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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其实是个女土豪(1 / 1)

七哥曾经跟何远说过。

其实男女之间,最爽的事情,不是最后那一哆嗦。

他始终觉得,相比肉体来说,感情上的暧昧,更容易让人上瘾。

不过这些东西何远并不是很明白,毕竟他以前,全部心思都投到了工作上,对身边的女生都表现的挺冷淡。

哪怕真的有女生,对何远表现出了那种意思,何远也察觉不到——毕竟那个时候穷,何远一心只想挣钱,他始终觉得,钱才是一个男人生存的根本,没有钱,哪怕有女人对你有意思,也一样不能走到最后。

何远以前还是很淳朴的,他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走到最后啊。再往前推几年,何远甚至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一直喜欢一个人,如果中间换过人,那都叫背叛,感情就不纯洁了。

何远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很纯洁的人。

因为那十几年来,他一直喜欢的,都是同一个人。

现在想想,何远觉得有些可笑。

你喜欢对方,至少要对方也喜欢你,才能叫两情相悦。

如果只是你喜欢对方,对方却对你没什么兴趣,那叫单相思。

换一句话来说,就叫做舔狗。

那,自己现在和李诗这个样子……叫做暧昧吗?

何远抓着李诗的腿,不知为何,脑子里的思绪突然散开了。

直到李诗动了一下,小声对他说了一句“你怎么了”,何远才回过神来。

“没,没什么。”何远道。

他深吸一口气,压下脑中翻滚的思绪。

何远再次低头,眼前的长腿,依旧那些纤长,诱人,但看在何远眼中,已经没有之前的诱惑,甚至连刚刚“砰砰”作响的心跳,也渐渐平息下来。

“你真没有事?”

似乎感觉到何远的变化,李诗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何远摇头,指了指李诗的腿袜,道:“你这个怎么取下来?”

他对女生的东西,不太了解,只是知道,这种腿袜,也是不太一样的。有些是单只的,一只脚穿一只;有些是连体的,一直要穿到腰身去。

不过,看样子,李诗这一条,应该是那种过膝的腿袜,何远分明看见在李诗大腿部位,还穿着一条深色的裤子,裤子被腿袜紧紧包裹在里面,都快到大腿根部了。

他只是不想去碰触李诗的私密部位,这才开口说了一句。

李诗似乎感觉到了何远的不对劲儿,她看了何远两眼,最终没有选择继续撩拨何远,而是伸出纤细的手指,勾住腿袜的边缘,缓缓往下褪去。

李诗的手指很慢,腿袜褪去,露出下面紧绷的贴身打底裤,打底裤十分贴身,一点皱褶都没有,可以清楚的看到李诗纤细,消瘦的小腿轮廓。

李诗一直将腿袜给褪了下来,露出那小巧精致的小脚丫。

小脚丫光滑白皙,几根脚趾上还抹上了指甲油,看上去光鲜亮丽,像成熟的车厘子,让人忍不住想要舔上一口。

李诗刚把腿袜脱掉,何远就凑了上去。

近了之后,何远似乎闻到一股香味,不知道是喷了香水,还是沐浴乳的味道。

他抓住李诗的脚踝,抬了起来。被何远碰到脚踝,李诗身子颤了一下,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何远在李诗脚踝上看了一眼,不是很严重,但确实有点浮肿。他伸出手指,在上面轻轻碰了一下,问道:“疼吗?”

李诗紧咬下唇,看了何远一眼,对他摇摇头:“不疼。”

何远稍稍用了点力,摁了下去:“那现在呢?”

他又继续问道。

李诗“嘶”了一声,下意识的想要收腿,没有收的回去。

她眉头轻皱,对着何远点了点头,道:“有一点点感觉。”

何远继续伸手,在她脚踝周围摁了几下,一边摁,一边问她情况。

等转了一圈之后,何远将李诗的腿放了下来,对她道:“应该不是很严重,没有伤到骨头,具体的等去医院看一下吧,我毕竟不是专业的。”

他刚刚根据自己以前崴脚的经验,简单的看了一下。

在他看来,这种程度的伤势,不是特别严重。如果是他自己的话,在家里随便摸一点红花油,休息个一两天,估摸着就差不多了。

不过,毕竟伤口是在别人身上,保险起见,还是要去医院里让医生看一眼。

“啊,要去医院啊,能不去吗。”李诗眉头轻皱,脸上略微有些不乐意。

“看样子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不过保险起见,你还是去看一看吧。毕竟,你们上班还要穿高跟鞋,你总不能肿着一只脚,去穿那玩意儿吧。”何远指了指门口。

在那个方向,东倒西歪的放着好几双高跟鞋。

小时候因为好奇,何远曾经偷偷拿着母亲的高跟鞋,穿着走过路。

那感觉,怎么说呢,脚掌朝下,脚后跟朝上,感觉就跟踩高跷一样。

何远摔过一两次后,对那种玩意儿就没感觉了,转而开始佩服起女人来。

女人真是可怕,为了美丽,她们能够做到一切,在男人眼中看来匪夷所思,不可思议的事儿。

至少在何远看起来,每天穿着高跟鞋走路,不亚于来一次铁人三项的高强度运动。

可是,女人宁愿每天穿着这么恐怖的高跟鞋走路,也不愿意正儿八经的通过运动去减肥。

真是一群神奇的生物。

李诗紧咬着下嘴唇,一张精致的脸上,写满了“不乐意”。

何远拉了她一下,对她道:“行了,趁着时间还早,去医院看一下吧。万一处理的不及时,脚肿起来,那时候就麻烦了。”

“可是去医院好麻烦啊,我这个样子,走路都疼,到时候看完医生,自己又要一个人走回来……太麻烦了。”李诗幽幽的说道。

何远看了下时间,已经四点多了。

本来他打算将李诗送过去,之后,自己直接去爱情海蓝那边看房子,然后回家。

不过听李诗这话,何远叹了口气,道:“那一会儿我再把你送回来好了。”

“真的吗?可是,这样不会太麻烦你吗。”李诗眼睛一亮,不过很快,她就一脸矜持,小声的说道。

“这才多远一点,顺路的事儿。”何远笑了笑,然后道,“那我们现在走吧。”

李诗“嗯”了一声,双手按在沙发上,就要从上面爬起来。结果撑了一半,她突然眉头一皱,又重新跌坐回去。

“怎么了?”何远奇怪的看了她一眼。

“脚疼,手使不上力气。”李诗瞟了何远一眼,低声说道。

何远伸手,抓住李诗纤细的手腕,一使劲儿,将她拉了起来。

李诗“啊”的一声,被何远从沙发上拉起来,一头撞进何远怀里。

满身的幽香,瞬间在何远怀中绽放,那感觉有点像是香水味,又有点不像。何远下意识闻了一下,香味是从李诗的头发上传过来的,应该是洗发水的味道。

“你没事儿吧。”何远让李诗站好,对她问道。

李诗满脸红晕,她连忙伸手,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发丝,对何远道:“没事儿。”

“没事儿那你就收拾一下,我们准备出发。”何远看了看李诗光着一只脚的腿,对她说道。

李诗“嗯”了一声,拿起刚刚放在沙发上的腿袜,弯腰开始穿了起来。因为她站着有些不稳,何远在旁边扶了一下,期间两人有不少肢体上的接触,李诗弄得满脸红晕,何远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脑海中还在想着刚才的事情,思绪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等李诗弄完之后,她又找了一件外套,然后拿上手提包,这才跟着何远出门。

因为脚崴了,不能穿高跟鞋,何远建议,让李诗换一双稍微平底一些的鞋子。

神奇的是,李诗家里,除了高跟鞋之外,就只剩下那种夏天穿的平底凉鞋,连一双板鞋,或者运动鞋都找不到。

何远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喜欢高跟鞋的女生。

以往的女生,或多或少,都会有两双平底鞋。

注意到何远的目光,李诗撩了一下头发,稍微解释了一下:“我之前一直跟我爸妈住,这是最近才搬过来的,东西都只拿了一部分,剩下的都放在我爸妈家。”

“那你就干脆穿着拖鞋出门吧。”

“有点不太好吧?”李诗有些迟疑。

“都弄成这样了,你还担心形象啊。你要实在担心,就戴个口罩,保证没人看得出是你。”何远开着玩笑道。

没想到,说这无意,听者有心。

何远说完这句话后,李诗就停在那里,一脸若有所思。

她扔下一句“你等等我”后,一瘸一拐的去了卧室,过了一会儿,她戴着一个口罩出来,对何远瓮声瓮气道:“我们走吧。”

何远一直盯着李诗看。

何远这才发现,李诗居然还是张巴掌脸,口罩不大,但一直遮到了鼻子,只露出两只眼睛。她的头发被梳了起来,随意的搭在身后,看起来清爽之中,透着一丝妩媚。

因为李诗行动不便,何远搀扶着她下了楼。

一路上倒是没遇上什么人,偶尔遇上的人中,都好奇的往李诗身上看了几眼。

口罩遮的住脸,却遮不住这一身好身材。

何远开着车,将李诗送到了医院,陪着她挂号,问诊。

帮李诗看病的那个医生是个男的,看到李诗后,他愣了一下,显然有些惊艳。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正常的跟李诗问诊之后,随意看了看,就说外表看起来没什么问题,不过保险起见的话,最后去拍个照,看一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医生都这么说了,何远也觉得,十有八九没什么问题。

不过,为了杜绝隐患,何远还是拉着李诗去拍了一张照,等照片出来后,确认没有伤到骨头,医生才给他们开了些药,一些消炎的,还有一些外擦的。

结完账后,何远接着李诗出了医院。

说实话,何远挺讨厌医院的,但这段时间,几乎每个月都要往医院跑。

年纪大了,接触的生老病死就多了,尤其是经历了唐老那件事儿之后,何远对生命更是充满敬畏。

放在以前,一些小病,诸如感冒啊,发烧啊之类的,何远都懒得吃药,随便呆在被子里,捂一晚上,到第二天就好的差不多了。

当然,也有几次何远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生病,等到他头晕,脑胀,四肢都抬不起来,感觉自己呼吸都喘不上来,快死了的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重感冒了。

不过那个时候毕竟年轻,吃点药,在床上睡一阵子就好了。

现在不行,现在只要一有发病的迹象,何远就赶紧儿吃药预防一下。

人老了,要学会对生命保持敬畏,不能像年轻那会儿,对它毫不在乎。

“好了,不幸中的大幸,医生说没什么问题。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没什么事儿,我就送你回家了。”何远站在医院门口,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现在感觉时间过得真的挺快的。

这一天下来,也没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事儿,这时间“唰”的一下,就没了。

如果上学那会儿,也跟现在一样,那该多好,那阵子真的是度日如年,每一天都盼望着赶紧放学,赶紧结束这一天。那个时候的自己,绝对想不到,自己竟然有一天会希望,这时间能过得稍微慢上那么一点。

“这么快就要回去了啊,你这忙前忙后的,我都还没请你吃顿饭呢。咯,你说说,想吃什么,我请你。”李诗撩了下头发,对何远道。

她戴着口罩,漏出来的眼睛大大的,对着何远闪闪发亮。

“不用了,这才多大点事儿啊,你身体又不舒服,还是赶紧儿回去,早点休息,把身体养好。”何远道。

对于吃饭的事儿,何远表示,真不急。

又不是小时候,想吃什么,都要缠着家人买。

现在的何远,说实话,能吃的东西都吃过了。

在老家这段日子,尤其是跟田蕊在一起之后,他真的是月吃月半,原本已经瘦下来的体型,在这段时间又有了重新上涨的趋势。

这马上又要过年了,何远准备学田蕊一样,控制一下体重。不然这一个年过下来,保守估计,最少要重上十斤,到了那个时候,再想减下来,又是一番艰难的斗争。

“之前都说好了的,再说了,现在这个点,你不吃饭,是要赶去约哪个小女生啊。”李诗说着,眼睛往何远身上瞄,眼里的笑意,几乎都要溢出来了。

何远挠挠脸。

也不知道是不是要过年了,最近田蕊她们特别忙。

尤其是各个公司都在组织活动,举办年会,田蕊她们接到不少单子,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再加上之前她发誓,一定要减肥,现在连宵夜也不出来跟何远一起吃了,早上一下班,就立马回到家里躺下,等睡醒了再给何远发个消息,腻歪腻歪,晚上又要回酒店,继续上班。

听田蕊说,按照以往的经历,这种忙碌的日子,还要持续好几天,等到临过年那一会儿,就应该差不多,可以休息了。

不过,除开田蕊之外,何远还有其他事情。

只是这些事儿……

“行吧,既然你非要请客,那我就打一回地主了。你想吃什么,你说吧,我这都行。”何远道。

嗯,作为一个不怎么请客的人,何远只是单纯的不想点菜。

如果李诗自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反正何远是想不出要吃什么的。

“那……你是吃中餐,还是吃西餐?”李诗想了想,道。

“哟,就我们这小地方,还有西餐啊?”何远笑了。

李诗朝着何远翻了个白眼,眉目之间满是风情:“怎么了,小地方就不能有西餐了啊,你这思想要不得啊。”

“话不是这么说的……不过,西餐太麻烦了,还是中餐吧,你随便点点就行。”何远道。

以前喷水池那边,倒是开过几家西餐厅。

说是西餐厅,其实也就是快餐罢了,里面卖点意大利面,披萨饼,还有牛排,沙拉之类的东西。

店嘛,开的也那样,别说小县城的人吃不惯这种东西,就在当时一碗面两块钱的情况下,一份牛排五六十的价格,就注定这玩意儿没多少人会去吃。

所以上次何远逛喷水池的时候,就发现那家西餐厅已经关门倒闭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奶茶店,顺带还卖一些西式快餐,譬如汉堡,薯条之类的玩意儿。

“行,那就吃中餐吧,不过我先想想,吃什么中餐呢……”李诗歪着头,一脸认真的思考。

对何远来说,吃什么都无所谓,只要不是让他来点菜就好了。

“我其实也有一段时间没回来了,这样吧,我们去水晶广场看看怎么样。”

想了半天,李诗还是没有想到要吃什么,只能不好意思的对何远笑笑。

“你之前不在老家?”何远有些意外。

他以为李诗在老家买房了,多半会经常回家。

反正从成都回来,也用不了多久,坐高铁的话一个来小时,自己开车的话,一个半小时左右。

说实话,如果以前从老家到成都有这么方便,何远很有可能不会选择去北京。毕竟,在北京每天上下班的时间,都跟自己开车从老家到成都差不多了。

甚至以北京的交通拥挤程度,还真不一定就比这么来回方便。

只能,没有经历过北京的生活的话,何远是无法想象每天开车在省会和县城之间来回的。对老家人来说,路程超过半个小时,已经很远,非常远——已经是从县城,到市区的路程了,都跨城了。

就好像以前上学那会儿,小学的时候在想,哎妈呀,这功课怎么这么多啊,英语好难学啊,什么时候能上初中啊,等上了初中之后,我的成绩一定会比现在更好。

等到了初中之后,又会觉得,初中好难过,上了高中后会更好。

上了高中后,又会觉得到了大学会更好。

等上了大学之后,又会觉得,等进了社会之后,苦日子就会结束,那时候一切就会变好了。

等进了社会之后……艹,老子当初脑子是被驴踢了吗,上什么班,要什么自行车,老子要回学校去上学!

总之,我们在一个层次的时候,总是会羡慕另一个层次的人的生活。

生活就好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嗯,我在外面的时间比较长一点,偶尔回来也呆在成都,很少会回来。”李诗道。

“那你不会在成都也买了房吧。”何远开了句玩笑。

“对啊,我在成都有房啊。”李诗非常自然的承认下来。

“……”

何远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天感觉没法继续聊了。

“行吧,那就去二小那边吃菜园子吧,马上要过年了,先吃清淡一点,回头大鱼大肉的,有点扛不住。”何远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行,你知道路?”李诗问道。

“知道。”何远一边说着,一边上车。

他开着车,载着李诗到了那家饭店。

很多人对四川有种误解,好像要请客吃饭的话,不是火锅,就是串串。

说实话,这些东西,本地人都已经吃腻了。又不是外地人,吃一顿海底捞,都感觉吃了顿大餐。

何远也不是不理解,毕竟外地的火锅确实挺贵的,一般两个人吃的话,一顿下来至少要两三百,要是四五个人吃的话,轻轻松松就能过千。

何远之前有一次请朋友吃饭,好像是一五年那会儿,就在海底捞,一顿饭吃下来,还没吃的有多好,就花了一千来块钱。

之前跟喜马拉雅的人去他们公司附近吃海底捞的时候,两个人,一顿饭吃了四五百左右。可以说,价格能接受,但真不算有多低。

在老家,咸的,辣的菜,自然很受欢迎,但是清淡的东西也很盛行。

尤其是油腻的吃多了之后,吃点清淡的饭菜,比较养胃。

像何远的亲戚,请吃饭的时候,经常会挑这样的饭店,就为了点一下这里的菜汤——解腻。

当然,何远也不是单纯就过来吃饭的。他打的主意其实挺简单,这里离水晶广场挺近的,吃完饭后,何远顺道可以去爱情海蓝看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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