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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驱逐还乡团(1 / 1)

空旷的山谷有着莫名激荡的回声,远远近近的草丛在忽如而至的狂风中如浪般起伏,山脊上不知何时出现了几只孤独的饿狼,凶残地注视着沉沉睡去的六千疲兵,然后一隐而没。

于宇轩盘膝坐在草丛里,双手环胸,就这般一动不动地盯着地图,旁边的秦武靠在一颗树桩上呼吸平稳,孙大彪抱着步枪呼噜连连,齐书恒抱着孙大彪的大腿吧了吧嘴。

此刻荒凉的天地间,就只有他一个人是清醒的,为他的士兵站岗放哨。

一个人,守护了五千人的梦境!

两天后,士兵们接二连三地醒了过来,这漫长的一觉不但没有让他们精神变得更好,反而一个个绿了眼睛,饿的呗!

齐书恒从口袋里翻出块指甲大小的咸菜,他举着那点咸菜疙瘩,纠结着眉头道:“师座,我们的补给已经消耗光了,干粮清水均吿不足,这荒郊野外的,拿什么充饥啊!”

于宇轩缓缓睁开眼睛,五个小时的闭目养神,已经把透支的机体调整到了最佳状态,秦武递来了半壶清水,静候在他身边。

这三天两夜里,于宇轩做出了一份细化的行军方案,独立师现在的位置是距离石家庄一百七十公里,距离沧州二百一十公里,距离天津城一百六十公里的野狼岗,已经进入三方兵力的中空地带,所以于宇轩才会放心地让部队在此休整。

而过了这片山岗,就是五里一村,十里一乡的天津境内,几乎家家有地,亩亩皆粮,只要有枪有大洋,哪怕是做兵匪,也可以解决部队的补给问题。

接下来就是战术了,独立师有较大的可迂回空间,实际兵力也只有一个旅外加一个团,部队机动性强,完全符合了游击战的先天条件,于宇轩准备充分利用地形占据地利,突破各方兵力防线,向晋西北的恒山进军,与孔杰二旅回合。

“三旅长!”于宇轩收起地图,站起了起来。

“到~”齐书恒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仍旧盯着眼前的咸菜,一副半死不拉活的样子。

“集合部队,目标十公里外三方村,全线开拔,补充给养!”于宇轩朝着山岗走了过去。

“给养。。。”

“给养?”

齐书恒乍一听到这个词,眼前立刻飘过了一只只烧鸡,白的馒头,抬手扔掉了咸菜,一蹦老高地对绿眼的士兵道:“想吃白面馒头的齐步走,想吃肉的跑步走!”

“肉?”

还在闷头大睡的孙大彪条件反射地睁开眼睛,抬头一看,饿疯的士兵已经跑得快没了影,生生在草甸子上拖出了一道狼烟,在那狼烟之中连鞋都甩飞了。

这还了得,孙大彪麻溜地从地上爬起,脚下生风,一口气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两只绿殷殷的眼睛装满了山一样多的烧鸡。

山岗远处的饿狼看到这样一支队伍,想都没想,拔腿便没了影子,生怕跑得慢了再给这一群饿人吃掉。

刚刚越过山岗,下方村里落零星地传出枪声,一座千余户的三方村里,正在上演一场由阶级分化引发的冲突————

受雇于资本阶级的还乡团VS无产阶级农会武装!

秦武刚刚从李炜手里接过望远镜,递到了于宇轩身前,于宇轩没有去拿望远镜,开口道:“应该是老百姓在闹农会!”

望远镜里,秦武看到一群农民扮相的老百姓且战且退,明显不敌于经验老道的还乡团,被对方二百多人打得直往村口撤。

另一方阵营自然就是还乡团了,他们是宣政府的地方反动武装,多是由从北伐解放区逃亡出来的地主恶霸组成,在革命的大潮推动下,农民响应革命军号召,斗地主,分良田,把地主们逼得没了办法,跑去找政府,政府忙于抵抗北伐大军,无力调兵镇压,地主们只好自己组建部队,装备由政府提供,还算凑合,战斗力等同于土匪,坚决镇压农民的农会运动,故称为还乡团。

“闹农会?我为啥连根毛都没看见呢?”孙大彪举着望远镜张望了一半天,勉强能看清村子的轮廓,他还纳闷呢,是不是自己的望远镜出了问题。

齐书恒满心欢喜而来,此刻怕是连个馒头都没得吃了,再去下一个村子指不定还要跑多远呢,直挺挺往地上一躺,打他击道:“你要是连根毛都能看见,我们也不用白跑这么远了!”

秦武不说话,一切以于宇轩唯命是从,士兵喘着粗气,不愿再跑。

于宇轩抬脚挑起了地上的一把步枪,步枪旋转着在他头顶落下,刚好被他握住枪托,推弹上膛,瞄准越上墙头的还乡团团长,站在两千米之外的山岗上,子弹呈弧形弹道射出,2.5秒后,子弹速度依然不减。

村落里,还乡团靠着精良武器和战斗经验把农民武装赶出了村子,团长在部下面前为表勇敢,他几步爬上了一座墙头,牛逼哄哄地一挽袖子,高声道:“兄弟们,不怕死的跟我上!”

团副看着他从墙头跃下,脑袋在半空中却爆出了血雾,同时,一支翎羽箭穿进了他咽喉,只见团长直接脑袋朝下,以一种怪异的姿势着陆,再也没有爬起来。

团副走过去一看:“哎呀我擦,脑门上这么大一窟窿,眼珠子都挤出来了,脖子上还穿着一支箭,团长啊,你咋死的这么惨呢!”

其他人也围了过来,盯着他们团长的尸体,煞有其事地分析着死因————

“头上的窟窿肯定是步枪打的!”

“这支箭就奇怪了,太奇怪了,八成是村里的猎户干的!”

“肯定是阿木木那操蛋的死孩子干的,上次还拿弹弓打了我脑袋,包到现在都没下去!”

“副团长,我好像看见山坡上来了一队土匪!”

“啥玩意?土匪?你傻呀还是缺心眼呀,你看他们穿的军装,分明就是革命军嘛!”

“革命军?额。。。”

另一处山坡上,两匹孤狼就地卧倒,看着从村子里玩命跑出来的还乡团,发出了一声狼嚎,仿佛在和同伴说:“你看他们人类连同类都不放过,还是我们狼族更人道,宁愿饿死也不追着同类咬!”

独立师进城后,老百姓以为这是一支人民的革命队伍,帮他们打跑了还乡团,备酒杀鸡作食,自是一番热情款待。

士兵们狼吞虎咽的,连筷子都不用,逮到什么抓什么,抓到什么吃什么,老百姓也大方,五谷粗粮一锅一锅地往外端,肉不多,饭管够,这六千人的队伍从晌午吃到天黑,剩了一地的杯盘狼藉。

于宇轩喝了口凉水,命人给村长丢下一百块现大洋,钱虽然少了点,村长却是无论如何也不收,只说这是乡亲们的一点心意,还为部队资助了一匹老马,于宇轩却之不恭,收下了。

晚上八点多钟,司号员吹起了集合号,孙大彪和齐书恒还在争夺着一棒包米,可能是饿怕了,最后一人一半,带领着列好队形的队伍,向着下一个村镇进发。

“长官,你们是革命军队伍吗?”

一个小男孩拦住了骑着马的于宇轩,他看起来只有十多岁的样子,戴着顶鸭舌帽,浓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挺神气地转来转去,他手上还拿着一把长弓,挎着一袋翎羽箭,满心期望地等待着这位长官的回答。

于宇轩没有回答,目光落在了男孩手中的长弓上,在德国的时候,他曾见过一名教官用弓箭射出炸弹,其威力不下于一门迫击炮,携带起来更方便。

“看来你们真是革命军!”

男孩见于宇轩没说话,一厢情愿的当他默认了,一脸崇拜地道:“我也要加入革命队伍,请收下我吧!”

“我们不是革命军!”于宇轩平淡地说完,调转马头绕过了男孩。

孙大彪抬手在男孩后脑上拍了一下,用瞧他不起的口气道:“小屁孩一个,还没老子的步枪高呢,再长几年吧!”

旁边的百姓也都劝他:“当兵是要打仗的,别为了两块大洋丢了性命。”

男孩哼了一声,不服气地道:“你们别瞧不起人,枪算什么,我的弓箭可比枪都厉害!”

他一边说着一边拉满了圆弓,一箭射落了一只麻雀,接着又射出一箭,等麻雀落地后,大家一看,两只翎羽箭正好射穿了麻雀的两个翅膀,小小年纪,箭法不凡。

那只麻雀正好落在离于宇轩不远的地方,他拉住缰绳,对李炜吩咐了几句,李炜走过来又对齐书恒道:“师座说了,他愿意跟着就收下他!”

男孩听完高兴地一声雀跃,齐书恒见他那副神气模样,就想逗逗他,挤着眉毛道:“师座同意了,我还没同意呢,就是不收这小兵芽子!”

男孩眼泪巴巴地看着队伍越走越远,哇地一声哭了,齐书恒转过身来,对孙大彪道:“看见没,不让他当兵还哭了,咱部队里可没有只会哭的孬兵!”

男孩赶紧擦干了眼泪,倔强道:“我才没哭呢,刚才是小飞虫迷了眼睛!”

孙大彪收起笑,严肃道:“小屁孩,你叫什么名字!”

“阿木木!”男孩回道。

“阿木木,归队!”孙大彪一把夺过了男孩头顶的帽子,把自己的军帽扣在了男孩头上。

“是!”男孩像模像样地敬了个军礼,转身跑到了行进的队伍中。

很多年后,这个不起眼的小男孩,成为了彼岸花特种部队的中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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