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日结啦。”
人才市场的门口,有个厂工拿着大喇叭宣传着:“日薪五百,五百!”
日薪五百?
因为这诱人的“高薪”,很多大神都凝聚过来,伸着头望着那招工:“什么活儿?这么贵?”
“扔垃圾。”
招工看起来不像是厂子里的人事人员,很瘦,穿得体面,文质彬彬的,戴着眼镜,斯文得很。
讲真,这样的打扮赢得了我的好感,彼时我正一无所有,衣衫褴褛地坐在门口捉虱子,因为连喝水的钱都没有了,正挨饿饥渴,从前会当洗脸水的农夫山泉,对现在的自己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奢侈品了,然而……
我比从前快乐了很多,天天吃不饱还胖了,简直活出来了个不科学。
而且这里让人舒心的是没有比较,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因为都太穷了,所以谁也不会瞧不起谁,如果你一旦有了钱,立刻变成了“爷”,如果你慷慨一点请一根烟,说不得你就是“大爷”,地位升降如此廉价,众人又秉着一种同仇敌忾的穷帮穷心理,所以交往起来格外简单愉快。
我琢磨着自己就是因为这个所以胖了,而且自己那位主编大概活不过自己,尽管他每天山珍海味,我每天连挂面都吃不起。
言归正传,今儿来了个“大活计”,居然是日薪“500”,很多人抢着去了,我听了也心动,最关键的,那位招工文质彬彬的气质吸引了自己——我虽然已经加入了边缘人的行列,知识分子的臭毛病依然改不掉,骨子里就喜欢文化人,起码是文雅一点的人儿。
于是我站了起来,挤在应聘的人群里。
那位招工见人太多了,高声道:“不要挤,不要挤,这个要看人的,你们都站成一排,对,对,要站成一排,然后我来挑。”
说着,对着大门前面指了指道:“从这里开始,不要挤,能抢的不要。”
最后那话确实起了威胁作用,大家都并列站成了一排,等着招供挑选。
文静版招工拎着喇叭,扶了扶金丝眼镜,开始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挑,等到他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眼睛里掠过一丝惊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走了过去。
我心里一阵失望,感觉今儿大概又要挨饿了,然而忽然,他又走回来,指着我:“就是你了。”
“哇——”
众人用羡慕的眼睛看着我,五百大洋呢,要知道在这个地方,日结的标准线是100,一下子能赚五百,简直是直接升阔佬。
其实我也很高兴,好吧,我最近总是高兴的,我对着那招工笑了笑,职业性地伸出手,忽然又缩了回来,问:“请问贵姓?”
招工怔了怔,扶了扶眼镜,开口:“叫我金管家就行了。”
金管家?
我怔怔地想着这个名字,其实开始听到名字的时候,我以为他姓金,名“管家”,不过很快我就明白金管家的意思了。
上了车,随着他开了很久,到了郊区,然后打开门,看到了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我说不好,像是庄园,又像是别墅,不过我从前是知道别墅区的,虽然都富丽堂皇,可是都是一幢一幢的,然而这次却是郝阔的出奇,感觉像是外国人的那种庄园模式,车开进去是一段路,然后是别墅群,周围起码三十亩地都是这个别墅群的。
真正的有钱人呢。
下车之后,我惊讶地看着四周,不明白这种有钱人找人做事,怎么去了三和?他们如果要做事,雇佣谁不行呢?三和里那些人,他们怎么瞧得上呐?
正诧异间,见金管家对着我招了招手道:“你跟我来。”
我点了点头,跟着金管家一溜走到了别墅群的后门,金管家左右看了看,仿佛在观察周围有没有人,见没有人过来,打开了旁边的侧面,然后往下走,我跟着一步步往下走,原来是地下室。
“吶,垃圾。”金管家走到地下室,指着地上的麻袋。
麻袋是黑色的,面积不大,也就是一尺左右。
“你拿出去,然后到园子外面的树林里,扔掉,哦,不是,应该是埋了。”金管家拿出帕子捂着嘴。
我眨了眨眼,低头看着那麻袋,果然感觉一股子腥味,不由指了指问:“这里面是什么?”
“肉,鸡肉。”金管家皱着眉道。
“鸡肉?”我奇道。
金管家抬头看了看我,大概感觉出我的怀疑,打了个手势道:“瘟鸡肉。”
“瘟鸡?”我吃了一惊:“怎么会有瘟鸡?”
“我们这里养着一群鸡,本来想着现吃现杀得新鲜点,结果鸡都得了瘟疫,而且大夫说很可能传染到人身上,所以把所有的鸡杀掉都扔了。”金管家捂着嘴解释着,又退后一步,仿佛怕这袋子里的瘟疫传染给他。
我有些懂了,点了点头,得儿,有钱人害怕传染,所以专门雇佣一个外人来做啊,那人若是染上什么病,起码传染不了自己,对不对?
好吧。
我走过去,扛起那麻袋,一步步向上走去,别看是鸡肉,还挺沉的,等扛到上面去的时候,我的额头已经冒出汗来,大热的太阳,真是……
“这是五百块。”金管家忽然伸出手,手上摊着五百元。
我怔了怔,不明白为什么活儿没干,先给钱。
“你在外面的林子里把肉给埋了之后,就不用回来了。”金管家又退后一步,仿佛嫌弃一般,用帕子扇了扇空气,:“不过不能耍滑啊,我们这里有监控,你若是没把活儿干好,我们自然有法子把钱要回来,而且是双倍的。”
“知道了。”
我瓮声瓮气地答应了,世界就是这样,在三和哪里,没人瞧不起自己,因为都穷逼一个,然而一旦进入人间,总是被不经意地践踏。不过没关系,很快我就可以拿着五百元,快快乐乐地去打游戏吃挂面啦!
想到这里,我心里陡然快乐起来,扛着那黑麻袋按照金管家的指示,向花园后面走去。
花园后面是一片树林,大概是公用地,不属于这边的地方。
我扛着麻袋一起走到了树林里,回头看了看,见金管家还遥遥站在哪里,想着这货说有监控的话,得儿,干活干到底,我又往树林深处走了一会儿,回头见金管家的身影已经不见了,大概是跑到监控室监督我吧?
我吁了口气,把麻袋放在了地上,虽然不是大热的天,可是这腥味可是真冲,想着金管家说着鸡瘟要过人的,我准备拿到钱,找个能洗澡的旅馆奢侈一下。
工具是现成的,一个小型的铁锨,跟那个麻袋捆在一起,我开始挖坑。
其实我从前不善于体力活儿来着,毕竟我是笔杆子,然而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我胖了,黑了,也壮了。
坑很快挖好了,基于敬业精神,坑挖到了三尺左右,足够把所有的瘟疫埋藏于地底下了。
我抱着黑麻袋扔到了坑里头,正要把坑填平,忽然,麻袋破了,甩出一个东西,咕噜噜地滚在了我的脚下。
我开始没注意,皱着眉正要把那东西踢到了坑里,然而看到那东西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那是一枚戒指。
还有点……面熟。
我蹲下来盯着脚下的戒指,又看了看那麻袋,脑海里忽然生出不好的预感,好吧,这也不是预感,这是基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的思维逻辑——
找完全陌生的人处理的东西……
鸡瘟……
戒指?
我忽然站起来,跳进坑里,解开了麻袋。
一坨肉,血肉模糊,很血腥的一坨肉,还有骨头,呕……
怎么说呢,大概你若是去屠宰场,见到那吊着的死猪肉,就是这么个感觉,可是……那骨头……
我拿起一根骨头来,骨头大概半尺长,我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骨头,可是很明显,鸡肉不可能这么大,倒是猪肉比较有可能,然而如果是猪肉的话,金管家直接说猪瘟就好了,干嘛说是鸡肉呢?
而且这戒指……
我回头盯着那戒指,戒指沾了土,看不太清摸样,静静地躺在那里。
不会是人骨头吧?
我脑海里跳出一个场面,忽然打了个寒战,妈呀,这太可怕了,如果是人骨头,难不成有人吃人肉?
好了好了。
我忽然拒绝想下去,因为这个推理又可怕又恐怖,不符合我目前的生存理念,我喜欢简单快乐的生活,为此我不惜放弃尊严和责任,放弃了一切,所以我不能让自己再纠缠到了这里面,按照神棍的说法,我已经决定用另外一种方式触摸世界,目前也比较满意,我不想回到从前那种行尸走肉的生活里,也不想跟复杂的过去纠缠,所以……
我笑了笑,把麻袋严实包了骨头和肉,然后埋了,埋的时候很快,就像是埋了自己的过去一般,等埋完之后,我还拔了一根树枝子,在上面插上了,旁边还拔了一些草,在上面埋上了,总而言之,若是不认真看,完全看不出这里埋过东西。
最后,我摸了摸那五百元,转身准备走,不过呢……
我还是回头,捡起了那戒指,不过没有擦灰,有这它肮脏着,放进了兜里,哼起了歌。
“壮志豪情不畏风暴,春华秋实不老,岁月一笔都勾销,只留琴声空飘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