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想去紫薇得出一个结论,他俩这闲散惯了的活宝,还是去霍霍别人算了,就不要窝里斗起内哄了。
而灵乐其实也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凡间有个说法,青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朋友,他跟紫薇之间毫无秘密,为何就是不来电呢,不像跟洛之溪,见到她就想亲近,想抱抱,想亲亲,想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的就腻着她。
想来想去,灵乐也得出一个结论,紫薇的前世,上辈子可能是个男人。
既然应下了紫薇的这桩差事,灵乐想那还得抓紧办了。
他答应时豪情万丈的很痛快,可回头却犯了难,百货商场里的裙子令人眼花缭乱,他哪里知道什么样的适合紫薇呢?
其实这事儿最好拜托给洛之溪,她每次穿的衣服灵乐都觉得好好看,比天上任何的仙子都好看。
可是如果跟洛之溪说,我要买条裙子送给天上一个女神仙,这女神仙是我的老铁闺蜜好哥们儿,她过几日要穿着这条裙子去泡一个男神仙,这这,洛之溪非把他当成一个神经病不可。
找洛之溪这条是万万行不通了,其他的女性朋友他也没有啊,来了这里这么久,最熟悉的女人除了洛之溪就是自己的妈妈。
那怎么跟妈妈说?就说帮他选条裙子,他要送给洛之溪?啊!这个办法好啊,到时候妈妈帮他选好了,他一模一样地买两条,一条送给洛之溪,另一条送给紫薇不就好了么?
这样想着灵乐简直觉得自己太聪明了!说行动就行动,今天是周日,洛之溪说要去看陆羽曼,他们晚点再见面。
一想到洛之溪,灵乐的心里就柔柔的,像有一池水,一波一波的轻轻荡漾着,灵乐不自觉地舔了一下舌头,洛之溪的嘴唇味道真好,一天不亲都想得心慌啊!
灵乐到了客厅,见妈妈正在支画布。司徒家的客厅三面都是窗户,宽敞明亮,秋天的阳光温暖,明媚,有一点点淡淡的忧伤,纪凡曾经说过,每年的秋天,她都要把画板搬到客厅里,画一幅四季图。
灵乐曾问过纪凡,为何是在秋天画四季图呢,为何不是春来画春,夏来画夏,冬天皑皑白雪时再画冬呢?
纪凡说她不喜欢夏的刺眼,冬的寂寥,也不喜欢春的喜怒无常,她只喜欢秋天的安宁与深邃,喜欢秋天的明亮与柔和,所以她会在秋天最喜欢的韵味中,去把心中的四季都画出来。
从日渐深厚的朝夕相处中,灵乐感觉到了纪凡是一个特别浪漫的人,既大气又细腻,做事拿得起放得起,心中却常常有风花雪月。而司徒明显然不是这样的人,司徒明理性,沉稳,做事总有有计划,有理有据,不轻易做决定,做了决定又极少改变。
务实,踏实,在他心里,春有春的好,秋有秋的美,总归都是差不多的日子,有区别也差不到哪里去。
可纪凡跟司徒明却过得很恩爱,对于纪凡想要的一切,司徒明不会问为什么,尽力便去做到就好。
比如纪凡想去希腊看海,司徒明或许会觉得全世界的海其实长得都一样,可二话没说,第二天就会订机票。
比如纪凡想去听音乐会,司徒明会提前做好功课,将曲子背景音乐家的生平都查证好,然后再在音乐会开始之前灌下一大杯咖啡以免自己睡着了。
灵乐注意观察着司徒明,他做这些的时候,一点也没有勉强的意味,仿佛这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灵乐甚是羡慕纪凡,也羡慕司徒明,想想自己的父帝母后,他们的相敬如宾,即使恩爱也很疏远,哪里有凡间夫妻的如胶似漆。
凡人一生短短数十载,却过得如此惊才绝艳,有声有色,比天上那些活了几十万岁的神仙可幸福多了。
灵乐很希望自己跟洛之溪过上这样的生活,事实上昨天紫薇曾经问过他一个问题,如果洛之溪一直是个凡人,也忆不起前世关于天音的记忆,那灵乐怎么办呢?
他是天界的二皇子,不可能一直待在凡间,而一个凡间入到天界,且不说洛之溪能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但是天帝同天后,舍得让他们的儿子娶一个凡人做正妻吗?
灵乐当时没有回答紫薇,但他很认真地想过了之后,大不了以后他陪着洛之溪住在凡间,做一对像纪凡跟司徒明这样的神仙眷侣,虽然只是凡间的短短几十年,却也足够令他幸福一辈子了。
“妈,我帮您搬画板。”
灵乐走上前,接过纪凡手里的东西。纪凡抬头看了看灵乐,儿子越长越高,越长越好看,竟像古代画上的美少年,叫纪凡越看越喜欢。
她有时会调侃司徒明:“若不是我的基因好,你这诚实的长相,怎么可能生出灵乐这么漂亮的儿子。”
而司徒明每每总是顺着她的话说:“是啊是啊,我们司徒家真是祖坟冒青烟,我是打着灯笼才找到你做媳妇的。”
司徒明这个人不会说什么情话啊,那些风花雪月脸红心跳的词儿你甭想从他的口中听到,这反倒让他的恭维话显得如此这般的实在又真切,每每令纪凡非常受用。
其实纪凡也知道,论相貌她只是端庄,也不算是人中龙凤,灵乐这孩子也不知像谁了,不但五官秀美,气质更是越来越阳光有味道,有时候纪凡也奇怪,我这么帅的儿子,怎么就没有一个小姑娘来追求呢?
其实她不知道,在学校给灵乐递纸条的小姑娘都快排长队了,据说外校的小姑娘们都知道他们中学有个仙级人物的校草,长得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可灵乐对这一切都视而不见,他的心里,从来凡间这一日起,只有洛之溪,再也装不下其他人了。
“今天周日,怎么下来这么早,不在卧室里多休息一会儿?”
纪凡爱怜地看着儿子说到。“妈,我有件事儿想拜托您,我想给小溪老师买条裙子,以感谢她对我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