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到了该吃饭的时间了。为了欢迎维加的到来,妈妈做了一桌子的饭菜,糖醋鱼、小鸡炖蘑菇、土豆排骨、菠菜炒鸡蛋、五花肉炒杂蔬、手撕包菜、蒸碗……荤素搭配,营养全面,这配备果真是过年才有的规格。
见到如此丰盛的饭菜,维加禁不住说道:“阿姨,真是太麻烦您了,做的这么丰富,您这水平都赶上大厨了。”
妈妈也笑了笑:“大厨可比不上,不过,就是家常菜,够家里吃的就行了。来,你们都快点坐下吃吧?”
爸爸也一起招呼我们坐了下来:“来,坐下来吃饭。维加你会不会喝酒,陪我喝一点?”
维加点了点头:“恩,好,没问题。”
爸爸拿过了酒杯,给维加到了一杯“二锅头”,维加也不客气,拿起酒杯就喝了一口:“啊,这酒好辣,度数挺高的吧?”
爸爸呵呵一笑:“这是白酒,50多度呢,估计你们喝不惯。”
“我平日主要喝啤酒、葡萄酒,白酒喝的还真不多,但这酒够纯正,浓度虽高却不烈,挺好喝的。”维加举起酒杯再次喝了起来。
我朝他一笑:“你跟我爸多待几天,你会爱上二锅头的。”
“还真没准,没准我这酒量也会有所提升的。”维加回道。
爸爸说道:“这男人就得会喝酒,你说你以后和领导出去办事,肯定会遇到喝酒的场合,这不会喝哪行呀,你说是不是?”
维加点头道:“对对,叔叔说的太对了,抽烟、喝酒是男人的标配,尤其是工作场合,不会喝酒根本办不了事。”
爸爸也配合地说道:“这就对了,只要不酗酒,那就没事。”
果然,男人一到了饭桌上,喝酒成了必不可少的“较量”。看着他们推杯换盏,相谈甚欢的样子,我先前的那些担忧也都抛到了九霄云外了。我爸爸似乎很喜欢他,也不管维加是否听得懂,便天南地北地和他神侃起来。而维加也不愧是个酒店老总,什么人什么事都能轻松应对,和我爸爸竟如老友般边喝边吃聊了足有两个小时。
也不知道他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最后是我搀扶维加回到屋里睡的觉。幸好这家伙酒德还算不错,没有耍酒疯,而是倒头躺在枕头上就呼呼大睡了。我爸爸倒还好,估计是经常喝白酒的缘故,这酒量要远胜于维加,虽然喝了不少,但头脑还算清醒。维加睡着后,他把我重新叫回了客厅。
爸爸郑重其事地望着我,问道:“你真的很喜欢这个男孩?和他好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该来的终究会来,逃也逃不过,我叹了口气,对着他说道:“不是他都说了吗,他是我打工的那家酒店的前台,我经常去那里打工,后来就慢慢认识了,好了也没多久,有两三个月吧。”
“你一个大学生,跟一个前台混什么劲儿,以后你还真想嫁给他呀?这小子的确长得挺帅的,但是帅也不能当饭吃呀,你跟着他以后有你受罪的时候。”爸爸教训道。
“就是因为他是个前台,所以你们看不起他,如果他要是个老总的话,你们是不是还要巴结他?我觉得吧,做人不能太势力了,反正我就是喜欢他,第一眼见到他就喜欢了。以后我们也会在一起,您还是早点接纳他吧,没准以后人家工作有了起色,混个老总当当也说不定的。”我无奈地望着他们。
我生在农村,也长在农村,这里的人情世故我最了解,也最厌恶。我的父母也身处其中,自然不能免俗。其实农村人往往更势力,他们穷管了,也穷怕了,所以凡是和穷沾边儿的他们一概看不起,但若是和钱沾边的东西,他们又趋之若鹜。很多人家,若是子女的配偶是个有钱人,或是个国家机关的小公务员,那他们会整天的在村里炫耀、吹嘘,生怕别人不知道。这也是我厌烦这里不喜欢回来的主要原因。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个孩子的,长得又好,又有礼貌,”爸爸挟了口菜说道,“但是,在北京混,哪有那么容易的?这人才多得是,他一个小前台,哪辈子能有个出头之日呀?我主要是怕你跟了他,以后受委屈。”
“您放心吧,我也是个大学生,以后我们一起奋斗,日子怎么也会过好的。”我握了握爸爸的手,“这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从初一开始就离开家,独自在外面上学,遇到过很多人很多事,自然也有一套我自己的相人之术。你们不要受这里不好的风气影响,最好好好儿待他,你现在看不起他,但没准日后他就让你高不可攀。”
听到我的话,爸爸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个死丫头,果真是长大了,说都说不过你。反正我该说的都说了,你还是自己做决定吧。如果以后真的跟着他受了穷,你可别抱怨?”
我握紧了爸爸的手,抚慰道:“您放心好了,您女儿的眼光毒着呢,我不会看错男人的。我就要和我最爱的男人在一起,无论他是贫穷、疾病,还是富有,我都不会离开他。”
看到我如此坚决的话,爸爸似乎也没辙了,他只是摇了摇头,说道:“从小到大,你都是个有主见的孩子,那你就自己做主吧。”
“谢谢爸爸,”我激动地笑了笑,“那我去我房间看看维加了,他喝的有点多,我去照顾照顾他。”
“去吧,照顾他去吧,”爸爸点了点头,随即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抬起头说道,“你这个男朋友酒量可不行呀,以后得好好练练。”
我冲他笑了笑,没有说话,便转身离开了房间。作为父母,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意,他们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跟一个没前途的人在一起,因为那样就等于受穷,等于没有保障。但是维加若真的是个小前台,对于我来说又如何呢,我还不一样义无反顾地爱着他。他是个老总,或是个前台都不重要,因为我爱的是维加这个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