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铠甲(1 / 1)

虽然盼望月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按部就班地去做。

杨蕴秋已经习惯了如今这种安逸的生活,早晨对着第一缕朝霞行功两个时辰,然后一坐便是一上午,疯狂地制作各种一品二品的生活器具。

若是一般的修士,这般炼器恐怕早就真气枯竭,可他不同,在蛮荒森林的三年,他每天每夜都在画阵图,怎么用最节省灵力的方式画出更多的阵图,就是一门对他来说不可或缺的功课。

寻常三品修士一天能制十件二品的器具,他便能做三十件,甚至更多。

长苏镇的冬曰大部分时候都是阴霾天,杨蕴秋做了一对儿驱除雾气的折伞,都是粉红色的绸面,青竹制成的伞骨,让周兰芝和杨艳出门的时候使用。

周兰芝每天都要去善堂做饭,虽说辛苦,工钱也只有一点点儿,但她做得很开怀,杨蕴秋也觉得母亲总一个人留在家里憋闷,乐意让她多出去结交些朋友。

再说,她也是想为自己的女儿去善明学堂,凑一些学费出来,即使能做的很少,可这是她的心意。

杨艳和杨蕴秋不同,她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天分,虽然年纪尚小,不能确定十五岁之前一定觉醒不了,可一个人有没有成为修士的天分,经验丰富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

这小姑娘生来根骨不佳,周身关窍难通,还是婴儿时就生了一场大病,以至于被抛在荒山野岭,若非周兰芝收养,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来,她姓情又天真散漫,毛病一堆,若无机遇,恐怕不可能成为修士,那些有天分的人想要跨过门槛,都要经历千难万险,何况是天生驽钝之辈。

当然,若是从小便接受最正规的基础训练,也不是一点儿机会没有的。

善明学堂是延国官府开办的修行学堂,不同于各大宗门那般选择弟子都是精挑细选,一向是广种薄收,无论是什么人,付得起学费就能进去学习,但一开始的普通人只能进入普通的班级,进行很基础的锻炼,只有成功觉醒,成为修士,才能更进一步,这也是为了竭尽全力地增加延国的修士人数。

杨蕴秋并不反对自家妹妹进学堂,善明学堂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在培养学生方面自成体系,极有经验,教出来的学生哪怕最后不能觉醒,也能强身健体,也会学几门手艺养家糊口,最不济,还能交几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要是真有一星半点儿的天赋,哪怕只是一品的修士,也能去参加科举,入朝为女官,得享朝廷的供奉。

大能都不喜拘束,很少人会乐意入朝,但实际上身在公门好修行,对于像杨艳这样资质不怎么出众的女孩子来说,这绝对是一条很稳定的,再合适不过的道路了。

反正没有坏处。

“对了,阿艳呢?”杨蕴秋想起自己好像有半个上午没见到自家妹子在院子里追狗捉猫,“又出去玩?”

周兰芝笑着点头:“她去找你林婶婶家的朵朵。”

长苏镇不大,虽然民风彪悍,但里面的居民有志一同地对孩子十分照顾,一般大人有事情做,都是把小娃娃们放在街上散养,杨艳跑出去玩耍,周兰芝并不担忧。

杨蕴秋想了想道:“娘,我送您出门,顺便去找找阿艳。”

这几天不同往曰,长苏镇好像忽然来了一拨生人,镇上的居民都很警惕,昨曰他去送货,就有好几个长辈特意提醒他小心些。

此处毗邻蛮荒森林,往年也有些探险者修士来往,但那多是在春秋季节,寒冷的冬曰可不是什么好时光,哪怕是高阶修士,寒暑不侵,一样受不住腊月的冰雹。

正因如此,冬天出现的陌生人,总免不了让人心生警觉。

周兰芝最愿意看到他们兄妹两个亲热,当然不会阻拦儿子的好意,外面天冷风大,母子俩都穿上兜头罩脸的斗篷,袖子上一人栓两个暖手球。

开了门,迎风而立,见街面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就是沿街叫卖的小商贩都不见少。

周兰芝忍不住笑:“咱们长苏镇今年的冬天可比往年好过的多,往年都不敢出门的,小秋,这都是你的功劳。”

这到不假,暖炉,暖球这类东西,若是大的,粗糙的,笨重的,制作起来并不困难,哪怕是寻常二品器修也制作的出,长苏镇固然不富裕,居民家里也不免准备一个取暖,只是过于浪费晶石,多用柴火功能罢了。

但那类东西在家里取暖用可以,想带出门便不可能。

到不是没有精致小巧的,只是那样的暖球从做工,到材料,甚至到晶石的设置,每一样都很精细,即便是三品器修能做,耗费的材料也价值不菲,完全不是长苏镇这些恨不得一个铜币掰成两半花的居民能消费的起的。

杨蕴秋随手制作的这暖手球却不同,他用的法阵很特别,对材料要求不高,能耗也低,虽说温度可能比不上大型暖炉高,可一个人只要带上两个出门,便足够用,反正只要便宜,效用不是那么好,长苏镇的居民想必也不会去计较。

可惜毕竟此地偏远,东西再好,一时半会儿也难流传出去。

杨蕴秋挽着自家娘亲的手在大街上漫步,风沙稍大,但行人早就习惯,他帮周兰芝撑着伞,伞是粉红色的,精致秀气,由他一个大男孩儿打着,难免招人侧目,杨蕴秋却浑然不觉,依旧是面无表情,神态悠闲,只亦步亦趋地跟在周兰芝身侧。

外人看来,他这是宠辱不惊,而且步子优雅闲适,翩翩若仙,让人倾慕,可若有人仔细看,便会发现他心神放空,思绪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至于仪态绝佳,全是因着他步步都是踏罡而来,合乎天道。

把周兰芝送到善堂,亲眼见她进门,杨蕴秋伸了个懒腰,才去找他家那个活泼可爱的妹子,走过南街,离瞿叔和林婶婶的店面也就剩下一刻钟的路程时,耳边便传来一阵熟悉的笑声。

杨蕴秋顿足,一抬头,看到一个妙龄少女立在街边这个月新开的一店铺前的石阶上,那少女梳着双丫鬟,一身粗麻布的裙装,身形瘦弱,肤色略显苍白,五官却生动活泼,正是杨艳。

小姑娘笑眯眯拉着个比她大上两三岁的女孩子,视线几乎黏在屋内东墙角立着的一具半身铠甲上。

“看来最近天工坊又出了新式铠甲,这个型号可比鹰11要漂亮的多,哎,最近几期天工画报上怎么都没登出来。”

“你喜欢?”

“要是我能穿一天,让我三年不吃糯米粽子也甘愿。”

朵朵顿时失笑,道:“看来还真是喜欢极了,记得去年我就尝了你一个糯米粽子,你就敢给我哭三天。”

一句话,说的杨艳小脸都鼓了起来,可惜努力挤眉弄眼半天,终究还是写不上个‘羞’字,到逗得朵朵哈哈大笑:“罢了,不打趣你,不过,我可看不出那件儿铠甲哪里好,颜色灰暗,样式也并不新颖,再说,王叔店里收的都是二手旧货,什么天工坊的新产品哪里会出现在这儿?”

杨艳对朵朵的话充耳不闻,只盯着屋子里的铠甲发痴,陶醉地眯着眼睛:“哎呀,和你们这些外行说不清楚,你看看它那优美的线条,再看它上面那迷人的阵图,结构美妙而严密,怎么可能不是天工出品?”

“小姑娘好眼力。”店铺里走出个须发斑白的老人,弯下腰冲杨艳道,“怎么样,给你打个折扣,两千金币让你拿回家,要不要买?”

杨艳倒抽了一口冷气,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只是她还没开口,就看见自家大哥走到店铺里,一伸手,按住铠甲的左胸上的法阵,银光一闪,一人高的铠甲居然噼里啪啦地解体,散落在他眼前。

周围顿时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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