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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狩猎和反狩猎(1 / 1)

安文村只是一个由于美食银熏鱼稍有名气的小村,这样的小村在整个司璐威尔无计其数,此时,雪花缓缓落下,原本宁静的小村落却不那么平静。

只能用来遮拦野兽的栅栏挡不住真正的猛兽,趁着午夜,灰色的狼骑兵进入了营地,杀戮的的盛宴在荒野小村中展开。

小镇的守卫和守夜人第一时间被抹掉,在训练有素的狼骑兵突袭下,最多只挑战过食人魔的民兵连敲响警铃的机会都没有。

午夜二时,三十骑狼骑兵进村,午夜二时十五分,民兵队长、村长、土绅都从温暖的被窝中拖了出了,他们的无头尸体在村口喂狼,人头被用来挖掘抵抗者的意志。

二时四十分,全村五百人都被拖到了村口的小广场,女性和超过一刃的孩子被拖到一旁,然后屠杀开始,可能作为兵力的青年男性中没有幸免者。

有人尝试抵抗,但在真正的职业战士面前,平民的抵抗毫无意义,更不要说狼骑兵本就是强战兽人中精锐。

高效率的屠杀后,凌晨三时狼骑兵已经离开,临走的时候随手放了一把火,带着鲜血的狼足在雪地中留下一个个血脚印,满身鲜血的骑兵依旧默默无语,但背后却只有熊熊燃烧的废墟和火光,那撕心裂肺的哭声让人发噩梦。

或许一开始他们还有所犹豫,但这已经是一周内他们毁灭的第四个村落,从进入到离开不到一个小时,这已经成为一种高效率的屠杀。至于屠杀的良心谴责?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就是战争。既不神圣也不正义。唯一需要考虑的,只有通往胜利的途径。

分散成小队的狼骑兵的任务,是在人类王国的腹地流窜,制造更多的混乱和恐慌,牵扯对方的兵力和精力,而虽然手段极其恶劣,他们也的确做到了。

兽人并不是没有底限的禽兽,屠杀平民的恶徒更让每一个强者发自心底的鄙视。人民崇拜敢于向巨龙冲锋的无畏骑士,却绝对不会从心底尊敬一个弑杀平民取乐的屠夫。

“父亲,这次和人类作战,您有多少战果?杀死了多少人类将军?”

“不,我只是屠杀好几千平民。”

一想起回去后自己孩子会然后询问自己,作为狼骑小队的队长阿克力虽然是部落中出名的勇者,就不知道如何回答。

此时,他灵敏的嗅觉中依旧满是刺鼻的鲜血,梦到孩子的质问是他最可怕的噩梦,他能感觉到内心的疲惫不堪。

在兽人的概念中。和强敌力战而亡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的荣耀,而对弱者的屠杀却无意说明了那个强者内心的软弱。这样的战士在部落会遭人鄙视,死后更会被战神拒之门外。

“这是上级的命令,这是为了吾族返回故土的夙愿,这是为了吾族的大义!”

正义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光鲜的旗帜后面站着的往往是罪恶的刽子手。

他也知道这是自欺自人,但至少有这样的借口,他才能昧着良心,继续屠杀下去。

“队伍越来越沉默了,看来要想点办法鼓舞一下士气了。”

只有最没有底限的恶徒才会炫耀自己屠杀平民的“战绩”,从这些骑兵紧皱的眉和僵硬的表情来看,他们恐怕也也还没有到那一步。

但他们依旧这么做了,义无反顾的做了,毕竟,这是战争,万恶的战争,美妙的战争,可以让一切罪恶披上神圣外衣的战争。

“嗷嗷嗷!”

狼嚎在前面响起,那是作为侦骑的鹰族兽人的回报,这三声狼吼无疑说明了前方有敌人挡路,但却实力不强,可以直接冲锋。

而很快,越过这片山林。那个“敌人”就到了眼前,那是一个头上满是雪花的金发年轻人,看外貌相当年轻,但那一手一把的双手巨剑,却异常打眼。

“唉,又是一个独自追上来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可惜了,这年龄大概和我的爱库尔一样大......。”

看着这个和自己孩子一般大的年轻剑士,阿克力稍微停顿了一秒,接着,却是拇指划过脖子的手势,那是见敌必杀的指令。

“刚才那个村子和爱库尔一样大的年轻人更多,那么,为了爱库尔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你就去陪他们.......奇怪,这把剑有点眼熟?好像在那里看到过。”

多余的念头已经没有必要,即使只有一个对手,狼骑兵依旧摆出了自己最拿手的波浪冲锋阵型。

坐骑最壮硕的数位狼骑负责接触肉搏,作为最强者的阿克力等人在二线准备突袭,他们背后的投网和标枪早已经准备就绪。

强大的狮鹫骑士都有可能在一个照面被狼骑兵们秒杀,在骑兵眼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已经是死人。

面对狼骑兵的绝命突袭,那个年轻人却突然笑了,笑容中满是残酷的韵味,这熟悉的笑容,让阿克力终于想起了在那里见过那把剑。

“哦!那不就是小镇雕像上的那个人,剑气外放?是剑圣!......那把剑?难道是罗兰圣剑?圣骑士罗兰?”

这却是阿克力最后的念头了,雪白的剑光在飞雪中闪烁,飞扬的剑气开始夺人性命,只是脖子上一凉,狼骑兵队长的视角直接倾斜,从狼背滑到了雪地中。

最后映入眼帘的,却是那个银甲剑圣挥动双手剑,一刀一个的屠杀自己的骑兵的模样。

此刻,狼骑兵那毫无抵抗余力的模样,就仿若无力的小鸡遭遇了屠夫,和自己半个小时前在那个雕像前做出的恶行没有任何区别。

“杀人者人恒杀之吗,还真是让人讽刺啊.......”

仅仅一个照面,喀拉部落的勇者就失去了自己头颅。作为屠夫的他再也不用担心怎么回去向自己的孩子交待了。

“血债血偿。去死!”

不知是谁。最先喊出了这一句,而很快,一切都恢复平静了,只是地面上又多出一些无头尸体。

是的,血债血偿,但到底是从那边开始欠的?是从这场战争开始算,还是从二十年前的战争开始算,或是从三百多年前的大战开始算?恐怕。这注定将是一笔永远都算不清楚的糊涂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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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杀了最后一个狼骑兵后,我也很有些疲倦,于是就把剑插入雪中,在战场上歇息起来。

在等候艾琳贝拉清理逃窜的散兵游勇的时候,我还想起一些其他的事情可以做。

从那个狼骑兵怀中掏出一个羊皮袋子,意料之中,除了补给品之外,更有附近村落的地图,而上面那一个个红叉,只是说明狼骑兵已经去过。我已经不用赶去了。

入目的都是尸体和鲜血,我却莫名的有点渴。于是打开对方留下的水袋,狠狠的干了一口,那甜的腻人的劣质马奶酒,莫名的,却全部吐了出来。

“呸,又苦又涩,和当年一样。”

在我抱怨的时候,海洛依丝已经完成了对狼骑兵小队路线的解读,于是,我下个目的地已经确定。

“蓝湖村吗?希望这次能够赶到前面,我可不想再看到那样的废墟了。”

想起刚才安文村看到的惨状,我加快了动作,飞快的整理完战场,确定没有遗落的情报,直接跃上了艾琳贝拉的马鞍上,赶下了下一个目标。

这已经是一周内我除掉的第十二个狼骑兵小队了,同伴们都在报告自己的收获,独自行动的我算是收获少的,但比起整个战场糜烂的战局,恐怕却依旧只是杯水车薪。

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司璐威尔一旦完蛋,接下来倒霉的绝对只是北地诸国,所以,大雪仅仅只是稍微减弱,各国的援军和援助就上路了。

我们是来的算是最快的,但恐怕也是人数最少的,一百亡灵骑士,三百菜鸟骑士,恐怕在以万为单位的主战场上起不到什么作用。

考虑到东岚的现状和冬天要面对的兽潮,能够出兵就已经让其他国家吃惊了,带队的是我本人,更让多余的杂音直接闭嘴,嗯,至少在我面前闭嘴了。

当然,数量是一回事,质量又是一回事,我的亡灵骑士战力可靠,那些菜鸟们都是从各个新建军团中挑出的骨干,所缺乏的只是经验。

而对我个人来说,也的确对安图恩主战场兴趣缺缺,其他各国援军都冲着各个兽人主力部队去的,我却把注意力投向了这些散兵游勇。

兽人的分兵战术已经起到了效用,司璐威尔王国各地的领主都在忙于清剿自己领地上的游骑兵,对于王城的求援自然无视了,而那些稍有余暇的大领主,则被另外三波兽人大军牵制了。

轻骑兵(不仅是狼骑兵)游猎牵制并不是什么罕见的战术,但配上兽人精锐的小顾部队,在战术层面上却极其有效,更极其残酷。

对于一个普通的村落来说,袭击者是剑圣还是青铜阶的狼骑兵根本没有区别,反正都是被屠杀灭村的结局。

追杀这些游骑兵也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他们机动性太强,神出鬼没,很难追上不提,就算追上了,凭借高出一线的个体战力,谁输谁赢还不知道。

而当兽人主力没被剿灭之前,各国正在集结的战力也没有余暇去管别国的小村落,而我却打算管。

“管那些贵族去死,既然我们来了,能够插手帮忙,就帮下。”

我的人的确少,但亡灵骑士们个体实力都不低,独自面对一个狼骑兵小队也是轻轻松松,而菜鸟们正好打打下手积累经验。

于是,我就干脆把战团解散,让其以一带三的形式小组自由行动,反过来狩猎游骑兵小队。

而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却是这样的行动反而收获了极大的民望,毕竟现在原本应该承担守护职责的领地贵族和王室无所作为,而我的亡灵骑士却是最好的标志。

“先王罗兰带着他的军团来拯救岚之民了,那个伪王菲姆尔在无视了罗兰陛下的警告后,再度无视了国民的苦难,只顾着自己的权位和安全,缩在王都之中。”

从某种意义上,司璐威尔王室之前的公告正在不断展示什么叫做愚蠢和作死,“不计前嫌”的我却随着反狩猎的行动声望日益增高,亡灵骑士们开始受到热情的支持,干劲更足了。

而接着,让所有人吃惊乃至不可思议一幕发生了。

那个菲姆尔看到这种情况,明明安图恩的战时依旧吃紧,却通过教会来警告我不得乘火打劫收买人心,还再度宣告我并不是先王罗兰,只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冒牌货。

显然在那个“陛下”的眼中,兽人大军只是迟早要被驱逐的外患,而我和我的骑士们确实所谋甚大的“野心家”。

当时我差点转身就走,但接着一想,反而被气乐了。

“行,你说我收买人心,我就真的来收买人心。骑士们,拿出我们的战旗和军徽来,我们是堂堂正正救援的援军,又什么好遮遮拦拦的。”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我分的很清楚,民众是民众,王室是王室,但更重要的,却是有些事一旦插手就很难收手,难道就因为安图恩的那个蠢货,我就看着那些村民去死。

而当这些消息传了出来,司璐威尔王室的声望更是一落千丈,每天都有无数的难民选择逃向原本根本不会选择的东岚。

据说听到这个消息,那个菲姆尔当时就摔了王室百年传家宝的七彩虹玉酒杯,然后就很后悔了,还很伤心,得知这个消息后,而我为了安慰他,还通过教会给他发了个信息。

“七彩虹玉酒杯?那个不是我当时烧玻璃烧出来的副产品吗?放心,别看它外表不错,实际上就是琉璃玻璃,根本不值钱。其实那也不是酒杯,只是烧的太过失败的小痰盂,还装过蛐蛐.........那个杯子背面应该有罗兰造的暗铭,若不是摔的太碎,可以找找。”

好,据说还真被他拼了起来,但这次被摔的就不止一个酒杯了。(未完待续。。)

ps:又是一次幸运e,太惨,停电加上被吃掉的千多字的稿子,硬是更晚了.....

最近实在太忙,欠的三次万字更新这个月搞定.......

那啥,有票票的书友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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