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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天堂悲歌5.爱洛伊丝(1 / 1)

又名《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张宝同2016.7.4

爱洛伊丝,这个光辉的名字曾让欧洲修道文化熠熠生辉。后世有许多伟人都用极高的言词评价她,说她在文字上拥有极高的天赋,不管是写作、创作诗歌还是创造新词义。她的文学技巧是如此的强大,以至于“超越了女性的温柔,硬化出男子的力量”。

爱洛伊丝是阿伯拉尔在巴黎主教大教堂的同事富尔伯特的侄女。她大概出生于1101年,那时正是她的老师阿伯拉尔在跟他的老师香浦的威廉在进行唯实论的公开论战。她的出生和身世对世人都是个谜。她的父亲没有任何资料可寻。她的母亲名叫赫欣德,是巴黎圣爱洛伊修道院的一名修女。因修道院长期大量地存在着违背贞洁誓约的不端行为并屡禁不止,所以,修道院在1107年被巴黎主教勒令关闭。

当时,对于因这类私通行为而诞生的孩子的处理方法是将他们送到其他的修道院让恪守戒律的修女抚养。而爱洛伊丝的童年是在巴黎附近的阿让特伊市的本笃会下属的圣玛利亚修道院渡过的。她可能是个私生子,在她少女时代,父母就已双亡,使她成了孤儿。她叔父富尔伯特送她进入阿让特伊的修道院。在修道院中,她受到了极好的教育。她天资聪颖,精通拉丁文、希腊语和希伯来语,在古典哲学的分支学科语法和修辞学方面造诣非常高,并成为那些女尼中未曾有过的最好学生。但从修道院毕业后,她就住在了叔父的家里,由叔父抚养长大,并由她的叔父富尔伯特担任她的监护人。在富尔伯特的栽培下,爱洛伊丝十六岁时已是全法国和巴黎有名的才女。她精通数门语言,阅读了大量书籍,学识水平即使在当世的男子中也非常罕见。她最初引起人们的注意是在她十六岁那年。那时她已经是阿伯拉尔的一名学生。

爱洛伊丝的容貌非常地清秀美丽,天生丽质与天资聪颖的结合,再加上性情温柔和勤奋好学,一个女孩的所有优点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此时,爱洛伊丝才刚刚被叔父富尔伯特从阿让伊特修道院里接出来,但她的美貌和才气已使她的名声渐渐地传遍了巴黎,并有一些贵胄开始上门来提亲。所以,她叔父特别地宠爱她,把她当成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女儿。只要是为了她的教育和未来幸福,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他是巴黎圣母院的一名教士,并且具有行政管理权,在其管辖的教区是位很有影响力的人物。但他并不甘心只是在巴黎圣母院做个下层的小教士,他要用爱洛伊丝为自己换来一个更有权势的位子。

这是1117年初春的一天,巴黎的春光明媚,晴空万里,带有凉气的微风一阵阵从窗前吹过,午后阳光十分地清亮。爱洛伊丝刚好不用上课,所以,就坐在书房里看着亚里士多德的那本《修辞学》。她觉得亚里士多德关于“说服是对人的说服”的论点非常有趣和实际。于是,就认真地默默地往下读着:“人的意识是知、情、意的统一,三者密不可分。而说服力来自逻辑性,是基于人仅仅是理性的这一假设而来的。如果说在确认性的法庭演说中理性还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话,那在实践性和渲染性的议事演说与展示性演说中情况就大有不同了。严格说来,展示性演说无所谓说服,其实是一种情感的激发与渲染。”

这时,叔父富尔伯特进到了书房,用十分兴奋地口吻对爱洛伊丝说,“我亲爱的爱洛伊丝,你看谁来了?”

爱洛伊丝抬起头来,就见一位富家青年站在叔父的身后。她虽然没见过这位年轻人,但她知道他是巴伦西亚公子。因为叔父已经给她说过好几遍了,并决意要把她嫁给这位巴黎布鲁日区非常富有的伯爵家族。她虽然向叔父表示过她还不想马上嫁人,因为她的整个心灵还正在被学术占据着。可是,叔父坚持要她把未来的幸福放在人生的首位。她拗不过叔父,所以,只好听从叔父的安排。

她从椅子上起身,朝着叔父恭敬地说了声,“亲爱的叔父。”然后,就朝着那位年轻的客人微微地笑了笑。

叔父对她说,“这是巴黎闻名遐迩的威尔递伯爵的公子,巴伦西亚公子。”

爱洛伊丝微微地屈了下身子,向客人施礼。

接着,叔父又对年轻的客人说,“这是我亲爱的侄女,全巴黎最年轻最聪明的才女爱洛伊丝。”

年轻的客人马上恭维着说,“早有耳闻。”说着,便走过来将她的手轻轻地放在嘴边吻了一下。

叔父为他们两人做过介绍,然后对客人说,“你就在这里让爱洛伊丝陪着,我还有点事,失陪了。”

年轻的客人说,“请自便。”

等叔父离开书屋,爱洛伊丝就指着旁边的一把椅子对巴伦西亚说,“请坐。”

两位年轻人相向而坐,这样就能够清楚真切地看着对方。这位伯爵的公子是位高个子英俊的男子,约有二十三四岁,穿着上好的细麻布的褐色的紧身上衣,外面披着一件青绿色的斗篷。下身是宽松而舒展到膝部的衣裙。腿部是一双高深的皮靴。公子的脸部苍白而清瘦,高而挺直的鼻子微微地朝下微弯着,嘴唇显得偏小,下巴稍尖,但双腿显得有点长。这种面目多少显得有些娘娘气,让爱洛伊丝看起来感觉有些好笑。

与穿戴富贵的公子相比,爱洛伊丝的穿戴则要华丽一些。她上身穿的是一件青绿的紧身内衣,内衣很长,一直拖到地面。下身是宽大的有花色的衣裙,两袖宽松拖长。头发蒙在披巾里边,身体被斗篷蒙着。而且衣裙和斗篷上有许多鲜丽的装饰,使得她的身条和容貌显得更加地优美和可爱。

巴伦西亚拿起书桌上放着的那本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说,“小姐喜欢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看这样的书?”

爱洛伊丝说,“是呀,我一天除过去教会学校听课,就是呆在这里看书。”

巴伦西亚显得有些吃惊,说,“小姐青春年少,如此貌美,把宝贵的时间都耗费在书房里,岂不可惜了?”

爱洛伊丝笑道,“公子难道不读书?”

巴伦西亚摇了摇头,说,“我有许多的朋友,有许多的乐趣,所以,我们每天几乎都不在家。”

爱洛伊丝问,“那你干嘛?”

巴伦西亚说,“比如骑马,比如打猎,还有和女孩们一起到塞纳河边去钓鱼和游泳。”

爱洛伊丝说,“听说打猎是非常危险的。”

巴伦西亚说,“是的,很危险,但是也非常地刺激。”他朝爱洛伊丝着迷地望了一眼,又说,“那次我带着四五个伙伴去打猎,我们用长矛去刺杀野猪。结果我的长矛刺得太深,拔不出来了。这时,另一只野猪朝我扑了过来。幸好我的休伊特帮了我的忙,朝着那只野猪扑了过去。使得我的其他朋友赶来把那只野猪给刺杀了。不过,我的休伊特被咬伤了。”

爱洛伊丝一听,马上关切地问,“他伤的很重吗?”

巴伦西亚笑道,“是有点重,不过它是我的一只狗。”说到这里,他又说,“上周普拉脱公爵举办盛大的烤野猪肉晚会,不知小姐是不是参加了?”

爱洛伊丝说,“我没有去,不过我叔父他去参加了。”

巴伦西亚说,“你没参加可真是太惋惜了。那天的晚会非常地隆重,连国王都来了。而且,整个巴黎最高贵的男人和最漂亮的贵妇和小姐也几乎都应邀参加了。场面十分地壮观隆重。我想如果你要是能来参加,一定会受到国王和公爵的重视,会成为整个晚会最引人注目的美人。”

爱洛伊丝摇了摇头,说,“与参加公爵的晚会相比,我更愿意呆在书房里看那些先知们的名著。他们的光辉思想会让我感到比公爵的野猪肉美味得多。”

听着爱洛伊丝这番话,巴伦西亚有些不解地说,“小姐的口味确实不同,但这种枯燥的生活很容易把一个聪明漂亮的女孩变得一个呆子。”

爱洛伊丝就说,“你看我象个呆子吗?”

巴伦西亚风趣地笑了笑,说,“也许你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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