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路德小镇
云境北部的天麓高原与大北荒西南部的暗夜平原交接的区域是一片广袤的盆地,称为塔娜盆地。
塔娜盆地地域广阔,分布诸多的灰色地域。这里很多地方都是环境恶劣的戈壁,所以无论人族还是魔族都不是很重视。从而滋生了许多灰色城市,这里流亡了无数人族与魔族的逃犯,不知隐藏了多少厉害的武者。
塔娜盆地之中的灰色小镇犹如沙漠之中的沙子一样繁多,而路德小镇正是其中的一粒沙子。
癞胖子带着林均进入路德小镇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血红的残阳带着一道灰色的影子铺在塔娜盆地的大地上。
癞胖子不是第一次来到路德小镇,熟练的交了二十个金币给守卫之后,癞胖子拿到了两个木牌。丢给了林均一个道:“将这个木牌挂在脖子上,这可是路德小镇之中的保命符!有了这个牌牌,就会得到城防军的保护!”
“这里也有城防军?”
“嘘!”癞胖子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急忙拉住林均低声道:“每一个灰色地带都有城防军,不要质疑城防军否则——十颗脑袋都不够砍!虽然交了钱,但是这里毕竟是灰色地带,杀戮随时都可能发生。城防军可不是万能的,所以在这里低调才是生存之道!”
“好了,癞胖子,这次谢谢你了。接下来我要自己见识一下这里了。”林均来到灰色城市是有自己的打算的。
他现在浑身魔气翻滚,气血虚浮,灵力修为只有三星命胎,他打算现将灵力修为提升起来。发挥出神魔变的真正实力。
林均抬头望了望天空,总觉得这个世界有一双无比巨大的眼睛在注视着自己。
癞胖子点了点头,他跟林均关系并不是太熟,这里龙蛇混杂他并不愿意多待。林均提出单独行动,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
林均离开癞胖子之后,先找了一个落脚的地方。
路德小镇的建筑大多都是黑岗岩垒成,不但坚硬而且凉爽。这种岩石在塔娜盆地产量极大,所以物美价廉,很受人们欢迎。
“一天三个金币。”旅店的小厮,并没有因为林均的到来而显得热情。
因为路德小镇的白天是城防军的,而夜晚则是属于死神的!路德小镇的夜晚没有任何规矩,唯一的规矩恐怕就是强者为尊!
林均脖子上的木牌只能保证他白天的安全,不过夜晚虽然没有秩序,但是任何人都不能随意闯入住宅、旅店、和商店。这也算是很多灰色地带默认的规则。
所以这家名为安乐的客栈并不缺乏旅客。
林均除了暗自咋舌以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表情。丢过去了十个金币:“三天!”
小厮拿过一块金币的小费,脸上多少露出了一丝笑容,递给了林均一把钥匙,说道:“房间203,夜晚闷了可以到大厅喝一杯,不过一定要记住,不能和那些嗜血的佣兵起冲突。”
路德小镇夜幕降临的时候,一队队外出的佣兵陆陆续续回来了。这些佣兵多是一些流浪的罪犯,他们有着不弱的实力,能够在野外击杀实力强大的魔兽,有些佣兵也会受雇于一些势力。总之,什么能够赚钱,什么就是这些佣兵的最爱。
大绝大部分的佣兵都会在白天出去工作,广袤的塔娜盆地虽然遍布戈壁秃山,但是这里却一点都不贫瘠。相反这里隐藏无数的魔兽,尤其是火系魔兽。而且这里的树木高大无比,很多树木都是独木成林!
一些火系的药草也极为丰富,很多天然形成的地带都是佣兵们的最爱。
当林均洗漱一番之后,简单的清点了自己身上的物品,一把夜刃,二十个金币,三个五星一阶魔兽的獠牙,是制作匕首上好的材料,还有一张虎皮,是制作软甲不错材料。这些东西是林均从灵洞之中带出来的。
在这种灰色城市没有几乎寸步难行,所以林均决定看看身上这些东西能不能换一些金币。晚上安乐客栈的大厅,热闹非凡,就是一个大型的酒吧。撤去隔板之后,宽敞无比。
林均穿了一身黑色的棉衣,清秀的面容显得有几分坚毅。下巴上的短须平添了几分男子气息。
只是浑身溢散的魔气让很多佣兵误认为他是一个魔奴。即便是在这种灰色地带,魔奴的地位也是极其低下的。很多佣兵抬起头看了一眼林均,嘴角都会浮现一丝嘲讽。
低贱的魔奴。
这里的佣兵多是魔族和人族,魔族之中常见的多是一些天魔、不死亡族。很难想象人族会与天魔、不死亡族这些魔族在同一间房子喝酒。天魔长相要比人族俊美,他们肤色呈现森白的颜色,瞳仁是深邃的蓝色,手指细长,指甲是可怕的利器。他们身材要比一般人族高大,头发是紫色或者金色。
一名魔族的佣兵,面相有些像人族三四十岁的武者。这名天魔佣兵,用一只左手端着酒杯,另一只袖子空荡荡的。他的目光透着几分戏虐,对着下楼的林均喊道。
“嗨,那个魔奴给大爷倒杯酒来。”
林均一愣,向四周看了一眼,才确定他说的是自己。
“我?”林均指了指自己。
那名天魔将手中的杯子丢给林均道:“你以为这里还有其他的魔奴吗?作为奴隶要有做奴隶的觉悟。”
林均恍然,苦笑一声,果然,是个武者就能感受到自己一身魔气。
魔奴一般血脉低贱,就是一个没有修炼过的魔族都会对他们产生难以抵抗的血脉压制。所以,没有魔奴胆敢违抗魔族的话语。
林均接住酒杯,眼中厉色一闪而过。这名单臂天魔,身上的魔力波动不过四星魔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不过林均还是忍了,他现在并不想四处为敌。
“一杯金色浪漫。”那名天魔看到林均忍了下来,发出不屑地笑声说道。
林均一语不发,将酒杯递给柜台,酒保略带同情了看了一眼林均,倒了一杯金色的醇酒:“四个金币,先生。”
金色浪漫算是路德小镇的特色了,一杯四个金币,可以说贵的吓人!这一杯就够一户贫民生活一个月。
林均看了一眼那名佣兵,只见他丝毫没有掏钱的意思,而是噙着笑看着他。
酒保无奈的摊了摊手道:“付钱吧。”
林均眼中的厉色更甚了,虽然他不在乎这四个金币,但是他也知道如果付了这四个金币,恐怕这里所有的魔族佣兵都会要一杯金色浪漫了。
弱肉强食。
林均此刻才体会的更加深刻。
这间屋子只有一名武者林均有些忌惮,他带着连帽看不清楚脸,坐在角落之中。身上的魔气波动很淡,但是却给林均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这是一名实力强大的天魔。
经过三滴上古魔血的淬炼,林均现在整个肉身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一般武者的攻击可以直接无视。
更何况林均体内的命胎乃是九品莲台所化的莲胎,蕴含的灵力与魔气远超同阶。所以林均虽然觉得那名天魔很危险,但是并不是特别惧怕。
除此之外,其余的佣兵修为最高的不过两名五星命胎的人族武者,想必他们也不会插手。
“五指,看来有人不给你面子啊。”一名魔族的佣兵,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看着单臂佣兵笑道。
那名单臂佣兵,只有一只手,称为五指倒也恰当。
五指苍白的脸色一红,眼中闪一丝怒火。
“四个金币!我想一个高贵的魔族还不至于掏不起四枚金币吧。”林均将金色浪漫放在五指面前轻声道。
“你找我五指要钱?哈哈——你没有听过我五指只进钱不出钱?”五指怒极而笑,这个魔奴莫不是个傻子?
一杯金色浪漫四个金币,要不是看到一个奴隶,他舍得喝吗?
难道这个魔奴比自己还吝啬?要钱不要命?
“我管你什么只进不出,四枚金币有没有?”
林均陡然发难,一手握住五指的左手,另一只手卡住五指的喉咙,将其举过头顶,林均出手快如急电,只不过一眨眼,五指便从坐在凳子上的姿势变成了凌空飞翔的姿势。
五指脸色涨红,他没想到这个低贱的魔奴居然敢发难!
“哗啦!”
四周四五名魔族佣兵都站了起来,催动自身的血脉,想要压制林均。
但是林均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众人心头一惊,就连那个角落之中的天魔也发出了一声轻咦。林均的外表明明是一个人类,怎么会不受血脉压制?难道一个魔奴的血脉要远超他们吗?
“放下他!”一名魔族佣兵,脸色一沉。
他是这几名佣兵的队长,队员出了事,他不可能袖手旁观。虽然这名魔奴有些奇特,但是他也有四星巅峰的魔兵修为,并不是很惧怕。
要知道对于魔兵和命胎境界的武者来说,三星之下为低阶,四星到六星为中阶,而七星到九星为高阶。
而路德小镇的地下皇帝,连绝大人听说前段时间刚突破,也不过七星命胎境界。这名队长并不认为林均会比自己厉害。
“哦,可以。四枚金币。”林均淡淡道。
五指脸色越来越红,他感到强烈的窒息,如果不是经过几次生死考验,他会怀疑自己能不能顶住,这个人类劲道出奇的大。
“呵呵,你一个低贱的魔奴难道不怕死吗?”
“四枚金币!”林均依旧淡淡道。
“好,很好!”那名队长丢过去四枚金币。
林均将四枚金币递给酒保,将五指甩出门外。
酒保看了看林均年轻的面孔,有些好奇这个小小的魔奴到底有何凭借。
“去你——妈的!你给老子去死!”
五指并不认为自己不如林均,只是他突然发难,自己一身实力得不到发挥。
五指的速度很快,而且左臂的力道也很大。森森魔气转动,一拳砸向林均,对于魔族佣兵来说,他们喜欢将对手砸成肉泥。
林均眼中厉色一闪,右脚快如闪电。五指还没有冲到林均面前便觉得自己又倒飞了出去。
“住手!”
“我没用手,我用的是脚!”面对五指同伴的怒吼,林均像一个柔弱的少年一般淡淡的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