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 6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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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决定了考科举,那么就要尽快准备起来了。

江南地处富饶之地,此处的幼童在五岁时就会被送到学馆,有些人家甚至在三四岁时就给孩子开蒙了。如今孟岚已经八岁,身体里又住着个成年人的灵魂,他实在不愿意和那些小萝卜头一起上学。

很快孟老爷就请回了一位姓李名陇的秀才,这李秀才恰好也是平康县人,因家中贫寒又屡试不第,这才出来教学以赚取束修养家。

自此,孟岚开始了他在古代的高考生涯。

“玩物丧志?我明明是在学以致用孝顺母亲。”孟岚从花篮里捻出几片花瓣放进研钵中,用捣杵研磨碾压着,好挤出花瓣中的汁液制作胭脂。

“前天李先生教了《孝经》,听先生解说后我深感不安。平时享受了太多母亲的关爱,却很少反哺。昨日我见母亲的胭脂用完了,故而想到亲手制作一些,以孝敬母亲……”

路易内心:当我不知道你家开着瑞阳最大的胭脂铺吗?你就是想偷懒顺便找乐子而已!不过学以致用……勉强过关吧。于是路易没有再吱声。

半晌没听到系统的聒噪声,孟岚勾起嘴角:小样,当我治不了你?

经过几个月的磨合,孟岚已经彻底摸清了脑内这所谓高考系统的运行机制。

虽说是一个系统,积分和生命值的管理者却是两段不同的程序,而在标准方面也略有不同。

积分的管理是有着人类思维情绪的程序,也就是路易管控;生命值则由另一段刻板的、无法交流的原始程序掌管,孟岚管它叫威登。当然,既然无法交流威登从来没有理过孟岚就是了。

经过孟岚百般试探和试验,得出结论:平时的小打小闹只涉及积分的都是路易处理,只有在严重影响到学习时才会触动原始程序。

对于这种机制孟岚还是比较放心的,虽然话少,但路易太像一个真实的“人”。孟岚经常担心会不会哪天路易突然情绪上来,一下把他的生命值给扣光了。知道是原始程序在执行生命值的管理,他就放心多了,毕竟原始程序只会机械的根据最初运行。只要摸清扣分机制,就能避免生命值被扣。

而路易那边,当他想偷懒、玩耍的时候,只要给出恰当的、能够说服路易的理由,就不会被扣积分。

这样想来日子也不太难过嘛。孟岚又往研钵里填了几片花,轻轻碾动着捣杵,还悠闲的吹了声口哨。

胭脂和画眉正在内室收拾衣物,那些准备孟岚恢复女儿后穿戴的衣物首饰如今都用不上了,只好收起来。

孟岚本想将那些衣裙送给自己这两个丫鬟,以免辜负了好东西。两个小姑娘开始时很心动,但看到裙子上的珍珠宝石后却打消了念头。开玩笑!这种衣裙就算送给她们,她们也不敢穿出去呀,没得招贼。

听到外室传来的口哨声,画眉悄悄伸头看去。只见十九哥穿了身浅蓝色的童子衫,正坐在书桌前捣花汁,桌上还摆着些制作胭脂的材料。

画眉缩回脑袋,盯着手里的衣裙出起神来。

胭脂瞅了她一眼:“发什么愣,快放到箱子里去。”

画眉回过神来:“哎……”她长长叹了口气,抚摸着手中缀了珍珠的留仙裙,“十九哥真可怜,这么漂亮的裙子却穿不成。还要扮成男孩子读书识字,什么之乎者也这个曰那个曰,听的我头都疼了。”

胭脂抖了抖手中衣裳,仔细收进樟木箱子,半晌才道:“可是算命先生说十九哥要考中进士才能保住性命呢,女孩子怎么考进士。”

画眉声音低落下去:“是哦。”

胭脂看了眼心情低落的画眉,动了动嘴唇到底还是没出声解释。和画眉不一样,她觉得十九哥扮成男孩是件好事,且不说老爷只有这一根独苗,看老爷的那样也不想过继二老爷和三老爷的儿子。这种事她小时候也见过,过继那家的女儿日子过的可不怎么舒心,不过这些说了画眉也不懂。

两人默不作声的继续收拾着,内室静悄悄的,外边传来捣杵和研钵碰撞在一起的声音,胭脂的思绪开始飘远。

胭脂是七岁那年被买进府的,她的家乡离瑞阳并不远,只短短几十里路。两岁时她的亲娘便没了,一年后爹爹娶了新妇。后娘肚子争气,进门一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喜得她爹欢天喜地。老话说有了后娘便有后爹,这话是一点都不错。明明那时家里不穷,后娘却撺掇着爹爹先后卖了姐姐和她。想到这里胭脂就恨得咬牙,为了多卖点银子那毒妇甚至把他们姐妹俩往脏地方卖。

幸好好遇上孟府买人,十九哥又一眼看中她,这才逃过一劫。想到才十一岁就被迫梳拢的亲姐姐,胭脂感觉背后发凉。她暗暗发誓,这一辈子就算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十九哥的恩情。

“胭脂!”

孟岚的呼唤打断了胭脂的思绪,她忙合上箱笼走到外间。

孟岚抬抬下巴指向桌上的白瓷盒:“把这两盒胭脂送去我娘屋里,就说是我亲手制的。”

“哎!”胭脂答应了声,取了个黄花梨的雕花匣子,将瓷盒放了进去。

孟岚看了赞叹的点点头:“还是你心思灵巧,若是画眉肯定想不着。”若是那丫头肯定光拿着两个瓷盒就去了。

虽然比孟岚还大几个月,画眉却仍然一团孩气,整天光知道傻玩。谁让她娘是十九哥的奶娘,两人又是一块长大的,十九哥也愿意宠着她。不过这些不是她该说的,胭脂笑了下往外走去。

“谁叫我?”却是画眉从里间伸出颗脑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

孟岚笑道:“没人叫你,你去忙吧。”

画眉吐了吐舌头,正要缩回脑袋,却听孟岚道:“池子里的荷花开了,待你忙完我们去摘几朵,顺便摘几片荷叶晚上做荷叶鸡。”

画眉登时眼前一亮,抛下一句“那你等我”又钻回了里间。

……

“指实掌虚,运笔在腕……手腕放低些。”李秀才不紧不慢道,“如今你年龄尚小手腕力量不足,待练个一年半载写出的字也就能见人了。”

耳边是李陇从容的解说,孟岚却不由在心中吐槽:毛笔字可真特么难写!姿势要摆正就罢了,写之前必须读帖也不难,难的是他手抖啊!

只要一提起笔,他的手就抖得仿佛帕金森患者,写出来的字更是惨不忍睹。孟岚看了眼左手边漂亮的颜体字,又看了看自己笔下那大了近三倍的“字”,觉得有些丢人。作为一个曾经的学霸,他自认自己字还是非常漂亮的,没想到写出来的毛笔字却是如此不堪入目。孟岚叹了口气,开始怀恋现代的各种硬笔,还有电脑键盘……

“静心!”

李秀才的声音拉回乱飞的思绪,孟岚不由汗颜,这几天天气热,他心思烦躁一直静不下心来。孟岚取出取过桌上的巾帕,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和湿哒哒的右手。

这时,一阵混杂着荷香的微风吹进屋内,拂过屋角的冰盆卷起一丝凉气,让人顿觉精神一振。孟岚定了定神:如果连字都写不好,还考什么科举?要知道,古代的科举,如果字写得不好,考官们第一遍阅卷时就会被黜落。

或许是心静自然凉,孟岚将精力聚集在了右手上后,便再也没有感到天气的炎热,反而有丝丝凉风拂面。

“今天就到这儿吧。”

听到这一句,孟岚终于松了口气,他将笔放到笔架上,揉了揉酸痛的右手腕。

李秀才递过一叠纸并一本书册:“这本字帖是初学者用的,回去好好看看把字帖记熟,做到心中有数,以后写字时不要看一眼写一笔。”

孟岚翻开字帖,却见是一本颜体的千字文。而那叠纸上用红色的颜料写上了千字文的内容。

原来古代初学毛笔字和她小学时一样要描红啊……孟岚嫌弃的看了眼桌上歪七扭八粗细不一的字:[如果一上来就让我描红,绝对不会这么惨不忍睹。]

[李老师是为了让你体验一下写毛笔字的感觉,先苦后甜学起来才容易。]

[你一现代人开发的系统程序还知道该怎么练毛笔字?]

[作为一个合格的高考系统,我的程序中植入了很多毛笔字联系方法。]

孟岚眼前一亮:[有没有什么速成方法?]

路易:……[你别妄想了,学习哪有速成的,尤其是软笔书法。]

孟岚:……呵呵~~

“以后每日描红三页,抄写一页,次日交与我检查。”

“是,先生。”孟岚恭敬的朝李秀才鞠了一躬。

“唔。”李秀才满意的点点头。虽是商人之子在礼仪方面倒是不错,脑子也算灵光,就是玩心太重无心向学。也罢,他不过是赚个束修,学生想学他就多教些,若是不想学他也省点心。余下的精力他也好多多温习功课,以备下次乡试。

见先生终于走了,胭脂和画眉这才上前来收拾桌子,画眉有些心疼的给孟岚揉手腕:“先生好狠心,居然让十九哥提着腕子写了一个时辰的字。”

胭脂一边手脚伶俐的收拾着,一边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生这是为十九哥好呢。”

画眉嘟了嘟嘴:“十九哥就算不吃苦也是人上人。”

孟岚笑道:“胭脂说得对,读书哪有不吃苦的,今后练熟了也就好了。若是字难看,考官连卷子都不看的。”

“真的吗?”画眉瞪大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连卷子都不看那还能考的上?”

“所以啊,有刻苦的学子为了写出一笔好字,每天写字都会在手腕上系个秤砣。”

“在手腕上挂秤砣练字?”画眉吓得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光是听就觉得手酸。”

孟岚被她的动作惹笑了,心中却记得胭脂那句“人上人”。

如今天下初定不过短短数十载,朝廷鼓励农耕,对商业并不支持,也因此商人的地位并不高。不过到了孟德金这种富甲一方的程度,社会地位自然随着财富累积而提高。但在遇到官员时,就只有任由拿捏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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