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风思行安然的在警察局中待了一晚。
只是,在丹阳市里,有一个人却并没有风思行这么悠然,这个人就是丹阳市公安厅厅长赵阳。
而他之所以一晚上都惴惴不安,都是因为他一个小时前接到的一个电话。
打电话给赵阳的人是丹阳五大家族之一的武家老三武云鹤,这位以刁钻狠辣闻名政界的现任河西省省委副书记兼省长,电话一打来就是一通乱骂,只把赵阳数落的一文不值。
偏偏武云鹤不仅职位比赵阳高,更是武家现任家主的二公子,所以赵阳只能陪着笑询问武云鹤生气的原因。
“哼,你不要以为现在当上丹阳市公安厅厅长就了不起,玩弄职权的人早晚都会受到人民的制裁,我打电话来也不是兴师问罪,只是想要提醒你一下,有些人不是你想抓就能抓的,你自己好自为之”。
结果武云鹤在大骂了赵阳一顿后,根本就没有说明赵阳到底是抓错了谁,就把电话给挂了。
之后赵阳立刻让手下去查今天厅里都抓过什么人,结果手下来报,说是自己手底下的一个科长今天受王铁山副市长的暗示,抓过一个翰林大学的学生。
这也正是赵阳一晚上都辗转反侧的原因,如果是别人抓了武云鹤保的人,赵阳自然马上就把人给放了,可是抓人的王铁山是赵阳的顶头上司,这就使得赵阳两面为难了。
“若是放吧,在武家那里算是将功补过了,可是却得罪了王铁山,以后王铁山一定会千方百计的给我使绊子。可若是不放吧,就等于得罪了武家,以后我又怎么在官场上混呢”赵阳在心里哀嚎道。
就在这时,赵阳的手机再次响起,听到铃声后,赵阳接过了电话。
电话一接通,那头立刻传来一道雄浑的声音道:“喂,是赵厅长吗?我是方战啊,这么早给你打电话真是不好意思了”。
赵阳一听是方战,立刻满脸笑容的站了起来,哈哈一笑道:“原来是方政委啊,您能给我打电话是我的荣幸啊,只是不知道您有什么事呢?”
或许赵阳也知道自己站起来时满面的笑容,方战是看不见的,但是这么多年的官场生活早就让赵阳习惯了溜须拍马,习惯了阿谀奉承。
可是当方战的下一句话一出口,赵阳满面的笑容顿时消失无踪。
“是这样的赵厅长,我们家老爷子听说你们厅抓了一个叫风思行的学生,所以让我特地打电话来问问,老爷子还说如果风思行犯了什么错的话,就由我方家的人来赔偿和承担”。
“好的,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方政委”赵阳满脸呆滞的假笑道。
“好,那你忙吧,我中午再打电话核实一下进度”。
说完,方战挂掉了电话,而这边的赵阳则是在呆滞了许久后,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拿起了电话打给了自己的秘书。
“喂,李秘书,你现在马上去厅里安排一下,千万不能让厅里那帮王八蛋伤了风思行一根头发。记住,我们决不能得罪风思行,不管他有什么要求你都尽量满足,一直等到我赶过来为止”。
交代完这些后,赵阳打开衣柜就准备换上西服,然后亲自去释放风思行。
然而他才刚穿上西裤,他的手机再次响起。
“喂,赵厅长吗?我是资源部的焦实业,听说你们把我大侄子风思行给抓了,这是怎么回事啊?我跟你说啊,这孩子从小我就见过,那是乖得很啦,你们可别冤枉了他”。
听到焦实业的话后,赵阳是彻底的发疯了,心里哀嚎道:“这个风思行他妈的到底是谁啊,竟然能够让这么多政治家族的大佬来给他说情”。
尽管赵阳此时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但他还是不得不赔笑着,和焦实业保证自己一定会还风思行一个清白。
在挂掉焦实业这个大佬的电话后,赵阳心想这次总该清净了吧,不想没过五分钟,赵阳的电话再次响起。
“喂,赵厅长吗?我是律师何有为,这次冒昧给你打电话,是受我的当事人风思行同学的委托。我的当事人告诉我说,不知道为什么,在昨天晚上,他被你们厅里的一帮警察带到了公安厅,我来是想问一下,我的当事人到底是犯了什么罪?”
“我都已经同意放人了,这些人怎么还阴魂不散啦?现在竟然连一个律师都敢到我这兴师问罪”赵阳极为恼火的想道。
“何律师是吧,我已经查清楚了,是我们抓错人了,现在我已经下令放人,不知你还有什么事?”
“好,放人就好,只是我忘了跟你说件事,我们的通话我已经录音了,既然你们警察承认抓错了人,那我们就法庭上见吧”。
赵阳听完何有为的话,冷声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只是我的当事人在美国有一家上市公司,昨晚他本来是要去谈一项重要的合作的,可是因为你们的原因而没有去成,导致他的公司损失了一笔十亿元的生意,既然你们已经承认是抓错人了,那么我想这份赔偿你们是一定要付的”。
赵阳一听这话,立刻解释道:“何律师你别这样,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其实我们只是请风思行到我们厅里喝茶,并没有拘留他,这份赔偿……,喂,喂喂,何律师你在吗?”
只听电话那头只传来了嘟嘟的声音,很显然何有为已经挂掉了电话。
赵阳试着给何有为回拨了一下,可是何有为已经关掉了手机。
明白自己惹下麻烦的赵阳颓然的坐在了地上,一脸呆滞的喃喃道:“完了,我完了……”。
……
而在丹阳市公安厅里,昨晚的何科长一脸得意的走进了审讯室,冲着风思行哈哈一笑道:“小朋友,你可不要怪叔叔哦,怪只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风思行一脸淡然的看了何科长一眼,莫测高深的一笑后,将目光投向了窗外。
这章我喜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