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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钱晔还是个舔狗(1 / 1)

“那个……谢谢你啊。”

刚等女人开口,却发现云商早就跑没影了。

宋易哪会继续呆在那,趁着人不注意的时候上了车就走了。

两人基本上是到处的闲逛,偶尔买一些年货,当然了有一个有一个地方突然吸引到了他们。

那是一家拍卖场所。

这家拍卖会就挺夸张的。没有你想不到的,只有你买不到的,只要你有钱你想要什都有。

就比如老宋的黑科技。

宋易当时知道后都忍不住想笑,这哪是拍卖会,分明就是黄牛交易点。

尽管是这样说,场所还是做的有模有样的,进了一个地下通道,宋易很快就来到了一个类似院子的地方。

从前院来到后厅,

里面坐满了一些人。

大厅之中还空着几张木制的古椅,大台上站着两名身穿旗袍的女人,手中呈着一个托盘。虽然被红布盖住但还是能猜出那里面应该就是拍卖品了。

“您这边请。”不远处一名体态魁梧的大汉笑着将一群人领到侧门边的一个休息室,外面隔着一扇屏风,里面坐的人并不多,无论是哪一个都能看出地位不凡,至少要比做在大厅里的人身份高贵。

宋和钱晔找了个角落的地方做下,刚一入座就有穿旗袍的女人款款走来为他沏茶,宋易不由得感叹这里的服务还挺好。

随便看看周围一些老板手上都左拥右抱着妹子,宋易还寻思着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还是现场发的。

他和钱晔就像两个不属于这里的人一样,显得很是格格不入,但好在第一次来的人也不少,也就没让人觉得太在意。

等一名精瘦男子从屏风后走出来,所有人都齐齐望向他,他的出现也就意外着这场买卖即将开始,他们手里的钱早就捏不住了。

精瘦男子走上台,清了清嗓子,郑重道,“让诸位久等了,耽误了这么久也就不多废话,这次你们来到这想必就是为了老宋的黑科技,实不相瞒,我们和老宋有合作关系,他每次研发的第一手科技都转交给了我们。

你们肯定明白,其他公司发售的那些科技根本比不上老宋亲自研发的,而现在,我们就有三款出自老宋之手的黑科技。都是还没现世的。”

精瘦男子说着便掀开了托盘上的红布,两瓶抗生素出现在了众人眼前。

“这两瓶便是新型抗生素,这两瓶抗生素还有美容养颜、返老还童的功效,希望大家不要错过。”

这次将以拍卖的形式出售,价高者得!

底价20万!”

顿时场下群情激奋,

那穿着旗袍的女人端着托盘站到了一边,台下钱晔小声地对宋易说道,“宋哥,你什么时候研制了能够返老还童的抗生素了,我怎么不知道?”

“屁的返老还童,这什么狗屁拍卖会,分明就是糊弄有钱的二傻子的。”宋易已经将大概弄了个明白,估计台上的抗生素也就是从航翼科技的官网买来的,打着自己的旗号招摇撞骗。

但是宋易就很纳闷,为什么会有人去相信这样一场骗局。

还卖的这么贵,买二十万的排骨,它不香嗷?

撑都撑死你。

……

“返老还童?第一件拍卖品就这么厉害,后面的岂不是效果还要好?”

“这东西我要定了!”

“二十万就能买到老宋亲手研究的抗生素!我靠,都别跟我抢。”

一时间台下喧沸了起来,

二十万对他们来说真的就不算是钱,就光是有些人在这坐个几秒,二十万就能挣回来,可想而知宋易的影响力有多大,有钱人又是多么希望多活一些时间。

场下立刻有人举牌,“我出二十一万!”

“我出三十万!”

“五十万!”

拉开的跨度如此之大,所有人都志在必得,“我出一百万!”

“一百万算什么,三百万!”

……

正因为起始价看起来很便宜,短短几次都叫价很快就达到了六百万。

像这样一场拍卖会下来,主办方随随便便就能赚个几亿。

不过多时,

这两瓶抗生素以九百万的价格成交于一个当地富商。

宋易下巴都快掉了,这感情比航翼科技卖产品还赚钱,果然傻子的钱还真是好赚。

钱晔已经开始期待接下来又会是哪样黑科技。

正和宋易交流着,忽然感觉到旁边有一个人在看着自己。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钱晔好奇地扭过头,发现此人居然是自己的大学同学。

而当看见旁边坐着的一个人时,

瞬间精神了。

“怎么了钱晔?你难道不认识我了么?”高建江温文尔雅地笑道,穿着一件蓝色西装,头上还打了蜡,整个人容光焕发的,颇也一种成功人士的模样。

钱晔无比厌恶地看着他,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看到自己的死对头,“怎么会,你就算化成灰我都认识。”

“那还真是承蒙您的抬爱了。”高建江显得十分热情,不管怎么看,得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但是,如若真因为表面而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人,那就大错特错!

钱晔深知高建江是怎么样一个,

用笑面虎来称呼他,不为过。

而宋易的注意力都在高建江身边的女人身上。

那个女人叫许曼。

穿了一件白色的抹胸衣,化着浓浓的烟熏妆,高挑的身材赏心悦目,肉色丝袜包裹的小腿精致而又小巧,黑色的高跟鞋显得更加成熟和妩媚。

在这大厅内,算得上是一个耀眼的女人。

许曼上大学那会儿是钱晔班上的班花,算得上是女神,不过从大一开始一直单身到大三。

可能是因为漂亮,给人一种有很多人追的感觉,几乎当时主动追他的男生很少,反而是那种长得一般的女生特别的吃香,

几乎是一个学期换三四个的那种。

其实穷和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一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心,当时作为屌丝的钱晔就坚信这点,不顾所有人的嘲笑,加了许曼的微信就开始追求她。

不过结果可想而知,他上大学时既没钱,也不会打扮,每天不洗头,许曼怎么可能会喜欢他。

但他还是日以继日的给许曼发微信,早上给她买早餐,晚上送她回宿舍,一有快递就帮她带到宿舍楼下;

一到情人节什么520就用自己的生活费给她发红包,上午请她和她的闺蜜们去吃火锅,到了晚上自己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凉水啃馒头,

只要许曼一个电话,那人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的面前。

终于,在他的穷追猛打下,许曼同意了和他在一起,当时和许曼第一次牵手的时候,钱晔可是连续一个星期都没舍得洗那只手。

那会儿班上的男同学特别挺羡慕他,不过更多的还是暗地里的嘲笑。

钱晔可不在乎这些,自己能追到班花,还是因为自己有一颗不怕困难的心,他坚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但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和许曼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自己的室友只有在和她表白的那天牵过一次手,之后许曼几乎连碰都不让碰。

一有什么聚会许曼也从来不带他去,只有到了逛街那种需要帮她提东西和付钱的时候他才有机会和她走在一起。

可以这么说,许曼几乎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工具人。

最后在微信上给钱晔发了一句“你是个好人我配不上你”就把人打发了,

本来还想着去挽留,可编辑了好一大串的消息,等发出去,竟然成了感叹号。

钱晔算是明白舔狗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徒劳,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可如果不是真喜欢的话,

谁又愿意去当舔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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