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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6章 失去手指的人(1 / 1)

那对眼睛的主人突然笑了,一身淡青绣白荷的男子袍服,素雅的颜色把颜容衬托得恰到好处,如明珠美玉一般俏极无俦。虽然一眼就能看出是女扮男装,却自有一种从容洒脱的气质能与这副男子装扮相映生辉。

见高绝没披着他的斗篷,何当归问:“高大人你的斗篷找回来了吗?你怎么又回来了?还是你没找到你的小姨子?”

高绝将手背在身后,抿着唇不说话。

何当归眼快,立刻就瞧见他手中攥着什么东西,奇怪道:“你在藏什么东西呢?怎么古古怪怪的。”

高绝顿了一刻,将手收回来,把手中的东西递过去,低声说:“这个赔给你的,不过看你换了一身男装,已经用不到了。”

“赔我?”何当归诧异地挑眉看去,大掌中躺着一枚精致的蓝色发簪,晶莹剔透,簪上隐隐有光彩流动,饶是她见多识广,一时也看不出那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何当归想了又想,终于明白了高绝话里的意思,之前他为自己梳理真气的时候,自己的木簪子掉在地上被他踩断了,所以他就很较真地要另赔自己一个。

何当归直接拒绝道:“你的簪子我不能收,我那木簪子是自己用小刀削出来的小玩物,什么都不值,断了就断了,不需赔偿。高大人帮了我这么多忙,我怎会再跟你计较这种小事。”

高绝把簪子举到何当归的鼻子上,用很糟糕的语气说:“给你你就拿着,我从来不欠人东西,弄坏了就要赔偿。”

旁边的真静被吓了一跳,何当归却不以为忤,想一想说:“既然你要赔偿,那就赔这个给我吧,喏,三文钱一个,五个一共是十五文——拿钱来!”说着晃晃手中的五颜六色的脸谱,伸手要钱。

高绝黑着脸把钱袋扔给她,她翻找半天找齐了十五个铜钱,转手递给成衣店的伙计。何当归笑嘻嘻地留下一个黄色的脸谱,把钱袋和其余的四个脸谱递给高绝,说:“这四个送给你,就算是谢谢你帮我抬棺材的谢礼,请收下吧!我挑了半天呢,跟你很配!”刑讯逼供的时候带上这个,比你的冰块脸还吓人。

高绝默默地接过来,然后说:“我是来告辞的,我要去扬州办些事,不送你们回道观了。”

何当归笑道:“我们还要在镇上转转,稍后雇辆马车自己回去就行,不劳相送。不过,有个事本想跟段公子打听打听的,一时忘记了,现在问高大人也是一样。”看到高绝面露疑惑,她指了指店门口的一块青石说,“走,我们去那边说。”她当先走出去,高绝也跟了过去,真静自从见过高绝发飙的样子以后,就有些怕他,因此仍留在店里看衣服。

“我想问的是,耿大人……的大名是不是耿炳秀?”何当归转身看高绝。

高绝没想到她会突然提及耿大人,而且耿大人行走江湖的化名是“耿新”,知道他的真名的人也就他们这几个高层的下属,她从哪里听来的?

何当归见他瞪着自己不说话,心知自己是猜对了,这一行九人的首领就是“天下第一酷吏”耿炳秀。何当归清楚地记得,前世的耿炳秀是连续三任皇帝的铁血爪牙,即使建文帝登基后撤去了锦衣卫府,也没有削掉耿炳秀手中的大权。

除了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之外,耿炳秀还是出了名的六亲不认,必要的时候,连他的亲哥哥都可以成为他的一块踏脚石。最重要的是,何当归还有印象的一件事,就是当年那件震动朝野的大冤案被翻出来后,为了平息众怒,建文帝让耿炳秀彻查造成冤案的罪魁祸首。最后被耿炳秀送进大牢的,正是平时跟他出生入死,共事多年的几名下属将军。

也就是说,如果段晓楼、高绝等人一直在耿炳秀的手下做事,那么终于一天,他们都会变成那个事件的牺牲品!

在道观的这几日,她欠了段晓楼几个人不少的恩情。之前她只是抱着利用他们的心态,但是十几天跟他们接触下来,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已经把他们当成了朋友,绝没有看着他们走上一条不归路的道理。

可是,她人微言轻,既不能劝说他们这些人辞去锦衣卫之职,又不能未卜先知地告诉他们,耿炳秀将来会成长为一个冷血魔头,他们都会遭到耿炳秀的迫害。该怎么把心中的话告诉高绝,让他转达给段晓楼他们呢?即使现在什么都不做,至少也该让他们对耿炳秀竖起心防,保持警惕。

想到这里,何当归抬头看向高绝,问他:“高大人一定很奇怪,我怎会知道耿大人的名讳,对吧?我还知道,他有个妹妹叫香娘。敢问高大人,你对耿炳秀此人了解多少?”

高绝皱眉盯着她的脸,沉声道:“你究竟想说什么?我警告你,言语中对朝廷命官不敬是大罪,是要被鞭笞三十的。”

何当归低笑一声,突然把手中的黄色脸谱戴上,说:“高大人你是个心直口快的人,心中有什么事都能在你的脸上找到端倪,而假如一个人常年带着一张‘中庸’的脸谱,把他的真性情和真想法藏得滴水不漏,你觉得此人是不是很古怪?”

高绝脸色一沉,连声追问:“你说的这个人是耿大人?难道你从前认识他?你把话说清楚些!”

何当归在脸谱下面说:“我有一个故事想讲给高大人听,还想请高大人把它传达给有必要知道它的其他人。”说完不等高绝再说什么,她自顾自地讲起了故事,“我从小在农庄上长大,每天要下地做农活,犁地插秧除草浇水。在我八岁那年的夏天,庄上的长工都在田中挥汗如雨,我因为被犁铁砸伤了脚,所以只能在田埂上做些散活。这个时候,远处的官道上跑来了一匹棕红马,马上面是一个年轻女子。不知为何,那马突然跑出了管道,横冲直撞地冲进了农田,踏坏了不少松好的地,还专吃麦苗上的嫩叶,马上的女子不但不制止它,反而乐得格格直笑。”

高绝瞧着那两道从脸谱中望出来的目光,一时有些出神,侧耳聆听着那一把优雅动听的女声。

“农田是庄稼人的命根,所以见此情景,四五个长工把她围了起来,伸手这个她大骂。那女子一边用马鞭抽开他们的手,一边冲着官道上驰来的一辆马车喊了声‘炳秀救我’!马车转瞬即至,从车上跳出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身形精瘦,颧骨高平,眼眶凹陷,举手抬足间自有一种睥睨不凡的气质。他冲上去问,‘香娘,你是不是得罪了人家?’那个女子不再喊他的名字,只是管他叫‘二哥’,她说自己不过是让宠物吃了几片烂草,就有一群野人用臭手指着自己。中年男子听后不悦地斥了女子,并取出一锭十两的纹银赔给那几个长工。长工自然欣喜,反过来倒冲一通赔罪,于是两人驾车离去。”

高绝心道,听话中形容的那个中年男子的外貌,分明就是耿大人。不过他并不恃强凌人,妹妹踩坏了别人的农田,他就赔银子给人家,处理的非常公道啊。

何当归嘲讽地一笑:“此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皆大欢喜,那五个长工每人分得了二两银子,买吃食的买吃食,还赌债的还赌债,娶媳妇儿的娶媳妇儿……呵呵,反过来感激地说那一天是财神爷显了灵,才会把那一对男女送到这里。”

她摘下脸谱,一张清丽脱俗的容颜乍现,她盯着眼前的青石,慢慢回忆道,“半年之后的一天清晨,恐怖的一幕出现了,庄上的五个长工不知冲撞了那一路妖魔,在昨天夜里被人削去了所有的手指。最骇人的是,那削手指的刀法委实利落,每削一指,就用一个麻沸散浸过的棉团儿压住,于是乎,那些失去了十根手指的长工们直到睡醒——或者说睡穴的制约被解除的时候——他们才觉得有哪里不大对劲。当他们的目光落到自己的手上时,那种哀声惨绝的哭叫,令我至今难忘。”

高绝冷然:“你是说,此时是他做的?”

何当归无辜地眨眨眼睛,诧异地反问:“不知道高大人口中的‘他’指的是谁?小女子只是想讲个童年目睹的趣事,让大人听了之后回到京城也多一项谈资,省得别人怪大人木讷无趣。大人请不要随便牵强附会,在本朝诬陷朝廷命官是大罪,要被鞭笞五十的。”

高绝冷哼一声,也望向身侧的青石,不知在想些什么。

何当归继续说道:“当时,没有任何人把半年前发生的旧事,联系到眼前的惨剧上面来,许多人还道,这五个长工恐怕是赌钱欠下了巨额债款,被黑道上的人追讨才弄残的。我冷眼旁观,却瞧出了另一件不同寻常的事。”

高绝连忙问:“什么事?”

何当归唇角绷直,分不出是在笑还是在咬牙,道:“九岁的我略通医术,瞧着五人像是中了川蜀那边的‘绞肠散’之类的毒药。不过当我讲出自己的看法时,没有一个人相信我的话,反而冷嘲热讽地说,莫以为自己从医药世家里出来,就天生能帮人瞧病。又过了一个月,那五个长工已然恢复精神,虽然他们都失去了手指,但农活儿还是要继续做,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的。中午时分,我推着小地车去给田间劳作的人们送南瓜汤,那五人率先跑来要汤,我盛了五碗汤递给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咽下去的汤……突然从肚皮中原封不动地淌了出来,一滴滴落在地上。”

高绝听得心头也有些战栗之感,那绞肠散是种什么毒药,竟然能融掉活人的血肉,还让本人都浑然不觉?

“那五个人自然没有命在了,不过他们是喝了我端给他们的南瓜汤才出事的,因此我变成了杀人嫌犯,当场连同一车‘毒南瓜汤’被扭送到多叶县的县衙。我嗓门不如他们大,个头儿也差了他们几尺,当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县老爷一脸没睡醒午觉的样子,眼看就要给我扣上一个‘投毒杀人,图财害命’的罪名,我一急,拨开众人跑向地车,盛了满满一碗尚温的南瓜汤,一气儿喝了下去。”

高绝眼中露出狠厉之色,沉声说:“没想到我大明还有那等糊涂官,他在任期间,不知道多叶县会有多少冤假错案,一定要彻查才行!”

何当归浅笑嫣然:“呵,这个不是我要说的重点,高大人你嫉恶如仇,委实令人佩服,不过那位多叶县是县老爷半年前丧父,已经卸任回家丁忧去了。我要说的重点是,在我连续喝下三碗汤依然健在的时候,众人终于相信了汤中无毒。恰在此时,姗姗来迟的仵作上去检验了那五具尸身,证实那五人是中毒而亡的,而且看中毒情况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造成的,应该是有人连续性的向他们投毒和喂服麻药,让他们的脏腑渐渐被蚀去了一大半,却还懵然不知地过日子。这般歹毒的药物,除了四川唐门的绞肠散之外,我没听说过第二种毒药能出其右。”

“最后此案有结果了吗?”

何当归摊摊手:“有了!县老爷大人说,根据他的分析,那五名死者不是普通的庄稼汉,而是深藏不露的武林人士,因为他们得罪了仇家,所以在江湖仇怨中全体‘阵亡’,所以此案自销。”

历朝历代,官府也有所谓的“三不管”:擂台生死,各安天命,一不管;民间争斗,双方自立生死状,签名画押并且有目击证人的,事后有人伤残殒命,二不管;江湖门派争斗,江湖仇杀,对朝廷而言都是鞭长莫及,想插一脚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所以是三不管。

高绝咬牙:“混账狗官,拿着朝廷的官俸,吃着朝廷的官粮,他就这样办案的?”皇帝朱元璋最恨贪官,曾发誓要杀尽天下贪官,作为皇帝的爱将,高绝的见解与皇帝不谋而合。

何当归话锋一转,突然道:“那一日我被太善叫去拜见诸位,耿大人也曾跟我说过话,听着他仿佛是川蜀一带的口音?”

高绝定定地看住何当归,追问:“你故事开头的那个中年男子是不是他?告诉我,不要再打哑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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