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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3章 引火烧身(1 / 1)

这一剑,是封知平习武以来最快的一剑,拍在水上的触感如同硬地,因发力而猛然下沉的身子瞬间就拔了出来。

人在半空,想调整姿态落地却不能,右手用力过猛连同整条右臂都震得没了一样,身上痛麻难忍,拼尽全力才在落地前将身子调正避免脸着地的尴尬下场,而后扑通一声尾骨剧痛,人直愣愣的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嗷呜~~!!!”

狼一般的惨叫响彻原野,封知平抱着屁股歪倒在地上,感觉整个人都要裂开了似的。

得亏这里是草原泽地,草厚而地面湿|软,换个稍硬点的地,那么老高没有防备的坐下来,他体格再好怕没个十天半个月的也是下不了床。

周转元力温养痛楚,封知平缓了几口气,撑着身子做起来。

“人呢!给我出来!”

他给气糊涂了,完全没考虑拿“人”形容野马是否合适。

捡起掉在身边的朝露剑撑着站起身四下一看,哪还有野马的影子,他差点一口老血喷死在当场。

“混蛋,混蛋!坑了我竟然跑了,混蛋!你等着,你给我等着,少爷不宰了你吃肉,少爷就不姓封!!!”

朝露剑指着天空,封知平破口大骂,不知是不是怒火起了作用,吼完后身上竟然不怎么疼了。

可现在的他根本注意不到这些。

拎着剑臭着脸沿着沼泽边缘一顿溜达,很快就找到了野马离开的蹄印,他直起身子,森然微笑:“死马,等着我,少爷我马上...”

唏律律~~!

嗷呜~~!

两股叫声打断了话头,耳熟的马嘶明显是那匹该死的野马,而另外一股声音,怎么听怎么像狼嚎。

封知平的怒容瞬间僵住,旋即转为怪诞和不可置信。

低头看看手里的剑,再抬头看看万里晴空,他语气荒诞的喃喃道:“老天开眼了?现世报来的这么快?”

以前求老天开眼他不开,这回没求,就指着祂的鼻子牢骚了两句祂就显灵了,莫非祂跟也是个耍“剑”的?

这时又传来几声马嘶狼吼,听声音在快速向这边接近。

封知平吃过一次亏,不知道野马真遇险了还是又在耍什么贱招,想了想决定谨慎行事,拿泥巴涂了自己满身掩去气味,找了处最密的草丛悄然潜伏下来。

却说野马这边,方才见“坏人”不但没淹死,反而一个猛子坐了起来,还用那把亮晃晃的铁条把自己搞出了死地,它当场吓坏了,撒丫子就跑。

跑了一会儿冷静下来,它感觉自己就这么跑了不太稳妥。

那个“坏人”太厉害也太邪门儿,死地都弄不死他,按照野兽法则这种仇是必须报的,它现在可以跑,可以后怎么办?

草原虽大,丛林虽广,可那个坏蛋不是善茬,未必找不到它,因为它自己就能做到这一点。

最稳妥的法子自然是搬家,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可它舍不得,而且新地方未必就没有危险。要知道野兽们都是有各自领地的,它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让新“邻居”接纳自己,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想法子干掉对方,一劳永逸。

野马智慧不俗,很快就想到了一个法子——找帮手。

这个帮手当然不是真的帮手,而是它曾经的敌人——霸占此地的狼群。

狼群成员上千,分为大小几十股,每一股都有一只头狼,其中最厉害的一只红毛巨狼统御着所有头狼,是这片草原至高无上的狼王。

它之所以在森林里定居,而不是最适合它的草原,正是因为这匹狼王。

当初它流浪至此喜欢上了这里准备定居,没多久就碰上了一小股狼群,双方大战一场。

狼群本将它视为猎物,可它不是普通的马匹,一场大战三十余只野狼被它踩残踩死大半,只剩下七八只伤势较轻还能跑的落荒而逃。

本以为狼群败北,领地就算占下了,自己也正式融入这里没有谁敢轻犯,谁知过了几日一匹巨大的红狼找上了门,同时来的还有几百只野狼,全部唯红狼马首是瞻。

如果红狼是人,它或许会跟野马单挑,但它是狼,野马是马,是猎物,并非同族。

而且,这只猎物还敢反抗自己身为猎物的命运,打伤打死了不少野狼,那可都是它的同族,它的手下,所以它没有二话,见到野马的第一时间就下令围杀。

野马连想不想,撒丫子就跑,它再强对上几百只狼也得歇菜。

不过它没有放弃,逃出后它没有离开,继续逗留在此,不断寻找“刺杀”的机会,想一蹄子送红狼归西。

它坚信红狼打不过自己,哪怕对方的个头真的很大,比一般的狼至少大上一倍。

终于,它的耐心得到了回报,向来有三五个小弟跟随保护的红狼有一天落单了!

时机稍纵即逝,它立刻冲了上去,以最快的速度跃起身撩起前蹄对准狼腰,聪明的它早就发现了,相比脑袋,狼的腰部才是最脆弱的地方。

结果,就在蹄子印上狼腰的前一刻,拉近距离的它在红狼眼中看到了浓浓的讥嘲!

直到这一刻,它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红狼是故意落单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它出来的!牛吧文学网

下一刻,天旋地转!

它躲过了狼吻,但被顽石一样的脑壳顶在身上,险些把骨头撞断。

后面的事情它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逃,从一只只一股股的野狼追杀中不断逃窜,一直逃进森林才摆脱了对手。

森林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让野狼们畏惧,就连红狼都止步林边不敢越雷池半步,呲着牙威胁了一会儿后无可奈何的转身离开。

怀着对能让狼群畏惧不前的未知存在的敬畏,从那天开始它留在了森林里,期间碰到了许多野兽,也碰到了许多人。

有些野兽是中立和友好的,有些则要吃它,而人十之八九都想活捉它,而那些试图冒犯它的家伙,不是被它的铁蹄踹死了就是引到这片离森林不远的沼泽溺死了,除了封知平!

野马想杀封知平,自己办不到,沼泽也没成功,它只能求助于老对头。

奈何它有一定智慧,但终是不如人聪明,更没有人世代积累传承下来的知识。它不懂什么叫“驱虎吞狼”什么叫“借刀杀人”,不懂二者的区别,更不懂用这两种手段的前提。

无论“驱虎吞狼”还是“借刀杀人”,想成功通常得满足两个条件——一,对方的智慧高到明知是计也愿意接受引诱以求将来连你也顺便吞掉,或者低到被你利用而毫不自知,简单来说就是对方得配合;二,无论成与不成,你都得想好脱身之法。

两点中最重要的是第二点,如果没有可行之策就会引火烧身,到时所有的谋划都会变成笑话,

狼群无疑是配合的,都不用野马跨物种“说服”,它只是找到最近的一伙露了个面,狼群就疯了。

可惜它成功的以身做饵借了“刀”,却远远低估了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地位”,没跑多远它就被闻讯而来的狼群给围了。

高高的草丛不断摇曳,并非风吹,而是一只只野狼穿梭游走。

野马后悔了,惊慌失措的奋力朝沼泽跑,能不能借刀杀人已经不重要了,它只希望能凭借对沼泽地带的了解摆脱狼群的追杀。

很快,那片熟悉的沼泽到了,坏人果然不见了,不知是不是隐藏在周围等着自己,而野马已经无暇顾及这些。

快成虚影的马蹄在沼泽边缘猛力起跃,它沿着一条完美的曲线优雅的落到一块隐蔽的实地上,站住脚回望,略作喘息。

作为本地的主人,野狼们也知道这里不是善地,可追发了兴子,发现不妙时已经晚了,追在最前面的几只顿时陷入了泥沼,眨眼消失在了水下,紧跟在它们后面的赶紧收脚,却被更后面的撞在身上扑了进去,惊吼着步了后尘。

一只又一只狼停了下来,低吼着散开将泽地围了起来,粗略一数赫然近百,虽然最恐怖的那只红狼没有出现,但仅在场的这些,期阵势已然让人望而生俱。

封知平冷汗都下来了,心脏狂跳,屏息凝神不敢发出丁点喘息声,以最轻柔最缓慢的动作往草丛深处一退再退。

该死的孽畜,果然害爷之心不死,自己撞见了狼群死了算了,竟然还想拉着爷们儿垫背!

封知平心里破口大骂,看着虎视眈眈的群狼和被逼在沼泽中心急得来回打转的野马,不禁纠结起来。

几十只狼,杀光很有难度,但杀掉头狼把剩下的骇走还是可以的,只是那匹死马有没有必要再救一次呢?

之前救它是因为它在岸边救了自己,其次是自己贪心作祟,如今救命之恩已经还了,死马还坑了自己一次险些把自己害死,这种六亲不认不肯顺服的主儿还有必要救吗?

他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这个问题必须的好好想一想,是再博一次还是明哲保身。

封知平踌躇着,野狼们已经有了决定。

三只头狼凑在一起呜噜了一会儿突然分开,留下的那只待两个同僚跑远,回过头朝周围的手下咆哮了几声,狼群立刻开始行动。

只见几只比较瘦小的野狼来到前方,稍稍退后几步发足狂奔,于沼泽边缘处一跃而起,呲着獠牙朝着野马飞扑过去

可是它们没能成功,野马那一跳它们的头都未必做得到,更何况族群中处于下位的它们?

不到一半它们就开始下坠,离野马还有至少四五丈远就掉进了泥潭里,它们惨嚎着使劲将头露出水面想挣扎出来,可沼泽岂容它们逃脱,所有的挣扎都是徒劳的。

临死前的惨嚎引人心悸,哪怕是狼,也让人忍不住心生同情。

但很快,叫声就消失了,第二波野狼紧随而至,将它们当做垫脚石一脚踩上,自己成功登岸,垫脚石们纷纷沉入水底。

聪明!

虽然很残酷,但封知平还是忍不住暗暗叫好,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野兽们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蠢笨,它们都有各自的独特智慧,更有人所没有的狠辣果决。

野马没工夫叫好,第一只野狼被它一蹄子踢飞,可后面的它根本拦不住,五匹强壮的灰狼瞬间将他围了个满圆,略略一顿,一拥而上。

厉害!

封知平再次叫好,这次是为野马。

以一对五,而且场地太小周旋不开,满以为野马死定了,谁知这家伙连踢带撞竟然搞死了三只,趁着后面的野狼没到,剩下的两只拦不住它,冲破拦截一个飞跃又跳到了另一块空地上,而紧追它的两只狼错估了距离,双双消失在沼泽里。

吗的,这家伙越看越让人稀罕,它要是听话该多好!

非自己找死!

封知平恨铁不成钢,浑不觉自己想奴役人家是不是有错在先,脑子里转来转去就一个问题。

救,还是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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