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空的。
只有那桌面上陈年擦不掉的刮痕在跟他大眼瞪小眼。
顾宥真这时忍不住笑了出来,抬起了一直盖在矿泉水瓶上的手,推了一下鼻梁上的墨镜。
山哥眼皮子一跳,用脚踢了一下对面的混混,眼神往顾宥真方向示意。
混混们和耗子都愣住了,那矿泉水瓶盖好端端地扣在矿泉水瓶上呢。
靠,行家!
阿秀笑眯眯地问,“还玩吗?”
混混有点不死心,“这不才第一把吗,再来。”
阿秀点点头,“好。”说完向顾宥真伸手。
顾宥真眉头微皱,“别弄脏瓶盖,水还没喝完呢。”
阿秀毫不在意地说,“你放心。”然后像第一次一样,将瓶盖倒放着,慢慢地用杯子盖好,一边盖着,一边还说,“你们看好了。”
这次混混他们四个人,连那对男女都站了起来,恨不能将眼睛贴在桌面上看。
可一边看着阿秀转杯,一边还分神留意一下顾宥真手里的矿泉水瓶。
可出乎意料,一直到阿秀喊停。顾宥真一直敞开着手里的矿泉水瓶,并没有盖子。这下谁心里都没底了。
混混们面面相觑,用眼神交流了一会,决定一人选一个。这样总不会落空了吧?
可是翻开第一个,空的,阿秀把杯子盖好;第二个,空的,盖好;第三个,仍是空的,盖好。
耗子不服,“你又把盖子藏起来了。”
阿秀笑道,“谁说的。我说这盖子就在杯子里。不信你听。”
果然,她依次摇晃着杯子,里面果然能听到瓶盖撞击杯壁的声音。“你们服不服?”
山哥隐约猜到阿秀可能是道上人,虽说他们这些混混首选的下手对象就是女人和孩子,可是道上混的最惹不起的,也是女人和孩子。他在混混背后拍了一把,“我们服了。”
混混们和耗子一听他开口,不由得都泄气了。不过耗子还是好奇,“我服了。不过瓶盖到底在哪个杯子里?”
阿秀哈哈一乐,翻开了第一个杯子,下面就是瓶盖。
众人再次懵圈,刚才不是没有吗?
可是阿秀还没停,她盖好了第一个杯子;又翻开第二杯子,下面还有一个瓶盖。
那个一直转杯的混混眼珠子都瞪掉了,还没等他塞回去呢,阿秀盖好第二个杯子,又翻开第三个杯子,里面还有一个瓶盖。
那混混只想扑通跪倒磕头拜师。
可是还没完。
此时,阿秀又拎起了第一个杯子,刚才还在的瓶盖已经不见踪影,她把杯子摞在了第三个杯子上,又拿起第二个杯子,其下也空了。当三个杯子套在了一起时,这时大家才发现,只有第三个杯子下面有瓶盖。
阿秀把三个杯子递给了耗子,耗子还懵着呢。但是想不清楚阿秀的手法,却不妨碍他们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这四个人搞不好是一条道上的,这么开玩笑似的警告也是给他们留了面子。
他们四人勉强哈哈一笑,接过杯子灰溜溜地坐了回去,准备消停了。
可谁知,那对跟他们坐在一起的男女交头接耳说了几句,男人开口就问,“他们不玩,我们还接着玩不?”
此言一出,两拨人都愣了一下,连李同垣都忍不住扭过头来看了他俩一眼。那个女人脸上的笑意有着隐藏不住的贪婪,似乎不想错过技术这么“挫”的混混。
那个转杯的混混忍不住看了阿秀一眼。阿秀直接架上了墨镜,看向窗外,摆明了不想管。
混混们笑了,我们都准备放你们一马了,你们还真拿我们当散财童子了,“玩,怎么不玩,接着玩。”
……
等阿秀他们拎包准备下车时,那对男女已经输了一千多了。看见混混收起杯子也准备下车时,那个女人哭丧着脸,懦懦的说,“你不是说,输了还把钱都还给他?”
混混跟耗子一听都了,见过贪的,可还真没见过这么又蠢又贪的,混混露出痞痞的笑容来,“没错,我说过还给他,可没说过还给你啊?”
说完,四个人跟着阿秀他们下了车。
到了鹤鸣小站,李同垣熟门熟路,领着三人去一家马圈租马。小站的门口也蹲了几个人,一见阿秀他们四人出来,目光不由一懔。
顾宥真他们都架着墨镜,双方自然也无法用目光干上一架。自然而然地错开了。
山哥跟耗子看到这几个人,倒是很高兴,跟其中一人打招呼,“昆哥,好久不见。”
被称呼昆哥的人冲他俩一笑,“这位是孙老板。孙老板,这就是我说的两个小兄弟,小山、耗子。自小就在这鹤鸣山长大的,没有比他们路更熟的人了。”
被称呼为孙老板的人注意力还在刚刚擦身而过的顾宥真他们身上,唔了一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山哥,“刚才过去的哪几个人是打哪儿来的?”
耗子立刻就把火车上发生的事说了一遍,阿秀那两手他琢磨了半道都没琢磨明白,说话间不免又夸大了几分,最后总结了一句,“这四个人,穿得普普通通的,可总觉得摸不着底似的。”
孙老板冷笑一声,“普通?他们包里有什么东西且不说,光他们脚上那双鞋子,可是有钱都买不着的稀罕货。”孙老板跟一些雇佣兵打过交道,也从他们的渠道捡到过一些好东西,要换了其他人,真认不出那看似磨旧了的登山鞋有什么特别之处。
孙老板把耗子的话又琢磨了一遍,“而且,就你刚才说的转杯,第一局,那个姑娘肯定在递水瓶给那个小白脸的时候,就把瓶盖给他了,而结束后,那个小白脸又故意让你们看到瓶盖在哪里,从而分散了你们第二局的注意力。眼疾手快、配合默契,这样的能人,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干什么?”
昆哥察颜观色,立刻低声说,“这小镇不大,只有一家客栈兼饭店。他们要是不走,肯定也得住那里,我一会儿去摸摸他们的底儿。”
几个人正说着话,一边往客栈走,忽听得身后有马蹄声传来,孙老板回头一看,正是顾宥真四人。领头的是李同垣,随后周鸾、阿秀、顾宥真。
除了李同垣裸-露在外的皮肤亮如麦色,其他三人墨镜反映得容颜如玉。四人高坐马上,腰肢笔挺,一手持缰,一手提溜着马鞭,呼啸而过,径直往山里去了。
耗子几时见过这样的风姿,啧啧不已,只觉得潇洒又好看,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搜肠刮肚了半天,捣了捣山哥手臂,“忒好看了,怎么像电视里演的,国民党的军官落草为寇了。”
孙老板几人听了他这不伦不类的形容词不由一笑,再一想,确实如耗子所说,这四人气质出众,即便是做寻常打扮,也掩盖不住。
孙老板心里一琢磨,自己此趟行事隐秘,而且鹤鸣山脉这么大,未必两拨人就会撞到一处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真遇见了,再做打算,实在不行,一刀一个,何处青山不埋人。想到这里,也就把他们四人丢开了。
再说顾宥真四人一路西行。虽说七月大城市里已经开始炎热,当山区依旧凉爽,此时日头又好,满山青翠,又有各色花草野果点缀其间,让人神清气爽,不由得兴致上来,几鞭下去,由着马的兴头上了,撒开蹄子,在小路上狂飙了起来。
没一会儿,阿秀的马居然跑成了领头的,整条山道都回荡着阿秀清脆快意的笑声。
顾宥真听得入神,阿秀多数时候,不管对谁都是低眉浅笑,一副温婉的淑女样子,只有跟他和几个亲近的人面前才经常露出真性情,可即使是这般亲近,像这样发自肺腑、淋漓畅快、肆无忌惮的笑声也不多见。可见的此时阿秀心情真的是非常之好。
这般发足狂奔足有数十里地,那两米多宽的乡间土路已经渐渐不太能寻找到踪迹。阿秀略略紧了马缰,将速度慢了下来。
李同垣从后面赶了上来,“先生,下面已经没有明显的路了,还是我来带路吧。而且这几匹都是驮货的马,也经不起这样发长力的。”
阿秀哈哈大笑,不以为意,但还是稍微将马缰往右侧一带,给李同垣让出一些位置来。
周鸾也从后面赶了上来,满头大汗,两条腿都抽抽了,她是从小学得马术课程,估计顾宥真也差不多,可是四个人里,居然是阿秀的马术最好,说是人马合一都不为过,她很是奇怪,“阿秀,你是什么时候学的骑马?”按理说,阿秀的以前的生活环境不太可能接触到骑马啊。
阿秀从前面回头,给了她一个眉飞色舞的眼神,“很久了。”
当然很久了,一千多年以前,说出来吓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顾宥真:我也好奇,这转杯是什么手法?你跟谁学的?
阿秀:哦,当年跟师兄出去闲逛,看见表演袅巨索、掉长杆的杂耍,便缠着人家学了几招。这些都是小case。
顾宥真:(沉思)袅巨索?那个好像是唐朝的传奇故事?
阿秀:呃?!
顾宥真:怎么了?
阿秀:哦,没事,我马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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