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一种喜欢在清晨和黄昏时分活动觅食的野生动物,现在这个时间段,正是它们活动的高峰期。
而经雪锦这么一叫唤,原本还在拱土找虫子吃的野猪们瞬间便被惊动了,还以为她是来抢地盘的呢,个个目露凶光,发出一阵阵惨烈的杀猪叫,齐刷刷地冲了过来。
雪锦惊吓过度,肝胆俱裂,撒腿就跑,但是她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与野猪相媲美啊!
眼看着野猪群越来越近,死亡的威胁步步逼视,雪锦紧张得心脏都不跳了,只有双腿还在拼命地奔跑。而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数支离弦利箭飞射而来,掠过她的耳畔,每一支都稳稳地射在了野猪身上。
箭簇夹带着强劲的气势没入了野猪的脖间,将离她最近的三头野猪射飞了出去。其它野猪见状发出一连串凄厉的惨叫,如过街老鼠般,争先恐后,纷纷逃窜开了。
雪锦虚脱无力地瘫倒在地,惊魂甫定。是谁救了她?箭法好准!她好奇地循着箭矢射来的方向望去,开始四下搜寻起了救命恩人。
一个骑在马背上英气勃发的青年男子瞬间撞入了她的眼球,朝阳为他高大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光,让他看上去就像是传说中的战神,正骑着战马在战场上驰骋呢!
雪锦呆坐在原地,怔怔出神,深褐色的瞳孔里印出了姜仲卿翻身下马的英姿,随着那颀长的身影越走越近,她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忐忑不安的内心持续在询问着自己:他要做什么?
只见姜仲卿径直绕过她的身旁,走到了野猪跟前,蹲下身子,悉心地查看了起来,他似乎对野猪更加感兴趣。
雪锦这才缓缓舒了一口气,从地上爬了起来,忙不迭地准备逃离,却听得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戏谑的声音,“我救了你,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他似乎很不满。
“谢…谢谢!”雪锦磕磕巴巴的道了声谢,紧张地看着脚尖,不知所措。对于姜仲卿,她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畏惧,那种感觉就像是在面对着学校最高领导张校长一样,又敬又怕。
“你为何如此怕我?难不成我会吃人吗?还是说,你做了什么亏心事?譬如…窝藏了正被追捕的重犯?”姜仲卿冷声说道,一把将没入野猪体内的箭矢拔了出来,顿时鲜血四溅。
“我没…没有!”雪锦吓得魂飞魄散,全身颤抖如筛糠,连带着声音都有些变形了。他果然发现了吗?可是他是如何发现的呢?
“你是在质疑我吗?还是误以为我也和你们一样蠢顿如猪?当真以为给他脸上抹了点烂泥,我就认不出了吗?呵呵,还有你的父亲,更是愚不可及,他明明没有进过树林,却对林中事务了如指掌,他的那套说辞很明显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能骗得过赖武那班蠢驴!
还有你,竟然丝毫不避讳,还带着他那枚从不离身的玉坠四处招摇撞市,我是该说你天真呢,还是该说你愚蠢呢?难道你是在炫耀吗,炫耀你是他的女人?呵呵,太可笑了,你以为他当真会娶你吗?
怎么?被说到了痛处,不敢抬头见人了吗?哼,抬起头来看着我,看着我……”姜仲卿咄咄逼人的喝道,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徐徐朝着雪锦走了过去,凌厉的语气配上凶恶的目光逼迫得雪锦连连后退。
原来他真的什么都知道,原来我们在他眼里是如此的滑稽可笑,原来周湦的忍辱负重都是徒劳,原来我们都是傻瓜!雪锦下意识地握紧了项间挂着的那枚玉坠,心慌意乱,欲哭无泪。
姜仲卿却是在那一刻突然冷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很僵硬的笑容,也可以说是皮笑肉不笑,森冷而诡异,直看得雪锦头皮发麻,恨不得立马悬梁自尽,早死早超生。
而笑够了之后,他又开口了:“你也不用那么紧张,我既然决定放他走了,就不会再去抓他。不过别人我就不敢保证了,你还是劝他趁早离开申国吧!”语气平淡,不带任何表情。
可是这段话在雪锦听来却是振聋发聩,犹如X光般直接摄入了她的内心深处,让她又惊又喜,忍不住反问道:“此话当真?你不反悔?”
“为何要悔?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姜仲卿答得理所当然,顿了顿又补充说道,“保护他是我母亲的遗愿,我自然不会违背,记得去告诉他,以后大可不必将我视为仇敌!”
“原来如此,我都知道了!谢谢,你真是个大好人啊,你的美意我会帮你传达的!还有你今天救了我的命,我也会铭记于心的!”雪锦感激涕零的应道。
却见姜仲卿又对她比了个剪刀手,冷声说道:“当日我警告他必须在两天内离开,现在可只剩下一天了,他今天若是不走,恐怕这辈子都别想离开申国了!”
原来剪刀手是这个意思,雪锦一阵恶寒:这次误会大了,得赶紧回去跟周湦说清楚才行,要不然酿成大祸,她就成千古罪人了!
思及此,她勉强扯出来了一丝微笑,再次低头对姜仲卿道了声谢,“我明白了,会去催他离开的,谢谢你的好意提醒!”
“哼,你倒是不卑不亢,你父母难道没有教过你对贵族要使用谦敬词吗?”姜仲卿高高在上地冷哼了一声。
“诶?抱歉,公子,我就是个山野小女子,不懂那些繁文缛节!”雪锦尴尬地应道,好不容易对姜仲卿竖立起来了一点儿好感,瞬间如同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般,分崩离析了。
“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尊卑有别,你们俩是不可能的!”
“是吗?我也想告诉你,我和他根本就不熟,没有什么可不可能!抱歉公子,我还有事,恕不奉陪!”雪锦说罢,也不等姜仲卿反应,直接甩下呆愣在原地的姜仲卿,扭头气呼呼的走了。
和姜仲卿这种自以为是的贵族子弟多待一秒钟都是折磨,从小生活在平等社会之中的雪锦自然无法忍受!
如果说路石林是一头猎狼的话,那么姜仲卿绝对是一只吸血鬼,一只有着天使的面庞却孤傲冷酷的吸血鬼,就会见缝插针,压榨无辜,以及欺骗无知少女,云绣那可怜孩子显然已经被他给残害了!唉……
去你的尊卑有别,呸呸呸,贵族很了不起吗?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东方不败叶城独孤无人能敌了吗?身上的肉隶属唐僧牌的,吃了能长生不老吗?哼,还不是顽固的古人一个!
雪锦越想越气,马力全开,匆匆越过了树林中的重重障碍。说来还真是奇怪,离开了姜仲卿那只吸血鬼以后,她脚下崎岖的山路竟然也随之变得通达了,就像是被谁给熨平了一般。
最神奇的是,背后的竹篓也轻得跟没有似的,而且她居然能够认清回家的路了,丝毫不觉得有任何困难之处,堪称奇迹中的奇迹!路痴也能认路了,这就好比是瞎子也能画画一样,令人惊叹不已。
也许是心境使然,走在那陡峭的山路上,她依旧如履平地,几乎只用了一晃神的功夫,便甩开了身后茂密的丛林,出了巫峰山。
山下是一望无垠的金黄色庄稼田,以及那些沐浴在阳光下辛勤劳作的平乡小农,虽然有些还叫不上名字,但是面孔她大抵还是熟悉的。
看着田间的乡亲们,她顿时倍感亲切,不自觉地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唱起了熟悉的山歌,“任他汗流浃背雨打风吹去,我爱我的平乡,我的粮仓,哎哟嘿……”
这首山歌原本抑扬顿挫,掺杂着浓浓的乡音,唱起来特别的拗口,却也颇具风韵,趣味十足,可惜被她这个外乡人一唱,全变了味道。
“哟,这不是乔大家的小雪吗?你们家出大事儿了,你怎么还有心思在这里唱歌啊?”田间一个健壮的青年汉子惊诧地看着雪锦,眼神中分明带着浓重的同情和怜悯。
“我家出什么事了?”雪锦忙不迭的反问道。
“你阿爸被官府的人打得不省人事了!”青年汉子急应道。
“什么?”雪锦惊呼一声,如遭雷劈,慌忙夺路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