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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新武器(1 / 1)

不一会儿,楚风就和李牛回到了魏宁的房间里,显然他们吃的还不错,李牛还擦了擦嘴角的油渍。

这时魏宁正在磨娑着他那把刚刚从楚风那里得来的军刀,夜鹰的侧面反射着锋利的光,显得十分锐利。

“魏兄,我看你只有这一把军刀,暂时还没有什么好的武器,我这里有一些多余的东西用不到,如果魏兄不嫌弃,可以凑活着用”楚风看到魏宁手里只有那把刚刚得到的夜鹰,感觉有些可怜。

楚风那些死去的队友留下了不少东西,也可以拿来给魏宁用。反正他自己带着也多余,反而还是累赘。

说罢,楚风就来到他的背包面前,轻轻拉开拉链。

只见里面都是清一色的军用武器,步枪,手枪,飞刀,甚至手雷,还有一些别军用装备。

当然,这些武器魏宁是不怎么认识的,对于枪支这种武器,魏宁实在生涩的紧,所以当突然看到那么多的枪的时候,?他便只顾的惊叹了,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那黝黑的枪身。

光是军刀的种类就很多,有KABAR1217,夜鹰,三美钢,兰博三号,军刺这些,那一把把本来还是锋利逼人的军刀,正静静的躺在刀鞘里面,还未出鞘,就有一股逼人的气势。

手枪倒是不多,只有两把。但也都是高档货色,只是子弹不多了。

其实楚风和李牛身上的子弹加起来也就几十发了,这点子弹远远不够他们突破重重的丧尸防御,到达警察局那里。

要不然,楚风也不会把那把军刀作为主要的武器了。

而对于魏宁这种没用过枪的人,还有在子弹不怎么富裕的情况下,其实一把可以中远远距离进攻的手枪是最适合的选择了,这也能大大降低被丧尸围攻的局面了。

当然,用步枪那是最好了。

不过用步枪对于从没摸过枪的魏宁来说,难度就太大了,还有楚风他们的子弹远远没到可以供魏宁随便浪费的地步。

但运用步枪的高手,面对起丧尸绝对是屠杀,只要一枪能够爆了头,那么就能秒杀,当然能把步枪运用到这种地步的人,就绝对是属于个中高手了。

而用枪,要比魏宁这种要买力的近身作战轻松安全的多。一身好的身手,加上优秀的枪法,这样远近皆顾的话,这样才能真正的拥有高的生存率,而且其中的实力增幅也绝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

如果有机会的话,到警局里再弄些子弹,魏宁也能好好练练枪法。

但起码在现在子弹很匮乏的情况下,选择步枪显然不是什么好主意。

所以魏宁选择了一把伯莱塔,这是八十年代德国警方专门用于*的武器。

小巧灵活,容易操作,是初学者比较理想的选择对象,魏宁有了一把枪在身上,可以放开手脚对付丧尸了,起码能够大大降低被围攻的风险。

而魏宁在敏锐力那么强大的情况下,对于枪法也有很好的应用,虽然做不到百发百中,比肩真正的高手,但也能比起一般的训练过很久的人了。

魏宁的那把仿制军刀基本已经报废了,坑坑洼洼的不成样子,而且刚刚还被他给当做武器丢了出去,现在他是有一把夜鹰,但是在那么多的军刀下,魏宁还是忍不住又选了一个。

而正好楚风的背包里面有一把他那把仿制军刀的原型,兰博三号。他用这仿制的兰博三号也有一段时候了,用起来也比较的顺手。

所以当看到真正的兰博三号的时候,他心里就自然是十分欣喜,在他的心里兰博三号是要比那把夜鹰还要好的,毕竟他已经用了一段时间这个样式的仿制品了。

当然,真正的原版,要比他那把仿制的好太多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呼呼,挥舞着在空中耍了几下,破空声连连响起。

配合刀的光影,画面很是震撼。

电影第一滴血的主人公就是用的这把刀,所以这把刀极易适合野战,野外性能极为优异,各项性能也很优越。是把真正的好刀,普通人是弄不来这种东西的。

魏宁又从楚风的包里拿了几把飞刀,就是楚风攻击魏宁用的那一把,这种东西对于拥有巨大力量的魏宁来说倒也很适用,小巧方便,可随身携带,当做偷袭出奇制胜的宝贝也很不错。

挑选了几件武器后,魏宁就很满意了,虽然还有防弹衣之类的东西,但魏宁没有一点兴趣,他暂时对于这种东西还看不上眼,要是真正能够伤的到他的攻击,这区区防弹衣还真不够看的。

既然楚风他们也吃饱喝足,魏宁也得到了趁手的武器。

那么魏宁就和楚风商量起来怎么到达警局的稳妥方法,而李牛则待在旁边没有发表意见,对他来说楚风的决定就是对的,他对大哥的决定没有一点异议。

而凭他那从不怎么开窍的脑子,也想不出什么主意来。

而当魏宁提出要到地下停车场取那把剑时,楚风也是明显的愣了一下,他自然是没想到魏宁有这么疯狂的想法,在他看来如果贸然闯入地下停车场,简直就是送死的做法。

但他随即就答应带魏宁去了,毕竟他和李牛只需在旁帮魏宁打打掩护,不需要深入,主力还是魏宁,既然他没什么损失,魏宁的意愿还很强烈的话?他自然没有什么拒绝的道理。

当然,他也不明白魏宁为什么对那把剑那么感兴趣,难道那把剑真的不简单,在他看来,那充其量也就是一把比较值钱的古董而已,也许在末世前绝对属于价值连城的东西,但在现在,钱变得那么廉价的情况下,这把剑还能有什么价值。

当然,即使不简单也和他没关系了,他自己没能力去取。

和魏宁一起的话那不用说,如果得到的话自然是魏宁的了。

只是他不希望魏宁去哪里,于情于理都是这样。于情的话,魏宁若是死在那里的话,那也是他不愿意看到的,毕竟魏宁就过他一命,他也觉得魏宁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于理的话,在这末世里和魏宁这种高手在一起,存活率自然会大一些,所以他不希望魏宁在哪里死掉。但看魏宁那么坚持的样子,他也没有办法。

随后,楚风教了下魏宁手枪的使用方法,瞄准,射击,保险,枪身维修组装的套路,各种注意事项。

还有一些步枪的射击要领,魏宁虽然不笨,但也只是能够运用手枪,步枪的用法太琐碎,当然最重要的是需要很多的练习,要耗费很多子弹。

而手枪,魏宁也实地试了几枪。他对着楼下的丧尸打了几枪,砰砰,几声枪响后,随机就有几只丧尸被打中了肚子。

他们被子弹强大的穿透力直接洞穿过去,但因为没有打中脑袋,所以基本对他们的影响不大,而随后魏宁又连续打了几枪??,终于打中了脑袋,随即它们都倒在了地上,没了动静。

即使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结局掉几只丧尸,但这依旧让第一次使用手枪的魏宁有些兴奋,虽然这几只丧尸在他的刀下,也就是一刀的事情就能解决,但是在这种远距离下杀死丧尸的感受还是有所不一样?,感觉操控力扩张了不少,否则他非得扔几把匕首才可能远距离解决掉它们。

要说还是魏宁这变异身体的作用,给他带来的变化太大,敏锐力成倍的增加,让他这个枪法初学者就能拥有不错的准头。

随手把枪丢在客厅的沙发上,楚风正在一边擦拭着他的武器,李牛也在小心的检查着他的那把看起来很酷的枪,就像是抚摸最亲爱人一样。

楚风手里的是把狙击枪,显然他是个狙击手,而李牛手里就是把步枪。

显然魏宁还做不到像他们那样,对待枪支那么亲切,而在身经百战的他们眼里?,在战场上,他们手中的无声的枪才是最忠诚的伙伴,这种情感,魏宁自然感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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