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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六章 请帖(三更)(1 / 1)

在之后的一个月里,伊尔都所有玉器行和金器店全部如临大敌,有的甚至请来保镖日夜守护。

但很快,这些店铺便放松警惕了,因为凡是被那两个江洋大盗光顾过的铺子,全部都属于同一个人,那就是天骄!

根据见过这对大盗的人说,这是一老一少汉人父女;但也有人说,那分明就是一个人,只是他的身法太快,才会让人以为是两个人;可是据金店的伙计亲眼目睹,这根本就不是汉人,而是两个阿萨男子,一高一矮,一美一丑。

总之,与天骄作对的人或许是一个,或许是两个,或许更多,或许是汉人,或许是阿萨人,也或许唉,总之这是胆大妄为,不知死活的家伙。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大成有江湖,阿萨也有江湖。

江湖传闻——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有两个人来到伊尔都,他们是冲着天骄而来,他们擅长易容,更有神秘莫测的法术。

于是人们便给这专偷天骄的神秘盗贼取了一个极有内涵的名字——

疯子!

崔小眠听到这个名字时,笑得差点儿满地打滚,于是更像疯子了。

贺远的易容术是和百变星君的女儿水千变学的,水千变是贺远的脑残粉儿,为了吃上贺远的肉,不惜出卖她爹的看家本领。可惜她和贺远躲在房里。一个教一个学,只学到第三天,就被六岁的崔小眠从门缝里塞进炮仗给炸出来了。

贺远学会的东西对于百变星君来说只是皮毛。但这些皮毛已经足能满足他工作上的需要了,在阿萨这样的胡夷之地,就凭他这定不上职称的技术,也能笑傲江湖了。

从天骄那里偷来的东西,崔小眠全都藏在炕洞里,一样都没有出手,不是没人敢收赃。而是他们不想卖。

“师父,咱们这样一直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这些天来你的精力都用在当疯子上了,都没有赚钱养家。”

好了,未婚妻嫌他拿回来的银子少了,这让贺王爷很没面子。可是炕洞里的银子足有几千两。你还哭穷,莫非管家婆都是这样的?

“师父,那天骄手下的人也太蠢了,竟然一直不能抓住咱们,有没有办法让他们变得聪明一些?”

“就因为他手下的人太蠢,他才更想得到我们这样又聪明又本事的人。再过几日便是天骄的酒会,你去买几件漂亮衣裳,等着陪师父去参加酒会。”

每个月,天骄都会举办盛大的酒会。这也是伊尔都的一件盛事,伊尔都距离阿萨都城有几百里,可那些王公贵族们。为了能参加天骄的酒会,不惜星夜赶路,而能得到一张天骄的请帖,更是上流社会的殊荣,据说黑市价格已经炒到每张请帖一千两白银!

几天后,贺远便拿到了两张金光闪闪的请帖。

千万别问贺王爷这是从哪里偷来的。就凭贺王爷那不染半丝俗尘的庙堂气度,哪能用“偷”这种粗俗的字眼。贵族的事,不能叫“偷”,那叫“借”,有借无还的借,你懂吗?

崔小眠把贺远“借”来的两张请帖横看竖看,请贴竟是用金箔制成,亮瞎她的狗眼!

“师父,这上面没有写明是给谁的请帖,分明是想你争我夺,激起江湖恩怨。”

虽说崔小眠不认识上面的阿萨文字,可也能看出来这上面没有前缀。

贺远越发自恋,他怎么就能调教出这样合心意的徒弟呢,小徒弟真是越看越可爱,越看越想一口吞进肚子里。

“你说的对,越是这样,就越是神秘,如果写明是给谁的,那还如何去争,又如何去炒高价?这位天骄很有头脑,如果将伊尔都的江湖看做一个棋盘的话,天骄便就是操控棋盘的人,上到王公显贵,下到江湖混混,都是他的棋子。”

崔小眠冷笑:“我们不做棋子,我们要做和他下棋的人。”

贺远闻言再看看小徒弟,不但聪明伶俐还越发的花容月貌,真是,真是越发的可口了。

“徒儿,为师饿了。”

不过尽管当师父的饥肠辘辘,但吃起徒弟来也是点到为止。徒弟再诱人也还没有正式成亲,这是明媒正娶的妻,哪能仓促野合,于是一番亲热之后,当师父的拎了两桶凉水到院子里冲澡。_(:3ゝ∠)_

当师父的只顾自己散热,并没看到小徒弟正躲在窗帘后面看着他的八块肌和人鱼线流口水。

靠之,啥时才能把他吃干抹净,连骨头都不剩啊!再不吃他就更老了,到时老皮老肉的再把她的小嫩牙给硌掉了,那就太不值了。

到了酒会那日,贺远和崔小眠又变脸了,这次是两个纯种的黑眼睛阿萨人。

其实贺远也挺想把眼睛换个颜色,红毛商人那里有一种能换颜色的东西,叫做“玻璃”,放到眼睛里便能变成蓝眼或绿眼。可崔小眠死活不让,说什么科学技术不过关,卫生安全不保证,总之,贺远认定她是舍不得银子。

黑眼就黑眼,阿萨人中有很多就是黑眼睛。

崔小眠不让买“玻璃”,可是却从红毛人那里买来一身穿戴。长长的蓬蓬裙,头上还戴了顶插着羽毛的帽子。

贺远对崔小眠的这身打扮非常不屑,小娇妻的锁骨露出来也就罢了,可是锁骨下方那白嫩嫩的地方也露出来了一大截,那日他忍不住亲了她那里一下,就被她咬了一口,可如今却就这样亮在外面给别人看,贺远酸得快要胃出血了。

他从炕洞里摸出来七八条链接全都挂在她的脖子上,才把她领口那里在露出来的肌肤马马虎虎遮上了。

任凭崔小眠抗议,他也不许她摘下来。崔小眠就像个暴发户一样,沉甸甸戴着七八条项链去参加酒会了。

偏偏这个时候,她还有空闲想起她的替代品。

“师父,难怪你的春儿王妃整日打扮得像个土豪,恨不得把所有首饰全都挂在身上,原来这是你的品味。”

贺远立刻洗白:“什么春儿王妃,为师是把她当成了你,你别乱想啊,为师同她清清白白,什么事都没有。”

切,我明明看到你和她手牵手,她还坐在你的大腿上呢。

“我上次看到她戴着三只金钗,十只金蝴蝶,手上至少戴了十个戒指,身上的衣裳上也都用金线绣了大朵大朵的菊花。”

贺远皱眉,府里的那位虽是假货,可也并不讨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还越发可人,她平日里也只是戴个一两件首饰,款式也都是简单式样,衣裳也是娇俏的花色,不朴素但也并不过分华丽。

贺远虽对崔小眠的话持保留意见,可也不敢反驳,事实是他确实和假的崔绛春亲热过,虽然时间很短,说来也怪,那时他就像是在偷情,总觉得有人在盯着他们,所以不论假绛春如何柔情似水,他也不敢过份亲热。如今一看,却原来真是偷情,好在崔小眠还算大方,只看以后不看过往,否则翻起旧帐,他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崔小眠的这身红毛人装束,除了露在外面的肉肉多了一些,其他的贺远倒是还算满意。

当崔小眠把他的刀和自己的弹弓全都藏进大蓬蓬裙子里面时,贺远就更加满意了。

就这么大这么蓬的裙子,再放进更多的武器都行啊。

大成人的裤子都是开裆裤,可阿萨人却不是,胡人需要长年骑马骑骆驼,穿着开裆裤那就把屁屁和jj都给磨坏了。

崔小眠在裙子里面穿的就是阿萨的胡裤,且这条胡裤是她改装过的,上面有几只口装,里面除了能放武器,还能存放她的毒剂和毒散。

师徒两人打扮停当,便坐了马车,来到举办酒会的玫瑰楼。

崔小眠一早就知道,天骄的酒会都是在玫瑰楼举行,这里当然也是天骄的地方。

玫瑰楼是伊尔都最大的酒楼,有人说它也是整个阿萨最大的酒楼。

崔小眠曾经问过贺远:“你说玫瑰楼和你的野玫瑰有没有关系?”

贺远捏捏她的鼻子:“玫瑰是阿萨人最喜欢的花,你前日不是还买了瓶玫瑰水倒进鞋子里,在阿萨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叫玫瑰。对了,玫瑰和我没有关系,别说她是我的,我可不敢要她。”

切,早就知道你不敢,还多亏你胆子小,否则早就变成花肥了。

他们坐的这辆马车是花了一百两银子租来的,这样的马车据说是专为天骄酒会而准备的,雪白的马,畿色的驾辕,红色的车厢上挂着金色的帘子,就连赶车的车把式也是穿金戴银的。

这样的马车,崔小眠也想拥有一辆。

“嗯,回到大成师父便给你买一辆,比这辆更豪华,整个都用金色的,保证亮瞎路人的眼睛,全都给你让路。”

噗,你想当马戏团的小丑,我可不想,我就是想有一辆这样的马车放在这里看着,嗯,看着。

一一一

今天三更全都更完了,昨天欠的那章也补了,亲们,我说话算数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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