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1)

这可是大石坝村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啊,全村人听到这个消息都惊呆了,这要放到过去,那可就是状元啊!

而且他马上就要去省城上大学了。

省城啊,这大石坝村里有多少人去过省城的?当年大队长去过市里开会,就算是全村最见多识广的人物了。

在大石坝村的村民们看来,省城人民,放个屁都是香的。

林老太太也欢喜得很,孙子要上省城念书了,可不能给他丢人,新衣裳、新被褥要做起来,听说城里人过日子讲究,县城百货商店里卖的搪瓷脸盆、洋锡皮水桶、搪瓷杯子、铝饭盒什么的,都得给他置办一套。

人家城里人都用这个,自家孙子也不能少了。

还有听说城里吃饭喝水都得花钱,这盘缠也不能少。

说来说去,都是得花钱。

可这钱从哪儿来呢?

大伯林土强双手一摊:“娘啊,这些年为了供文斌上学,我们俩口子手里可是一个子儿都没留下来啊,现在文斌给咱们家挣了那么大脸,将来怎么供他,您老人家可得发句话啊!”

林老太太拍桌子:“那肯定得供啊,砸锅卖铁咱老林家也得把文斌给供出来。”

这钱哪儿来?

主意自然就打到林秋兰的身上了。

林老太太雷厉风行地把林秋兰说给了隔壁村死过两个老婆的木匠贺保金,拿了一百块钱的彩礼。

这贺保金前头的两个老婆,说是说病死的,但私底下,人们都在悄悄传说是被他活生生给打死的,后头的那一个,听说死的时候都已经怀上孩子了,一尸两命。

因此附近的人家,就算家里条件再差,也不肯把自家闺女送进那个火坑里的。

林秋兰当然也不愿意,害怕之下甚至想过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在屋梁上,但林老太太威胁她说反正彩礼钱已经收了,也都花在林文斌身上了,她要是死了,那就把林夏禾嫁过去顶替。

反正她们姐妹俩,总得嫁过去一个。

林秋兰只能乖乖地嫁去了木匠家,想到她身上那些可怖的伤痕,林夏禾用力地攥紧了拳头,这些年,她过的究竟是什么日子啊!

至于林夏禾,两年前她才十六岁,鲜花一般的年纪,哪怕她名声不怎么好,说句不要脸的,就凭她的身段长相,真要想嫁个县城里吃商品粮的男人,稍微使点儿小手段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

退一万步来说,哪怕是不嫁进县城,十里八乡找一户殷实的农家小伙子,彩礼也绝不会少。

可为什么偏要火急火燎地把她嫁给一个又老又丑还长了一身癞疮的老男人?

林家的人当然不会告诉她事实真相,可林夏禾也猜得到。

林文丽当时想养兔子挣钱,可是没有本钱去学技术买小兔子,就把主意打在了她身上。

也不知道林文丽是怎么说服了林老太,可是一个年轻姑娘,能这么狠心地把自家堂妹推入火坑,可见她这个人的良心是坏透了的。

也难怪会做出设计王二赖去欺凌她的事了,这样歹毒心肠的人,有什么事是她做不出来的?

林夏禾只是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恨,会让林文丽如此对待林夏禾。

怎么说也是堂姐妹啊,以她做生意的头脑,林文丽不可能想不到,她们之间本没有什么利益冲突,一家人不管谁好了都可以互相带携,全家一起勤劳致富奔小康啊!

如果说林文丽设计让林夏禾嫁给城里什么有权有势的人家,能给她的生意带来什么帮助,那她还可以理解,可是嫁给那样一个男人,除了能拿到一点彩礼,对林家不会有任何的帮助,甚至说出去名声都不好听,她图什么呢?

就图林夏禾过得不好,她看得高兴吗?

翻遍了原身的记忆,林夏禾也弄不明白她是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个高傲的堂姐。

难道是因为她小时候看见堂姐穿新衣裳闹着想要?可林老太也没给她呀,还让她爸把她给打了一顿,看她还敢不敢。

还是因为小时候庆祥哥偷偷给她吃的野果子她没分给林文丽?可后来林文丽像林老太告状了,林老太说她吃饱了果子不用再吃饭了,还害得她少吃了一顿饭呢!

想来想去,林夏禾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心肠不好,非得看着别人过得越悲惨她就越开心吧!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正好,免得她因为自己要用这样的手段来对付一个年轻姑娘而心怀愧疚。

心里惦记着事,林夏禾第二天醒来得特别早,天色还是黑着的,月朗星稀,明儿又是一个大晴天。

林夏禾捏着鼻子去自家的茅坑里掏了两桶粪,颤颤巍巍地挑着往林文丽家去了。

她想过了,平白无故去找林文丽闹,肯定是吃力不讨好,自己手上没有她陷害自己的证据,奈何她不得。

但今天是县报社的记者来采访的日子,以林文丽爱面子的性子,肯定的容不得出半点差错的,要想讨债,也只有趁今天这个机会了。

林夏禾果然没有猜错,为了尽快把她打发走,林文丽忍气吞声地两百七十块钱给了她。

林夏禾“啪啪”地甩了一下到手的钞票,这个时候钞票的最大面值是十块钱,也就是所谓大团结,两百七十块足足有厚厚的一大沓了,甩起来的手感还是很不错的。

把钱放进贴身的口袋里收好,林夏禾晃晃悠悠地挑着粪桶离开了,臭是真的很臭啊,不过农民不都是靠这个种地吃饭的嘛!

反正臭都臭了这么一回了,干脆挑着去了自家的菜地一趟,给施施肥,顺便侍弄一下菜地,接下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还得靠着这些蔬菜过日子呢!

林文丽气得把牙龈都咬出了血,还得抓紧时间去挖了土回来把院子里臭气熏天的地填上。

这家里一个两个,都是不靠谱的,什么都指望不上,这点活儿还得她自己亲自来干。

林文丽气愤地用铁锹铲土洒到地面上,再用脚用力地踩实。

汗水从额头上滚落下来迷住了眼睛,抬手抹了一把,一道黑灰色的泥印便留在了脸上。

这时,林文丽听到一个熟悉的大嗓门,村长陈大年整天给村民们开大会,那嗓门响亮得雄浑有力:“赵记者,到了,林文丽家就是这儿。”

什么?记者已经到了?怎么这么快?

林文丽顿时慌了神,她还穿着干活的旧衣裳,头发也还没来得及梳……

她扔下手里的铁锹就想往屋里跑,却被陈大年给叫住了:“文丽,快过来,县报社的赵记者同志到了。”

赵记者穿了一身鹅黄色的确良连衣裙,乌黑油亮的头发编成两条麻花辫垂在肩头,脚上是一双秀气的坡跟皮凉鞋,整个人时髦又大气,气质跟这破旧的乡村小院落格格不入。

说话的声音也柔软甜美:“你就是林文丽吧,你好,我是县报社的记者,我姓赵。”

赵记者一边说一边打算朝林文丽伸出手,但在看见她沾满泥土的双手之后,伸到一半的手掌就十分自然地拐了个弯,从随身的斜挎包里掏出一个本子和笔:“方便带我去参观一下养兔子的地方吗?”

林文丽窘迫地在身后擦了擦双手:“可,可以,就在后院。”

这时赵记者皱了皱鼻子,抬起一只手用花手绢轻轻掩住了口鼻,随即一脚踩到刚刚撒到地上土还没有来得及踩实的地面上,眉头不由得皱得更紧了。

为了这次采访,林文丽早早就做好了准备,就连要对记者说的话,也写了好几页的稿子背得滚瓜烂熟了。

如今的场面虽然有些尴尬,但她还是硬着头皮背稿子,给记者介绍兔舍和她对将来发展的思路。

赵记者却皱着眉头摆了摆手:“好了,不用说了,这些我都知道,你过去那边,我给你拍张照片吧!”说着端着了挂在胸前的大块头照相机。

林文丽带领全村妇女养长毛兔的事迹,她是早就听说过的,不然也不会特地到村里来采访。

但来到现场,才知道现实跟她想象中相差太大了。

特别是走进这个破败的小院子以后。

亏之前那个陈村长还夸她家出了村里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是村里难得的体面人家呢!

谁知道竟然脏成这个样子,满院子都是烂泥,空气中还漂浮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臭味,她从进来开始就恶心到现在,要不是为了完成采访任务,早就不想待在这儿了。

兔舍也完全没有她想象中的整洁干净有规模,乱七八糟的后院里搭一个破破烂烂的小棚子,里面又黑又乱,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

赵记者已经完全没有了继续采访的心思,只求拍张照片完成任务就尽快离开。

林文丽有些窘迫:“记者同志,我能先去换套衣裳再拍照片吗?”

记者拍了照片可是要刊登在报纸上的,她还想着报纸出来之后要剪下来镶在镜框里挂到墙上呢,好看的衣裳也早就准备好了……

赵记者哪里还有那个耐心:“不用换了,这样就很好,体现了劳动人民艰苦朴素的本色。”

在赵记者的指点下,林文丽就穿着这么一身脏的不像样子的旧衣裳,蓬乱着头发,怀里抱着一只灰兔子,站在低矮的兔舍门口,表情僵硬地定格在相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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