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七点半已经到了,大厅里人开始多了起来,在台上,不少应侍生开始整理场地,摆放了麦克和椅子。
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口出现一阵骚乱。叶知秋看过去,见是凌慕枫,他穿着阿玛尼的西装,吹起了发型,配上他棱角分明的面部曲线、修长的身材和犀利的眼神,倒是格外有形。不过,他身边居然没有女伴,这倒是有些让人诧异。
会场里不少人认识他,纷纷上前和他打招呼。不得不说,在万众瞩目之下的凌慕枫,还是很有范儿的。犀利而不失灵动的眼神,坚毅的鼻梁,就连薄凉的嘴唇,也弯起好看的弧度。这样一个男人,若不是太过花心也太过狠心,或许会更受人欢迎。
不过,看到凌慕枫的第一眼,冲在最前面的女人,是叶知书。
“姐夫,姐夫,是我,知书。”叶知书迅速冲到凌慕枫的面前,一脸兴奋的道。
凌慕枫的桃花眼瞟到她身上,薄薄的嘴唇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哦,是知书啊,长得越来越漂亮了。”
听到凌慕枫的称赞,叶知书心里别提多甜了,连忙挺起小小的胸脯,一脸的得意。她还想说些什么,就看见凌慕枫低头道了句:“抱歉,我还有生意要谈,先走了。”说完,也不理会叶知书,拿起脚来就走。
叶知书话还没说完,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当她想要追上去的时候,凌慕枫就已经被众人所包围。
看着近在咫尺却不能接触的凌慕枫,在一干世家子弟和中青年企业家中,个子高挑、样貌英俊的凌慕枫果然是有鹤立鸡群、星光熠熠的感觉。叶知书是越看越爱,越爱就越恨那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姐姐叶知秋。这样优秀的夫君都不会把握,其他人都只看着眼馋,恨啊!
而在角落,端着一杯香槟的秦亦书,故意扬起酒杯对叶知秋道:“你看,他在人前,倒是很出色的样子。”
“那又如何!这种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只有这些不怎么了解他的人受骗罢了!”叶知秋倒是一点都不稀罕凌慕枫的出色。他出色,跟我有什么关系?
“哦?”秦亦书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缓了缓又道,“可是,女人就想嫁他那样的人。”
“那是她们,不是我!”叶知秋出了口气,又说,“我现在,就希望能好好的做好这一份工作,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才能尽快的,安排我自己的人生。”
“那看来,你就得好好的巴结巴结我了,我可是你的上司。”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叶知秋的话,秦亦书觉得心里格外舒服。
“我才不呢!你要是像旧社会的资本家那样对我们工农兵压榨,我就炒你鱿鱼!”叶知秋傲气的挺了挺身子。
秦亦书笑笑,而后,又柔声道:“我怎么会压榨你呢……”
“那你还每天上班上到那么晚,让我像老妈子一样在旁边伺候你!我好歹也是N大的硕士,这样实在太没面子了!”
“发你奖金,不就行了么?”秦亦书笑笑,“我以后,不会总支使你就是了。”
有些受不住他越来越焦灼的目光,叶知秋有些不自然的移开眼神:“我,我再去拿点东西吃。”
看着她的背影,秦亦书又想起那天晚上,她孤单的影子。心里忽然有些柔软,他想,原来针对“凌慕枫的妻子”的游戏,是不是应该换一种方式了?
让她,爱上我,怎么样?
似乎,这不是一个让人沮丧的想法。
叶知秋刚准备去拿吃的东西的时候,那边晚宴已经开始了。一个当地电视台一哥的男主持人充当了晚会司仪,他用磁性的声音广播道:“女士们,先生们,欢迎你们参加今晚的慈善晚宴。”
纷纷乱乱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众人的目光都投射到台上。司仪继续说:“这是一场奉献爱心的晚会。在这里,我们要衷心感谢贡献出拍卖品的先生们,正是因为你们的无私,才能成就今天的盛宴。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请来了新晋大红的霍蔷儿小姐,来做拍卖会的拍卖师!请大家掌声欢迎!”
霍蔷儿穿着深V领的小礼服,一道雪白的沟壑若隐若现。她笑意盈然的站在台上:“感谢大家的支持!慈善,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奉献自己的爱心。在这里,我尤其是要称赞凌慕枫先生。”
她说完,眼神甜蜜的看了一眼台下的凌慕枫。
人群顿时轰然一片。
“若是没有凌先生的提醒,我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一个播撒爱心的机会。凌先生对蔷儿的帮助和支持,蔷儿铭记在心。”
不少人知道霍蔷儿是凌慕枫的女人,但这也只是情人而已。谁都知道,凌慕枫家里,还有一个深居简出的下堂妻,是他法律上的妻子。而台下有这么多人,而且都是社会名流,还有不少记者,她这么说,是在告诉大家,她已经准备好,把那个下堂妻挤下去,自己当凌夫人?
首先受不住的是叶知秋。她虽然对凌慕枫毫无感情,也并不稀罕当这个“凌太太”,但是霍蔷儿这么说,自己势必又会成为整个上城人的笑柄,岂不是更没有面子?
“对不起秦总,我想出去透透气。”她低垂着头,从人群中走了出去。
“诶,苏小姐……”秦亦书刚要追出去,忽然手臂被人一拉,一脸微笑的于芬拉着并不怎么高兴的叶知书过来,笑着问:“你就是秦亦书吧?”
秦亦书心里发苦,一回头,叶知秋已经走出了大厅,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而厅内,不少人的目光,都是投注到凌慕枫的身上。
而凌慕枫,则是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转身,抬起脚便离开了大堂。
台上,本来还一脸微笑的霍蔷儿,立即就收敛了笑意。
“该死的!”凌慕枫到了大厅外面,却没有马上离开。他还有生意要谈,现在还不能走。
可是,不能走,并不代表他不能出来生闷气。
刚刚霍蔷儿的一番表白,把他心里的火气,全都勾起来了。
他想要霍蔷儿当他的女人,却不想让她做他的太太。原因很简单,他已经有妻子了,而且他并不打算离婚。
为什么?
首先,他和叶氏集团还有合作项目,他不想在这个时候出乱子。
其次……没错,他并不喜欢叶知秋,甚至连碰都不想碰她,可是天底下,还有哪个太太像叶知秋一样,这么让他省心的?无论他出去玩多少女人,无论他在外面怎样的花天酒地,她全都不声不响,不作回应。她甚至为了方便他及时行乐,居然一个人搬到西山别墅去,从来不找他一点麻烦。试问,还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么?
如果,在他有需要且有必要的时间里,而他又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爱的女人的情况下,他甚至不介意,恩赐给叶知秋一个家族继承人。他心里明白,凌太太的风光,毕竟还是以孩子做保障的。
像霍蔷儿这样的女人,玩玩可以,他也会在她离去之后,给她一大笔钱。要是让她们有了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对谁都不好。
“不过因为她娇媚听话,多玩了她一个月,她就想飞上枝头变凤凰?门都没有!”生平最不喜被女人控制的凌慕枫不由得肝火上升。他已经在开始考虑,要踹掉霍蔷儿,寻找下一个目标。
就在这个时候,一抹纯白,进入了他的视线。
那是在池边,一个人小心翼翼的沿着池边凸起的景观石跳啊跳的。远远的看去,是个女人,而且,是个长头发的女人。因为凌慕枫分明看见,她耳后垂着长长的头发,她跳起来的时候,那些乌发便随着她的身形摇摆。
清风拂过,吹起她洁白的裙角,她的长发在夜空中飘啊飘。
问题是,里面灯火通明,她不去参加宴会,来这里做什么?
凌慕枫走了过去,他脚步声极轻,专心在石头上跳来跳去的叶知秋没有察觉。小时候在X城,那里是水乡,离她家不远,就有一条小溪,溪里有不少鹅卵石。她最喜欢的运动,就是在这些溪水里冒出来的石头上跳来跳去。此刻看到这里有池水,有石头,自然勾起她儿时的记忆,于是她脱去高跟鞋,拎在手里,自己玩的不亦乐乎。
偶尔一个不小心,她脚一滑,踩到了石头的边缘,马上就要跌到池塘里。
“小心!”
身后,忽然出现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是秦亦书吗?
不知道为什么,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她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居然会是秦亦书微笑的脸。
在身体失去平衡的瞬间,她终究是有些害怕的闭上眼。
柔软的腰肢被一个结实有力的臂膀拦住,那个臂膀像是万有引力一般,将自己牢牢的牵引在身畔。而随后,她能感觉那个男人伸出另一只胳膊,将自己紧紧围住。他的胸膛,平坦宽阔,内里的心脏,生机勃勃的跳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