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我是一个孤儿,因为从我记忆开始,我就是在孤儿院长大的。
因为性子腼腆,所以小朋友都不爱和我玩,但是,院长妈妈却很爱护我。虽然没什么玩具,但是我很快乐,
孤儿院的院子里一棵好老好老的枫树,秋日落下来的红火,他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直到我八岁那年。
一个老婆婆领养了我。
把我带到了海边,一个没有枫树的地方,那里全是咸咸的味道,全是蓝色,我不喜欢那里。
我依旧没有玩伴。
老婆婆无儿无女,老伴死得早,靠着退休金活到现在,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是对于一老一小,足够我们衣食无忧了。
她说她老了,应该养个孩子防老,不要等到自己去见老伴时,还没有人替她收尸。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我觉得我的这辈子就会这样平静的过下去,读书,工作,然后遇上一个合适的女孩子,会有一个孩子,最后,终老。
但是,老天偏偏让我遇见了她。
在我21岁的时候,那年我大三,还有一年毕业。暑假在临家的一家酒店里打零工。
我像往常一样端着早饭按响了客人的门铃。
然后,她就出现了。
披散着头发,穿着浴衣,但是微微翘起的嫣红嘴唇与抬高的下巴,却显露了她骄傲的个性,像秋日里顶梢红透了的一片枫叶,却迟迟不肯落下。
她露出一个微笑,
明明一身白,在我眼里,却莫名的,一片红。
我突然想起奶奶在午后长叨念的一句话语,
此一时,彼一时,佳人才思,俺莹莹,世间无二。
她说这是他丈夫要去世时留下的最后一句话,那时候她已中年,岁月的褶子都快爬满整个脸颊了,哪里还有什么美貌世间无双啊!
但是,在那个男人的眼里,自己永远是初见时的样子。
我的心,突然就悸动了。
但是,你已经结婚,房间里走出的男人毫不吝啬的表示了对你的占有,在你的脸上烙下他的印子。
锦华,你知道吗?我多想抱着你的男人是我。
你是上天赐予我的一朵红玫瑰。
因为注定了我不能拥有,所以才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
所以,我决定把这份悸动深深的扼杀在怀里。
然后,你又出现,对我说,能陪我吗?
当然,我能陪你!
陪你逛街,陪你吃饭,陪你看大海
都可以!
我的爱,蔓延生长。红了我心的荒田。
但是,你却不能永远陪着你,
所以我放你走,只能看着你又回去。
可我骗不了自己,在别人误会我们的关系时,我没有勇气出口解释,甚至心中还有一丝暗喜,当你每天早上叫上一碗小米粥时,我费尽心思换班想亲自看见你。
但是,你却不幸福。
为什么呢?
这样一个完美的女子,
她应该享有的是公主一样的待遇。
那个男的,却让她在电话中无奈的哭泣。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
可我给不了你任何的东西,我一无所有,给不了你华丽的裙子,给不了你高贵的王冠,让你能在城堡里自由的嬉戏。
我只能这样看着你,欺骗着自己。
然后,你就不见了。
突然留下一个连你的痕迹都不再存在的房间。
好想再看见你,好想再看见你!好像看见你满足的喝着一碗小米粥,冲我露出一个调皮的微笑。
这个想法像春日肆意生长的野草,蔓延了大脑的整片草原。
可是自己,懦弱得只有勇气在半夜爬上屋顶,低声念着你的名字。
你是我的劫,我周生追定逃脱不了的劫。
那就再见你一面好了,就一面,再看你一眼我就再也不会想你,再看你一眼我就回到我的生活,没有洛锦华的生活。
我偷偷查了你们在酒店登记的信息。
我整装好行李,
来见你。
然后,我到处寻找,来到你家门前,靠在阴暗的墙角,
然后,我看见了大早就出门的你,嘴角挂着嘲讽,走进了乔氏企业。
你在你的丈夫公司上班吗?锦华?
但,我却看见了一脸疲惫的你,走出公司,靠在一家咖啡店的玻璃墙上。
锦华,你不高兴吗?
是不是要去安慰她呢?可是说好的,看上一眼我就离开。
可是,好不甘心啊!
万一她已经忘了我这样一个小小的服务员了怎么办?
可是…….
我走到你的面前,叩响了玻璃窗。
看着你露出惊讶的表情,太好了,我的心在呐喊,你没有忘记我!
我说,洛小姐。
不,我应该说,锦华,你不高兴吗?
你一定很好奇为什么我在这里,亲爱的锦华,
请允许我鼓起勇气告诉你,
因为你,我来到这里。
你用手封上了我的嘴,
可以陪我吗?
你这样说的,
可以!当然可以!无时无刻,随时随地!
傍晚来临,
A市的夜晚灯火辉煌,
你买了一个红色的气球牵在手里,
我陪你玩遍了整个游乐园,刺激的,好玩的,还有,
浪漫的。
你问,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当然有!
我喜欢你!我爱你!哪怕,我们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可是,我说不出口,
锦华,我甚至不敢提醒自己你的姓,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洛字。
我给得了你什么,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
我沉默着,转身离去。
一阵风吹起,
请允许我再回头看你一眼,
当白衬衫的少年回过头时,白裙子少女站的地方,一个红色的气球,慢慢升起。
8月13日,
洛家千金洛锦华莫名失踪
8月14日,
警方在一片深海发现洛锦华的尸体,但是腐烂程度高达5天。
8月15日
洛家举行追悼会。洛家少爷洛术献上数万多玫瑰。
清明,雨落
一个少年手握一把黑色的伞,为一块墓碑献上一束娇艳的玫瑰。
少年笑了笑,
的确,只有这样的颜色,才能配了你。
说完,已落下两行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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