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头发已经放了下来,如一匹墨黑的丝缎披在身上,就像是给红色里衣上罩了一件黑缎的外袍,红融融灯光下,眉眼俊美到不可思议。
温摩从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哥哥,以后大概也不会有了。温摩撑着脑袋,几乎是放肆地欣赏着姜知津的美色。
这要是在南疆,不知道会有多少姑娘到他窗下唱歌。
仡族无论男女,俱是能歌善舞,碰到喜欢的人,便在月光下对着他或她的窗子唱歌,歌声悠远明亮,温摩自小便是枕着这样歌声入梦,歌声同风声一样,是南疆夜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杯合卺酒的酒气微微在心头荡漾,从小听惯了的歌儿自然而自然从梦的深处溜了出来,她低声唱道:“今日正好生欢喜,待我唱与哥来听……”
她听过许多哥哥姐姐唱歌,也有不少男孩子到她窗前唱歌,但她自己还是头一回唱。原来唱歌是这么回事——歌声早就浸在血液里,等到遇见那个让你欢喜的人,你便不由自主地唱起歌来。
姜知津眸子里迸出几星亮光,歪头瞧着她,一脸笑意。
这天真的模样让温摩瞬间回了神:“!”
她在干什么呢?
他还是个孩子!
简直是禽兽啊!
“睡觉睡觉!”禽兽温摩往被子里钻。
姜知津拉着她,“不要睡,我要听姐姐唱歌。姐姐唱得真好好听。”声音不同于一般女子的娇柔宛转,曲调也十分简单,但她眼波微抬哼唱的模样,却像是一只小手伸进了他心里,拔弄着他的心尖尖。
痒痒的,麻麻的。
“我乱唱的。”
“我就要听乱唱。”
“那不行,我们仡族的歌不能随便唱给人听,我方才犯错了,再唱,我阿娘非得来打我不可。”温摩正色道,“津津不想我挨打吧?”
姜知津迟疑半晌,终于点头,“好吧。”
他在温摩身边躺下,被褥里薰得浓浓的百合香,是姜家逢喜事之际必薰的香气。这香气里头还有一丝清幽的味道,像山林深处的一缕雾气,带着草木特有的清冽芬芳,姜知津不自觉凑近,深深呼吸。
温摩把他这个举动视作孩子的依赖,像就小猫凑近大猫,小鸡凑近母鸡,她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带着达禾的岁月,细心地替他掖好被子,柔声道:“津津乖乖睡哦。”
手正要收回来,被姜知津拉住,姜知津道:“要拍拍。”
温摩只得轻轻拍着他。
姜知津犹不满足,哼哼:“要讲故事。”
这可难到了温摩。
达禾可从来没有要求过听故事,盖上被子,不出五个数就能睡成一头小猪。
“嗯,从前有座山……”
才开了个头,便给姜知津打断了:“我不要听这个,这个没意思。”
麻烦。
温摩作势想往他脑门弹一指甲,但看着这张无瑕的面孔,到底还是下不去手。
“嗯,故事啊……”温摩看着大红刺绣的喜帐,“我给你讲个仡族女子的故事好了。”
“好。”姜知津的声音兴致勃勃。
“这个仡族女子,我们叫她阿姐吧。阿姐和我一样,在南疆长大,后来才来到中原,听从父母的安排嫁人。成亲的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喜帐下,心里面有点紧张……”
上花轿前,古夫人塞给她一本小册子,嘱咐她好生学着些。
这一世她直接扔在轿子里没动,上一世却是仔仔细细研究了个遍。
仡族民风开放得多,这些事情她本来就知道些。
姐姐们告诉她,女子的第一次会疼。
不管这个女子平时有多骁勇多坚强,那种疼都免不了。
可那时在喜帐里等待夫君的温摩怎么也想不到,她迎来的疼不是这种。
姜知泽在新婚之夜便撕下了温文的画皮,露出底下残暴的真面目。
“她的丈夫以折磨她为乐,她的回门的时候遍体鳞伤,私下向主母诉苦,主母告诉她,中原女子以夫为天,夫君做什么都是对的,女子都要依从,若是闹大了,人人都要看这女子的笑话,连娘家都要蒙羞……”
温摩的声音里有一丝涩意,姜知津看着她,低声问,“她干嘛不逃?”
“她逃过,但没成功,被抓回来之后,她再也没能离开过姜家半步。”上一世的经历仿佛是一场噩梦,有时候温摩也会想,那只是一场梦吧?现在梦醒了,她嫁的是姜知津,而不是知泽,一切都已经不同。
“她丢掉了自己的武器,所以不是她夫君的对手,她从前在南疆的时候是最好的猎手,现在在中原她变成了猎物。”
姜知津微微皱眉:“那怎么办?”
“有一次,她的夫君让她送毒药给另外一个人,她没有送,自己吃下了那碗有毒的羹汤。”唯一的遗憾是,那毒药发作得太慢,她到底还是在姜知泽的刀下断的气,没能自己死个痛快。
她对姜知津省去了那些血腥的细节,以免吓着小孩子:“于是她就死了,死后被烧成了灰,洒在花树下。她的夫君对外说她跟人私奔,不知所踪,她在死后还听到许多人在骂她,笑话她。”
姜知津感觉到她的声音发涩,她的手在微微发抖,隔得一层被子,那种颤动依然传到了他身上。
“姐姐?”他的声音微微讶然,这次不是故作天真,确实是心中惊异,“这真的是故事吗?”
为什么听上去这么真实?
难道除了温摩,还有一名仡族女子从南疆来到京城,并死在一场被安排的婚事里?
那是谁
“是故事。”温摩强自按下心头的痛楚与恨意,告诉他,也告诉自己,“它就是个故事。”
说完她翻身下床。
“姐姐别走!”姜知津叫道。
温摩没走,温摩只是开了离床最近的箱柜,拿出她的刀和弩,抱上床,放在枕边。
姜知津好奇:“为什么要带它们睡觉?”
“它们会保护我们。”温摩道。
姜知津点点头,拉拉她的手:“姐姐,再讲一个吧。这个故事不好听。”
他喜欢她的手在他掌心留下的手感,温暖、洁净、修长。
姜知津一直知道做傻子有很多好处,比如现在,他可以十分“天真”地把玩着她的手。
但做傻子也有坏处,比如他只有七岁,除了拉手以外,他什么也不能做。
“唔,确实不怎么好听。”温摩道,“那就再给你讲一个,还是一个仡族女子,她还是在京城成了亲,不过这一次,她的夫君又好看,又可爱,又送她烧鸡,又送她香囊,待她好得不得了……”
姜知津笑了:“我知道了,这个夫君是我!”
“哎呀,那我说错了。”温摩微笑,“这个夫君不单又好看又可爱,还十分聪明呢。”
这一夜,新房里的笑声不断,扩散在静谧的深宅之中。
第二天,温摩在姜家醒来。
同样是姜家,姜知泽的屋子清冷萧索,仿佛每一件家具都散发着寒意,姜知津这里却是各色奇珍摆放得琳琅满目,又错落有致,窗前瓶口里插着怒放的海棠花,映得一室皆春。
温摩向来是早睡早起,昨晚虽睡得晚,并不妨碍今早醒来。见姜知津还在睡,她轻手轻脚下了床,放下帐子。
帐子一放下,姜知津便睁开了眼睛。
晚上他是抓着她的手睡的,绝不是他贪恋女色,而是抓着她的手,不论她要做什么,他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对,绝对是这样。
此时手里空了,搁在枕上,枕头是大红缎子,如水一般柔滑,他的手在上面蹭了蹭……阿摩的手指,便是这样滑的……
不知怎地,这床便有点赖不住了,他也爬了起来。
小金子立即带着人上来伺候,一面拧了布巾给姜知津擦脸,一面仔细观察:“公子,晚上那外狐狸精可有欺负你?”
“……”姜知津一顿,“谁是狐狸精?”
“嗐,就那个!”小金子朝窗外呶嘴。
姜知津扔了布巾,推开窗子,就见温摩穿着红色里衣,正在练刀。
春日的阳光淡淡地洒在她身上,她整个人仿佛一团明亮的火焰。
“不要脸!伤风败俗!有伤风化!”小金子低低地骂,眼睛里快要冒出火来,“衣衫不整,成何体统?真是丢公子的脸!”
“我的脸呢?”姜知津认真地问,“丢哪里了?快点去帮我找回来。”
公子样样都好,大多数时候都是个乖乖的小孩子,就是偶尔会犯起傻子本色,很不幸,现在又来了。
小金子虽然久经风雨,此时还是遇上了新的挑战,苦着脸道:“公子,您的脸就在这儿呢,您摸摸看。”
“不是,这不是我的。”姜知津睁着一双眼睛天真道,“快去,你说有人把我的脸丢了,不找回来就不许回来见我!”
小金子只得愁眉苦脸地去了。
姜知津趴在窗上,瞧着温摩,自己都没发觉,自己嘴角带上了一丝笑意。
院子里,丫环们捧着衣裳,着急地劝:“夫人,您好歹先穿上衣裳呀!”
温摩道:“难道我是光着身子?”
“哎呀,里衣哪叫衣裳?”
“是呀,您这样可真要惹人笑话的,传出去多不好呀。”
“大清早不穿衣裳不梳洗就来耍刀子,这这人家还要以为夫人您疯了呢!”
被人笑话?温摩笑了一下,这种事情她可以说是很有经验了,“我夫君是傻子,我是疯子,倒挺般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