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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真相】(1 / 1)

见费琳说话结结巴巴,吭吭哧哧,半天说不出一句整话,叶劲就知道他在瞎掰。

林清霞左臀上的黑痣,他能知道,是因为他偷窥换衣服,因此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闺房之乐他去哪儿偷窥,所以让他说就说不出口了。

“叶先生,我没演戏呀,我真的有林小姐有一腿。”费琳咬死不松口道。

“好,你不说是么,那我也不客气了。”叶劲一把将他按在桌子上,随后从书架上抄起一本厚书,垫在了他的胸前,跟着用力一拳打在了书上。

费琳立刻惨叫一声,痛得撕心裂肺。

“说不说,到底是谁指使你的,你到底收了多少黑钱?”叶劲厉声喝问道,“再不说我就再打,你应该知道,我这样做你不会留下伤痕。到时候,就算你去报警,也不会有证据。”

他这一招是港片中常见的刑讯方式,用书垫在身上再用力击打,书会分散冲击力,使身上不会留下伤痕,但痛还是一样会痛的。

很多黑警为了逼犯人认罪,又避免被投诉滥用私刑,往往就会采用这种方法。不敢说百试百灵,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盯得住。

“你打死我,我也要说,我真和林小姐有一腿。只不过那天开房的时候,我喝醉了,具体的细节我记不得了。”费琳咬牙死撑道。

“不记得了?!好,那我就帮你好好回忆!”叶劲一记肘击,狠狠打在书上。

“嗷!”费琳惨叫一声,五官都痛得扭曲起来。这一下把他打得,差点屎尿屁横流。

“你说你喝醉了,在哪里喝得酒,喝得是什么酒,就自己喝得,还是两人喝得,几点钟开喝得,几点钟散得……你都跟我说啊!”叶劲又是一拳砸了下来。

“别打了,我都说。”费琳立刻求饶道,“我俩在金屋别苑喝得酒,我们喝了一瓶红酒助兴,林小姐喝了,我也喝了,我们三点钟喝得,五点钟散得。”

“胡说八道。”叶劲一拳砸了下去,“那天青霞四点半钟到家,身上连一点酒味都没有。而且你不知道的是,青霞根本不喝红酒,因为她喝红酒会过敏。”

“……”费琳听他这么说,顿时愣住了。

林清霞不喝红酒这件事,他是真的不知道。

“说,为什么要撒谎,是谁让你撒谎的?”叶劲边打边问道。

费琳竭力挣扎。只是他虽然长得高大魁伟,但根本就是外强中干,论力气比叶劲差得远了。何况叶劲十几年功夫不是白练得,擒拿格斗相当擅长,一只手就让费琳动弹不得。

费琳被他打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痛得五脏六腑剧痛难忍,浑身抽筋,恨不能猝死过去。当下他实在不敢再死撑,连忙喊道,“别打,别打,我都说,我说实话。”

叶劲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给我老老实实的说,再敢撒谎,我就真找人做了你,别以为我是开玩笑。”

香江别的不多,矮骡子最多,巅峰时期,五百万人口中,有二十余万都是出来混的,平均二十人中就有一位。

娱乐圈中,矮骡子数量也不少。像那些龙虎武师、临时演员,甚至大牌明星,都有混社团的。

比如之前跟叶劲在《饿虎狂龙》中合作过的陈慧敏,他本人就是号码帮的揸fit人,门生数千,尖沙咀一带就是他的地盘,曾经横扫一整条街。

那些矮骡子横行不法,胡作非为,只要有钱赚,不要说殺人,自殺都可以。只要出个暗花,有的是人愿意赚钱。

“我相信你,我说实话。”费琳连忙说道。

“说!”叶劲喝道。

费琳随即竹筒倒豆子,把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原来他本名不叫费琳,而是叫谢家强,因为家境贫寒,十三岁就开始混社会。因为面相长得好,又擅长花言巧语,所以就做了拆白党,专哄无知的小女生,然后把她们推入火坑。

因为干得缺德事多了,在道上也闯出名气,得了个【胭脂虎】的绰号。半个多月前,有人找到他,让他跟林清霞闹绯闻,离间她和叶劲的关系。

他经过调查知道林清霞每天下午都会去九龙一所练舞室学舞,所以他就找到了舞蹈老师,花钱收买了她。

在舞蹈老师的安排下,他做了林清霞的新舞伴。原本他的确是想凭借自己泡妞的本事,将林清霞给追到手的,但可惜的是,他平日哄女孩子的小花招儿对她都没用。

因此他只好故意在学舞的时候,多次让林清霞踩自己的脚,来令她心存愧疚。随后他利用这份愧疚之心,以培养默契为名,约林清霞逛街、喝咖啡,然后趁机让人拍了照片。

为了离间她和叶劲的关系,他又故意说他们木已成舟。却没想到,叶劲面对这种事,居然还能如此冷静,抽丝剥茧,穷追不舍,让他只能胡编乱造,撒谎狡辩。结果反而引出更多漏洞,更是被叶劲看破了手脚。

“叶先生,我知道的都说了,求您放过我吧。”费琳连连求饶道,“我不是人,我就是个畜生,求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给我闭嘴,我问你指示你闹绯闻的人是谁?”叶劲逼问道。

“我不知道。”费琳摇摇头道,“我不认识。”

“放屁!你不认识你会答应他?”叶劲呵斥道。

“我真的不认识。那人就给我一笔钱,然后让我跟林小姐闹绯闻。”费琳怕挨打,连忙解释道,“那人之后就再也没露面,我跟他联系也是打电话。”

“那电话号码呢?”叶劲一听,立刻问道。

费琳连忙报出了一个电话号码,“叶先生,我知道的都说了,再没什么隐瞒了。”

“闭嘴。”叶劲呵斥道,“找你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子,你可还记得他有什么特征,穿的是什么衣服,坐得是什么车,说话是哪里的口音?”

“这我记不得了。”费琳眼珠一转,摇摇头道。

叶劲见状,就知道他不老实,还有所隐瞒,当下狠狠地锤了一拳,“再不老实,我就让人阉了你,让你做香江最后一个太监。”

“好,我说,我说。”费琳连忙道,“那人来得时候带着墨镜,而且领子也立了起来,我真没看清楚他的长相。

不过我知道他穿得是巴宝莉风衣,戴得是宝诗龙的墨镜,脚上穿得是爱马仕的皮鞋。对了,他手上还带一块劳力士金表。”

“金表?!什么型号的?”叶劲一听,立刻问道。

劳力士金表有可能是限量款,而买这种表的人,都属于是高端客户,势必要留下资料的。

“好像是去年推出的新款玫瑰金。”费琳仔细回想一番道。

他虽然只是个靠女人混饭吃的拆白党,但向来好逸恶劳,追求享受,对这些奢侈品了解的门清。

叶劲一听,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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