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会所不算新鲜产物,认真追其本源,大概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那个战火纷乱的古老年代里,各国诸侯为了扩充自己的实力,他们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广纳四方人才,把这些人请进自己家里住着,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也不要求他们干活,每天客居在诸侯们家里,唱歌跳舞,喝酒嫖娼,这帮人有没有本事不清楚,道德素质是很败坏的。【高品质更新】
当诸侯们遇到棘手的事情时,便指望养着的那些人才们能站出来那么一两个帮他们排忧解难,当然,这种人才在当时有个不怎么好听的称呼,叫“食客”。
令人扼腕的是,战国时的人才几乎都是从食客群体中脱颖而出的,有名的刺客,有名的兵法家,有名的谋士等等,而各位诸侯们养食客的宅子,大概便是最古老的私人会所了。
如今社会的私人会所,自然远远高于豢养食客这个范畴,你可以说它是个聊天扯淡的场所,也可以说它是个提供各种交易的平台,更合适的说法,它其实是一个维系和发展利益关系的纽带,无论真情还是假意,在私人会所里,只要你有需要,总能找到合适的人解决。
这是叶欢对私人会所的定义。
叶欢读书不多,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理解这么复杂的词汇,他很为自己的智商感到骄傲。
“行,不就开个聊天扯淡的馆子么?太容易了,这事儿我答应了!”叶欢很干脆的道。
“聊天扯淡的馆子……”刘子成脸色有点难看,张嘴还想说得更深刻一点,想想还是保持了沉默。
好吧,其实它确实是个聊天扯淡的馆子,有的事情不必想得太复杂,简单一点挺好的,无论这位未来的会所老板怎么理解私人会所这个词儿,只要它成功办起来了,收获到的果实自然能让这家伙吓一跳。
刘子成笑道:“这事儿咱哥俩儿合伙办了?”
“办就办呗。”叶欢无所谓道。
“亲兄弟,明算帐,怎么算股份?”
“嗯,这事儿是得说在前头,我现在有钱是不假,可不能当冤大头,你说个章程,我考虑考虑。”
刘子成想了想,道:“我那金玉堂卖了以后,再加上这几年存的钱,大概三千万左右吧,这个会所如果想开得上档次一点,估计少不了两个亿……”
“一个聊天打屁的破馆子要两个亿?”叶欢吓了一跳,脸都白了:“你们这帮败家子拿钱烧着玩儿是吧?”
刘子成郁闷了:“别把我骂进去行不?我哪儿败家了?京里那帮衙内们什么没见识过,你不下点血本在会所上,开张了谁愿意来?随便找个小胡同,租个大杂院,里面挂几串小彩灯,搞得跟他妈廉价洗头房似的,成本倒省了,有人愿意来吗?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如今这社会做买卖,空手套白狼的事儿基本绝迹了,大家都不是傻子,没那么好糊弄。”
叶欢摸了摸鼻子,想想刘子成说的确实有道理。
可问题是……叶欢真没那么多钱呀。
在宁海的时候,周蓉给过他几张金卡,钻石卡之类的,其中有一张瑞士银行的信用卡,最高透支额度是一亿,其他的几张卡里大多是几百万,上千万的储蓄卡,福利院扩建计划,叶欢没让周蓉掏钱,直接从自己的卡里划了四千万到欢乐基金的帐户上,现在所有卡里的余额,再加上信用卡里剩下的透支额度,总共加起来,可动用的资金大概只有七千万了。【百度搜索Www..Com会员登入无弹窗广告】
周蓉自然想不到这个刚脱离贫困的儿子花钱这么厉害,虽然都没花到他自己身上,以叶欢当初买油条吃一根扔一根的伟大理想,周蓉或许觉得这么多钱足够满足了,一时半会儿肯定不会想到再给叶欢钱。
而以叶欢的倔性子,自然死活不会再向周蓉张嘴,老妈的钱也不是大风吹来的,别的富二代花着爹妈的钱不心虚,叶欢脸上却臊得慌。
现在开这个破会所要两个亿,刘子成手里三千万,再加上叶欢的七千万,两人还有一个亿的资金缺口。
“刘哥,开会所这事儿……恐怕办不成了,缺钱呀。”叶欢思量过后,为难的道。
“为什么?”刘子成有些失望道:“你不是腾龙集团的少东吗?缺钱你找周伯母……”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叶欢一句河南梆子情不自禁唱出口。
刘子成:“…………”
“刘哥,你不是败家子,我也不是呀……”
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叶欢的为难,刘子成只好沉默。
一件刚出炉的创业构想,还没开始便遇到了棘手的困难。
二人沉默半晌,叶欢沉声道:“还差一个亿,我去想想办法吧。”
刘子成显然不大相信他的能力,斜眼睨着他:“你能有什么办法?”
“很简单,满世界打听去,看看还有没有被老爹赶出门的官二代什么的……”
刘子成:“…………”
接下来的几天,叶欢没有回沈家老宅,在京里找了家五星级酒店住下来,沈家老宅对叶欢来说太压抑太沉重,长辈的不待见是小事,住在那样一个仿佛与世隔绝的宅子里,好象连希望都隔绝在宅子之外了,里面充斥的只有古板森严的教条和家规,这样的氛围里住久了,叶欢觉得自己会很短命。
于是叶欢索性便在城里的酒店住了下来,定下了顶楼一套总统套房,猴子,张三和南乔木,一共四人住在里面,每天早晨,周媚便装扮靓丽,笑吟吟的敲开了套房的门,带着从未进过京的四人到处游览,故宫,长城,颐和园,香山……还有各式各样的美食,烤鸭,卤煮,涮羊肉,炸酱面等等,叶欢四人敞开玩了个痛快淋漓。
沈笃礼仿佛也清楚叶欢在老宅里待得不舒坦,并没有要求叶欢回来,听任他们在京城里游玩。
一切仿佛平静无波,平静中似乎酝酿着一种诡异的气氛。
沈家老太爷好象已经完全无视了叶欢这个人,一直没提起过他,每日里养鱼养花,自得其乐,叶欢回不回老宅,老爷子根本问都没问过。
沈笃礼心中愈发焦躁不安,他知道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它意味着叶欢沈家子弟的身份很有可能不被老爷子承认。
事实上这个很明显的信号让沈家其他几位兄弟挺直了腰杆,老三和老四见老爷子对叶欢是这般态度,他们也很有默契的仿佛遗忘了叶欢这个人,提都没提过他的名字,更别说回老宅来看看这位传说中流落民间的大侄子。
事情就这样陷入了僵持阶段。
叶欢倒是没心没肺的玩了个痛快。
他不在乎沈家那些人认不认他,那样一个勾心斗角的家族,他打从心眼儿里排斥它,不认他最好,省得扯进那些莫名其妙的争斗里去。
…………
…………
“可你也不能总这样僵持着呀……”周媚的眉宇间藏着深深的忧虑。
被周蓉收养多年,她也不可避免的跟沈家打过很多交道,她深知这个大宅门里的门门道道儿,沈家能成为华夏第一豪门,自然有它的道理,宅门里的人,无一不是位高权重,精于算计的老狐狸,沈笃礼把叶欢领进沈家的后果,便是打破了这个微妙而且敏感的利益平衡,突然多出一个晚辈并不打紧,要命的是,这个晚辈恰好是沈笃礼的儿子,当年的恩怨,如今的利益,未来的平衡,种种因素相叠,看似平静的湖面上,正酝酿着一场可怕的风暴,叶欢正是这场风暴的中心。
叶欢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淡淡笑道:“我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不喜欢想太复杂的事,所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留给沈家那些长辈吧。”
周媚一楞,接着隐隐有了一些领悟,试探道:“你是说……沈家人会首先打破这个僵局?”
叶欢笑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自古的规矩,我来京城也好些天了,总得有个说法吧?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僵持局面只是暂时的,你们心急,他们其实比你更急,不欢迎我的人,现在不知琢磨着多少法子让我卷铺盖滚蛋,欢迎我的人,现在也绞尽脑汁让我堂堂正正成为沈家举足轻重的太子爷,其实他们都不明白,我对沈家并无所求,所以我比他们更沉得住气,打破这个僵局的,必然还是他们。”
周媚想了想,接着娇俏的白了叶欢一眼,哼道:“还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心眼儿也不比沈家那些老狐狸少,口是心非,这也是你这几天没心没肺在城里玩了个痛快的原因?”
“是啊,我这不等他们出招嘛,进了沈家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上一辈分成了两个阵营,老大,也就是我那老爹,他和老五是一个阵营,老三和老四是一个阵营,老太爷是个糊涂得快进棺材的老裁判,场上队员比赛使阴招他也不管不顾,看似纷乱的争斗,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周媚苦笑道:“你总结得很对,不过实际上,他们四人的恩怨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其中还牵扯到你那已经去世的二叔……”
叶欢眨眨眼,笑道:“世上的事情就像一团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复杂,拿梳子梳几次便清清楚楚,一眼分明了,复杂只是属于以前,我们不必去管,我们只看目前,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我的,拉拢他,恨我的,消灭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周媚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悠然叹道:“我现在终于相信遗传基因这个东西了,沈家人果然是沈家人,假以时日,叶欢,你也会是一只精于算计的小狐狸……”
叶欢叹了口气,道:“我没想过当什么小狐狸,只想好好活下去,有个爱我的老婆,生个不太笨又不必太聪明的孩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
周媚看着叶欢那张平静的脸,樱唇微启,欲言又止。
“叶欢,你受到了太多的关注,你的这些简单的理想,很难实现,像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很少只有一位妻子的,乔木她……唉!”
叶欢笑得有点生硬:“难道我找老婆都由不得自己了吗?”
周媚苦笑道:“家族越大,越要经营,你若被沈家人承认,政治联姻是必然少不了的……”
叶欢讥诮的笑道:“政治联姻?我倒要看看沈家哪个长辈敢管我的婚事,他们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呢?”周媚眨着大眼问道。
“回到家冷冷清清,灶台的饭菜是凉的,老婆的下身是热的……这种老婆能要吗?”
周媚的脸刷的一下羞红了,恨恨瞪着叶欢,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叶欢认真解释道:“男人需要的是两头都热……”
两天以后,在京城玩得乐不思蜀的叶欢接到了沈笃礼的电话。
沈笃礼要叶欢回一趟老宅。
在保镖车队的护送下,叶欢又一次来到老宅门口。
下车后叶欢独自进了门,负着手往老宅内堂走去。
沈家的风景他已经看腻了,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显赫家族,在叶欢眼里全是一堆华丽的排场,这头一座假山,那头一个池塘,毫无用处的东西占满了眼球,以叶欢那市井小民的审美观看来,老宅应该用一堆**炸成废墟,然后再修一个大一点的四合院足够,再在后面开块菜地,修个猪圈,齐活了。
内堂东厢房是沈笃礼的书房,叶欢刚走到内堂院子里,便看到东厢房外,一道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望着一株剑兰呆呆出神,手里好象还捧着什么东西。
叶欢眼睛一眯,这背影……很像那个见过一面的三叔呀,他在老爹的书房门口干嘛?
叶欢和三叔的见面不算愉快,当然,双方更不可能存在好感。
于是叶欢蹑手蹑脚的上前,见“三叔”仍旧一动不动的蹲在花坛边,仿佛入了定似的。
叶欢当下也没跟他客气,一脚伸出,不轻不重的踹上了他的屁股。
然后……“三叔”一个倒栽葱,一头栽进了花坛里,他手里捧着东西叶欢也看清了,原来是一碗银耳羹。
“嘿!干嘛呢你?想偷听怎么着?”叶欢一声暴喝。
“三叔”从地上爬了起来,很快转过身,这一转身,叶欢心里便咯噔一下。
靠!***踢错人了!这人根本不是三叔。
“这个……不好意思,认错人了,真的很抱歉……”叶欢脸红了,尴尬的道歉。
冤枉挨了一脚的中年男子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蹲着收拾洒了一地的银耳羹。
叶欢愈发尴尬了,搓着手道:“您别收拾了,多脏呀,捡起来也吃不成了,我请您再吃一碗行不?”
那人再次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一声不吭的将那碗捡起来的银耳羹灌篮似的狠狠扣在了叶欢的脑袋上。
叶欢:“…………”
听到动静的沈笃礼走出书房,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满脸泥土,怒目瞪着叶欢,而叶欢,脑袋上扣着一个小瓷碗,一脸的汤水,二人互相怒视。
沈笃礼抚着额头叹了口气,指了指中年人,道:“老五,他是你的侄子,叶欢。”
“叶欢,这位是你五叔,京城卫戍军区司令,沈笃智。”
叶欢一楞,顶着满脑袋的汤汤水水,上前热情洋溢的握手,一脸怒气化作无尽的谄媚:“原来是五叔,幸会幸会!”
沈笃智哼了哼,扭头朝沈笃礼道:“大哥,二十年前你就生了这么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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