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事,一旦被命运之手操弄,一切就会变得如此简单。
挖空心思出山前,甚至还在一个钟头前,刘健还曾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丝念头:
什么方法,什么时机,才是彻底摆脱那死老头林振业的掌控?
然后,怎样才能兵不血刃,同时又能收人收心地鸠占鹊巢成为山寨的新主人!
谁知,这才出来多长时间呀,局势便以一种啼笑皆非而又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逆转。
没错,就是逆转。
除了刘健,现在可以说没有任何人能够顺理成章地入主山寨。
因为事实已经明摆着:
其一,身为山寨老大的林振业,疯了。
其二,最有可能顺位的二号人物苏贵,被贼寇掳走不知所踪。
其三,全寨人都亲眼耳闻,林老爷已经亲口以乘龙快婿的奖赏方式,将林微许给了刘健。
换句话说,如果他愿意,现在转头回山,山寨立刻可以改姓。
想着、想着,刘健忽然兔死狐悲地默然摇了摇头。
难道这是老天爷的眷顾吗?
可是,他以后注定也是要做老大的。他可不想在未来的每一天,也发生一场这样不可抗力的变故。
看到刘健脸上阴晴不定的,原本以为好准了脉络的温若星,不觉有些惶惑了。
其他人私下里,当然也早就统一了认识。
现在,就差换旗号,改称呼,然后像大宋立国时那样给自家教官黄袍加身,山呼万岁了。
“教官,你、你怎么看着好似、好似不高兴呀?”
“我们现在怎么办呀,教官……”
怎么办?
刘健赶紧甩甩脑袋,收摄心神,环视了一圈道:
“什么怎么办,身为山寨一份子,当然是第一要务救人啊!这消息可靠吗,是郝二秋传来的,还是其他人传来的?”
“自然是郝二秋呀,教官,不过——”
温若星一边说着,一边偷眼打量着自家的教官,拼命想从他脸上看出一点什么蛛丝马迹。
“山寨不是有个教师爷么,哦,也就是寨子此前为少爷请的西席先生康维道。他此番很是奇怪,写了一份密信,让他的书童送了过来。”
说着,温若星将一封密封的书信双手捧了过来。
这时,刀疤脸罗鄂生忽然不自觉地呲呲牙,嘶嘶吸了一口气嘀咕道:
“这个老酸菜坛子,他又在玩什么精怪?老爷虽然不能主事了,咋说还有二头目、三头目哩,啥时候轮到他伸一棒子出来?”
“好了,情况有变,我们的计划也要跟着有所变化——”
刘健一听,不动声色地将密信顺手递给曹三毛,扬声直呼其名发出一个个命令道:
“温若星,你遇事冷静,又有文才,是时候独当一面了。现在趁夜色尚早,除了罗鄂生、赵耀祖和钱财三人之外,其他人全部跟你立刻连夜回去,以我名义马上全面接管山寨。”
温若星脸色一喜,不由得挺了挺胸脯,不过很快又闪过一丝忧色道:
“遵命,保证不辱教官使命。可是,如果有人不听话呢?”
“很简单,乱世用重典,可以赋予你格杀勿论的权限!”
刘健肃然说着,将林振业交给他的那块出山令牌,转手交给了温若星。
温若星接过令牌,也不迟疑,举手敬了个礼,便带着十人队的一大半人,连夜向山寨奔去。
“罗鄂生,你带着赵耀祖、钱财二人,明日也不要随我行动了。在我回来之前,你们三人,要像一颗钉子一样死死给我钉在十堰镇。”
“十堰镇,这么破败的地方,鸟都不在这儿拉屎……”
对于不能跟着刘健,罗鄂生顿时失落极了,嘴里不由得脱口而出。当然,这个地方也确实叫人没有兴趣待在这里。
“我画出的军图,在训练课上你没有看过吗——”
刘健严厉地看了他一眼,随时随地言传身教地拿出地图,用心比划道:
“你们三个都来看清楚,我们山寨,往南,是人迹罕至钻进去就难得出来的原始蛮荒之地神农架。往北,是没有摆渡就休得过去的汉江。往西,则是关隘重重的白河、上庸以及西川羌狄之地。”
“只有这往东才是唯一出口,上淅川,过武当,出襄阳,完全不在话下。而这十堰镇,恰好就是我们前出路上的第一个门户,尔等说,此地重要不重要?”
噢,三人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盯着地图,终于自发地又问了几个他们能想到的问题,方才领命而去。
随后,曹三毛见刘健一切安排妥当,再无事可做,问了一声之后,于是也带着张地生、李拾柴两人,到一旁的偏房睡觉去了。
屋子一下子安静了许多。
刘健吐口气,摸出一根烟吸着,一边缓缓神,心里想着看是否遗漏了什么。
这时,房门外忽然飘进一阵香气,紧跟着,门帘一挑,婷婷袅袅走入一对深深低垂着脑袋,满面都是绯红羞怯的俏丫鬟来。
“小天神、哦不,是公子、公子,夜已深,族长爷爷特意挑出了我、我们姐妹二人,来、来侍候公子入、入寝……”
啊,那族长老爷子没想到还这么周到呀!
不过,暖房就暖房吧,怎么一下子来了俩儿?
刘健抓抓脑袋,正摸不着头脑地胡思乱想着,眼前这一对俏丫鬟,突然暗中一咬牙,在地上狠狠跺了跺脚,上前便一人一个,将他往床榻上拉去。
“等等,等等——”
刘健一时间还有些脑子没转过弯,再说后世他就算不是雏儿,而立之年的大男人,灯红酒绿的,自然也做过一些逢场作戏的风流快活之事。
但不管怎么说,眼前这个样子,多多少少还是叫人有些不适应。
“你们两个,都叫什么名字,说出来公子先听听。”
看到刘健面对一对佳人竟然一点没有瘫软,脸上笑嘻嘻的甚至还有点拒绝的意味,两个俏丫鬟顿时有点不知所措了,愣怔半晌,方才有些担忧地对视一眼,双双施礼道:
“回公子话,我们一个叫元红儿,一个叫曾芳。”
个高的,身材偏瘦的,叫元红儿,看上去文文静静的。而且,居然头上有釵,耳下有坠,周身透出大户人家的气息。
个头稍矮一些,有点婴儿肥的,叫曾芳,看上去则就有些倔强的味道,一直低着头不肯瞅人。
看了一会儿,刘健终于下定了决心。
“你叫曾芳,你脖颈后有墨迹你自个儿知道么?”
啊,曾芳这才变得活泛起来,四处去找铜镜,嘴里喃喃道:
“我、我是昨儿个写的字,就算有墨渍怎会今日还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