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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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伊曼王妃的谈话很有趣味,不过当我遇到阿卜杜拉亲王之后,我发现亲王也是一位妙人。亲王殿下裹着库非耶头巾,穿着迪史达什大袍,高鼻梁深眼窝,长袍掩盖不住高瘦挺拔的身材,与电视中那些大腹便便的阿拉伯富商的刻板形象大相径庭。

“勋夫人。”他问了我一个让我意外的问题,“听说您与勋先生结婚之后,并没有皈依基督教,依旧信佛。”

“呃……”我点头。

“不得不说,勋先生真是一位很有包容性的男人。”阿卜杜拉微笑着看着我,“如果在阿布扎比,这样的事情是根本无法想象的。阿拉伯的意识心态没有这么开放与兼容并蓄,一个非伊斯兰教的女人嫁入阿拉伯家庭必须改换宗教,信仰真主。”

“噢。”我遗憾的摇头,“看样子,我离成为一名阿拉伯男人的合格的妻子距离十万八千里。”

“勋夫人您不需要成为阿拉伯男人的妻子,事实上,您丈夫已经非常完美了。”

呃。

还是那句话。

勋世奉与阿卜杜拉亲王,他们的世界看似宽广,其实很狭窄。也许,到最后,无论他们曾经是怎样的敌人,最后都会演变成为互相惺惺相惜的一种近似同伴的关系。

亲王又说,“不过,夫人,我一直以为中国人只有一个民族,并且全部都是无神论者,只信仰共|产|主|义。”

我摇头,“不,我们是多宗教,多民族国家。我们国家有56个民族,56朵鲜花,我们56个民族是一家。各个民族各个人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传统有道教,就是八卦与太极,还有佛教,这是汉朝,也就是20个世纪之前从印度传入中原并在我们的国土上发扬光大的宗教,我们甚至有很多的伊斯兰教人民,我的家乡就有几个小镇全部都是回民自治,他们都可以自由的按照自己宗教信仰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在我家乡的回民小镇上,不能吃猪肉,不能饮酒,也没有银行,因为这些都是伊斯兰教的清规戒律。当然,我们也可以自由的信仰马|列,这些选择都是自由的。至于以为我们的国家只有一种民族,只能拥有一种信仰,那是西方媒体的误解,毕竟,我们都属于hersideoftheworld,互相理解很困难。”

随后,我与亲王关于’我的家乡那个遥远的中国小城旁边的伊斯兰小镇’做了很亲切的探讨。我向殿下介绍了我们那里的阿訇,烤羊肉串,羊肉泡馍,羊肉坑馍,天鹅蛋,绿豆糕,还有牛肉拉面,灰豆与酸奶等等这些很有特色的小吃。而他表示出了热切的向往,并且有一种以后一定要去中国亲口品尝这些美食的美好愿望。

这场宴会就在一种亲切友好的状态下结束。

我们同主人依依惜别。

当我们回到位于阿布扎比的用希腊汉白玉建造,并且环绕着棕榈树的家中,daniel早已经睡着。他今天很开心,不但得到了人生中第一匹马,并且在max大叔的保护与帮助下,第一次骑在马鞍上,在巨大泳池后面的小马场跑了一圈,玩的太累,于是早早睡下。

我在泳池中游了三圈上来,冲完澡,打开电脑看一下一直追着的美剧。

这部电视剧的演员我非常喜欢,剧情也好,今天有一个异常浪漫性|感的的场景,金发的女主角一边念着叶芝的《当你老了》一面与男主角友情蜜意的,那种氛围异常温暖,我坐在床边,旁边的air直接开着,看着这一段。

勋世奉洗完澡出来,他用埃及棉的大毛巾擦头发,问了我一句,“叶芝的诗?”

“嗯。”

“我以为你更喜欢济慈。”

“为什么?”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他把手中的大毛巾放在一旁的织锦沙发上,“有的时候看到你,就会想到anightingale(济慈的《夜莺颂》),人都会死去,只有梦中的夜莺鸟是永恒不灭的,这是一种隐喻。”

我没有说话,只是把电脑中的视频又回放了一遍。

柔美的声音轻轻念着:——whenyouareoldandp,(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

他忽然过来抱起来我,放在他的腰间,慢慢坐了下来。

我需要双手支撑在他的胸膛上。

视频中,男女主角也在亲密,伴随着这样的镜头,……

“我,……,arthur,我不知道你有这样的爱好……”

“对你,一切都可以。”

我的头发从脸颊两侧垂下来,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飘荡着,……然后就是热浪,一波一波的涌进来,……我的手指陡然收紧,皮肤上渗出汗。他扶住我腰间的手热的惊人,几乎可以说的上是滚烫的触觉。

我低头,感觉自己鼻尖上有汗滴。

向下,再向下,脱离我的鼻尖,滴在他胸口,他抬手指,抚住我的脸颊,皮肤上一层薄薄的水浆,他抬起另外一只手,把电脑合上,卧室中陡然安静下来,我只能听见自己呻|吟的声音,还有,他的,……,在极度自控下已经紊乱的呼吸。

……

今天原本的计划是我们一家人到沙漠中开飞车。

所谓在沙漠中开飞车,就是驾驶性能异常优越的越野车在沙丘之间快速的飘逸着。

阿卜杜拉亲王听说我们今天的安排,马上热情的邀请我们同他一起进入沙漠腹地同时也是他的领地打猎。借这个机会,我们还可以参观一下古阿拉伯帝国,也就是我们记载的黑衣大食国留下的古城遗址。

打猎环境有些复杂,ax都没有来。

只有我同勋世奉,还有他的安保人员在太阳没有升起之前就到达了与亲王约定的地点。这里是一个名叫البتراء,大约中文音译是培欧萝,时间太久远了,我们只能看到一片黄沙中的断壁颓垣,但是这里的宫殿遗址是凿开大山建立而成,站在这里,必须要仰头,再仰头才能看到崇山峻岭顶端的蓝天,而我们眼前的沙漠,那边就是波斯湾。

亲王带着他的猎隼。

训猎隼是阿拉伯最古老的文化,阿布扎比甚至有专门为猎隼建造的医院。

“这是我的隼,他叫侯赛因。”亲王说英语,于是,我能分辨他使用的代词是he而不是it,他与阿拉伯男人一样,将猎隼视为家人。阿卜杜拉,“这是一只真正的altaicus(阿尔泰隼),他的家乡是中国的青海。我拥有他花费了30万美金。”

听到这个价格,我忽然在大脑中出现了一部生意经:——如果我们到新疆,青海那一带收购猎隼,大约花费不到1万软妹币,再经过一些训练转手把这些猎隼送到产油国土豪的家中,那就是几十万美金的获利。这真是一部……阿凡提故事中的种金子收金子的美好阿拉伯的故事啊!

“勋先生一直文质彬彬,并不喜欢打猎吧。不过我听说在华尔街,勋先生还是定期参加猎鸭会的聚会的。”

亲王已经把猎隼架在他的手臂上。

阿卜杜拉一直生活在英国,并且在牛津毕业之后进入英**事院校进行学习,后来也曾经在英**队服役,并且曾经去过阿富汗。这些都已经挂在维基百科上了,任何人都可以查的到,这些是亲王的骄傲,他想要让人知道,至于他的母亲曾经是叙利亚的难民,并且他的一个舅舅曾经在内|战中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这些他并不想让外人知道。

勋世奉只是换了一身比较适合在野外的风衣,他甚至没有穿猎装。他背后的一个保镖扛着他的猎shotgun枪,不过,感觉他今天好像没有什么打猎的兴趣。

他回答亲王,“还可以。”

勋世奉在外人面前一向扮演娴静,冷淡,薄远,甚至有些温文尔雅,很多人说他甚至不像一个在金融街上班男人,反而像一位学者或者科学家,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想法错了,并且错的离谱。

亲王的fma与勋世奉的康斯坦丁交过手,从严格的技术上来说,他甚至是勋世奉的手下败将,虽然,他现在并不是很想要承认这一点。

打猎开始。

这里除了我一个女性之外,其他全部是男人。

现场人与动物都很多,猎犬,隼,还有一些仆人,这些人全部都在猎场。

前方有领养群,猎犬开始发动攻击,这些狗有些像中国的细狗,四肢纤长,骨瘦如柴,却极其凶狠,很像古代文献中记载的李渊甚至是康熙打猎的时候带的猎犬。它们像狼一般的对羚羊发动狩猎行动。场面极其血腥,那些狗直接把羚羊扑倒,咬住喉咙,并且在训练它们的仆人手中得到一块肉作为奖赏,继续捕杀下一个猎物。

阿卜杜拉亲王的猎隼为他抓了两只野兔,他很高兴奖励这名与王储同名的侯赛因猎隼一小块肉。

如他所料,勋世奉一无所获。

“勋先生不知道我们阿拉伯的习俗,这些都是贝都因部落流传下来的传统,我们喜欢使用猎隼与猎犬狩猎。早知道勋先生只带来了猎shotgun枪,我已经借给您一只隼,但是,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在短时间之内控制他。”

“不,我不需要猎隼。”勋世奉微笑着表示拒绝,“我今天的风衣是我妻子刚为我选出来的,如果让爪子这么锋利的鸟扯坏了,她会一边为我缝补,一边唠叨我。我可受不了。”

我裹着黑色的头巾,挡住强风挂起来的沙暴,同时也挡住我的脸。

亲王哈哈大笑,但是他不想要放过这样一个揶揄勋世奉的机会,“那么,勋先生今天就打算空手而归了?要不然,我让仆人们为您放跑一只兔子,您使用猎shotgun枪象征性的打一下,也算在这里打猎,并不是在猎场白白浪费时间。不过,勋先生的猎shotgun枪还用的顺手吗,是不是太久只用来打一些野鸭这样的家禽而荒废了技术?”

勋世奉继续微笑,“我不喜欢打兔子。”

他转头,示意身后的人把他的猎shotgun枪递到他的手中,“我喜欢猎杀飞禽,越强悍,越野心难驯越好。”

话音未落,他陡然举起猎shotgun枪,对准天空!

我与亲王根本没有看清楚他究竟是怎样瞄准,只是听见勋世奉手中的猎shotgun枪连打了4发子弹,亲王的仆从中爆发了一阵惊呼!我隔着黑纱抬头,亲王另外一只本来正在捕猎的隼中弹,连同空中另外一只鸨,一只大雁直冲冲从天空落下沙漠。

勋世奉把手中的猎shotgun枪递给身后的人,清淡的说了一句,“不知道原产自中国青海的阿尔泰隼吃起来是什么味道?bbq,还是红烧,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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