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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1 / 1)

“啪嗒!”

时钟的指针,刚刚指向十二,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

不多不少。

正好是凌晨四点。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表哥,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

“睡懒觉当然舒服。”

林北淡淡一笑,捏着身上的肥肉:“可是没办法,表哥要减肥啊!”

“减肥吗?唔……好像也是。”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表哥你太胖了,是要减肥。”

林北笑着摇摇头。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迈步冲出家门,顺着公路,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一路狂奔。

路边的景色。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力量,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

哈利刚刚问他。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

没错,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

可是……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

他跑步,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

“打开系统面板!”

“叮!”

人物:林北。

当前世界质量差:一千亿。

穿越时间:第七天。

“舔狗小统。”

“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天的身体状态。”

“是!”

舔狗小统点点头,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修改系统面板,给出了答案:

没错!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身体素质,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自然是他的年纪。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

身体素质,自然不如成年男人。

不过……

按理来说。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

怎么也该有一个,。

,再怎么说,也低了一些。

所以……

第二个原因,就是肥胖。

肥胖,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

所以……

林北没有骗哈利。

他是真的要减肥!

不过……

除了减肥之外。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

“舔狗小统,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计算出来。”

“是!”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再也没有二心,一心辅佐林北。

给出地数据是:

2!

没错。

只跑了短短七天。

林北的身体素质,翻了整整十倍,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

当然了!

正常的跑步,锻炼。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

可是……

大家不要忘了!

林北这一路走来。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头一个,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

一千亿倍。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恐怖的一万亿倍,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

让细胞变强。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只有一万倍,林北直接无敌,根本不需要锻炼。

所以说……

一千亿倍。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却又不至于,让林北生命崩溃,疲于奔命。

有时间。

用训练方式变强!

也正因为如此……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变强十倍。

当然了!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跟“诸天”大世界,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

林北怀疑。

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加夸张!

毕竟……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

他可是一天虎级,两天鬼级,三天龙级,四天神级,第五天一拳灭神。

七天变强十倍。

已经算是慢的了!

不过……

你以为,可以锻炼变强,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

天真!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

第三重目标……

“你来啦!”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

赫敏!

或者说……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

艾玛·沃特森!

说实话。

艾玛·沃特森扮演的赫敏,不愧女神之名,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

每次一看到这位。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嘿,这小娘们,长的真是嘿……”

咳咳!

说错了,重来。

每次,林北一看到这位,都会由衷的感叹: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咳咳!

拽文结束。

咱们书归正传。

众所周知……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美女什么的,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

“嗯!”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

“多嘴!”

在系统空间里,教训过舔狗小统,林北顺手,绝对是顺手,从系统空间里,拿出了一瓶恰好,绝对是恰好,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

我知道。

看到这……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

林北他变了,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又英俊的男神,变成舔狗了!

如果。

你真这么想……

那我只能说:

你实在是太天真,太稚嫩了,我罚你,返回第一章,重头重看。

好好复习一下“林北”学!

因为……

一接过饮料,赫敏就红着脸,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

“谢谢!”

“叮!”

“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获得青铜礼盒一只,打开青铜礼盒,获得小熊内内一条!”

“小熊内内?”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在心中的大喊一声:我青回,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

凯沙,纲手,莫甘娜,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

不得不说……

青春少女的味道,还真有点怀念!

当然了。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

现实中……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

“走吧,咱们该跑步了!”

“嗯!”

赫敏点点头,也迈开步子,跟林北一起,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

其实……

林北跟赫敏认识,也是机缘巧合,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每天早起晨跑,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

于是……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每天一起床,就要一起出发的pao(跑)友。

在这期间……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不过是日常罢了。

也因此。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

只可惜……

一直到今天,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

要知道……

赫敏的魔法天赋。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

这一点,无论是在原著,还是电影,乃至同人里,都表现的清清楚楚。

就说一点。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既不需要念出咒语。

即可施咒。

而能否无声施咒。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

两个巫师战斗。

一个还没施咒,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让对方有所防备。

另一个。

则挥一挥魔杖。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直到死,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

这两者的差距,会有多大?

如果还不能理解。

简单解释一下:

斗地主,玩过吧?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就好像是明着牌,在跟别人玩斗地主。

一个明牌,一个不明牌。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

不会无声施咒。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

而让人感动的是……

救世主哈利。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扯着嗓子喊的:

除你武器!

说老实话。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伏地魔的灵魂碎片,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他早就死了。

所以说……

如果能选择的话,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而不是哈利的。

不过……

没办法。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勉强凑合吧!

“?”

哈利:我想打人!

…………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林北和赫敏总觉得,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

而到这。

也就意味着。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

因为,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

按照惯例……

应该是这样!

可这次,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而是站住了脚,面色有些暗淡:“林北,你还要继续跑吗?”

“嗯。”

林北淡淡一笑,若有所指:“我的路还没走完,自然要继续跑下去!”

然而……

心情复杂的赫敏。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

因为……

她有些遗憾。

这两天相处下来,她发现,林北虽然有点胖,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

无论是性格,还是涵养,乃至于知识,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谦谦君子!

简单点来说……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

只可惜……

老话说的好。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林北,你明天,可能就看不到我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

听到这话。

林北没什么意外。

因为,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类似的话,哈利那个傻小子,昨天就跟他说过了。

不过……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

赫敏犹豫了一下,竟然红着脸,轻咬着嘴唇:“今天,你要不要留下来,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

“……”

林北微微一怔:这是什么情况?我这是被撩了吗?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

不得不说。

一起看书这撩法,可太纯情了!

不过……

说老实话。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

果然……

越是渣男。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

只不过……

“今天就算了吧。”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

听到这话,赫敏小脸顿时煞白,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

林北……

有喜欢的人了吗?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

听到这话,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她没想到,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

而且……

这是什么意思?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

可突然……

“……”

赫敏微微一怔,急迫的伸手:“林北,你不明白,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们可能很久……”

话刚说到一半。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

因为……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迷住了她的心魄。

“你,相信缘分吗?”

“缘,分?”

1990年,十几岁的小丫头,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浪漫的字眼。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

“我也信!”

林北淡淡一笑:“我相信,无论有多远,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

“……”

呆了,痴了。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

好家伙,1990年,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

说老实话……

等她回过神来了。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

…………

离开中央公园,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林北的老脸,稍微有一点红。

别说是林北了……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看惯林北撩妹,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这次都忍不住了:

“老大。”

“你这么干,我都替你脸红!”

说老实话。

你这么做,跟那些,拿金鱼,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有什么区别?”

听到这话,吹着晨风的林北,立马就冷静了下来,义正言辞的声明:

“当然有区别!”

首先。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短则三年。

多则无期!

情节严重,引起社会舆论的,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判处死刑!

“……”

舔狗小统呆住了:

你干嘛说你自己?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

“错!”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虽然很不道德。”

但是……

并不违法!

因为……

他现如今,一样未成年。

恰好适用,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无罪法条!

而且……

“不造谣不传谣。”

“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刷好感度,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

根本不存在!

“?”

十五岁的亚丝娜,十二岁的西莉卡,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

“你再说我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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