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后面也没有人。一扇门还在微微颤动,那个人的气息很浓。
“大黄,你留在后面!”大勇“蛮横”地把我挤到后面。
“为什么?”我问。
“不为什么。”它回头看了我一眼。眼神明白的告诉我,它是专业的,而我只是业余的,我没有资格跟它争锋。
我不高兴了:“喂,大勇大哥,貌似你受伤了吧?让我在前面不是……”
“不行,我说过,不能让你冒险!”它用无可置疑的口吻说道。
怎么不行了?我索性站住不走了。今天不把这个问题弄明白,我还就不走了。
“大黄,你怎么不走?”它又回头来问我。
“你不让在前面,我就不走!”我赌气地说,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
大勇不得不跑回来。
“我只是一点小伤,不碍事的。你呢,没有受过训练,遇到紧急情况很容易发生危险,知道了吗?”它耐心地说道,“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快走,坏蛋要跑掉了!”
“不走!”我索性耍起了无赖,四肢一松,在地上趴下,不过马上又跳起来。地上被太阳晒得发烫,差点没把我烤熟了。
“你不走我可要走了……”大勇一个转身,撒开步子跑起来,头也不回。
哎、哎,怎么会这样?我的眼底一酸,竟然有流泪的感觉!
今天这是怎么了?
我自己也为自己感到吃惊,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了?
跟上还是不跟上?
脚底下已经告诉了我的选择。紧跑几步,我牢牢地跟在大勇后面。它似乎知道我会跟上去,没回头,也不开口,埋头追踪。
地上,有一行稀稀疏疏的红红的液体,那是大勇脖子上的伤口崩裂了……
追着追着,我们跑到了一条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各种气息混杂在一起,追踪的难度陡然增加。
“怎么办?”我问大勇。
它看也不看我,仍旧低着头在地上闻着嗅着。
哟,生我的气了?
我也只好低头认真干活。咳咳咳,刚才,刚才是不是我错了?
“那边!”几乎是同时判明了方向,我们异口同声地说道。说完,相视一笑,僵局消融于无形之中。
呵呵,大勇不装严肃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嘛!
大勇在前,我在后,我们朝一座大厦跑去。感知着它伤口的血水,我很想提醒它,不如先回去包扎一下,心里一犹豫,还是没有说。
每跑一步,全身肌肉使劲,都要牵动着脖子那里,它会很痛吧?
“大黄,快点!”大勇的声音惊醒了我,它回头看着我,一脸严肃。
“哦、哦,对不起……”我赶紧把脚步加快。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在它身边我总是想得那么多,而且还禁不住会想这想那?……
“宏远大厦”四个红色大字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十层以上,玻璃多于砖墙,反射着明晃晃的白光。前面是一个很大的停车场,大部分车位都停着车。人却没几个,大概都吃不消毒辣辣的太阳,躲到房子里面凉快去了。
我们沿着车位一辆一辆探察着,气味越来越浓了。
不好,就在前面!
我似乎看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我们,一挤一顶,把大勇撞歪,“咻——,咻——”,两道细微的声音飞快地从我的耳边掠过。蓝幽幽的两根细针插在地上,尾部还在颤动。
好险啊,我和大勇差点各中了一下!
“汪汪,汪汪!大勇,你到车后面,我到左边!”
我大叫着,提醒大勇,脚下毫不吝啬力气,向前面的那辆黑色小轿车扑上去。
“轰,呜——”没等我跑到,那辆车快速地启动,一个摆尾,一道弧线,掉头,起动,轮胎在地上磨出一股白烟,迅速地驶离停车场,绝尘而去。
“汪汪,汪汪……”
我和大勇叫着,追着,最后只能望尘莫及。跟机械比起来,我们差得太远了。一击未成,马上跑路,这个对手够果断,反应也够快,丝毫没有迟疑。
互相看了看,我和大勇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担忧。
没办法了。我们垂头丧气地往回走,天气太热,找个地方凉快凉快再说。
“呼——,”不好,有敌袭!
我一个翻滚,刚想提醒大勇,只见它猛地腾身而起,“噗”的一声,一团黄黄的东西与它的嘴巴亲密接触在一块儿。
糟了,大勇中招了!
我心里一颤,连忙起身,不愿看也只好看过去。
没有我预想中的惨不忍睹,更没有剑拔弩张,大勇站在那儿,嘴里叼着一个黄色的球形物品,正怔怔地看着我的身后,一动不动。
怎么,它被人施了魔法了?
我一回头,只一眼,瞬间也石化了……
金毛犬,全名叫金毛寻回犬,是一个均称、有力、活泼的犬种,稳固、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金毛寻回犬在18世纪由英国苏格兰的LordTwadmouth于苏格兰河近郊开始繁殖,用以狩猎及巡回被猎枪射落的水鸟。原来的品种是由不知名的黄色寻回犬及苏格兰长耳獚交配而成的。因此金毛寻回犬有很强的游泳能力并能把猎物从水中叨回给主人,是人类最忠实、友善的家庭犬及导盲犬。金毛猎犬体格健壮,工作热心,用来捕捉水鸟,任何气候下都能在水中游泳。深受猎手的喜爱,现在有的被作为家犬饲养,为中型犬。
对于金色猎犬的原出生颇有争议,改良的品种大致可以认为在19世纪后期。最初的名字是苏俄追踪犬,后来加入佛乐寻猎物犬种,寻血猎犬种,水猎鹬犬种的基因。配种的结果产生了此天生具备猎物取回能力,善于追踪及具有敏锐嗅觉的犬种。1908年首次展出以后,深受人们的青睐,现在世界各地仍颇受欢迎。
苏格兰金毛寻回犬能够风靡世人,当然除了它一身金黄色的皮毛吸引众生外,同时也因它们天生温驯的个性,令人对它爱不释手。要追溯金毛寻回犬的历史,大概要穿梭到1865年的时候,那时苏格兰流行打猎,因此擅于捕猎野生动物的中型犬种就大受狩猎家欢迎,当时就有一只毛长耳垂的浅猪肝色的拉布水猎犬,经常在苏格兰出没,但现在这种犬种已绝足迹了。
其后苏格兰有一位贵族,名叫lordtweedmouth,就尝试以黄色的拉布拉多寻回犬,及现在已绝种的拉布水猎犬混合繁殖,经过多次的品种改良,渐渐成为了今天人所共知的金毛寻回犬了。
直到十九世纪,金毛寻回犬已于英国风行一时,知名度不断提高,广受英国人的欢迎,在1903年第一只金毛寻回犬在英国狗会正式登记,八年后英国金毛寻回犬会成立,可谓名噪英伦。其后有一些到英国旅游的游客,更把金毛寻回犬带返美国及加拿大等地,作为打猎之用,直到1925年11月,金毛寻回犬在akc注册,但那时只被承认为寻回犬而已。直到1927年,加拿大率先承认金毛寻回犬为独立犬种,而在1932年,akc亦成立了金毛寻回犬会,至今会员已多达五千名。五十年后,金毛寻回犬更获得akc犬只服从比赛中连续三届冠军,而在2001年金毛寻回犬更被akc选为十大最受欢迎注册犬种之一,排名仅次于拉布拉多猎犬,风头可谓一时无两……
我们的眼前现在就站着一只金毛犬。金黄的毛发上深下略浅,毛发很长,肚子上的几乎要拖到地上,但又没有臃肿的感觉。黑眼,黑鼻,下垂的大耳朵,感性而美丽。特别是那双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闪着纯净的光芒,正好奇地看着我们。不,主要是看着大勇。
“你,你是黑背?”她开口说话了,声音很好听,天上的仙乐也不过如此。
“嗯……哦,我、我是……”大勇略显有些慌乱,连忙点点头,“这个球是你的吧?还给你。”它冲着这只金毛犬努力微笑了一下,把嘴里咬着的黄球放在地上。
“谢谢!你、你真厉害!”声音依然动听,而我的眼里早已蓄满了泪水。
“黑背,你是警犬吗?”
“是的。”
“那你叫什么名字?”
“大勇。”
“哦,大勇、大勇,名字真好听,就像你一样。”
“谢谢……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美玲,你就叫我美玲好了,大勇大哥。”
“美玲,美玲,你的名字也很好听……”
“是吗?这个名字是我的女主人帮我起的。你的名字也是主人起的吗?”
……
一时之间,我有一种时空错乱不知何处的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其外,只是一个看客,看着他们愉快地交谈着,越来越熟悉。
是的,你想的没错,这只金毛犬就是我的妈妈,只是记忆中的她如果说是一个垂垂老妇,那么眼前的她完全是一个清纯女郎。但眼神,还有那种给我的感觉不会错,妈妈的名字就叫美玲……至于为什么会对金毛犬的资料这么熟悉,那都是我费尽心思苦苦搜寻来的啊!
“我们要回去了——大黄,快走吧!”
大勇的话打断了我的感慨。它们这么快就谈完了?
我心里忽然一动,它们,它们……难道,难道是?
我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呵呵,一家终于相遇了!后面的故事会如何发展,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