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董街非常的长,我们才绕到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时候,已经花费了一个小时,绕来绕去,其实就连我自己都差点忘了我来这里是买药鼎的。
毕竟这古董街很多新鲜的玩意儿都特别的抢眼,而且我还深刻记得就在那墙角靠边的位置,我就是在那里遇到那个怪人,得到这个镯子的。
“吴阎,你说是什么人这么奇怪,竟然会把这个镯子交到我这里呢?难道他不知道那个镯子价格很昂贵吗……可是我看着他那副样子,带着一个金色的面具,倒像是一个高人!”
我停驻在那个地方,此时那个摊位已经被别的小贩占了,而此刻这摊位上面摆着也有一些古董的玉镯,可是一看这成色就不如我手上的这个好,而且,这古董街上大部分的东西其实都是假的。
“带着金色面具又怎么了?兴许是他们家祖传倒斗,偷了这个镯子,又怕被人发现他的面容,这才戴上面具的。”吴阎也随着我的目光看去,他淡漠地扫了一眼,随后瞥向我说道。
吴阎说的倒也很有道理,这我之前也想过,不过我总觉得似乎我与那个人比较有缘,或者是说他是在那里刻意等我的。
虽然这不过是我的猜想,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我这心中却还对这猜想非常笃定。
想是这么想,不过我也没有说出来,反正现在已经碰不见了带金色面具的人了,说了也没有用。
“龙爷,嘿嘿,龙爷您来了,来,您看看我们这儿的古董,这是咱门市里最大的一片古玩市场,这都货真价实的明器,您看看,童叟无欺啊!”
这时,只听得我身后传来了一声狗腿子般阿谀谄媚的声音。
我们转头看去,只见得一个穿着中山装,戴着墨镜的男人,背着手走在街上,大摇大摆地活像是一只社会鹅。
看着他这年龄倒也并不是很大,不过由于这墨镜是比较大,遮挡住了他一半的脸,所以我倒也看不清他的面容,再加上他旁边左右各一个帮他引路的点头哈腰的狗腿子,看起来他就像是旧社会的那种阔少爷似的。
虽然社会在进步,可是一些官僚主义仍旧存在着,兴许这个男人八成是什么有名的大官儿,要不然就是富二代,官二代。
他在这里螃蟹似的癫着腿横着走着,使得众人纷纷侧目,随后便像是躲瘟神一般地赶紧离他远点,生怕被他找了茬。
我看向那个男的,只见他的脑袋向我这边转了转,可是由于这墨镜实在是太大,而且有反光,我看不见他的眼珠子是往哪头瞪。
要说起有钱来,其实我心里感觉这个男的就算再有钱,其实也差不多和吴阎的家室一样,最多就是比他们家多点权势,与这人相比起来,吴阎算是十分绅士的了。
“土鳖一个。”吴阎瞅着他,都懒得端详,鄙夷地甩出了这句话。
吴阎这声音也没有故意放低,用的是正常的音量,这使得刚与我们擦肩而过的这男人听进了耳朵里。
“哎哎哎,说什么呢你!会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把舌头割了得了!”
这时候只听得方才阿谀谄媚的狗腿子顿时就直起了腰来,他也不直起腰,我还真以为他是个天生的罗锅呢!
只见得他一下子变了,一副面孔凶神恶煞地盯着吴阎,大有一副要出手揍他的架势。
不过我看着他这细胳膊细腿儿的,八成还顶不过吴阎的一根手指头呢。
“一股土星子味,呦呵,没想到今儿个遇到了地鼠!”
这时只听得一旁的林酉郅懒洋洋地看向对面的那个狗腿子冷笑着,随后便斜睨着打量了他们几个一番。
之前我听老爷说起过,这地鼠,其实就是玄门中对倒斗一派的称呼。
毕竟玄门其他几类都是正面和神鬼打交道的,可是这倒斗一派却总是干些偷鸡摸狗的事儿,大半夜的到挖人家祖坟,这在玄门中来讲是十分不吉利,而且特别损阴德的事情,因此,大家才都管他们这一派叫地鼠,讽刺他们见不得光。
倒斗派的人其实最烦别人叫自己地鼠了,这不明显就是看不起人吗,再加上因为他们是倒斗的,所以说也是最有钱的。
他们这种一夜暴富的有钱人总是会看不起穷人,所以便更加讨厌那些道貌岸然的玄门宗族。
果然,林酉郅说完这句话之后,只见得那瘦弱的跟小干鸡似的男人顿时就暴跳如雷了,只见他的额头上青筋暴起,跳起来就指着林酉郅吼道:“你……你你你说谁是地鼠!这位爷都不知道,还敢来古玩市场?我告诉你这孙子,你今儿再敢说出一句……”
“行了行了,烦不烦,就数你蹦跶的最高,像他们这种外行人犯得着跟他们浪费时间吗,快点吧,一会儿拍卖会开始了!”
那个小干鸡子似的的男人还想再说什么,只见前面这叫龙爷的男人转头不屑地跟他说道,语气当中满是不耐烦,而且似乎并没有把林酉郅和吴阎的这话放在心里。
我不禁对这个戴着墨镜穿着中山装的男人有些好奇了,他究竟是什么来头?
若说是富家公子,那方才他应该是煽风点火,把吴阎和林酉郅骂个狗血淋头,可是看他的样子似乎倒也不以为意,大有一副胸怀宽广的样子。
不过就冲他方才大摇大摆走路的那姿势,以及这高高在上的模样,我倒是觉得他八成是真的有点着急,生怕误了那个什么拍卖会,连他都感兴趣的拍卖会,那我得去看看了。
“听见没,龙爷不跟你们一般见识!”那瘦小的男人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说道,随后转过头去,又变回了罗锅,点头哈腰给他指路,“龙爷,您这边请!”
“你真的闻到他身上的土腥子味儿了?”
本来我以为林酉郅是随口这么一说,但没想到那狗腿子还真急眼了,这么说来的话,那个龙爷还真是和倒斗有所关系!
我看向林酉郅,满怀期待地问道。
说起来这玄门当中,我还真没见过倒斗一派。
林酉郅他们家虽然是倒卖古董,不过按他所说,之前他们家也不过是知道倒斗中的一些门道,可是也没下过墓。
再者说了,他们家的这些古董也大部分都是从别的古董商那里收购来的,最多也就能算的上是和倒斗一派的有所联系,算不得倒斗的。
自小耳濡目染的林酉郅既然能够闻出来这龙爷身上的土腥子味儿,而且他也没有反驳,八成他们祖上还真是挖人家祖坟的地鼠,难怪这么有钱阔气呢!
“一准没错,你看见他手上戴的那个银色的扳指没有?”
林酉郅反问道,我我仔细地回想了一下,确实是看见他抬手时露出了那么一个银扳指,锃光瓦亮的,我点了点头,难道林酉郅眼力就这么好,但从一个扳指上就能够判断出来此人是不是盗墓的?
“从那银扳指的色泽看,不是现代的东西,而且那扳指的造型成两线流水,初唐盛行,上面还刻着初唐时期特有的花纹,隐约来看,上面刻着什么子,要么是祖传的,要么就是……地下的。”林酉郅笑了笑,看向了那几个人的背影,“初唐至今有一千四百多年,谁家能传一个扳指传一千多年?而且这扳指出自初唐贵族,有价无市。”
林酉郅说完,我顿时就被他这一番推论给折服了!
短短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他竟然就能够从一个扳指上推算出他们家是倒斗的,这确实非常人能够做到,我不由得刷新了我对林酉郅的认识,看来他还真是古董研究的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