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小轿车大门都开着,里面的人早已经不知结果。还有几辆商务车中,传来拍打车窗的声音,看那不要命的拍打就知道里面的司机已经尸化。
从主干道到辅路再到门前的水泥地面布满了凝固的鲜血,到处是散落的碎肉和残肢断臂;昔日车来车往、人头涌动的大街如今寂静得可怕,只有满大街的丧尸蹲在地上对着残破的尸体大快朵颐。在依然泛着沉闷的阳光下,鲜红的血液和森森白骨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向这个地区所有的幸存者宣布着对抗丧尸的后果。
此刻绝大多数幸存者都应该被困在写字楼和居民小区里无法出来。能出来的不是被丧尸吃掉,就是找地儿躲起来了;加上路面宽大,虽然这里的丧尸为数不少,但是三三两两的聚一堆倒也不显得那么浩浩荡荡的恐怖。
王阿贵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开车出来,不然就凭这车道堵得跟蚂蚁窝似的,就是有车也挪不了位。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竟然丝毫没有想到,可见恐惧之下的人和傻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王阿贵继续观察着路面,他在快速思考着接下来的战术;这会儿丧尸没有注意到自己,如果跑得快点的话也许能跑进对面的写字楼里,如今只能一点一点的挪了,能挪到哪算哪。
当王阿贵把目光挪到不远处的路口时眼睛猛地一亮!只见堵成蚂蚁窝的十字路口旁,赫然停着一辆交警专用摩托车!距离摩托车3多米远的人行道上,那个穿戴着反光服的交警此时已经成为了一桌大餐,三个丧尸正围着他大快朵颐;“咯吱、咯吱”的咀嚼声远远传来,表明它们吃的是那么香甜和舒服。
大约估算了一下距离后王阿贵发现,从出车口到摩托车的直线距离有60米左右,中间除了几个台阶和花坛外没有无法跨越的路障,如果自己全力奔跑的话,20秒左右应该能跑到那里。至于车边的三头丧尸,见过更大阵势的王阿贵根本不把它们放在眼里。
而除了这三头丧尸之外,其他地方最近的丧尸距离摩托车也有00多米,只要动作够快,干掉那三头丧尸后,这段时间足够自己骑走摩托车。干道上汽车里的丧尸短时间内出不来;干道中央有4高的铁栏杆,路对面的丧尸一时半会儿也过不来。
打定了主意,王阿贵稳了稳心神,“蹭”地窜出通道口,向着摩托车狂奔而去。正在大快朵颐的三头丧尸听见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迅速回头,却看见一个鲜肉自己送上门来,它们高兴地低吼着就要爬起来。可此时王阿贵已经冲到了它们身边,正在缓慢爬起的丧尸一个个伸着脑袋求砍一般地被王阿贵几下砍掉头颅瘫倒在地上
这是一辆本田戴维乐700p,白色的加长车体足够宽大,后座是两人跨座;三个大容量后备箱。自重400余斤,高度80公分,车底距离地面的悬浮2公分,最高时速80公里。这是警用车,小日本不敢偷工减料,因此和所
(本章未完,请翻页)有的正品日货一样,真材实料,做工精致。
更难得的是,这种特制的警用车省油不说,噪音还特别小,就是为了交警追捕逃逸司机时能悄声无息地跟上去而研制的;不像普通民用摩托车,发动机一启动,轰鸣声一二百米外都感到刺耳,这个级别的声音不会吸引更远处的丧尸,有利于王阿贵快速逃离。虽然本田戴维乐那300的排量比起动辄30、400的军用摩托来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但是要比普通2的摩托强得多。
警用摩托低沉的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还是有些刺耳;所有正在聚餐的丧尸顿时停下了手中的食物,顺着轰鸣声看来。
王阿贵驶上辅路,锁定油门,在群尸中如入无“尸”之境般灵巧地左避右闪,凡是站起来的丧尸,王阿贵很干脆地把它掀翻或者直接砍掉它的头颅。
站在地面上,王阿贵必须双手发力才能砍断丧尸的脖颈,但是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单手砍丧尸就像切西瓜一样轻快。刚开始砍的时候,王阿贵还是借不好这股惯性,往往是把丧尸直接带翻而没有砍掉头颅。但很快,王阿贵转了几个来回就摸到了窍门,毕竟这不同于马匹,马匹太高,要摸清借助惯性的窍门从训练一个骑兵有多难就能看出来。
但是骑在摩托车上却不一样,人车正好一人高,不用弯腰,手臂能把工兵铲抡圆,顺着劲就能砍掉丧尸的头颅,这要比骑兵方便多了――当然,这是在宽大的辅路上,丧尸三三两两地散落着,密度很低,如果眼前是尸山尸海的丧尸群,不管有什么样的工具都难免一死。
摩托车带着轰鸣声和王阿贵的鬼嚎声扬长而去,一颗颗头颅在摩托车带起的烟中四处滚动。丧尸果然不是毫无智商的生物,那些只能看着王阿贵潇洒离去的丧尸仿佛知道自己追不上似的,干吼两声又蹲下继续自己的大餐。看来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丧尸也不例外,它们似乎很清楚眼前的大餐要远比那个跑得跟飞似的、还能砍尸的活肉现实得多。
王阿贵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区。此刻正是上班的点儿,在家的人不多,小区里地上、花坛、座椅上虽然遍布着碎肉、残肢断臂、凝固的血液,但几乎看不到走动的丧尸。
北京的小区和其他城市不一样,尤其是新建成的小区,房子里住的绝大多数都是北漂一族。这里的房东都是炒房客,买了房后就交给中介公司收租金,也许到房子转手,房东也就进来看个一两次。所以在工作日除了一些晨练的老年人外,几乎没什么人。仅存的丧尸吃完了小区里的大餐后,它们会跑到新鲜人肉更多的大路上觅食,而不会在小区里晃荡。
砍翻了大门口尽忠职守的丧尸保安后,王阿贵顺利地抵达了自己租住的那栋塔楼。虽然小区还没有停电,但是王阿贵不敢再乘电梯上去,他决定走昏暗的楼梯。
王阿贵把车推进楼道口,拔下钥匙,拉开车座,从摩托
(本章未完,请翻页)车后备箱中拿出了交警专用的小型强光手电,这种塔楼的楼梯间没有窗户,只靠着几盏破不垃圾、昏黄的灯泡照明,没有清晰的视线冒然上去极其危险。
一进楼梯口,一股夹杂着浓烈血腥味的过堂风扑面而来;楼里的温度比外面低,浑身大汗的王阿贵被吹得一哆嗦。二楼楼梯间传来“咯吱咯吱”的咀嚼声――上面有丧尸!我在下,敌在上,这个位置对自己十分不利,要解决它们必须一击必杀。王阿贵握起工兵铲,小心翼翼地向楼梯上慢慢挪动。
走到一楼和二楼楼梯拐角处,血腥味越来越浓重、“咯吱咯吱”的咀嚼声也越来越响;王阿贵关掉手电,趴在楼梯栏杆上慢慢地探出头向上看去。
只见二楼楼梯间,鲜红的血液洒满了台阶和墙壁,浓重的血腥味在窄小的空间里刺激着王阿贵的神经,好在他已经基本适应了这种味道,恶心的感觉很容易就压下去了。再往上看,昏暗的灯光下,一个穿着保洁服的丧尸和一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正在使劲地撕扯着什么,一条条的长东西被他们用拽的手势从身下的黑暗中拉扯出来。
王阿贵渐渐地看清楚了,地上还在不断颤抖的,是一个男人的身躯;而穿保洁服的,是每天在打扫卫生的的保洁阿姨;而那个穿运动服的,就是每天坚持打太极拳的老爷子。往日勤勤恳恳的保洁阿姨,此时跟疯了一样地死命地从男人的肚腔里拽出一段段肠子,沾满鲜血的手疯狂地往嘴里塞着,就那么不带嚼的生生吞了下去。
那位太极老人正在如痴如醉地啃着男人的大腿;全然不顾男人的大腿条件反射地抽搐;男人的大腿骨在昏黄的灯光下反着白森森的光。老人身上雪白的太极服此时已经让染成了鲜艳的红色。地上已经流了厚厚的一层血,甚至顺着台阶一直流到王阿贵脚旁。
王阿贵正在思考着怎么上去时,突然感到左脚踝一紧!王阿贵急忙低头看去,只见一只残破不堪的手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脚踝!王阿贵懵了,这是第一次被丧尸死死抓住,顿时“破皮、感染、病毒”等一系列词汇在王阿贵脑海中闪过,只要这只手的指甲在王阿贵的小腿上轻轻一划,他就会成为这群丧尸中的一员!大风大浪都过来了,竟然在阴沟里翻了船,鬼知道这个丧尸从哪里爬上来的,刚才进来时竟然没看见!
王阿贵用右脚使劲地踩着那条胳膊,“咔吧”一声,丧尸的臂骨折了,但是肌肉却没断,丧尸根本不觉得疼,仍然死死抓住不放。王阿贵不敢用工兵铲往后猛捣,如果被上面的丧尸发现,它们从上面滚下来,自己死的更快!眼见着残破的手臂后面,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半截丧尸朝着自己的脚踝就要咬来,王阿贵再次感到了强烈的恐惧,背后再次被汗水浸湿。在这狭窄的楼梯道里,他根本就转不过来身,工兵铲根本就抡不开,更别说砍断丧尸的头颅了。
手足无措中,经历过一次末世的王阿贵再次爆发了:不行!绝对不能死!大风大浪都过来了,绝不能就这么在阴沟里翻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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