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是冤家,但在面对来自共同敌人的威胁时,他们就会暂时抛开往日的摩擦和仇恨,因为他们本就是同一条战线的。
就像黑帮、地下势力和警察。
哥谭警局的风格突然变的强势又凌厉,根本没有给黑帮适应的时间,令黑帮和其他地下势力都受到了不小的损失。
一帮首领带着自家的小弟聚在了一起,黑帮首领并不像大多数人想象中那样,纹着乱七八糟的纹身,穿的花里胡哨,戴着大金链子,手里拿着刀或者枪。
但凡有以上表现的,其实都是喽喽,地位稍微高一点,例如老大的心腹,都会把自己打扮的体体面面,方便跟着老大行走,免得出去丢人。
而真正的黑帮大佬,要么西装革履,要么时尚潮流,从头到脚不是手工定制也是顶级品牌的高档货,全身散发着位高权重的成功人士的气势。
坐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世界五百强企业的老总开峰会,而不是罪恶深重的黑帮讨论怎么干掉这座城市的警察局局长。
世界,有时候比人们想象中的更加荒诞。
黑色西装领带的黑人首领做到自己的位置上,正了正自己的领带,沉声道:
“我迟到了?”
“不,刚刚好。”
穿着棕色西装,头发花白的白人中年看了一眼黑人首领,不动声色的道:
“既然人到齐了,那就开始吧。”、
会议室内安静片刻,坐在末位,皮夹克,发梢微卷,有几分披头士风格,比较潮的首领道:
“刺杀?”
“···”
其他黑帮首领闻言望了过去,没有说话,表情淡淡,一副看你表演的模样。
刺杀算是他们经常用的手法,一般情况是直接拍枪手在半路堵人,如果是官方,或者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人,他们还要伪装现场。
毕竟哥谭市还不是黑帮的天下。
不是没人想过刺杀现在那个混蛋局长,问题是那家伙平时就住在警察局总部,出门必然是带着全副武装大部队,根本不给别人刺杀的机会。
暗杀?那要动用警局的暗子,处理不好就是引火烧身,不到最后关头,没有人愿意走这一步。
披头士首领顿时领会众人的意思,耸了耸肩道:
“我知道一般的刺杀行不通,所以我的想法是雇几个外乡人做死士,让他们去警察局假装报案,然后···”
披头士首领说着顿了顿,双手向两边一摊,同时用嘴巴模拟爆炸的声音。
“轰!”
“听起来不错。”
有人点了点头,旋即又有些不满的道:
“但是感觉太简陋了。”
“越简单的计划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
“而且就算杀不掉那个混蛋,炸掉警局,也一定会让那些条子死伤惨重,这样他们就冷静下来,重新遵守哥谭的规则。”
戴着眼镜,看起来像是文职人员的首领推了推眼镜,冷冷的道:
“那家伙不死,更有可能演变成大规模的报复。”
“没错,所以要么不做,要么就做绝。”
“那用暗杀?”
有人提出暗杀,立刻有人回怼道:
“谁的人做?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