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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点了点头,语音平和了许多,道:“我朝自太祖洪武皇帝就明确禁止内官不得干政,萧大哥这么多,岂不是要破坏了祖宗的规矩?”
道衍点了点头,却不答话,想来也想不出如何办法。
萧琴呵呵一笑,道:“常言道,事又轻重缓急,更何况人移活,树移死的道理相信两位也比我这个武夫懂得多了,眼下是非常时期,必须用非常手段,况且太监不得干政,乃是太祖年间,我们须得与时俱进,发扬太监的作用,人才才是社会的推动力么?”
萧琴道:“大师,你赞我已经够多了!再赞的话,我萧琴只怕要骄傲自满了!”
道衍道:“年轻人身负绝世智慧,却不骄,属实难得!”这几句由衷而发,说的萧琴心中一阵大喜。
三人说了大半响,早已口干舌燥,萧琴返回大树旁取来了烧鸡和酒,这些都是赵静今早为他制作的,他练剑练得勤,平日里也带着饭上后山,今日这只烧鸡刚好三人使用,朱云、道衍二人坐在火堆旁,看着萧琴用一把利剑,砍断了一个很大的树枝,然后将一只清理好的野鸡,插了放在火上烤。随着火焰的炙烤,野鸡肉渐渐变得金黄色,而一粒粒的油脂也凝成水珠,滴了下来。没多久,三人便问道了一股香味,朱云饿了大半响,闻得香味,忍不住吞了口口水,萧琴嘻嘻一笑,凑近闻了闻,喜道:“好了,可以吃了。”
朱云顿时脸露喜色,忽然“啊”的一声,萧琴大声叫了起来,原来他见朱云满脸馋像,一时善心大发,伸出去斯扯野鸡鸡腿,谁知一时忘了,手一碰变“啊”了一声,缩了回来,却是被烫着了。朱云看着好笑,咯咯咯笑个不停,眼看萧琴左手汤得通红,慌忙从怀里掏出了一条手绢,方在了萧琴的手上包了起来,萧琴大惊,慌忙道:“郡主,这怎么可以呢?”
“怎么不可以呢?你帮了我父王解决了这么一个大难题,难道我送你一条手绢也不成么?“朱云沉着脸道。
萧琴望了她一眼,心道:“这女孩的脸,怎么都是那么善变呢?跟翻书似的,刚才还是笑嘻嘻的,这会儿就黑云密布,跟下雨似的!“当下也不敢反驳,任由他包着,等她包好了才嘻嘻一笑道:”燕王也太抠爹了吧?我帮他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居然让自己的女儿用一条手绢就把我打发了,我也太不值钱了吧?“
朱云听得有趣,嘻嘻一笑,道:“那你想怎样?“
萧琴有意逗她,嘻嘻一笑,凑过身子,目光在她身上打着转转,朱云红着脸,目光倒也没躲避,忽见萧琴眼神之中流有轻薄之意,顿时大怒,道:“萧琴,你……?”
萧琴见她脸色大变,暗叫了声:“不好,这玩笑开大了!“急忙笑道:”郡主别误会了,在下非轻薄之人,只不过见郡主如此可爱,想做个朋友而已?“
朱云脸上神色似有不信,却也不答话,红着脸坐在一旁一动不动,偏巧肚子早已饿的不行了,“咕咕……咕咕……?“叫了两声,这下脸色更红,萧琴微微一笑,小心地撕下一个半个鸡腿,递给了过去,笑道:“吃吧。”
朱云脸色血红,无奈肚子饥饿不已,这会儿也顾不得礼义廉耻了,结过鸡腿,正要张口,忽然间看到萧琴一脸温和笑容,看着自己微笑,脸上一红,捏着鸡腿,转过头去,背对萧琴,这才吃了起来。萧琴微微一笑,心道:“小屁孩,还知道害羞呢?“这会儿自己也早饿得不行了,一把撕下另一只鸡腿递给道衍,将x下的鸡肚大口啃了起来。
这一只烧鸡,不消一会,便被这三个饿人给消灭干净了。朱云吃了完了鸡腿,正想找个东西擦擦嘴巴,往怀里一摸,脸色一顿,忽然一条干净的手帕第了过来,跟着萧琴的声音传了过来,道:“郡主,用这个擦擦嘴吧?“
朱云扭过脸望了一眼那手帕,道:“这是我送给你的手帕,便是你的!“
萧琴心中一笑,道:“难道这个时代的女孩都喜欢送手帕么,来的实惠的不行,实在不行的话,送块玉佩也行啊,都是手帕,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朱云见他本没有收回手帕,脸色变了变,道:“怎么,这手帕不好看么?你为何不要?”
萧琴一愣,随即笑道:“郡主误会了,在下并不是个意思?”
“那是何意?”朱云目光闪闪的盯着萧琴道。
萧琴脸上一阵尴尬,干笑了两声,道:“在下的意思,在下于郡主萍水相逢,这手帕过于贵重,在下实在无福消受!”
朱云脸色忽变,道:“萧少侠,若是嫌弃的话,大可扔掉便是!本郡主送出的东西,从来没有收回的!”
萧琴暗道:“你爷爷的,你这不是强人所难么?”但还是收回了手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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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皮外话
自宦官成一代之祸始,明人就坚信并宣扬:太祖禁止宦官干政;它不仅是昭然之“祖训”,也诉诸于政令法制,是无可质疑的“祖宗之法”。这一“话语”,是由数个似是而非的“事例”作支撑的。其一为洪武十七年七月的一道敕令:
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内官监是当时内府“第一衙门”,其地位相当于后来的司礼监。该禁令显示,之前外廷诸司是可以与内府文移往来的。为什么突然颁令禁止?朱元璋实际上给出了明确解释:“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间有奋发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汉唐之事深可叹也。夫仁者治于为乱,知〔智〕者见于未形,朕为此禁,所以戒其未然耳。”[5](卷一六三,洪武十七年秋七月戊戌,p2523)
朱元璋自述得明白,该禁令的要害在于防“宦寺与外臣交通”,“夤缘为奸”,可在后人的解读中,却转义为禁止宦寺干政,成为支持“禁说”的法律依据。
也不能脱离当时的政情来分析这条敕令。其实就在这道禁令颁布前三个月,朱元璋刚刚对内监品秩及职掌进行了一次大的更定,将内府首监“内使监”更名为“内官监”,还提高了它的品级,[5](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p2501)这显然是强化内官地位的措施。原因很简单,自洪武中期以来,朱元璋迭兴大狱,一连串惨酷的政治事件接续发生,当外廷斗争加剧,政治压力急剧上升时,朱元璋不得不加强自己的“羽翼”以予承受。但既加强之,何以又旋即公布上述禁令?这表明朱元璋对任何一种权力集中的自然疑惧,他并非毫无顾忌地使用宦官,他更害怕宦寺与外臣交通作弊。若一定要把此令引作禁止宦官干政的证据,立论实为乏力。
明代人对宦祸的痛恨总伴随着对太祖严驭宦官的怀念,沈德符在其名著《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一段话:“太祖旧制,内臣出外,非跟随亲王驸马及文武大臣者,凡遇朝廷尊官,俱下马候道旁,待过去方行。今小火者(按指无官职的阉人)值部阁大臣,俱扬鞭直冲其中道矣。”[8](卷一三,《礼部•;旧制一废难复》,p353)类似记载常见于明人文集,以抒发对宦官昔日之卑、今日之横的感叹。其实它不过又是一条误读。考洪武二十年十月勅修的《礼仪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