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误会大了
翌日清晨,萧阳从床上爬起来,看了下时间,早上六点半,天已经大亮。
萧阳叹了口气,自己这段时间,有点懒啊,以往这个时候拳都打完了,伸了个懒腰,从房间中走出来,却意外的发现叶云舒竟然在客厅坐着。
“老婆,你起这么早?”萧阳有些惊讶的问道,
叶云舒端起桌上还冒着热气的茶杯,开口道:“有件事我要和你说一下。”
“嗯,你说。”萧阳坐到叶云舒对面。
叶云舒神色平静的从身后拿出一份离婚协议,“这个你签了,当时我们有过约定,你作为我们叶家的上门女婿,我随时可以提出离婚,且你无权拒绝,我会给你一百万做出补偿。”
“离离婚?”萧阳看着被叶云舒放到桌面上的那份离婚协议,有点反应不过来。
“有什么问题么?”叶云舒看向萧阳,“这是协议之内的事情,你只管照做而已。”
“这”萧阳拿起那份离婚协议书,随手丢到一旁,“老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干嘛要离婚啊?”
“没出任何事情,只是我想,不行么?”叶云舒站起身,看了萧阳一眼,“我会出去几天,协议书你签了,等我从外面回来就去办手续,这几天,你就准备着从这里搬走吧。”
叶云舒说完,走到房屋门口,打开大门。
随着一阵马达轰鸣声,叶云舒驾驶着她的红色g离开。
车上,叶云舒目光不时瞥向副驾驶的方向,不久之前,自己的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男人,而以后,这个男人,跟自己再无任何瓜葛了。81. <、、
一种说不出的心烦蔓延在叶云舒心头,她再没流出眼泪,昨晚的她,已经哭够了。
萧阳满头雾水的坐在沙发上,看着江静从眼前路过,也朝屋外走去,他连忙将江静叫住。
“江静,你知不知道云舒她怎么了?”
江静摇了摇头,“不清楚,不过叶总昨天从那片老房区回来之后,就一直都不对劲。”
“老房区?哪个老房区?”萧阳疑惑,难不成是云舒遇到什么事了?
江静想了下回答:“离辛凯酒店不远那片。”
“那片!”萧阳一下就意识到,是秋雨家住的那个地方,“几点去的?”
江静估计了一下,“大概在下午七点多吧。”
“七点多”萧阳喃喃着这个时间,那不就是自己刚好陪秋雨去收拾东西的时候,糟了,不会是误会了吧!
萧阳连忙掏出手机,给叶云舒打了电话,一直都无人接听,又在社交软件上给叶云舒发了消息,却迎来了一个红色的感叹号,自己已经被对方删除好友了。
“萧先生,我先出门了啊。”江静跟萧阳打了声招呼,开上车朝机场方向而去,她知道今天叶云舒要去都海。
萧阳一人在屋中,来回踱步,他肯定,自己昨天陪秋雨回家的时候,绝对被叶云舒看到了,她一定是误会了什么。
“不行,这事得解释清楚!”萧阳迅速的穿好衣服,才刚打开家门,他焦急的脸色猛然一变。
对于危险,萧阳有着远超常人的预感,这是他在生死之间留下来的经验,在那么瞬息之间,萧阳猛地一个前滚翻。
随着“嗒嗒”两声响起,就在萧阳刚刚站立的地方,出现两个枪眼。
杀手两个字,瞬间出现在萧阳的心中。
他根本不用分辨方位,都知道子弹是从哪打来的,眼睛向上方一撇,在这片别墅区外面,是居民楼,此刻一栋高层的八楼,就是萧阳的目标。
那间屋子拉着窗帘,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去,把人抓出来!”萧阳本就有些恶劣的心情,很轻易的就被杀手激怒了。
在萧阳说完抓人的第三分钟,一道身穿黑衣,戴着鬼脸面具的身影,提着一名精壮汉子,出现在萧阳身前。
可以见到,这名精壮汉子的四肢都已经被废了,嘴角不停地蔓延着鲜血。
汉子看着萧阳,眼中露出认命般的神色,“呵,呵呵,早就听说那个女人身边有高手保护,到头来还是瞧了你。”
萧阳脸色一步上前,一脚重重的踢在这名汉子的腹部,对方那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色,萧阳这一脚,把对方的内脏都彻底踢烂了。
一脚踢下去,萧阳仿佛解气了不少,面无表情的看了眼这精壮汉子,“挑个地方埋了。”
身穿黑衣,戴着鬼脸面具的身影点了点头,单手提起精壮汉子的裤腰,迅速离开。
萧阳站在院门口,给白池打了个电话,“我现在要知道,燕京那家姓苏的具体情况。”
“老大,你要动手了么?”
“嗯,订最近那班机票。”萧阳的语气很坚定。
“老大,我觉得你还是别坐飞机的好。”白池在电话里建议道,“根据消息,那些人已经注意到你的存在了,只是还不清楚你的真实身份,你要直接过去,什么都查不出来,行动隐蔽点吧,飞机方面华夏管控很严,不好做手脚,我安排一下。”
“行,等你消息。”对于白池的建议,萧阳还是很采纳的,他不是个一意孤行的人。
光明岛之所以强悍,不是因为一个人的强大,而是团队的强大,就是一件事,通过团队来运营,所达到的效果,是完全两个概念的。
白池给萧阳安排的,是通过大巴车离开宁省,然后从安市坐火车。
现在萧阳一举一动,都被人盯着,白池他们知道,可偏偏什么都不能做,一旦他们将对方的眼线揪出来,就会打草惊蛇。
萧阳离开的时间,定在晚上。
确定了这件事后,萧阳第一时间赶到叶氏,要找叶云舒解释一下昨天的事情,结果得知,叶云舒已经踏上前往都海的飞机了,什么时候回来,李娜也不确定。
得知这个消息的萧阳,无力的站在公司门前,显得非常失落。
下午,王丛凤主动来到叶氏集团,找到萧阳,拿出一份股权无偿赠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