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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家书抵万金(1 / 1)

这贴近实战的兵演,竟是陈天翔以压倒性的优势大获全胜,仿佛领了五千兵马的是他,着实令所有人大跌眼镜。陈天翔以弱兵抗强敌,又是遇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却反应迅,调配有方,令人惊诧。

见了众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眼神,赫利舍笑道:“纪大人,这陈天翔兵力处于弱势,林凯又是突然动袭击,获胜的却是大家都不看好的陈天翔。依你看来,这是为何呢?”

纪昀微微点头,正色道:“依纪某人看来,陈天翔绝不是无准备之人。那火药和驱动战马的炮仗,定然是事先准备好了的。只此一点,就说明他对场上形式研判清楚,准备得当。林将军的排兵布阵本是不错,处处与兵法吻合,已是上上之策。陈天翔却能洞察先机,预先制敌,奇兵突出,此其取胜原因之一。第二点,老纪我看来看来,陈天翔善于协调用兵,并能充分运用浙江和江苏营,取得良好效果。其骑营、步营配合相得益彰,堪称完美,其对军营的运用更是出神入化,似乎什么法子都能想到。其指挥三军协同作战的能力,屈一指,乃是大帅之才,在此方面,而相反的林将军略显死板,灵活不足,稍逊一筹。”

那一直沉默的和珅突然笑道:“纪大人,你说的很有道理。但依下官看来,陈天翔善用奇兵,这是不假,可他对兵法却是粗略的很,而林凯在这方面却是长项,若真上了战场,是奇兵管用,还是兵法管用,这是谁也说不准的事。”

纪晓岚微微一笑,没有答话,赫利舍却是哈哈一笑道:“和大人未曾领过兵,自然摸不清楚这些门道。所谓兵法。乃以制胜为目的,表面上看,陈天翔似乎只是出了奇兵,偶然取胜,可这却是建立在他极强的预判和对全局的把握能力上,可以说,他是’洞彻了兵法,才能出此奇谋,这是最上乘的兵法。和大人多想想,便可清楚了。”

这几句话分明是在教训和珅。可赫利舍是什么人物,大清第一名将,军中威望无人能敌,场上诸位重臣当中,和珅忌惮他犹在纪昀和刘墉之上。闻听他言,虽是心中不乐,却也只是闷哼了一声,不再说话。

皇帝笑道:“听几位爱卿所言。这陈天翔似乎颇多精彩之处。朕倒还想见他一见——”他话音方落,便见一个小太监匆匆行来,在他耳边轻言了几句,皇帝听得面色一变,怒哼道:“岂有此理!这些藏狗欺人太甚!”

众人听皇帝之言,似乎涉及到了藏人,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藏人的一举一动都牵涉着大清朝的安危,众人顿时便都安静了下来。连和珅也是竖耳恭听。

皇帝哼了一声道:“今日宫中有事,纪爱卿,和爱卿,赫将军,你们跟朕一起回宫商议吧。”

“遵旨。”众人一起答道。

銮驾启动,皇帝脸上带怒,心事重重,便要起驾回宫,赫利舍看的心中焦急,急忙朝纪昀驽了驽嘴,纪昀明白他心思,急忙道:“皇上,今日这兵演之事——”

皇帝脚步停了一下,道:“本想今日见见这林三地,眼下却是不成了。纪爱卿——”

“臣在!”纪昀急忙恭敬抱拳道。

皇帝沉吟一阵,开口道:“过几日,公主在京城选拔驸马,你便带着陈天翔也一起来京城看看吧吧。”公主选驸马?这个陈天翔有什么关系?纪昀心中疑惑,但见皇帝虎步挪动,已上了御驾,只得放下了心中的疑问,紧紧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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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了这一仗,皇帝总该接见一下我吧,靠,?陈天翔正在做梦,却见远处銮驾启动,群臣跟随,那皇帝竟是起驾远去,眼望着就要退下城楼了。

他心里一急,急忙策马向前飞奔,用力挥手道:“喂,喂,等一等,举旗子的,等一等!”銮驾哪能待他,甚至都无人看他一眼,三两下便走的干干净净。

“喂,老爷子,你不能走啊!”陈天翔在城楼下大喝一声,城上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人来理他?

陈将军心里恼火之极,老子辛辛苦苦打一仗,你不说一句话就走了?你怎么对得起你的祖宗,对得起你的良心,对得起我?

陈天翔又发出了一声巨响的怒吼“皇上————”

三日之后,纪晓岚独自起了一匹马来到了浙江大营,陈天翔一行人都出来迎接“纪大人,您怎么来了。

“陈小子,皇上让你三日之后速速去京城,参加格格选驸马,这是圣旨哦,我只是来传达的!“纪昀意味深长的一笑。

驸马?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是那皇上上回看我演兵出色,就决定把她的女儿嫁给我么?呵呵,老子可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人!不过老子随便起来就不是人了!陈天翔邪恶的舔了舔舌头!

见陈天翔现在做白日梦的样子,纪昀无奈摇头,正要离去,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封信笺道:“老纪我险些忘了一事,陈小兄,这里有你一封家书。”

“家书?”陈天翔瞪直了眼睛,竟然有人给我写家书?是月月?不可能!她纵是有千万种思念,这信也送不到徐渭手上。

“我的?”陈天翔狐疑的问道:“纪大人,你不会搞错了吧?”

“何曾有错!”纪昀笑着将书信交到他手上:“陈小兄一望便知。”

这老头,神神秘秘的,搞什么鬼。望着纪昀消失的背影,陈天翔愣了半晌,这才将目光转到信签上。

他将那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几遍,却是空无一字,也不知道是谁写来的。匆匆将信笺拆开,便闻一阵幽幽的清香传来,他生性属狗,鼻子闻了几下,便嗅出些玫瑰香水的味道。

洁白的笺纸上寥寥数行,既无抬头,也无落款,他眼睛一扫,便见几行娟秀的小字:“尔出门在外,久无消息到来,吾心焦,曾数次寻我询问,我实在放心不下,写些书信送你。君心意我心,记挂太多,嘱你饥食肉,寒添衣,勿饮生冷,勿近生人,匆要与人争执,匆招惹年轻女子!家中大小事务安好,你便放心与藏人一战,匆要挂念家中。行走在外,安危第一,凡事不可冲动,三思慎行,不求达,但求安然归来。若这信笺到你手上,你便写个字回来,好叫人家放下心思,只言片语即可,莫要写多,惹我心烦。以上所嘱。你若心里有我,便须爱护自己,尽早归来。若是相忘,我便做鬼也不饶你!切记!”

陈天翔将这书信来来回回的看了好几遍,这信里内容奇怪,似是关怀又似是恼怒,让人摸不着头脑。不过有一点看出来了,这信是林月写的,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也不知道她是怎样送到老纪手上的,难怪那个老头说是一封“家书”呢。

这信写的怪异,却也符合月月的性子,陈天翔仿佛看见林月灯下凝眉,愤愤娇哼的样子,不用想也知道,这丫头肯定是对自己深有不满,但是更多的是不舍。与月月相处长了,那感情已经是深的不能再深了,几日不见,想念的紧,他心里大是感慨,找来信笺,取出文房四宝。想也不想,刷刷刷的写上几行:“宝贝儿,我也想你了,照顾好自己”

这信果然是应了月月的意思,言简意骇,主题鲜明,他骚心作祟之下。也懒得再写,装好信封。叫来一个帐外守候的兵士,嘱托他送至浙江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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