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氏阿兰毕竟年纪摆在那里,虽是一宿没睡,眼睛有些血丝,却仍然精神奕奕,眼见天色已亮,林北进行例行的泡澡,崔氏阿兰围着水潭转了一圈,很是奇怪的问道:“大人,为何要把此处拦起来?崔兰没看到什么东西啊?”
林北心说你现在看到才怪,那些小甲鱼已经寻了洞穴,安下家了,因为很小,怕被别的鱼类杀死,所以轻易不会出来,不过待等到大一些,有了自保之力后,小甲鱼就会出来争抢食物了。
卞吉从屋里出来,伸了个懒腰,疑声道:“崔兰,昨夜你们在做甚?搅得我一晚不得好睡。”
崔兰一指林北:“夫子,这你得问大人,崔兰也一宿没睡。”
“哦?”卞吉也便不再多问。
眼看他们都洗漱完了,林北从水潭里长身而起,他的蛇鳞光滑之极,轻轻一抖,水珠就被抖落,连擦都不用擦,
“大人今天也要去捉那长鼻兽?”
林北点头,游到岩边:“正是,那边还有十来头长鼻兽,等到捉完后就可以告一段落,不过长鼻兽其实并不打紧,那沼气池才是最紧要的。”
“大人如此重视这个叫沼气池的,可否与我等说说,沼气池到了底有什么用处?”
林北只说了变废为宝,至于别的却没有细说,任凭卞吉等人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长鼻兽的秽物能变成什么宝贝?莫不是仙家的点石成金?但那也不是石头啊,卞吉闷在心里一天了,一直想问。
林北便问道:“你们用什么取火?”
“自然是隧石还有火镰。”崔兰理所当然的道。
“这种取火式方不方便?”林北又问。
崔兰这次迟疑了一下:“倒也没觉得不方便。”
“那是因为你们习惯了,而且没有更好的取火方式,反正我觉得极为不便,每次取火还得取些绒草,同时还得准备一大堆木柴,如果木柴烧完,又得重新来一遍。”
“不都是如此吗?”甄定在边上道。
卞吉倒是若有所思:“莫非那人所说的这‘沼气池’不需要隧石火镰和绒草?”
“连木柴都不需要。”林北道:“一旦产生沼气,即可源源不绝,一池沼气足够使用数月之久,另外,还可以把沼气抽取出来,装入罐子里,随身携带,随取随用,方便之极。”
卞吉三人顿时吃惊了,一池沼气居然可以使用数月之久?想想挖的沼气池可不算大,居然有如此能耐?
“能用那沼气煮饭食?”
“这肯定可以的啊,否则用它做甚?而且火势集中,所以饭食熟得极快,大约能节约三分之二的时间。”
沼气最初的作用肯定用来做饭烧水,但是越到后面,沼气的作用就越大,比如供暖,比如炼铁炼钢,这些都可以用沼气代替木炭和煤,如果科技再进步一点,蒸汽机也可以研出来,原料却只是区区的秽物,比起煤这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以及木头这种生长缓慢的资源,沼气当真是物美价廉。
卞吉三人耸然动容,他们自然想不到如此多,不过秽物能变成火,最后能用来做饭就已经出了他们的想像了,或许这真是‘妖法’。
林北又道:“这沼气池关乎到我接下来的一系列计划,所以我希望你们务必要重视起来,以最快的度把沼气池弄出来。”
“大人放心,今日我便告知忠直。”卞吉凝声点头道。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众人便朝学堂而去,得去和猎户们汇合。
刚刚到学堂所在之地,民夫们没到,不过安忠直却到了,林北还看到甄定的两个护卫也回来,边上站着两人,想来其中之一便是那甄平。
果然,此人一见甄定,便上来行礼,口称族兄,甄定笑着扶起,又对林北道:“大人,这就是甄平,甄平,来见过大人。”
甄平面上的惊异一闪而过,他肯定是早就知道林北的存在了,所以并不畏惧,朝林北行礼,“甄平见过大人。”
林北看了看这个甄平,此人面白无须,身上衣物相当齐整,给人一种极为干净的感觉,双眼灵活,便知是很精明的人物,林北心说甄氏确实有一套,光是看区区南越的一个掌柜就能看出甄氏在人选方面的眼光,甄定像弥勒佛,甄平精明,而做生意这两种印象都很重要,如果别人一看掌柜面奸心黑,恐怕心里就先胆憷几分,一次之后哪里还敢再次上门。
顾不得寒暄,林北写道:“你把那关姓商人的情况再说一遍。”
甄定在路上已经跟护卫了解了情况,早就得知眼前的妖物大人神通广大,通人言晓人事,但是看眼前一条大蛇一笔一画的在地上写出字来,脸皮也止不住抽动,这种神异让甄平心里也畏惧了几分,当下恭声道:“大人,那人是在两年以前来的,离当年的重阳节还有三日...”
卞吉看他一眼,问道:“你怎么记得如此清晰?”
甄定笑着解释道:“大人,夫子,我这族弟从小聪颖,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是这些年所见的行商都能说出十之八/九,哪怕是隔了好几年。”
卞吉有些吃惊,林北心说又算是一个奇人,这就跟现代酒店的经理,基本功就是需要记住一些大主顾,据说有些老字号的饭店伙计更是厉害,只要客人来一次,甭管几年之后,只要再去,伙计都能记得这位客人几年前点的什么东西,这种店的伙计甚至比老板还要受顾客欢迎。
“你继续。”
“是的,大人,那位行商姓关,带的是一口大箱,开始是由伙计接待的,不过这位商家执意要找我,所以我便亲自接待,他带来的都是沿海一带的特产,其中之一就是猪不食。”
“这位关姓商人曾言过,猪不食长于深山,为野猪刨出来的一种东西,数量甚少,一般拳头大小,表皮赤红,食之清甜可口,一块足以让一个成年男子饱食,有俚人偶然得之,便视为珍宝,平时不食,遇有尊客则用来待客,可惜这位关姓商人带来的时候或许是因保存之法不当,已经腐坏,所以我便拒之,大人,这就是其中的过程。”
林北在心里转了几个圈,听起来确实很像红薯,表皮赤红,吃起来清甜可口,都跟红薯的特征类似,关姓商人之所以会带这个来,恐怕一是因为俚人视若珍宝,第二就是清甜可口了,这个时代糖还是一种很珍贵的东西,甜食都被认为是贵族食品。
确认了之后,林北觉得不管如何,必须得尽快去一次朱卢,找到猪不食这种实物,亲眼验证一下。
ps:今天就一章了,有些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