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锦把盅碗从灶台上端了下来放在一旁。
嗅着盅碗内阵阵香气,嘴里的口水在嘴角打转。
把盖子放在炉沿台上,找来一双筷子以及羹匙。
夹了一块盅碗里面的吃食,安锦眸色暗了暗,“啊,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呢,原来是鸡啊。”
用筷子轻轻一戳,鸡肉瞬间脱骨,安锦瞅了瞅,炖的时间还算久,若不然肉哪里会有这么烂糊。
夹了一块放在嘴里咀嚼。
眼眸由失望渐渐变得惊艳,“好好吃。”
用羹匙舀了一勺汤汁放在嘴里,汤汁浓香可口,油而不腻,安锦砸吧砸吧嘴,这投胎真是一个技术活,人家一出生就是王孙贵族,手底下更是奴仆成群,这么晚了还有人不睡觉专门做东西吃。
切,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安锦用筷子把肉剥落一口一口的吃掉,在配上汤汁,可谓是色香味俱全,害怕有人回来,安锦加快自己吃食的速度,省的被人发现,很快安锦吃饱喝足,把自己用过的筷子塞到一处犄角旮旯让人看不见的地方。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油渍,垂眼忽看见那盅碗里,原本多肉的鸡,此时露出大半身的骨架,就连汤汁也跟着减少不少。
安锦眨了眨眼,若是把这盅碗这样原样放回去,肯定马上就被发现被人动过,可是若不放回去也不行,肉都没了,怎么办。
眸色微闪,安锦嘴角慢慢扬起,忽然想出一主意。
人走到水缸前,舀出一瓢清水,接着倒进盅碗里一半,眼见盅碗里的鸡因为没了肉变得轻浮,飘了上来,安锦伸手进去把几根扎眼的骨头抽了出来,啪甩到旮旯处。
原本浓稠的汤汁,因为突然加了水,变得有些稀薄。
不过没关系,幸好咱是现代人,又没人侍候,自个儿做个饭还是会滴。
安锦沿着锅台找到了淀粉,用水轻轻勾了勾化成水,接着倒进盅碗内,搅了搅很快盅碗里的汤略稠,随手又抓了一把盐,啪啪的洒了进去,拿起一旁的勺子搅了搅,颜色看着虽淡,但浓稠已经跟方才差不多了。
安锦咧嘴笑了笑,把锅台收拾的跟她刚进来时一样,弄好一切后,转身偷偷的离开。
这会去寻找新碗的胡叔才推门而入,刚刚也不知怎么了,肚腹突然剧痛,一边想上厕所,一边又怕耽误了王爷用膳。
于是找了一个阴暗的角落直接就地解决后才回来。
回到厨房,便嗅到屋内满屋的香味,胡叔嘴角勾了勾,刚想去掀开盅碗的盖子,把里面的汤汁盛出来,哪想手刚碰到盖子,谷子牧突然推门而入。
“怎么样,好了没有,王爷已经等着急了。”
胡叔笑容满面,“好了,好了,老奴正端着呢。”
盅碗从灶台上移开,本该盛出来的步骤,因为谷子牧的催促,胡叔不得不省略掉,直接把盅碗放进托盘内,接着把自己刚准备的碗与羹匙放在一旁。
谷子牧上前,一把把东西接过。
“胡叔,若是再有一次让王爷等,这里你就不用再想出现了。”
胡叔微怔,“是,是,老奴知道,保证没有下一次了。”
见谷子牧端着吃食离开,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
这边,谷子牧端着盅碗回到书房。
“王爷,夜宵来了。”
轩辕墨眸色淡淡,放下手中的书籍。
谷子牧打开盅碗的盖子,用勺子轻轻一舀,一根光溜溜的鸡骨头率先的被盛了上来,谷子牧微微一愣。
这是什么,接着又盛第二勺,结果又盛出一根骨头,微微蹙眉,用勺子在里面搅了搅……。
“做什么呢?”轩辕墨突然发生,今天下午没有用膳,这会肚腹有些空忍难耐。
谷子牧闻声不敢再多探究,用勺子大力一舀终于舀出几块零星的小肉丝,一勺一勺的盛在碗里。
“王爷。”
轩辕墨接过羹碗,嗅着碗中的味道,喉咙跟着动了动,拿起汤匙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当舌头碰到里面的汤汁时,轩辕墨蹙了蹙眉,轻轻的喝了一口,眉头乍然皱起,眼眸中露出微微痛苦之意。
谷子牧站在一旁,一脸不解,“王爷可是不舒服。”
轩辕墨放下羹匙,端起一旁的茶水饮了一口。
“厨房可曾换人了。”
谷子牧微楞,“不曾,还是胡叔在。”
“他年纪也不小了吧。”
“回王爷,胡叔今年正好五旬整。”
“确实不小了,让孙忠去寻个手脚利索的,打发他走吧。”说完便拾起桌子上扣下的书籍。
谷子牧一脸诧异,
胡叔已经在王府十多年,从没出过什么大错,怎么好端端的突然让他离开。
难道就是因为夜宵迟了,谷子牧微微叹了口气,胡叔是保不住了。
——
王府锦园,安锦心满意足的躺在床上,果然填饱肚子才是最正经的事,这肚子一饱,困意都跟着来了,随意的翻了个身,呼呼的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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