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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帝都保卫战﹙八﹚(1 / 1)

ps:木偶,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www.yawen8.com用它来表演的戏剧叫木偶戏。

在日本,木偶被称为人形偶简称人偶。是傀儡或者是恶鬼的代名词。在中国,木偶起源于夏商尾周朝头的时代。有拉线又名提线及掌中即布袋木偶,为方相之人所创,他不但能替人治病;而且能够赶走恶鬼,俗称“傀儡头”。木偶起初用草制作,至后期改用泥土,最后用木制成,据传它能驱魔僻邪。

精神和心理攻击

到了晚上,就用人偶和方相之眼和太岁对敌人进行精神和心理攻击。

一﹑木偶

木偶,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用它来表演的戏剧叫木偶戏。

在日本,木偶被称为人形偶简称人偶。是傀儡或者是恶鬼的代名词。在中国,木偶起源于夏商尾周朝头的时代。有拉线又名提线及掌中即布袋木偶,为方相之人所创,他不但能替人治病;而且能够赶走恶鬼,俗称“傀儡头”。木偶起初用草制作,至后期改用泥土,最后用木制成,据传它能驱魔僻邪。

《列子.汤问》载:周穆王(前九百四十七——前九百二十八年)西巡狩,越昆仑,下至弇山,反还,未及中国(指中原),道有献工,人名偃师,穆王荐之,问曰:“若有何能?”偃师曰:“臣唯命所试,然臣已有所造,愿王先观之。”穆王曰:“日与俱来。吾与若俱观之。”越日偃师谒见王。王荐之,曰:“若与偕来者何人邪?”对曰:“臣之所造能倡者。”穆王惊视之,趋步俯仰,俗人也。巧大颔其颐,则歌合律,捧其手,则舞应节。千变万化,唯意所适。王以为实人也,与盛姬并观之。技将终,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欲诛偃师。偃师大慑,立剖解倡者以示王。皆草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内则肝、胆、心、肺、脾、肾、肠、胃,外则筋骨、肢节、皮毛齿发,皆假物也。而无不毕兴者,合会复如初见。www.yawen8.com足见周穆王时代木偶之流传状况,及偃师表演技巧之高超。

二﹑方相

“方相”的民俗大家可能都很熟悉的。《周礼.夏官》“方相氏”云:“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敺疫。大丧,先匶。及墓,入壙,以戈击四隅。敺方良。”据说“方相”是一种专吃恶鬼的生物,所以根据古俗,下葬以前,先得有人扮成“方相”驱逐墓室里(吃人脑的)魍魉鬼。腊月大傩的时候也有人扮成“方相”驱逐疫鬼。

1﹑特点

“方相”的一个特点就是有四个眼睛。照理说方相是驱逐恶鬼,对人有益的。但是我看到很多书都记载着凶鬼也是长着很多眼睛。所谓凶鬼,就是人看到就要死的那种鬼。我现在看到的材料中。有一种是厕鬼,还有一种是动土时的方位禁忌。当然还有其他的。先说厕鬼。小时候我在乡下的时候,还有听说过这种风俗(晚上上茅厕要小心)。

晋:戴祚《甄異传》(《太平广记》卷三二一):“庾亮领荆州,登厕,忽见厕中一物如方相,两眼尽赤,身有光耀,渐渐从土中出。庾乃攘臂,以拳击之,应手有声,缩入地。因而寝疾,遂亡。”

同样的故事可见干宝《搜神记》卷九:“庾亮,字文康,鄢陵人,镇荆州,豋厕,忽见厕中一物,如方相,两眼尽赤,身有光耀,渐渐从土中出。乃攘臂,以拳击之。应手有声,缩入地。因而寝疾。术士戴洋曰:‘昔苏峻事公,于白石祠中祈福,许赛其牛。从来未解。故为此鬼所考,不可救也。’明年,亮果亡。”(不过,根据《晋书.庾翼传》,《太平广记》卷三六〇引《渚宫旧事》的记载,在厕所看到鬼的人是庾亮的弟庾翼。)

2﹑状如方相

所谓“状如方相”,自然是指厕所里见到的那个凶鬼是长有多只眼睛的意思。

《纪闻》(《太平广记》卷三三三)“宣城太守刁缅,本以武进。初为玉门军使,有厕神形见外厩,形如大猪,遍体皆有眼,出入溷中,游行院内。缅时不在,官吏兵卒见者千余人。如是数日。缅归,祭以祈福,厕神乃灭。”

除了最凶险的厕所以外,房间其他角落也会看到这种长有很多眼睛的凶鬼。

南朝宋:刘敬叔《异苑》卷四“永初中,北地传亮为护军,兄子珍住府西斋。夜忽见北窗外树下有一物,面广三尺,眼横竖,状若方相。珍遑遽以被自蒙,久乃自灭。后亮被诛。”

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太平广记》卷三五八):“毕修之外祖母郭氏,尝夜独寝,唤婢,应而不至,郭屡唤犹尔。后闻塌床声甚重,郭厉声呵婢,又应诺诺,不至。俄见屏风上有一面如方相,两目如升,光明一屋,手掌如簸箕,指长数寸,又挺动其耳目。郭氏事道精进,一心至念,此物乃去。久之,婢辈悉来,云:‘向欲应,如有物镇压之者,体轻便来。’”

这就是著名的“鬼压身”的故事。“鬼压身”又叫“鬼压床”,就是半夜醒来(或者做恶梦),感觉有一个东西压着你,你起不来,又叫不出声,非常难受。我收集了非常多的古书中记载“鬼压身”的故事,不过也是不能写成论文的。以后给《钱江晚报》副刊投稿吧。

唐:皇甫氏《原化记》(《太平广记》卷三六二)“唐肃宗朝,尚书郎房集,颇持权势。暇日,私弟独坐厅中,忽有小儿,十四五,髡发齐眉,而持一布囊,不知所从来,立于其前。房初谓是亲故家遣小儿相省,问之不应。又问囊中何物,小儿笑曰:‘眼睛也。’遂倾囊,中可数升眼睛,在地四散,缘墙上屋。一家惊怪,便失小儿所在,眼睛又不复见。后集坐事诛。”

《续异记》(《太平广记》一四一):“零陵太守广陵刘兴道,罢郡住斋中。安床在西壁下,忽见东壁边有一眼,斯须之间便有四,渐渐见多,遂至满室。久乃消散,不知所在。又见床前有头发,从土中稍稍繁多。见一头而出,乃是方相头,奄忽自灭。刘忧怖。沈疾不起。”

这个故事的发展我非常喜欢。先是看到一只眼球,然后变成四只眼球(方相之眼),然后眼球越来越多,满屋子都是眼球。后来主人公就死了。这跟下面要说的“太岁之眼”的民俗很有关系。

3﹑太岁

“太岁”的民俗大家应该都是知道的。简单说就是“太岁”作圆周运行,每年移动一个方角。太岁移动到哪个方角,今年就不能在哪个方角动土,不然会有很大的祸事。祸事有很多表现形态,其中一种就是被称为“太岁之眼”的现象,这是某个变态的日本人告诉我的。

唐:戴孚《广异记》(《太平广记》卷三六二)“宁州有人,亦掘得太岁,大如方,状类赤菌,有数千眼。其家不识,移至大路,遍问识者。有胡僧惊曰:‘此太岁也,宜速埋之。’其人遽送旧处,经一年,人死略尽。”

清:钱泳《履园丛话》卷二四“陈状元犯土禁”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术家有太岁大将军之说,凡动土迁移者必避其方,犯者辄不利,其说皆出之阴阳家。吴门陈永斋观察卜筑于因果巷之薛家弄,不信阴阳选择之言,乃自择一日,启工开土,至尺许,忽见有物如猪头,满头生眼,竞为张闭,观察心甚惧,又窃自解曰:‘吾状元是文曲星,可以压之。’少顷忽不见,余无他异,说者以为即太岁也。筑至后堂,见骷髅甚多,急命工人同瓦砾堆于后圃。堂后又有一巨棺,朱漆尚坚,十余人抬之不动,不得已仍覆土而筑墙,半棺在墙内,半棺在墙外也。工始毕,其长子在京谒选,忽生腰疽而没,讣至,其媳大恸,吞金几死。不一二年,观察卒。未几,蒋夫人亦卒,咸以为犯土禁所致云。”

是清:徐锡龄《熙朝新语》卷四:“徐太史用锡未遇时,偶如厕,见大肉块,遍身有眼,知为太岁。因记书载‘鞭太岁者转祸为福’,遂击之。每击一眼,则遍身眼愈加闪烁。是岁领荐连捷。己丑进士,官至侍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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