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1 / 1)

《听说男神不自重》

文/贝啊莞

晋/江/文/学/城/独/家/首/发/谢/绝/转/载

你有没有……为一个声音着迷过?

一瞬倾心。

楔子:

【——节选自莫娴的日记】

五月二十八日,晴,心情有点小郁闷

距离高考还有十天的时间,我苦着脸,被书本里数不清的英语单词折磨的面无人色。姐姐莫婷却说要带我放松一下,我点点头,没有拒绝,可眼神还是止不住地停留在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英文字母上。

带上耳机的那一瞬间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他在唱歌,那清润和缓的声音,如潺潺水流,轻易地便抚平了我心里的焦躁。我知道,我很喜欢这个声音,真的很喜欢。

后来,姐姐告诉我,这是社团里的几个朋友特意为她即将面临的高考而举办的歌会,在一个YY频道里,唱歌的人名叫“南山”,是他们社团里最棒的CV,他们喜欢叫他……“头牌大人”。

哦,忘了说,我的双胞胎姐姐莫婷,算是这个社团里最棒的歌手,前提是,如果……没有南山的话。

六月二十日,阴,开心

三年前,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B大,来到B市,来到了这个也许生活着“南山”的城市。为此,姐姐曾不止一次地笑我太过无情地抛弃了她,可是我知道她其实并不怪我。

妈妈总说,双胞胎之间的心意相通超乎旁人,对此,我一直深信不疑,所以当初姐姐把写着“南山”所在学校名字的纸条塞进我手心里时,我心里一点也不惊讶。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此后的三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在这所远近闻名的学府里流连徘徊,也请门卫大叔喝过无数杯消暑茶,却还是从未见过他。

可我,依然不想放弃,因为我相信,他还在这里,如此,我便很满足了。

二月一日,晴,心情……

我失恋了,哦不,也许我未曾恋过。

他似乎是真的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明星。她很漂亮,对我说话时,眼睛笑得弯弯的,会很耐心的帮我写签名,也会帮我带我喜欢的明星的签名照。

她很好,我知道。

她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受伤来到医院,遇上他的黑脸,便微笑又讨好地叫他“师兄”。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是她的师兄,我只知道,我……很羡慕她。

第一章

B市,六月底的天气已迎来些许盛夏的暑意,微风里都夹在着暖意,窗外阳光晴好,蓝天白云交织着无限的惬意。

“娴宝?娴宝?”一声急促的呼唤,由远及近传来,有些飘忽,听上去并不真切。直到耳朵上忽然被人摘掉了什么东西之后,这呼唤才瞬间清晰起来。

“娴宝,起床了,今天要去体检的。”

莫娴眨了眨双眼,窗外阳光微盛,有些耀眼,她适应了片刻,才艰难地睁开一条眼缝,入目便是一张惨白的脸,她定了定神,仔细一看,原来是周茜茜在敷面膜。

“茜茜,你又吓我!”莫娴有些无奈,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在清早被周茜茜的面膜吓到了。

闻言,周茜茜得意地笑了笑,“那你现在醒了吧!谁让你天天那么难叫的?快起床,一会儿要是迟到了,看我不掐你!话说北方真的好干燥啊……”

周茜茜,自小在南方水乡里长大的姑娘,考学时一心想来北方见识一番北方不一样的辽阔壮丽,结果……把自己变身成了面膜达人。

周茜茜号称女生寝里的“面膜达人”,绝不是空穴来风,她不仅私藏面膜无数,而且更喜欢自己亲身体验各种各样的面膜,似乎只要不出门她就会面膜不离脸。

周茜茜说着话,扭头看莫娴还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模样,心下了然,直接上手去抓她挂在耳朵上的耳机,“莫小娴!你昨晚是不是又熬夜了!”

“哎!哎!别!我起!”莫娴一边极力地守护着自己的耳机,一面迅速地跳下床去,胡乱地拉了两把身上的睡衣,便冲进了洗手间里。

关上门,她终于长出一口气来。

耳机依然挂在耳朵上,里面歌声清扬,或是清润和缓,或是低沉微凉,甚至每一次的吐气转折,都有着属于他的独特缠`绵,听音蚀`骨,余音袅袅。

这是莫娴最喜欢的声音——来自“南山”。

一个低调到神隐的大神级CV。

男神虽然在网配圈,翻唱圈,古风圈都有所涉猎,但是他真正的发声却实在是少之又少,走红三年至今,每年只接一部广播剧,偶尔发一首歌,或是几段清唱的小样,很少参加活动,微博上更是干净的要长草。

可即便如此,他在这个圈子里的地位也是独一无二的头一份,无人能及,人气更是经久不衰。

而莫娴作为喜欢了南山三年的铁杆粉丝,在男神好不容易发了一首新歌之后,怎么可能不单曲循环一整晚呢!她简直要溺毙在这歌声里了好吗?

“莫小娴!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就把你电脑里你男神的音频文件全部删了!”门外是周茜茜已经忍无可忍的声音,她丝毫不怀疑门里的姑娘是不是又在听着录音走神。

“来了!来了!”

……

直到两个人站在车站,周茜茜还是忍不住地想要数落身边的姑娘,“你说说你,那么得天独厚的条件,直接冲进隔壁医学院里找他不就好了吗?何必天天藏在心里偷偷地想。”

周茜茜虽然是个南方水乡里长大的姑娘,偏就是个火爆的性子,却不知怎么就和性子最是温软的莫娴成了好朋友。

要她说,莫娴同学,那是要貌有貌,要脑有脑,放在学校里那也是院校一枝花的人物。

平时看着挺机灵的小姑娘,一遇到自己喜欢的人就不停的犯傻!

明明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就是隔壁医学院里的学生,却胆怯了三年都没敢杀到对方面前,这不是傻是什么!

说到这件事,周茜茜是越说越来气,“三年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天天有事没事的就去人家医学院里逛是为了什么,去都去了,直接杀他面前怎么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啊,你再不下手,就算你男神没有爱上别人,你也是要毕业转场的人了!今后再想遇见……”她颇有气势地哼哼两声,盖棺定论道:“更难!”

莫娴抬起头,随意地拢了拢耳边的碎发。

今天的天气极好,阳光温暖耀眼,透过身旁繁茂的白桦树的枝叶,落下斑斑驳驳的疏影,星星点点地洒在人的身上和脸上,仿若镀了一层金光,离得近了,连那小脸上细密的绒都好似淬上了淡淡的光辉,有些耀眼,却很温柔。

“我只是很喜欢他,很喜欢他的声音而已,不是……一定要得到他的呀。”莫娴轻轻地说。

她只是他众多粉丝中最普通的一个,隐于十几万人之间,只一心爱慕着他的声音,在心底默默地希望他一切安好,如同最寻常的小粉丝爱慕自己的偶像一般。

“那你来B市干嘛?”周茜茜听到莫娴那大度的话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没形象地翻了翻白眼。

“因为他在这里呀!”莫娴眨了眨眼眸,明亮的眸子远远地望着天外的云卷云舒,笑容浅浅,带着难以言说的温柔,眼底明媚,满满的都是幸福之色。

她只是想,能和自己的偶像在同一座城市,站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着同一方空气。

如此,便足矣。

他那样好,如黑夜里最明亮的启明星,不言不语,便让人趋之若鹜。可是也只是想悄悄地追随罢了,尽自己所能,一心地喜欢,她从没有想过,自己一定要去拥有他。

周茜茜觉得自己简直要气炸了!

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为了他不辞辛苦远离家乡,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为了他,就算自身性格再腼腆,也义无反顾地踏入了他所在的那个圈子。明明想要见到他,有事没事就去人家学院里乱转,到头来,却不敢真的站在那人的面前。

这粉丝的心也太大了!

“如果他有了爱的人呢?你会后悔你今天的怯懦吗?”周茜茜一针见血地说道。

莫娴沉默良久,久到周茜茜心有不忍,觉得她不会回答自己,才听到她仿若叹息一般的回答,轻轻的,有些惆怅的味道,“不知道啊。”

如果,一直很喜欢的人,有了他所爱的人,她会后悔吗?后悔在那天以前没有勇敢地站在他的面前?

也许……会的吧?

至少还是想让他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吧?

……

【小剧晨

男神【瞥】:蠢贝你竟然没让我出来?

某贝【抠墙】:下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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