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1)

<>紧了紧揣在衣服兜里的手,转身冲席暮凉笑了笑:“暮凉,什么时候回来的?”

席暮凉走到他面前:“快都半年了。”

陈瑾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笑着“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只有他一个人把两个人的过往视作瑰宝,只有他一个人活得战战兢兢!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喜欢却只关乎一个人。席暮凉不知道他的感情,就算知道也没有责任对他的喜欢做出回应,可他心里还是堵得慌。

他不仅一次怀疑过或许在席暮凉的心里,别说是好哥们,他连朋友都不如。

席暮凉长高了,模样倒是没有太大变化,只是从青涩少年到浑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的“人民教师”,这个变化让他很不适应。

正寻思着说点什么才能让十分尴尬的气氛不那么尴尬,席暮凉就说:“好久不见了,一起喝杯咖啡叙叙旧怎么样。”

陈瑾听了挺不是滋味。原来他也知道好久不见了,原来他还记得他们曾经有过交情……可他凭什么那么若无其事!

心里想着拒绝,可还是不受控制地点了点头。

席暮凉熟练的把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如多年前:“前面有家咖啡不错,去那里吧……”

天色有些晚了,咖啡馆里人挺多,白领、粘粘腻腻的小情侣、安静写着作业的学生……不够安静却不让人心烦。

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服务员走过来:“两位需要什么?”

陈瑾心里七上八下的,下意识回答:“两杯焦糖玛奇朵。”

说完之后他就愣了,下一秒脑袋里闪现出了一百个感叹号。

他想他大概需要去看看精神科再在那儿弄点药磕磕……

焦糖玛奇朵是他的最爱,或者说他喝咖啡只喝这一种。一开始喝只是因为在杂志上看到它的意大利文的意义——烙印以及甜蜜的回忆,就那么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在香浓热牛奶上加入浓缩咖啡、香草,再淋上纯正焦糖而制成的饮品,融合三种不同口味。

每喝一口都会觉得很幸福美好。

他是个固执而恋旧的人,一旦喜欢上了,就不准备更改了,所以从第一次喝焦糖玛奇朵开始,他就没有尝试过其他咖啡。

对此,席暮凉当初还多次嘲笑他不仅爱好像小女生还瞎矫情。

他对此无力反击……

席暮凉一开始都是喝拿铁,后来忽然就和他说以后去喝咖啡直接点两杯焦糖玛奇朵就好,问他原因,他只说那样方便些。

后来时间久了,每次和席暮凉一起喝咖啡他都会习惯性同时点两份焦糖玛奇朵。

所以说,习惯是非常恐怖的东西。

他急忙叫住服务员:“抱歉,点错了,我要一杯焦糖玛奇朵,这位先生他自己点。”

“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员礼貌地问席暮凉。

席暮凉只是似笑非笑地盯着陈瑾:“和他一样就好。”

陈瑾:……

服务员:……

陈瑾喝得心不在焉,一只手撑着脑袋,一只手拿勺子轻轻搅拌着咖啡,寻思着以后怎么和席暮凉相处才好。

其实他还是想问席暮凉为什么忽然放弃学医改读师范?为什么和不辞而别?为什么不和他联系?回来之后明明知道他就在本市上学,可是为什么不找他……

“不合你口味么?”席暮凉的声音拉回了陈瑾已经离家出走暂时寄居月球的思绪。

陈瑾尴尬地笑了笑:“没,挺好喝的。”他皱了皱眉:“席……暮凉,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你不觉得你欠我一个解释吗?你他妈到底拿我当什么了!”他忽然有些有些上头,最后吼完之后他立刻就有了一种刚刚一不小心化身为泼妇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骂街的尴尬。

周边桌子的几个人都看了过来,他有些臊得慌,只得匆匆起身:“抱歉,我有点情绪失控,我去洗手间缓缓。”

席暮凉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皱着眉苦笑了一下。

陈瑾在卫生间门口站了二十分钟,一番纠结之后还是选择了继续去和席暮凉喝咖啡。

他有些烦躁地坐下,见席暮凉直勾勾的看着他,无奈的笑笑:“没见过我这么帅的帅哥啊?”

席暮凉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愣了一下,乐了:“是没见过。阿瑾是我见过的最帅的帅哥。”顿了顿,又有些犹豫的开口:“阿瑾,其实当年我……”

“哥,您别说了,我刚刚就那么随便吼吼,您就那么随便听一听就行了,用不着解释,咱以后还是好朋友,。”没等席暮凉说完陈瑾就打断了他,他恶狠狠的说:“不过你这朋友当得也太没有责任心了,你下次要是再忽然不声不响的失踪那么个三年五载,我铁定不原谅你了,我会立刻马上把你给忘了。”

他知道刚刚席暮凉是准备解释,虽然不知道会有几分真几分假,但他在那一秒钟忽然发现他不想听也不敢听所谓的解释。

有些东西道歉了没有用,解释了也没有,就像你在墙上钉上一颗钉子后来后悔了把它拔了出来,不管拔得再怎么小心翼翼,终究还是会留下痕迹。

所以又有什么必要去欲盖弥彰呢?

做回好哥们是目前最好的处理方式,他可以仗着这个身份再多和席暮凉走一段,陪他到他娶妻生子……

他第一次发现喝焦糖玛奇朵可以那么痛苦,后来席暮凉说了什么他不太记得了。只是从那以后,俩人的又开始久违的以“好朋友”的相处模式来相处,席暮凉也常常会找他吃饭喝咖啡。

尴尬的气氛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了,可陈瑾还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反复探究之后他将原因总结为——一切都是因为他曾经席暮凉心怀不轨,所以他心虚!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捶胸顿足,他一边自我唾弃一边自我安慰说他只是需要一些时间。

他知道有些想法永远都只可能是想法,所以,他从前就格外珍惜和席暮凉在一起的时光,把点点滴滴都好好埋藏进记忆深处,将来一个人慢慢扒拉出来品味也许也不错……

或许正是因为积攒的有些多了,所以把席暮凉从喜欢的人转变成单纯的好哥们这个过程挺不容易的。

不过从那天之后席暮凉和他联系的次数到时越来越多了,周末还会溜达到他们大学那边请他吃饭喝咖啡。

一天周末,席暮凉请他吃火锅,那家火锅店相当神奇,一年四季人满为患。虽然确实很好吃,但是等待的时间明显和它的美味程度成正比。

大热天的坐在火锅店不靠近风扇的地方,他简直成了“汗捂帝”,还没开吃就已经满头是汗。

虽然痛苦得他都没食欲了,但是看看眼前淡定喝着热茶的席暮凉,他没有胆子说他不想吃了。席暮凉平日里温和,俨然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生气起来一点不含糊,上头了直接上手揍人。

虽然现在席暮凉也不可能一个不爽就揍他,但他还是很挺害怕席暮凉生气的。

他非常无奈的进行着自我安慰:我在冰窖里,好冷啊……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忽然,席暮凉拿着出手帕在他的额头上擦了擦,接着又擦了擦鼻尖。

陈瑾愣了好几秒,等回过神来差点没惊得摔到桌子底下。他不动声色的和席暮凉的手拉开了一点距离:“你……你干嘛啊!呃……哈哈,席暮凉,你怎么还带着手帕啊,多娘炮啊,男人就是要粗犷才显得有魅力……”

他有些尴尬的打哈哈,挺担心席暮凉会怀疑……唉!他刚刚好像太大惊小怪了一点。

席暮凉缩回手把手帕放进衣服兜里,笑着说:“受怕和娘不娘有个毛的关系。”陈瑾小心翼翼的偷瞄了几眼,发现席暮凉神色如常,总算把跳到了嗓子眼的小心肝憋会肚子里……

他都不知道吐槽自己点什么才好。

……

平静的日子让陈瑾挺满足的。虽然他的龌龊小心思还是没有消失,他相当乐意保持目前的状态。

他没能如愿以偿,因为席暮凉和他说他决定了去西南边陲的一个乡镇中学支教,他对好哥们的决定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

表面上的。

事实上,他简直焦灼得抓心挠肝,焦灼得消声灭迹好几年的青春痘都冒出来了。

好在命运的男神没想折磨他。第二天上课去就接到通知说有去西南实习的机会。

还没说是哪个省哪个县,他很没出息的马不停蹄的去申请了“下乡”实习的名额。哪怕只是离得近一点也是好的,谁知道让席暮凉一个人去会出什么幺蛾子……

申请自然是通过了,因为压根就不存在名额竞争什么的。十个人有九个都想到大城市大医院,哪里有人会愿意到落后的小山村?

他的成绩在同一个专业的学生里名列前茅,他这一申请震惊了他的一帮狐朋狗友。

他们都断定他被鬼神附体了,真正的陈瑾娇生惯养细皮嫩肉且极为臭美,他会舍得去什么鸟不拉屎的乡村折腾他引以为傲的“绝世容颜”?

老爷子和老爸老妈都觉得不可思议,但都没拦他。

他们大概一致认同让他去吃点苦头。

于是他就这么背着行囊雄纠纠气昂昂尾随着席暮凉的脚步,从东南海滨跑到了西南边陲。事实证明他运气爆棚,因为他和席暮凉去的地方一样。

他激动的差点没当场给老天爷磕上十个八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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