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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置办行头(1 / 1)

“谢你?”宗秀反应极快,惊道:“在御花园举办烧尾宴是你出的主意?”

程咬金仰天大笑:“那可不,除了我谁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说动陛下在御花园为你一个新上任的算学助教举办烧尾宴。哈哈哈哈……我中午可是特意赶去皇宫,拦下传旨的老褚,求着陛下改的圣旨。”

宗秀:“……”

这个程咬金,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现在一门心思想着苟起来,做个小透明。

现在好了,一个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升迁,都在皇宫举办烧尾宴,不引起轰动才怪呢。

宗秀气的牙痒痒:“老哥哥,你可害死我了!”

程咬金不知道宗秀的心思,疑惑道:“我咋害你了?老哥我可是一片苦心,为了你的前途着想,这才求着陛下与御花园内为你举办烧尾宴,你也好趁机和朝中的文武大臣混个脸熟,也方便以后升迁办事。”

“你,你……”

宗秀气的颤颤巍巍,却也找不到怪罪程咬金的理由。

毕竟人老程确实是为他好。

按规矩来说:六品以下的官员,都没资格见皇帝的。

现在能在老李和满朝文武面前露个脸,以后在长安城混日子,不管是办事,还是做别的,都有极大的便利。

可这是正常人往上爬的路子啊!

宗秀是正常人吗?

作为穿越客,宗秀熟知历史。未来几年,将是老李几个儿子最闹腾的时候,而老李也会趁机整顿朝纲,现在往上爬,和找死有啥区别?

一句话,老李几个儿子一闹腾起来,不管他怎么站队,都会被殃及池鱼。后世史书上:长孙无忌、侯君集、尉迟敬德、魏征、李靖等人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子。

看着程咬金那张自鸣得意的脸,宗秀也无可奈何。

事都出来了,他还能躲不成?

宗秀暗道:不就是在皇宫吃个饭吗?到时候我只管吃,一句话都不说。反正有满朝文武在,也轮不到我说话。

拿定主意后,宗秀又对程咬金问道:“老哥哥,你又来做啥?”

“来接你啊,皇宫大内不比俺程府,规矩多着呢。你又没到礼部受过训,俺怕你在陛下面前失了礼数,这才来带你去皇宫,到时候你跟在我就好。”

程咬金还是很热心的。

虽然现在大唐立国不久,他们这些和老李一起打天下的老哥们能在老李面前该咋咋,可新上任的官员都要在礼部接受专业的礼数培训,才能面圣。若是失了体统,少不得被治个圣前失仪之罪。

程咬金熟稔的勾着宗秀的肩膀,道:“走,先给你置办身行头,你这样入宫可不行。”

宗秀指着刚赏赐的官袍:“穿这个不行吗?”

“这是私宴,穿甚的官袍。一个九品小吏的袍子,穿着你也不嫌丢人。”

宗秀:“……”

程咬金好像对‘烧尾宴’很上心,他见魏书玉和秦怀道正代宗秀给长安城的公子哥们上课,拖着宗秀就走,前往长安城最大的成衣铺。

俩人从下午逛到天黑,等宗秀再次出来的时候,整个大变样。

一身蓝白相间的丝质长袍,绣着金边;腰间系着紫花雷纹腰带,原本书生髻也披散在脑后,上面束着公子冠,脚上穿着一双墨绿色的云头靴,端的是风度翩翩。

就在宗秀欣赏着自己新形象的时候,程咬金一手托着下巴,一边围绕着宗秀打转,嘀咕着:“不对,不对,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宗秀小心翼翼拖着衣袖,问道:“哪里不对?我感觉挺好。”

程咬金又转了两圈,忽然两眼一亮:“我想起哪里不对了,跟我来。”

不等宗秀开口,就被程咬金半拉半拖的带走。

“老哥哥,慢点,这身衣服贵着哩。”

“哈哈,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几百两银子也算钱?”

程咬金拖着宗秀到了一家玉器店。

“嘿嘿,我刚就在想哪里不对劲,原来是腰间缺个配饰。”

程咬金拍着自己腰间象征地位的鱼符,道:“你们这些文人不是讲究君子无故,玉不离身嘛。一会看看可有中意的,自己挑一个。”

宝玉斋是长安城的老字号,生意做的大,人脉也广。

掌柜的见程咬金到来,急忙上去迎接,同时吩咐俩伙计一个端茶倒水,一个去通知东家。

“吆,这是哪阵风把程爷吹来了,我说今个咋一大早就听到喜鹊叫呢,原来是程爷要来。”

胖掌柜脸上挂着谄媚的笑,言语之间那叫一个热情。

程咬金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废话少说,有什么好货都拿出来,老子带兄弟挑个玩意。我丑话说在前头,若让我知道你有什么好货藏着噎着,定铲平你的铺子。”

胖掌柜恭维道:“瞧程爷这话说的,瞒谁也不敢瞒程爷啊。栓子,去把内屋的箱子搬出来,让程爷帮忙掌掌眼。”

宗秀正看铺面上的东西,被程咬金一把拉住:“兄弟,这些俗物有啥看头,咱要挑就挑最好的。”

“嘿嘿,程爷说的是。栓子,麻利点,别让程爷等急了。”

掌柜的打着哈哈。

像他们这种做玉石生意的,明面上摆出来的东西,多半是用来忽悠不懂行的。要是宗秀一个人来,少不得被当冤大头。

可现在有程咬金带着,就冲‘混世魔王’这个名头,借掌柜的十个胆也不敢以次充好忽悠宗秀。

叫栓子的小伙计年纪不大,手脚倒是挺麻溜,不过一会,就小心翼翼的抱了个黄花梨木的大箱子出来。

箱子打开后,里面铺着厚厚的绸缎,绸缎上面又摆了七八个大小不一的木盒子。

“程爷,这位公子,请掌眼。”

掌柜的把最上面几个盒子一一打开,每个盒子里面也都垫着绸缎防撞,揭开上面的丝绸,分别放着玉牌、玉钩、小如意……等等精雕玉琢的美玉,皆是色泽光润,入手珠滑。

程咬金随手拿起小玉如意把玩,问道:“兄弟,可有上眼的。”

胖掌柜介绍道:“咱这里有羊脂玉、汉白玉、独山玉……公子若有对外形不满意,我们还有住店的雕匠……”

不等掌柜说完,宗秀忽然指着箱子最下面的一个锦盒道:“这个里面装的什么?”

程咬金直接掏出最大的盒子,打开一看,惊呼道:“乖乖,真是个宝贝,就是大了点。”

宗秀探头一看,只见盒子里横躺着一个白玉葫芦。

玉葫芦比手掌大一号,雕刻的栩栩如生。葫芦腰和葫口的塞子还用金链链接,金链子上还有个玉钩,方便挂在腰带上。

葫芦正对宗秀那一面,刻着‘小醉’二字。拿起一看,后面也刻俩字“微醺”。

“哈哈,不错,不错,葫芦、福禄,有福又有财,好寓意。”

“小醉、微醺,喝酒嘛,多了伤身,微醺既好。我喜欢。掌柜的,就它了,多少钱。”

宗秀拿着葫芦爱不释手,又在腰间比划,挂在腰带上刚好。

程咬金叫道:“管它多少钱,既然兄弟喜欢,老哥哥我送你。”

掌柜的面色犯难,苦着脸道:“程爷,这位公子,这不是钱不钱的事,主要是有主了。那预定的客官尚未来取,这才放在小店,真的不能卖。”

宗秀依依不舍的放下葫芦,道:“既然有人定了,那就算了,再看看别的。”

程咬金一把抢过葫芦放回宗秀手中,哼道:“他没来取,等于买卖没成!兄弟看上了,拿去就是。”

说着,程咬金拉着宗秀就走,边走边说:“算好银钱,到我府上去取。若那人找你麻烦,就说东西被我拿走,让他到我府上掰扯。”

“这,这……”

掌柜的急的满头大汗,想拦又不敢拦,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程咬金和宗秀越走越远,消失在视野之中。

程咬金和宗秀离开不久,一个黑脸汉子骑着马匆匆忙忙的赶来。

看到来人,掌柜的忙上前道:“东家,不好了,刚卢公将玉葫芦强行买走,属下拦不住啊。”

黑脸汉子大惊,从马上跳了下来,怒道:“你这废物,看个店都看不好,为何不先将葫芦收起来。”

“我,我……”

胖掌柜急的张口结舌,他也没想到程咬金带来的那位公子,上来就相中玉葫芦啊。

可是急有什么办法?现在最主要的是想办法把玉葫芦要回来。

那葫芦是有人专门定制的,内里镂空,外壁纂刻,用料上乘,做工精细,全天下独此一件,无双无对。若要不回来,预定之人定会找宝玉斋的麻烦。

“东家,要不和柴大官人说说,让他帮忙讨要?”

胖掌柜试探的问道。

他口中的柴大官人,是谯国公柴绍。

当年李唐立国,柴家赌上全部家产,压在陇西李家身上。

如今李家得了天下,对柴家自是极好,不仅把长公主李秀宁下嫁,还封了个世袭罔替的国公爵位。柴家更是凭圣上隆宠,将生意做遍天下,宝玉斋的背后也有柴家的影子。

黑脸汉子想了想,叹道:“以卢公的性子就算柴大官人亲自登门,多半也要不回来。罢了,罢了,还是等买主上门赔些银钱,让他自己去程府讨要,这事已经不是我们所能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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