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贾虎年的时候,他正在吃东西。
他和他的哥哥一样也是一脸忠厚。
只是他看人的时候喜欢揪着眼拿眼角看你。
他的晚餐很阔气。
一张西式的长餐桌上摆满了菜品,却只坐了他一个人。
贾虎年一面扒拉着饭,一面和气的让任哲坐到了桌子的另一端。
不得不说,现在的枭雄都在与时俱进。
起码表面的文章都做的很足。
“一起吃吧。”贾虎年边吃边说,吃得一头细汗。
他漂亮的女秘书很快给任哲铺上了台布。
任哲也不拒绝。
拿起碗筷便吃了起来。
吃完饭,换了张桌子,泡了杯茶。
贾虎年方才切入正题。
“小朋友,可否把东西拿出来看看。”
任哲从兜里摸出一个手件放在桌上,往贾虎年跟前一推。
贾虎年拿起来一看,是块寿黄的宝玺。
却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老方,你进来看看。”
一个古色古韵,带着眼镜的老头立马走了进来。
一看就是玩古董的,因为他自己就像是一件古董。
老方小心得拿过玉玺把玩了起来。
他先将玉玺放在手上掂了掂,又在手里翻了个个。
然后才转到字面。
慢慢拿手指在印面上擦了擦。
突然两眼放光,又似不敢相信一样将眼镜扶了一下。
他认出了印章上篆书的“朗吟珍赏”四个字。
指尖不停颤抖了起来。
“我还以为这东西……只有那儿才有。”老方忍不住激动了起来。
连贾虎年也板直了身子,但他并没有老方那般激动。
他斜着眼问了老方一句:“很值钱?”
老方这时方才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
他把东西依依不舍的放在桌上。
凑到贾虎年跟前耳语了几句。
贾虎年一张阴晴不定的脸上渐渐有了笑意,又慢慢灰暗了下去。
老方说完就走了出去。
贾虎年没有说话,拿起茶盏浅饮了一口。
“你这东西,拿回去吧。”
“哦,是赝品吗?”
“不是,不止不是赝品,而且是珍宝。”
“那为什么要我拿回去。”
“很简单,这东西我买不起。”
“您还没问价呢,又怎么知道买不起?”
“看来你是着急要出手?”
“呵呵,也不瞒您,我身后跟着个催命的鬼,现在不是我出不出手的问题,而是要不要命的问题。”
“那为什么要找上我。”
“很简单,因为他惹不起您。”
“哈哈哈”,贾虎年放肆的大笑,“你这话我爱听,开个价吧。”
“五十万。”
“不后悔?”
“后悔有用吗?”
“好,我给你现金。”
贾虎年一拍手,那个艳丽的女人便出现在了门口。
“去拿五十万现金给他。”
女人转身离开。
贾虎年愉快的往沙发上一靠。
“你是叫任哲吧。”
“嗯。”
“你很聪明。”
“过奖了。”
“不用跟我客气,我喜欢聪明人。现在你老板倒了,有没有想过未来?”
“保命要紧。”
“那不如过来跟我干,我保你平安。”
“这个主意不错,能不能给我点时间考虑一下。”
“哦,呵呵呵,年轻人,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保命要紧呢,嘿嘿。”
“我手里还有几件东西,等我把东西卖一卖再看吧。”
“还有东西?你指的是云裳那丫头的东西?”
“是啊,还能有啥呢。”
“那不如都卖给我吧。”
“那也要您能看得上才行。这样吧,我明天再拿一件过来您看看。”
“好,一言为定。”
从贾虎年家里出来,任哲提着个透明的塑料袋。
袋子任哲出门的时候特意问贾虎年的漂亮女秘书要的。
里面一沓沓红色的人民币清晰可见。
任哲就这么提着袋子走在大街上。
有眼尖的过路人看到了他手里提的东西。
“快看,那人提了一袋子钞票。”
“你傻逼啊,要是真的能那么提?八成是假币或者道具,说不定还是冥币呢。快走,躲着点。”
路人快步从任哲身边擦肩而过,走了一段,又回过头来看了任哲一眼。
——那个提着一袋子钱的男人走得像散步一样悠闲。
看来果然不是真钱。
那为什么在相隔不远的地方,还有人在偷偷跟着他呢?
任哲就这样提着钱大摇大摆的在街上兜了一圈。
才慢悠悠的回到家里。
回家后他也不开灯,就将钱往桌子上一扔,便回屋去睡。
如果他猜得没错,已经会有人将他去找贾虎年的消息带到贾伯年身边。
第二天上午,任哲又拿了一件东西去了贾虎年那儿。
这次是一枚铜鉴,背面是瑞兽葡萄纹,正面质地银亮可鉴。
正是不久前贾伯年送给云裳的那一件。
这一件卖得更是便宜,只要了贾虎年五万。
贾虎年乐的嘴角都开了花。
这哪是卖啊,简直就是白捡。
更令他得意的是这东西的来历。
听到这东西是他老大费尽心思淘来孝敬云裳的东西时。
贾虎年闪着异芒,瞳孔慢慢的收缩,眼神里透出丝丝凶猛的神色。
对任何能打击贾伯年的气焰的东西,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说到这里,我算是有些明白任哲想要做什么了。
贾伯年固然阴险,惯于在人背后下黑手,但他有他自己的弱点。
道上混的人不光贪财,还好争口气。
任哲就是要兵行险着,去挖一挖他贾伯年的护心油。
毫无疑问贾伯年已将云裳的那些宝贝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是绝不会与他人分享。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但任哲偏偏又把一个人安顿到了他的枕边。
而且这个人还是他最忌讳的死对头。
要命的是,在他饥肠辘辘盯着那块肥肉垂涎欲滴的时候,任哲却像残羹剩饭一样把肥肉扔给了贾虎年。
贾虎年不光吃了肥肉,还拍着肚子冲贾伯年放了个臭屁。
任哲现在等的,就是贾虎年的那个屁。
不出意外,这个屁将彻底激怒贾伯年。
为了能够亲手撕了他,以贾伯年的性格,必定会亲自出马。
他需要做的就是等,等贾伯年来找他。
任哲原本的计划是等三天。
如果三天内贾伯年不来找他。
他就要改变计划。
但贾伯年不知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还是怕他再将宝贝交给贾虎年。
居然第二天就出了马。
那一天是个应该被记住的日子。
中午的时候还和往常一样。
任哲从贾虎年那回来,也无心吃午饭。
本想洗个澡,却发现停了水。
百无聊赖,就在家里转了一圈。
他突然觉得家里有些乱。
索性动手从里到外收拾了一遍。
在李毓秀的梳妆台里,他找到了一件织了一半的围巾。
针角有些凌乱,但情意细细密密。
他突然鼻子一酸,一遍又一遍的抚摸着围巾,居然坐在了李毓秀的梳妆台前发起了呆。
坐了一会,忽然觉得有些饿了。
他只好再次穿上衣服出去。
下午变了天,呼呼的刮了一阵沙尘暴。
空气里肉眼可见的浮尘和呛人的味道让人有些莫名的烦躁。
吃完饭任哲也不想回家,在饭馆里要了几瓶啤酒一直坐到了天黑。
从他记事开始,从来没有把这么多整段的时间用来发呆。
若是从前,只要稍有懈怠,脑子里那个挥着翅膀的小人就会站出来。
鼓励他强迫他快点振作起来。
这么多年,或许那个小小的人儿也累了罢。
从云裳横死在他的面前。
那个小人就没有再出现。
现在盘亘于他心底的,只有想要杀人的恶念。
凭心而论,或许他有更好的选择。
他可以将东西交给李成刚,断了贾伯年的念想。
这样应该可以自保,但他会觉得对不起云裳。
她活着的时候他敷衍她,虚与委蛇。
但她死了,他却真心想为她做点什么。
她算不上他的恋人,最多只能算知己。
士为知己者死。
这应该叫作气节吧。
晚饭的时候,饭馆里的人越来越多。
任哲识趣的从饭馆出来,带着三分酒气回到了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