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好同志都爱写日记(第四更!)一个少妇为什么能让男人们恋恋不舍,其最大原因就是她们拥有跟少女所不同的特殊气质和韵味。她们除了拥有青春的活力之外,更具有成熟的女人味,古往今来的少妇们概莫能外。即便是一个清纯不能再清纯的少女,几次风流之后,都会发生质的飞跃。如西施、王昭君、貂蝉和杨玉环这古代最着名的四大美女,再如卓文君、蔡文姬、上官婉儿和李清照等历史上文坛才女,那些诸如苏小小、薛涛、李师师,以及秦淮八艳的李香君、柳如是、陈圆圆等风尘女子就不用说了。
少妇的那种难以言传的诱惑力和杀伤力来自内在,是一种浑然天成的美艳,让男人们一见就觉得无法把握自己,这就是她们与少女最大的差别——!
所以,宋邪才会在看了看露媚,又看了看露依后把目光放在露媚的身上。
露媚从她的卧室里拿出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是上了锁的。她把笔记本交到余情手中,“物归原主。”
“谢谢!”余情接过笔记本,看也没看又递给宋邪,“这是我老公写的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他在宋氏集团这十来年里所贪污公司钱财的每一笔。”
宋邪没有去接,他得弄清楚这东西是不是真的才行。话说,谁这么傻啊,会把自己所犯过得罪写成日记保存着。你以为大家都是活雷锋啊,做好事不留名,但把所做的好事都记在了日记本上。
“那个,你确定这里面的东西是真的?”宋邪看着余情递过来的日记本,问道。这本本跟普通的草稿本没啥子区别啊“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余情淡淡的说道。
“给我钥匙。”宋邪道。
余情却是摇摇头,说没有。
“我叉叉,没有钥匙怎么打开?难道要我去厨房拿把菜刀出来把这锁给切了?”宋邪纳闷的说。这女的有病不是,叫我过来看证据,却是看她老公写的日记,我圈圈个叉叉,带这么欺负人的吗!
“这个就随便你了,只要不把里面的内容给弄坏了就行。”余情轻笑说道。
“行。”
宋邪二话不说,接过余情手中的笔记本,然后就当着三女的面,抓起上面的锁就是那么用力一扯,咔嚓一声,锁开了。
三女骇然,愣在那里久久没有出气。
这要多大的力气啊,这人还是人吗?
宋邪见三女这幅表情,他也意识到自己表现的太过惊世骇俗了。他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那个,你们没看出来吗,这锁是伪劣产品来着的。我哪有那么大的力气啊,能把一把锁硬生生的扯成两半……”
“小邪,你以后去别人家偷东西都不用找开锁的师傅了。”第一个反应过来的露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宋邪,打趣着说道。被她这么一打趣,宋邪更是羞愧,早知道就真去厨房那把菜刀来切了。
“呵呵,邪少果然是邪少,不愧是飞身暴扣的邪少。”老久没开口的露依这时也不干寂寞的蹦了出来,站在宋邪身旁乐滋滋的说道。这美女完全就把宋邪当成了她的偶像。不过,说实在的,宋邪的长相称不上帅气,而在这个美女配帅哥的时代,她这个京华十大美女之一的大美女会把宋邪当成偶像纯属难得。
宋邪冒着热汗摇摇头,说道:“两位大美女就别拐弯抹角的打击我了,我们还是来看看里面的内容吧。”宋邪重新坐回沙发上,露家两女人因为没看过里面的内容,出于好奇就凑了上去。余情这个日记主人的老婆却因早已偷看过里面的内容,所以她很是蛋定的坐在一旁,继续看她的电视。
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李大副总第一次受贿赂的事情。那已是好几年前,李大副总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小的仓管,在一次收货时他收下了供应商给的买水钱——一百块华夏币。
一百块一瓶的水?这tmd是金水还是银水?!
所谓,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像办那事或吸毒一样,当你尝到其中的甜头后再想戒掉就难了。
从那次起,李大副总“养成”了受贿赂的习惯,在做仓管的那两年里他一共接受了供应商笑纳的二十万华夏币,其中包括烟酒礼品。
看到第十页,宋邪都开始有点佩服起这个李大副总来。tmd这日记写的也太详细了吧,每一笔所受的贿赂一分一毫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生怕怕人不知道似的。
从第十一页开始,李大副总在某些人的帮助下连升三级,做了经理助理,所属部门生管,他负责物控这块。物控相对于采购来说可能不算肥差,可对于我们的李大副总来说依旧是油水满满。从第十一页到第二十四页,记载了他在做物控的五年中所收的每一笔贿赂,加起来一共是三百八十四万一千九百八十七华夏币。
这总数就写在第二十四页的最后一行,一目了然。李大副总这日记写的就是一个详细,好!
从第二十五页开始,后面每一页记载的都是一笔笔的大交易,因为这个时候李大副总已经是真正的李大副总。
宋邪一页一页仔细的看了一遍,最后他发现这李大副总跟一家叫天龙集团的供应商交往甚密。上面写的清清楚楚,这家天龙集团是一家日本公司,老总叫俞豹。
“俞豹?”宋邪心中一动,他不由的想起了一个人来,苏樱的新男朋友,宝马男俞虎。“俞虎,俞豹,他们会有关系吗?md,许秀那家伙怎么还不来电话,不就查个人,有必要搞这么久!”
宋邪脸上鄙视许秀,心里头却被李大副总跟几家生意合伙人所干出的勾当大大的吓了一把。在他上位后的这两三年里,这家伙就已经从中捞了不下一千万的贿赂,这还不算上烟酒礼品的。
可能是本子太薄纸张太小,写不下那么多要写的。
“败类啊,公司的蛀虫啊!”
宋邪怀着莫大沉重的心情合上了日记本,身子往后倒在沙发上,久久说不出话来。
可,这宋氏集团跟他邪少有关系吗?
好像没有!
如果硬要说有,那也就南宫凤在宋氏集团上班,宋氏集团倒闭了她也就又失业了。
所以,宋邪有这个理由把李大副这只大蛀虫赶出宋氏集团。
当然,宋邪也可以默默的为宋氏集团做件好事,悄悄的把李大副总干掉。然后,他就把这件事情写在日记本上,像雷锋那样。
不过,眼下这社会那些做好事的人都不爱写日记的,倒是那些做坏事的人喜欢把所做的事情一笔一笔的写在日记上,可能是坏事做的太多,光用脑子记不全面。
演讲者不是也一而三的强调过吗,咱们要统领全局,要从全面出发,不能追求片面。
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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