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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行(1 / 1)

第三十一章:行

一队人马奔波了一夜后,终于在第二天酷热的中午进了‘胥’国边界处的第一个小城镇——石头镇。

夜猫子白天都是要睡觉的,在石头镇吃饭、睡觉休整。

李彦夕夜里倒是眯了会儿,所以在众人特别疲惫时,她反而精神不错。吃过比较有特色的中午饭后,原本想在边陲闲逛溜达一番,但看外面那么大的太阳,某人也就是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同君少一起吃罢饭,各自回房休息。

本想着躺床上眯会儿,但像烙饼似的翻来覆去,实在一点睡意都无,一恼之下翻身起来坐在床上,准备察看这次到手的灵石矿。

李彦夕看着空间空地上杂乱无章扔了一小山似的灵石矿,心情那个美啊,简直是无法用预言形容了。她随便转移出来一块,拿着自己的飞剑,按照书上所说的标准大小,开始分割。

很快一整块的灵石原矿石,就消灭在她手里,而分割出来的灵石,被她随手东一块西一块的扔在床上,形状不规则,但每一块都差不多鹌鹑蛋大小,比翡翠宝石耀眼,被钻石柔和,实在是太漂亮了。

女性和龙在面对这些漂亮的小东西时是有共性地,基本上都是先爱不释手,而后想占为己有,最后就是用来装饰了,龙嘛装饰自己的巢穴,女性用来装饰自身。

李彦夕也是女性,虽说她更注重灵石的作用,但对这些漂亮灵石的外表也是非常喜欢的。她爱不释手地把玩了会儿,心思一转就想到了把这些灵石做成首饰。

一时兴起,找出笔纸开始构思,在纸上乱画一通,想了想自己没学习雕刻,那些太过复杂的图案是没戏,只能做些简单的。

一个下午,在她的心血来潮下,浪费了近一百块标准灵石和许多金币银币后,终于做出了一套拿的出手的水滴形首饰,包括步摇、额饰、耳钉、项链、手镯,这套首饰是送给她母亲的,有这些打磨分割好的灵石在,多少都能对母亲的身体有些效果,另外还做了几条比较粗略的手链和耳钉。

虽然做工不怎么样,但挡不住灵石漂亮,成品看起来还多不错。

耳钉她没用,只是从中挑一条手链带上。

这么一折腾,已经太阳落山了,该到吃饭时间了。

君少的贵公子素质,是‘食不言’地,吃饭也不会发出砸吧砸哈的声音,动作优雅。李彦夕也只能配合人家,一声不出,安安静静的吃饭,他们这一桌偶尔也就能停到非常轻微的碗筷声音,和李彦夕手链摇晃时发出的清脆叮当声。

从她坐下起,君少就注意到她的手链,不时好奇的看上两眼。

等二人都吃完他才假装随便提起,喝着饭后茶施施然地言道:"呃,你带新手链了,挺好看的,是你要的那种矿石做的吧。”

“好看吧,嗯,就是用那矿石做的,我叫它灵石。我做了好几条呢,喜欢的话送你一条。”李彦夕摇了摇手臂,展露出手链的全貌,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有些小得意。

围在别桌吃饭的君少侍从,忍不住嘴角抽抽,小姑娘的玩意,你以为自家少爷是没见过市面的,能要你这点粗陋不堪的小玩意。

君少浅浅笑道:"很喜欢。”于是直接谋杀了许多眼球。

自己做出的东西能得到别人的肯定,正常人都会感到高兴,李彦夕听闻君少说很喜欢,眉眼弯弯,嘴角含笑,立马掏出所有的手链,就连耳钉都拿了出来,一副任君选择的意思。

周围那小眼神是忍不住往这里偷撇,见到某人连耳钉都拿了出来,嘴角是抽的更加厉害了。

李彦夕可不管这些,她此时正非常期待的等着君少挑选,被她盯着的君少,看着搁在自己跟前的几副耳钉,脸上的笑容都有些僵了,不是他的忍功够好,此时指不定就和他的手下们一样嘴角抽搐了。

他迅速从眼前这堆亮晶晶的东西里挑出一条手链,银丝镶灵石串成的,灵石的规则大小不同,算是做的比较粗糙的一条,但意外适合男子使用,显得古朴大气。

众人见自己公子挑中其中一条最粗糙的,嘴上是不敢说什么,但面上忍不住的笑意还是出卖了他们,君少一个眼神扫过,众人忙低下脑袋装透明装无知。

而李彦夕也从某种脱轨状态中恢复过来,收起自己的一堆手工不怎么样的失败品,淡淡的说道:"这种灵石虽说对你功法内力上没有帮助,但长时间佩戴,多少都能改善体质。”

原本准备把手链当收藏品的君少,望了望某人一本正经的脸色,稍稍犹豫了下,还是自己带上了。

李彦夕极快的瞥他一眼,抿着嘴偷笑。

……

夏天天黑的晚,大家休息了一下午,精神饱满,再说如今也没必要赶夜路,在君少决定继续留在这石头镇住上一夜后,这晚上有大把的时间闲逛。

石头镇是胥、丰两国的边境镇,原本不算大,但两国多属于大陆上的大国,已经有一百多年没有战事了。所以虽然是个镇,但其热闹程度却堪比很多府城,商业贸易方面更是胥排的上名次的。

如今大陆战事初步有了苗头,商人的嗅觉非常灵敏,一些原本地里位置不错的小国边陲城镇,如今也显出几分冷清来,但这石头镇却不同,人来人往反而比往日跟热闹,人们为了安全,另可选择多走上三五天的路来这石头镇。

于是夜市也随之而生,小镇上各家店铺、摆摊吆喝的更是处处可见。卖小吃的、胭脂水粉的、小商品等等。

君少领着李彦夕穿叉在人流中,偶尔看看这个摸摸那个,玩的非常开心。整个镇逛完,她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客栈,这一晚上真像前世上大学时和朋友逛夜市的感觉,只可惜接踵摩肩的人们服饰和语言不时的提醒着她,这不是原来的世界,让李彦夕高兴开怀中,总有些淡淡的失落和思恋。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复杂心情,逛街嘛银子是肯定不少花的,某人没有花别人钱的习惯,一路下来花掉了几十个银币,就买了一堆吃喝玩乐的东西,原本想直接扔到空间里,但君少却不同意,为了怕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人只能拎着大大小小东西返回客栈。

把东西送到李彦夕房间后,才分手道别,洗洗涮涮准备睡觉。

李彦夕也不想表现的太过特别,叫来小儿送上热水,舒舒服服的泡过澡,晾干头发后才一觉睡到天亮。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吃过早点后趁天还凉快众人就离开了石头镇,而在他们起来前,君少的侍从就会喂好马匹,准备好干粮水等东西。

李彦夕也决定学习另一项骑马技能,对于一个身怀绝技不怕摔的人来说,骑马还真就不算什么,在君少讲了几个常识以及怎么驱使马匹的要诀后,李彦夕就轻松简单的独自骑上了马。

简单是简单,学也好学,但骑马绝对算的上是个体力活,对大腿是个考验,在李彦夕刚学会的时候还非常兴奋的跟着大部队跑了半天,半天后她就一点提不上兴趣,不说大腿娇嫩的皮肤受不受了,只说这一坐一天的有个嘛意思吧,李彦夕想不通别人骑马时都在干什么想什么,反正她兴奋过后就感觉非常无聊。

这马和飞剑还不同,飞剑需要自己控制,但马却不是总要自己控制,提着缰绳,偶尔才会给马提示一下,这不提示时就只能在马上发呆了,被太阳一晒这发呆就会变得昏昏欲睡。

一直在她旁边注意她的君少就非常郁闷,不时还的帮忙带一下她的马,或者在拐弯时提醒昏昏欲睡的某人。

这么折腾了二天,谁都不爽,李彦夕个‘厚脸皮’直接让君少二选一,要不给她地图,她自己去。要不让君少继续带着她,反正他们如今也熟悉了,从上次之后李同学是完全不往哪方面想了,共骑一匹马和同乘坐一辆公交在她眼里已经没有区别了,她实在是懒得骑马,简直是钟折磨。

君少看着眼前站着才到自己腰高的女娃,见她气鼓鼓赖皮的样子,心里感觉可爱又好笑,脸上却是装着一副吃亏的样子,沉吟半晌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

一副拿其没法子的样子,亲自给某人带上帷帽,拉她上了马,让其窝在自己怀里。

当然某人也初步搞懂了长长帷帽的重要性。

各位看官可别以为帷帽的作用就是装酷,骑马还就得带它,既可以防风沙还能遮阳,赶上下雨了还能当斗笠,对于某些美人、名人还能起到墨镜的作用,省的被热情粉丝扔出的瓜果蔬菜砸出个好歹,(同样丑八怪也能少吓死几个路人,)热狠了还能拿下来扇风,真是古代出家旅游必备。

君少高大身影既能给娇小的李彦夕挡太阳,还能当成睡觉的人肉垫子,接下来这一路基本上就在她流着哈达子或神游太虚中度过。

君少要去的是胥国的一个犄角旮旯,几乎要横跨胥国,中间还的路过几个小国,路途相当遥远,有几个大型城市,他还的带着队绕路走,所以本来就不近的路程整整走了一月才到。

而这个时代的交通可不方便,一个大型城镇和另一个大型城镇中间的距离有远有近,但再怎么近,基本上一天是跑不完的。还好中间有些小镇啊或驿站什么的可提供吃饭休息,但一个月路程中也免不了几次露宿野外或借住在破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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