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
包厢中临窗而设的软榻上,躺着一男一女。
如果仅是这样,倒也不至于吓傻一众人,可关键在于,他们没有穿衣裳,且以极其暧昧的姿势抱在一起。
空气中,更是飘散着未散尽的麝香味道。
如此明显且直白的一幕,怕就是那傻子,想来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在场有个伙计年幼,不曾见过如此阵仗,当即便惊慌大叫。
这一叫,顷刻间吸引了芙蓉楼上上下下。
当时的时间段,酒楼的食客并不多,但不多不代表着一个也没有。
当下便有食客认出了男子的身份,不是别人,正是伯恩侯府的世子爷——陆恒。
而女子,则是花楼百花居的花魁——恩雪。
很快,伯恩侯府陆世子与风月花魁在芙蓉楼行燕好,遭人撞破的一事,如同长了翅膀一般,传遍整个上京。
……
叶朝歌听后,默然。
这件事在旁人看来,陆恒色欲熏心,迫不及待的与花魁在酒楼中苟且,被人撞破围观。
但她了解陆恒。
前世,她与他成亲十余载间,他皆不曾碰过她的一根手指头,就连他的房里,也没有丫鬟伺候。
为了叶思姝,他将守身如玉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无人能与其匹敌,很是痴情。
不论前世,还是今生,陆恒的心里,眼里,唯一的女子是叶思姝,唯有叶思姝。
试问,这样的陆恒,会与其他女子……
而且,还是在那人来人往的酒楼中?
说句难听的,即便陆恒真的想,但他也不会蠢到在酒楼那种地方。
而且,昨日承曦给她的信中,约面的地方便是芙蓉楼,约的便是今日。
真就这么巧?
巧?
叶朝歌冷冷一笑,这世间大多的巧合是人为的。
突然,她的大脑里一下子闪过去什么。
礼物!
想了想,对刘嬷嬷道:“嬷嬷,你让护一来一趟。”
很快,护一过来了。
“这两日思苑那边可有什么异动?”
见到护一,叶朝歌直奔主题。
“不曾,这些时日,叶思姝一直待在府上,倒是之前有让身边的丫鬟书琪出门去当铺变卖一些老旧的首饰。”
当铺?
叶朝歌怔楞后瞬间了悟。
叶思姝开始变卖首饰,想来,这掌家后的日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不好过。
“嗤……这便是他们心心念念抢走管家大权所付出的代价!”红尘难掩幸灾乐祸道,好似觉得这样还不够似的,呸了声,“活该!咎由自取!”
哼,真以为这家那么好掌啊?
不知所谓!
叶朝歌看她眼,让红尘噤声,随即问护一,“除去当铺,有没有去一个叫做百花居的地方?”
“有,昨夜里书琪很晚出了趟门,当时护三跟着,她所去的地方便是小姐说的百花居。”
“百花居?不就是那花魁所在的花楼吗?”刘嬷嬷惊呼。
叶朝歌眸光闪了闪。
放在桌上的纤手摩挲几许,让护一继续。
接下来的发展,意料之中。
书琪去百花居便是找的花魁恩雪,给了她一身衣裳和首饰,让其今日午时穿上,以叶思姝的身份蒙面去芙蓉楼赴约承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