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盘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彝王至尊 > 第70章 愿给大侠当奴才

第70章 愿给大侠当奴才(1 / 1)

陈志擦干眼泪,说道:“那三个老魔头知道我漏了网,他们要斩草除根,便带着快刀山庄的人四处追杀我。我东躲西藏的逃到了兖州。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兖州四杰。”

蒙远霄插嘴问道:“就是魏家四兄弟么?”

“是的,就是魏家四兄弟。”陈志点了点头:“我跟他们说了我的遭遇,老三魏永伦当即拍着胸脯说:‘兄弟,报仇的事就包在我们身上了,只是你得依我们一件事。’

“我问魏永伦:‘什么事呀?只要能杀了那三个老魔头,别说是一件事,就是十件,我也依了。’

“魏永伦说:‘现在吐蕃兵势无敌,迟早要灭了大唐一统中原。你有一副好身手,投到吐蕃军中,先为他们干点事。等吐蕃一统中原,别说是一个快刀山庄,就是十个快刀山庄,要灭掉他们那还不是举手之劳?怎么样陈兄弟?那时你不但报了仇,而且还是个开国功臣呢。到时有你享不完的荣华富贵。’

“我当时想,那荣华富贵倒是不享也罢,但能够为惨死的妻子和亲人报仇,我就搏它一搏,于是便答应了他们。”

蒙远霄用犀利的目光盯着陈志:“通过兖州四杰的引荐,你便投到了吐蕃王子的麾下?”

陈志垂下头,低声道:“是的。”

“你想过没有?”蒙远霄的神色渐渐冷峻起来:“你为了报一己之仇,却做了大唐人民的千古罪人!”

陈志低着头说道:“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从古至今,两国相争,赢家总是对的。

想起自己的国破家亡跟大唐暗中支持南诏有很大关系,蒙远霄有些怜悯陈志,叹了口气,问道:“吐蕃王子派你来做什么?”

陈志道:“吐蕃王子吩咐小人,到杨瑜忠府中刺探军情,然后回去告诉先锋大将松赞哒嘛。”

“你们不是来联络安禄山的么?”蒙远霄皱了皱眉,问道:“怎么又扯上了杨瑜忠?”

“安禄山只是吐蕃王子的一枚棋子。”陈志如实说道:“吐蕃大军攻入中原后,安禄山也只是个死人。吐蕃人根本不会将这个矮子留着跟他们分一杯羹。杨瑜忠在大唐朝中手握实权,他才是吐蕃人的主要拉拢对象。”

“杨瑜忠在大唐朝中已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国,权位仅次于李龙基。他叛国投敌究竟图个什么?”蒙远霄不解的问道:“难道吐蕃王子给他的好处还大过了权倾朝野的相国?”

“据我所知,吐蕃王子也没有更大的官给他做,只是答应他,将来吐蕃一统中原时不杀他的头,不抄他的家产。”陈志想了想,说道:“至于官位,我也不知吐蕃王子给了他什么许诺。吐蕃王子现在也只是个兵马大元帅,权位还不能跟杨瑜忠相比。我想,身为兵马大元帅的扎西平措也给不了杨瑜忠多大的官。我曾听闻吐蕃王子恐吓杨瑜忠:‘即使你不作内应,吐蕃大军迟早也要灭掉大唐的,到那个时候我们就将你凌迟处死。”

蒙远霄这才明白,点了点头:“杨瑜忠之所以肯做吐蕃国的走狗,为的只是保住自己一条命,这么做,也只是为自己日后不被吐蕃人所杀罢了。”

陈志点了点头:“大侠说得对,正是这样。”

“你们还有同伙来接应吗?”蒙元霄想起那两个不明身份的黑衣人,一直想不通他们为什么一上来就想杀人?

“我们不是一伙的。”陈志说道:“出发的时候我们就九个人。不过,我曾听吐蕃王子扎西平措跟兖州四杰提起过他会暗中派人杀掉辉金隆,把李仲彬拉到他的麾下效力。”

“你知道四大疯魔吗?”蒙远霄问道。

“四大疯魔是冰火邪神的弟子。”陈志说道:“这是四个杀人不眨眼的摸头。现在被扎西平措重金聘于麾下效力。四大疯魔有二十几名弟子,现在全都成了扎西平措的爪牙。”

金燕仙子说那两个黑衣人的武功很像四大疯魔的套路,只是功力不济而已。

金燕仙子猜得没错,刚刚被他们所杀的两名黑衣蒙面人果然是四大疯魔的弟子之一。

蒙元霄全明白了,辉金隆命不该绝啊。

四大疯魔嗜杀成性,他们的弟子自然也秉承了他们的凶残。

疯魔的弟子驾临,武功平平的铁掌门弟子又怎抵挡得住?

要不是蒙元霄和金燕仙子留宿辉府,恐怕此时的辉府已是血流成河满门灭绝了。

令他意外的是一向孤傲的冰火邪神怎么会跟扎西平措扯上了关系?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

蒙远霄看着陈志想道:“这些贪生怕死的败类,为了保住一条小命,便甘愿当别人的走狗,去做伤天害理的恶事。真是令人寒心。唉,眼前的这个家伙也是个贪生怕死之徒,为了保命,便肯去干那些令人所不齿的恶事;那么,为了能保住小命,他也一定乐意去做好事。”想到这里,问陈志:“你是想做回好人呢?还是继续为非作歹、一个月后去见阎王?”

“小人愿改过自新。”陈志又跪下给蒙远霄磕头,说道:“求大侠给小人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蒙远霄盯着陈志问道:“这么说,你是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一个好人了?”

“是的!”陈志连忙点头。

蒙远霄想了想,说道:“那你就跟着我吧。”

陈志大喜过望,像个孩子般跳了起来,激动的说道:“大侠肯收留小人,那真是小人三生修来的福了。”

蒙远霄笑着问道:“我让你跟着我你就那么高兴?”

陈志毫不掩饰内心的欣喜:“当然,只要跟在少侠身边,那些大恶人就不敢再害我了。”

蒙远霄笑道:“我又不是神仙,你就那么相信我?”

陈志满脸崇敬的说道:“以大侠的身手,当世又有几人能在大侠手下讨得了好去?”

蒙远霄故意板起脸说道:“现在你还叫我‘大侠’”

陈志伸手在嘴上狠狠打了一下,说道:“对对对,从现在起我就叫您‘主人’。”

陈志心想:“只要跟着你,以后就再也不用怕快刀山庄的人了。你那么高的武功,那些人来找茬,也只是鸡蛋碰石头。只要我一心一意的伺候你,我的伤,你肯定会帮我治好的。”

此时的陈志虽然甘愿为奴才,但他心安理得,就好像拿掉了心上压的一块大石头。之前做吐蕃人的走狗,时常有一种负罪感,无颜面对自己的的国人、觉得自己是在夹着尾巴做人。

现在不同了,再也没了那种压抑的感觉,心情说不出的畅快。

给吐蕃人卖命的四年中,陈志没有过过一天舒心日子,没有吃过一顿香喷喷的饭菜,总是食不知味,睡不安稳,总担心自己会被仇家所杀,做的事情又见不得人,还时常做恶梦。

也是前世的缘,一向嫉恶如仇的蒙元霄竟会鬼使神差的同情这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吐蕃走狗,还愿意留他在身边。

当天晚上,陈志就跟蒙远霄睡在同一间房里。

睡下没多久,陈志就进入了梦乡。

陈志的梦境里没有厮杀,没有黑暗的恐惧,这是自他记事以来睡得最安稳最踏实的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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