦雕玉刻,浑然天成,虽是旧物,但放在今日来看,依然是极其细致珍贵之物。

“正是,兰渠男儿多尚武,父皇皇子众多,个个英勇善战,长剑刀棒的,荣凰今日所赠虽是玉笛,却也不失风雅。”朝歌缓缓道来。

言语间仿佛是在警告他人,虽是皇子,长成后也是个无权无势,风花雪月的皇子。

“朕记得,你母后,吹的笛子,甚美。”牧祁昇说的很是温婉,长情,悠悠的语气,淡淡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中,像是在告诉所有人他在思念她,他从来不曾忘记过她。

只是听在荣凰的耳朵里,不免有些可笑了。

都是假象,不然也不会由着殷氏做大,秦王一脉做大,留下他们兄妹孤苦无依,在深宫前朝,因着母家的阴泽受尽冷暖。

朝歌见状,跪了下来,将白玉笛子,双手奉于胸前。

“父皇还记得,母后擅笛,又爱乐器,很是珍惜,这根白玉长笛,荣凰还是找了许久,才能母后的旧物中寻得,”

“你是说这是她的东西,仔细一看,确实如此,朕记得,从前她最爱吹笛,清风霁月,是个难得的佳人……”牧祁昇一脸的追思,这份情,看似矫情,却是真心。

曾几何时,牧祁昇真真在梦中,时时萦绕这一抹倩影,他年少时,也是真真爱过郁馨瑶的。帝王入骨的相思,也只给了这一人,不得不说,也算幸运。

馨瑶,你可知我在思念你?

郁馨瑶是个难得的佳人,大家都知道。郁馨瑶是黎族宗室之人,黎族是漠北一个神秘的部族,无人知晓它的来历,无人探知它的秘密,只知道黎族以群狼为居,以女为尊,将宗族之女,受恩泽,滴雨露,奉神女。

郁馨瑶便是那一代的黎族神女。

她生于草原,长于烈马,英气不输男儿,柔情也不输女子,早年间,六都众王,为了她征服黎族,为了黎族征服她,真真是个难得的佳人,只是可惜入了这兰渠后宫,困于宫墙之内,王城之中,成了大家口中福薄缘浅之人。

“既是她的东西,赠与小皇子,自然也是不相配的,你且好生珍藏着,不可有所损坏。”

“是,父皇。”

“起来落座吧。”言语间,满心都是对着朝歌,甚至多看了几眼在大家眼中,并不受宠的靖阳太子。

“陛下,你看钰儿多乖巧呀,他在冲你笑呢!”兰贵妃自然也不是个省事的,自然不能看着风头都被她郁朝歌抢了去的。

“哈哈哈哈哈,你的孩子自然像你,朕喜欢乖巧的孩儿,”很是敷衍了。

兰贵妃逗弄着由乳母抱着的小皇子,有些惋惜的说道,“都说儿女双全,方为好,可惜臣妾这一胎不是个公主,不能够留在臣妾与陛下身边承欢膝下,”

“馨瑶为朕生下一儿一女,朕有一个公主,足矣,”又转而对刚刚入座的荣凰说道,“荣凰你素来是个小气的,可不能欺负了弟弟去,”

“父皇,荣凰哪里小气,小皇弟如此乖巧可爱,荣凰心疼都来不及,哪里会欺负了他去!”朝歌看着兰贵妃一脸尴尬却还要保持微笑的模样,不免心里开心了不少。

我不好过,自然也不会让你好过的,你总该是知道,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的。

论情爱,比不得我的母亲,论身份,也比不得我的母亲,你的孩儿自然也是如此,比不得我的哥哥来的尊贵。

“你呀,你呀,就是个不饶人的,一点也不像你的母亲,”兰渠王虽然嘴里这么说着,脸上却带着少有的笑,这样的笑不是新生的皇儿满月之喜给的,而是因为公主荣凰。

就连看向太子靖阳的眼神也不自觉柔和了几分。

在座的所有大臣都看在眼里,自然心里又有些分明了。

这位嫡公主,从前不觉得,今日一看,真是像极了郁后当年的风范。毕竟嫡亲血脉,就是嫡亲血脉,身份高贵,且不说帝王之家,有多少恩情与真心,就凭着兰渠后位悬空,陛下当初为了郁后所做的深情,陛下时刻的哀思追忆,就说有个这样一位玲珑的公主时时陪伴在陛下身侧,身后又站着整个黎族,太子终归是太子,别人现在看似受宠,又能真正比得上什么,还是未知数呀。

那些大臣看着高座上的兰贵妃和秦王,真真是打脸呀。

兰贵妃和秦王的脸色,显然不太愉快,反观太子,平日里倒是显得为人大方,就凭这样的一份气度,果真是不一样的。

“快到生辰了吧,”牧祁昇如今满心都扑在小女儿身上了,哪里还顾得及别人的冷眼与不自在。

“是,下月十二,”

“今年可是要及笈成人了,也该婚配,找个好人家了,你可有中意的?”牧祁昇看着在座的王公贵族,像是寻常父亲在为自己的女儿挑未来得夫婿一般。

各位大臣心里也是打着各自的算盘的。

陛下膝下皇子众多,可也只得这一位公主,太子尊贵,尚不如这位嫡公主来的贵重与讨人喜爱。

黎族重女,势力盘根交错,力量不容小觑。在座的老臣都知晓,这位公主一出生,名姓皇家,字姓母家,牧荣凰,郁朝歌,封号世倾,郁后早故,她自然是黎族百姓中默认的下一任神女,当真是倾世荣凰,万世朝歌。且又为女儿身,皇家利益,权谋隐晦,终归还是轮不到她的身上,只需负责貌美如花,尽享荣华。

若是谁家能得了这独独的一位公主,真当是殊荣了。

“儿臣中意的,父皇定也是要欢喜的?”谁也没注意,朝歌的眼神与厅内坐着的某一家的公子,不出意外的含情脉脉。

那个公子便是今日下午元冬口中提起的萧家儿郎,萧子靳。

萧子靳是兰渠王城内,少有的少年将军,往来潇洒,独独对朝歌,情有独钟,傻得可爱,百般宠爱。

饶是这一份独一无二的深情,便是一生不得负的。

“这是自然,你中意的少年郎,朕自然欢喜!”

朝歌将手中的酒杯盏放置桌上,一脸笃定的语气,“父皇可是说好了的,不能反悔,无论儿臣日后嫁与何人,父皇都要答应儿臣,”

“好,朕应允你!”牧祁昇哈哈大笑,随机答应了,言语间尽是宠溺。

兰贵妃看着郁朝歌,这一脸俏皮天真的模样,哄骗着众人,偏生大家都爱吃她这一副嘴脸,今日的风头,怕是都要被她给夺了去了,自然心中不甘,时不时的出来刷一下存在感。

兰贵妃用筷子夹了一些吃食放置身旁人的碗碟中,“陛下,可莫要宠坏了咱们公主,他日嫁人入府,为人妻,为人媳,样样都是不容易的,”兰贵妃一脸苦口婆心,以母的姿态,让人听了却不是很舒服哇。

“朕的倾世荣凰,自然值得世间最好的来与之相配!”哪知牧祁昇根本没当回事,只是随口一说,便是如此。

你的倾世荣凰,值得时间最好的!呵!真是偏心!心有不甘!凭什么!

“臣妾也是替公主着想,没有别的意思,”

“朕知道,爱妃贤惠,秦王也素来很得体,此番筹办满月宴,也是辛劳,”牧祁昇拍了拍身旁宠妃的手,也是一脸的宠溺,可终究是不同的,这是兰贵妃一早便知晓的,可偏偏始终不得习惯,时时要拿来在心里计较上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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