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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民族忠魂(1 / 1)

赵苞与岳飞都以复兴中华民族为己任,精忠报国,英勇奋战,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英雄诗篇。但是曾炩觉得,他们都没有摆脱封建主义的历史局限性,最终都没能彻底挽救其所处封建王朝的覆灭。这是和他们所处的时代与社会背景分不开的。

不同的是,赵苞生活在东汉末期,岳飞生活在北宋末期,虽然这时期的两个朝代是处于风雨飘摇,苟延残喘的时期,但时间上相差了近一千年。赵苞抗击的是鲜卑族,岳飞抗击的是女真族。

岳飞在抗击金国侵略的战争中,在爱华山、牛头山、朱仙镇屡败金兵,扭转了长期被动的战局,当岳飞正欲挥军北上,驱除鞑虏迎取二帝的关键时刻,却因投降派秦桧等奸贼矫诏被迫班师,并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惨死风波亭,未能完成恢复中原的事业。而南宋偏安小朝廷也从此一蹶不振,直至被元忽必烈灭亡。

岳飞(1103年—1142年),字鹏举。河南汤阴人。他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爱读《春秋》、《孙吴兵法》等,又师从当代著名侠隐周侗。1123年20岁应征入伍,三年后,在赵杨所部任秉义郎,1129年,岳飞率军收复建康,名声大振,岳家军逐渐成为南宋抗金力量的中流砥柱。1133年,岳飞收复襄阳、郢、随、唐、邓、信阳六州,使南宋王朝扭转了被动局面,从此可以东援淮西,西联川陕,南屏湖广,北图中原。1140年,金兵再次大举南侵,岳飞率军与金军在郾城遭遇,大败金兵,金兀术狼狈逃窜,岳家军乘胜追击至开封附近的朱仙镇,准备与金军展开最后的决战,正在这紧要关头,却被宋高宗和秦桧连下十二道金牌,被迫退兵。被解除兵权的岳飞,进一步遭到秦桧的陷害,与子岳云、婿张宪等惨死风波亭,年仅39岁。岳飞的死,也使整个南宋抗金事业半途而废。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岳飞是一位气吞山河的民族英雄,他一生戎马征战,精忠报国,为后世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岳飞以一首《满江红·怒发冲冠》为自己的一生作了高度概括: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

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可以说,在我国古代诗词中,行伍出身的岳飞这首《满江红》引无数文人竞折腰,它气势磅礴,气壮山河,社会影响深远,有着鼓舞整个民族斗志的豪情和力量。

赵苞(?—178年),东汉官吏。字威豪,甘陵东武城(今山东武城西)人。从兄宦官赵忠为十常侍之一,他深以为耻辱,不与往来。举孝廉。初仕州郡。熹平末,升任辽西太守。其驻扎之地便是在汉代号称“天下第一关”的阳乐郡。赵苞就任后,修缮域防,训练士卒,开垦土地,一时间,北方少数民族不敢轻易入犯。

阳乐郡,位于高丘之上,易守难攻。何况,还有能征惯战的汉军。在辽西大凌河、小凌河一带,赵苞可以看到,草原上四处游荡着鲜卑人,他们进入辽西的丘陵地带,像风一样出现,像楔子一样,时常会隔断辽东与中原。

按东汉的习俗,地方官到任的第二年就可以接家属来住。赵苞上任第二年,便赶紧派人到山东老家去接老母和妻子。那年的十二月,一家老小到了离阳乐不远的柳城(属今朝阳市)境内,被侵入长城以南的鲜卑骑兵俘获。

鲜卑酋长听说赵苞是著名孝子,就把赵苞母亲、妻子做人质,“载以击郡”,去攻打阳乐城。

赵苞率两万兵出城与鲜卑人对阵。鲜卑人押解赵苞的母亲、妻子到阵前,威胁赵苞母亲向儿子喊话劝降。威风凛凛的赵苞,一见到母亲被绑忍不住一阵啼哭,突然大声喊:“妈—我没出息,本来想当官挣点俸禄孝敬您,想不到却给您老人家惹了祸。我现在是国家的官员,守土有责,不能只顾母子私情而坏了忠义。为了保卫国家,我万死不辞!”

那位脖子上架满利刃的汉族母亲大声回喊:“威豪(赵苞的字)!每个人有自已的命运。不能因为母子私情而坏了忠义节操。你努力吧!”母亲话音刚落,赵苞就下令进攻。鲜卑酋长原以为赵苞这个孝子会为了使母亲活命而投降的,没有打仗的准备。经赵苞率军冲杀,鲜卑人阵脚顿时大乱,残兵败将一路退到燕山以北。鲜卑酋长在溃逃的路上,杀了赵苞的母亲和妻子。

孝子赵苞胜利回师。他将母亲、妻子的尸体装殓在棺柩里,泣血祭奠,之后向朝廷上奏本章,乞求允准自己护送母妻棺柩归葬故里祖坟。汉灵帝派使臣前来吊唁,并下圣旨封赵苞为隃侯(隃,音隃,地名,在今清河附近)。

赵苞回乡办完丧事,对乡亲们说:“吃俸禄的官员如果因为私利而逃避职守不算忠,牺牲母亲而保全忠义节操不算孝。在忠孝不能两全的情况下,母亲为我而死,我感到非常惭愧,还有什么面目活在人间呢?”不几天,赵苞呕血而死。

在汉代,忠孝问题的意义与在今天很不同。今天的读者或许会要联想到“恐怖主义”或“民族大义”之类,但这两样,在那时都不存在。而重要的,是母亲被劫一事。古代,“孝”在价值观中的地位数一数二,陷父母于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虑的事情。

类似的难题经常发生,尽管不都如赵苞的处境那样极端。君权与父权,忠与孝,家与国,难道是天生的冤家?楚国直躬的父亲偷别人的羊,直躬去告发。孔子认为这样不是正直,而“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算正直。强调君权的韩非子不同意孔子,他还看到了孝与忠的不可调和,说“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后世则有人说,在家为慈父孝子,在国必为贪官污吏,――你把公家的东西都搬到家里来,算不算一种孝顺呢?该怎样协调这些关系?

在春秋时代,家是高于国的。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当逃兵,这样的行为也能得到原谅,因为,按鲍叔牙的解释,管仲不是胆怯,而是家有老母。伍子胥过昭关,借吴兵以伐父母之邦,来报私仇,当时的人觉得他是正当的,司马迁还赞扬他“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秦汉以后,天平越来越往君权的方向倾斜。“忠”的概念发生了变化。以前,“忠”的意义广泛,后来只指对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诚;以前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包含双方的义务关系,后来变成单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孝呢?汉人编了一本《孝经》,在里面,什么都成了孝,“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这本书应该叫《忠经》才对。同样是汉人编的《礼记》,讲打仗不勇敢就是不孝。打仗勇敢固然很好,但这和孝有什么关系?――这是汉人在设法模糊忠与孝的冲突。

但这种冲突毕竟没办法给全抹掉。一方面,君主的统治是仿照父权建立起来的,把父权否认光了,君权何所依傍?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家庭关系,都是如此强大的事实,怎能视而不见?所以赵苞的处境,依然没有一种两全的出路。刘邦说“幸分我一杯羹”,在汉代给吹捧为“不以父命废王命”。但刘邦是皇帝,赵苞不是,怎么敢那么说?

宋代的哲学家程颐,给赵苞出了个主意,说他可以先辞掉辽西太守,再以私人身份去鲜卑人那里赎回母亲。这个主意在实际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没有触到问题的实质。――不妨看另一个更鲜明的命题:假设君王与父亲都得了一种重病,而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人,那么,该救谁呢?

这个问题是曹丕提出来的。程颐肯定知道这个命题,但没有回答过。

忠孝冲突,揪扯了好几千年。孝,以及与之对应的宗法结构,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权的东西,但当君权越来越强大,“忠”越来越被强调时,与之颉颃的“孝”,也越来越添进些可怕的内容,――割大腿肉来给父母治病,这样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后世则更有刺心截肠、剔肝抠眼等等,十分恐怖。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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