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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和一个魔鬼达成交易(1 / 1)

按照我的想法,那活儿应该很牛逼,很屌,让我蠢蠢欲动,激情洋溢,之后胜利完成,那就是吹牛逼的资本啊,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那活儿……

那是活儿吗?!

那活儿遽然是叫我陈小明去一个地方……一个豪华的别墅那里。

一个豪华的别墅当然是天上掉的大馅饼,老子是去那里当一回少爷,公子,或者叫富二代富三代什么的,享受享受美好的富裕生活,这多牛逼啊!可问题是这大福利的前提是叫老子先去给一个女人当儿子!

要就是当当儿子也就罢了,哪怕是当孙子,老子为了那个大福利忍忍也不是不可以,毕竟我还给王舒雅当个一回儿子呢,当初自己也叫了王舒雅一声妈,有了经验,可是我现在是去给一个有病的女人当儿子!这就过分了!

而且女人得的病是什么病呢?疯病。也就是说那女人是一个女疯子。

再者,我心里还有一种淡淡的耻辱感,难道我这不就等于是在卖?我特么的还不干了我,叔可忍,婶不可忍!

站在皇朝一号一楼总台后面那个隐秘的小房间里,我内心里这个龃龉啊,当雄哥拿着手里的照片研究了半天之后,就对我陈小明这么说……

还问我干不干?我没立即回答他。思考着。

他拿着照片,忽然对我说这照片里的小男孩就是我陈小明小时候的样子。

喂,你要不要看看你自己小时啊?雄哥对我道。

我好奇地接过照片来看了,哎,那照片里的确是有一个活波可爱的小男孩,长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可这是我吗?

当然不是我。

照片里还有一个大美女,哎,女人真美啊,那女人长发飞舞,身材袅娜,那双美眸里露出幸福的笑,可她是谁啊?我心里明白,这就是要我当妈的女人!一个陌生的女人。

但她现在是疯子了,是雄哥的老婆。

我狐疑地等着雄哥继续补充点什么。就是演戏,也要把角色交代清楚的吧?

那小男孩就是你。雄哥道。那女人就是你妈。

我呵呵笑了:雄……雄哥,你开……开……的什么几把玩笑?我结巴起来了,谁在这个时候不结巴呢?吓都要被吓死!

陈小明,你以为我吃饱了饭没事干和一个小孩开玩笑吗?这么晚我请你来就是为了和你开一个玩笑?

雄哥看着我的眼睛低声道。那声音可真冷!冷冽啊!

我愣了下,看着这雄哥……这皇朝一号的老大!

我心里想:难道这不就是开玩笑?

而且这玩笑开得也太离谱了!

陈小明,你出了这个门,就不叫陈小明了。

那我叫什么?我也冷声道。

毛人凤。对了,你还有一个哥哥,叫毛人龙。现在在国外念书。他上大学了。

尼玛!此时一万只草泥马在我心里飞奔啊!刚才老子打拳,我特么叫霍元甲,现在特么又叫毛人凤了!

毛人凤这名字我好像很熟悉的,好像看过的打仗的电影里就有,但那人一定不是什么好鸟吧?再就是我遽然还有一个哥哥,叫毛人龙!

这谁取的名字啊,来来来,赶紧到我面前来,我陈小明保证不打死你!我心里想着。

我傻傻地看着雄哥,还有他身边的老胡!县公安局侦查员胡军。现在他叫马彪。

老胡的眼神对我亮了下,眉毛抖了抖,尼玛那是在暗示我啊,我会不懂吗?

他要我马上就同意这雄哥。我心里这个凌乱啊,我想我同意这干嘛呢?这狗屁活儿也算任务?

陈小明,这是我们之间的交易。你觉得怎么样?一个月一千元工资。雄哥终于笑了下道。他笑大概是看出来我这人爱钱吧。但他的声音还是显得那么的平淡:你平常也用不着叫我爸。你直接叫我名字叫可以了,我叫毛伟雄。这里的人都叫我雄哥。对了,那个疯女人是我的老婆。她叫季小芸。你去了之后要叫她妈。

这个时候我身边的兰姐兰小雨忽然拉了我的手,插话道:小毛,毛人凤,你赶紧叫你爸啊,快!

我陡然火了,对兰姐兰小雨大声道:你要叫你叫啊!干嘛要我叫?

我甩掉了兰姐拉我的手。

李哥李思杭在一边笑道:那雄哥,这里可没我什么事了吧?

雄哥对他挥挥手,这李哥就讪笑了下要走,但我忽然想到了什么,就忙站到了李哥的面前:钱呢!

我对他手一伸!

我想我好不容易打拳赢了,钱这事可是大事!怎么能忘了呢!

李哥愣了下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给我,我不客气地就接了。

老子连谢谢两字也没说,尼玛这是玩命的钱啊!

我用手捏了那个装钱的信封,心里这个酸爽,尼玛这可是两千元。

兰姐站着不动,李哥拉了下兰姐的手。兰姐对我道:小毛,再见啊。

女人眼睛里柔情万种、欲说还休……

显然女人根本不想离开这里。但是李思杭拉她她也不好不走吧,她是李思杭的马子。又不是我的马子。

我想起上场比赛前这女人对我说的话了,即我赢了她要奖赏我的。可她要奖赏老子什么啊!

兰姐走了之后就听老胡对雄哥道:雄哥,我听说以前这李思杭身高一米八几的,现在怎么就成了一个侏儒了呢?

他算运气好的。雄哥冷冷道。

我愣了下,心道,这雄哥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真是太费解,还有老胡的话,也让我吓得不轻,他说李思杭原来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难道一个人还可以变成侏儒?这李思杭现在的身高也就一米五不到啊!还不到我胳肢窝那里。

雄哥伸手又去抱他那个行军床上的手风琴了,抱了之后就弹奏了几个音,我发现他的眼睛也闭上了,尼玛这逼味儿……浓!难道这就是一个老大的风格吗?

我傻站着,也不知要不要离开。就听老胡对雄哥道:那我先出去了啊,雄哥,缅甸那里的事情我联系好。

雄哥不说话,依旧闭着眼,这时候他已经在弹奏一首曲子了: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他弹奏的那叫一个忧伤啊!

老胡走到了我身边,看着我,眼睛的那对剑眉对我又挑了挑,坚毅的眼神闪烁着一种特殊的亮光。他这个动作做完之后就出去了,我心里很明白,老胡是在暗示我不要急,等找一个时间他会给我讲讲为什么我要接这个活?还有就是要我见机行事,一个人行动总是要谨慎的,不要冲动,等等等吧。

老胡出去后,这小房间里就只有我和这个毛伟雄……雄哥!

我终于忍不住问雄哥一个问题了,也即我心里的那个疑惑:李哥李思杭怎么就由一个一米八几的大汉变成了侏儒!这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心里的这个疑惑现在就像是一只大蚂蚁在撕咬我的吊!我特么不难受吗?我当然要问问的!

雄哥,打扰下啊……

喂,你麻痹的的那个几把破琴能不能不要弹啊,我有话要说!

靠,我也真火了。

我在和他好好说话,他遽然还在弹琴,装个逼……有这么装的吗?我又不是没装过。

恩?雄哥嘴巴里“恩“了声,眼神锐利地扫了我一眼,他继续把那首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弹奏奏完了,

完了之后扔了手风琴在行军床上,忽然的手向着我一挥,就见一道雪亮的什么……

朝着我就过来了,尼玛我哪里躲得了啊,也太防不胜防!

我闭上了眼睛,心想这下子完了,就听耳后一声闷响,我回头一看:好嘛,一把匕首深深地插在墙壁上……

明白了!这是老大给我教训,可他的匕首在哪里藏着的呢?难道袖子里一直就有?

是的,这是在夏天,我们都穿着短袖,这雄哥一直就是穿的长袖白衬衣。

我再看他,好嘛,他手里什么时候又多了一把枪,是一把精致的枪。

他把那手枪拿在在手里把玩,我眼睛瞪得比铜铃都大,这个时候我想说的是:这雄哥在装逼吗?他不是的!他是在告诉我,什么才是老大!

雄哥也不看我。他把枪举起来了对着我,尼玛我吓得“噗通“一声就给他跪下了,反正这小房间就我们两人,也没人看见我陈小明这么怂。我哭了起来,伤心欲绝,我说雄哥啊,我不想死啊!尼玛你要杀人灭口吗?

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雄哥冷笑了下,收起枪,但他又把枪对着了自己的脑袋的太阳穴,我眼看着他就扣动了扳机……

砰!

他在扣动扳机的同时,头轻轻地歪了下,他歪的那个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就像是闪电一样,于是那子弹打在了他对面的墙壁上!没有打到他自己的脑袋上,尼玛这怎么可能啊?我傻了!

他遽然轻而易举地就躲避了子弹!他这什么速度?

他还是人吗?

说起来我陈小明也不是什么都不懂,业余时间也算博览全书,尤其爱看枪械方面的知识,男孩子大多都有这个爱好,所以我知道这么近的距离,只要枪弹的击锤一旦击发,人怎么能躲得了呢?因为每秒近千米的初速出膛的子弹根本不是靠人的反应能躲开的。

我心里算了一笔账:雄哥扣扳机击发的时间大概在0.2秒这样,他要想逃脱子弹,他甩头的时间就要比0.2秒还要短,也就是五分之一秒!他遽然成功做到了!

我跪在地上身子在颤抖,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知道我陈小明不是跪在一个人的面前,而是跪在一个魔鬼的面前。

你想知道李思杭是怎么变短的吗?

我不吭声。

那你想知道我儿子毛人凤是怎么死的吗?

我摇头。我想我哪里知道呢?

好了,你出去吧,毛人凤。明天晚上有车到学校接你回家。雄哥淡淡地对我道。

我连滚带爬一身臭汗逃出了皇朝一号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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