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来的外地人来说,南镇的傍晚很不错,各式各样的街道总让他们应接不暇,有不夜城雏形的繁华街道,有古香古色的各国文化,有下里巴人的喧嚣酒吧,有深受欢迎的公共篮球场……似乎,在这里,.
有人说这代表了南镇的国际化,有人说这说明了南镇没有自己的特色,也有人根本认为那些言论是幻觉。不过,南镇总是静静展示着自己的一丝一毫,等待着人们的到来――也确实,近年来南镇越来越受欢迎,入住的人口增长得惊人,虽然,没有人知道这些新来的人们为何而来,他们是干什么,他们的到来对南镇是好是坏,但至少,有人知道,南镇在发展。
对于这一点,土生土长的南镇人往往感触良多。就如此刻,站在幻影酒吧门口不远处的比利在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时,脸上颇是安宁与幸福,似乎,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朋友,每一个,都是他的家人……看,在他的眼中忽然闪现出一种叫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东西,他一下握紧了手中的棍子,他一个箭步冲向了一个正在做某件不合时宜的事情的罪恶家伙,他一棍便……便把那人正要放进嘴里的烟头打飞了!
“哈哈,敢在比利的视线范围内抽烟,谁来保佑这个可怜的家伙吧!”正要进酒吧的常客们起了哄,肆无忌惮地笑――没有人害怕比利。
“新来南镇的?”比利冷冷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男人,棍子举重若轻地压在他肩上。
“是……是的。”
“那么,记住,在南镇,吸烟是禁止的。”比利冰冻的表情一下融化,“其实,你也可以吸,但如果第二次被我发现,你便只能光着身子离开南镇了。”
“知……知道了。”男人答应着想逃。
“或者,你可以挑战他。”一个身影从酒吧里出来――是king。
“没错。”比利看着男人,裂嘴一笑。
在这近距离的笑容下,男人终于拔腿而走。
“比利,你又赶走了一个客人。”让大家在笑声中进了酒吧,king戏谑地看着比利。
“说不定为南镇赶走了一个游客。”比利径直走进去,将棍子放在一空桌上,随意坐下,“却是好事儿。”
“没规矩不成方圆,但你这规矩似乎太严格了。”king摇摇头,“喝什么,还是白兰地?”
“今天来点儿啤酒就成,有正事儿。”对于king的劝言,比利笑而言他。
亲自端来两扎,king坐在比利对面:“你的正事儿总让普通人提心吊胆。跑我这儿来说有正事儿,是不是要把我的店拆了?”
“要拆也不拆你。”比利一口下去就是半扎,“对付你,我还没必胜的把握。再说,没有你这样的人,南镇能成啥样儿。”
“说起来,刚来南镇时,我连生活都难讨,根本没办法找到正常的工作。”king举起另一扎,冲比利举举,浅啜起来。
“我还以为这两扎都是给我呢!”比利开心地笑,举起大大的杯子伸过去与king碰了个清响,一饮而尽。
“问题是你从来都是赊帐,跑吉斯塔收钱很累的!”king也笑了,“我可是小本生意。”
“小本?趁我们压制的时机把他名下的酒吧转为自己的产业,还没和前顾主把关系弄僵,真是五脏俱全的小麻雀啊!”比利玩味地看着她,“不过,说实话,你来南镇的时候,南镇已经好了太多了。”
“是吗?我只见到无休无止的你争我夺。”
“争夺不是坏事儿,关键是争夺着什么。”比利仰靠在椅子上,喷着酒气儿,“当我只有几岁的时候,父母刚生了妹妹。我见着幼儿园里两个家伙为了一件玩具而大打出手,见了血,把当时的我吓傻了。”
“原来你也胆小过。”king静静听着。
“不,小孩子的家家酒就算见了血,孩提的我也根本不明白那些红色是什么概念,血又不是从我身体里流出的。不过,就在第二天,在幼儿园门口,两家伙的父亲上演了升级版的全武行,当时的我对格斗没有概念,早记不住他们打得如何,只有那结果,当真的肝脑涂地啊……一个活生生的人从完好无缺到死无全尸,就在我眼前上演。”
“然后,你就怕了?”
“没有,我没有怕。”比利嘿嘿一笑,“但是,这一幕一直在我记忆之中。然后,伴随着我的童年,这样的打打杀杀逐渐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我也加入其中。当我小学快毕业的一天,我去接莉莉回家,又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问莉莉,也是因为争夺玩具开始。”
“是吗?”
“那天回家,在被窝里,我害怕了。我不知道哪天我会不会也这样死掉,仅仅因为一块橡皮泥,或者一颗玻璃珠。”比利直直看着天花板的色彩,“然后,我迷茫了,我观察着我所能看见的每一起冲突,思考着我从前的每一次打斗,结果却让我沮丧――有太多的生死事实上都毫无意义。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你知道吗?”
“时间能够让人长大,却不能让愚昧变为成熟。”比利的眼角流出了泪,“我走向了南镇的一个个角落,每到一处,我所见的便让我疯狂一分,当我如流浪般走完那个和此时的南镇相比太小太小的家乡时,我终于堕落了。”
“……我很遗憾。”
“在我初中毕业不久,一个很普通的夜晚,莉莉到同学家玩去了,父母早已睡下,我抽完了家里最后一根烟,然后出门,打算抢个家伙的钱去买,如果直接抢到烟就更好了……却在路上遇到了被几个酗酒人拦住的姑娘,忍不住眼看着暴力事件从开始到结束。然后,眼见夜深,决定回家,却在路上看到浓烟和消防车,等我走近才看到莉莉哭在同学的怀里。”
“……需要再来一扎吗?”
“不用了,我可不想买醉。”比利轻轻摆手,“从此,我戒了烟,和莉莉相依为命,继续一个混混的本质工作――在当时的南镇,我没有其他的生存方法;只有初中水平的我也没可能在别处找到能养活自己并支持莉莉学业的工作……或者说,那时的我,压根儿就没有过走出去的概念……直到,我遇见了吉斯大人。”
“是他改变了你?”
“是他改变了南镇。”比利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看着king,“吉斯大人比任何人更不择手段,但他所求的却比其他人高尚,起码,比起所有土生土长的南镇人,他足够高尚。”
“可惜,南镇里还是有人为杰夫鸣不平。”king不置可否。
“杰夫?就是因为他那样的人,南镇才没有出路!”比利似在愤恨,“明明有实力,却只管自己眼力所及的所谓道义,既不带领大家谋求改变,还间接阻止别人努力统一南镇……”突然,他干笑起来,“king,别告诉别人,其实,我每年都偷偷跑到杰夫墓前吐口水。”
“啊?”king愣了。
“没办法,谁叫我年少无知时曾经崇拜过他啊……”看看手表,比利一下站起,“时间差不多了,也该办正事儿了。”
“……这些话,为什么和我说?”king不明白。
“我只想告诉你,为了南镇能如今日这般兴盛,作为一个南镇人应该有什么样的觉悟,因该为南镇做些什么。”比利从king手中抢过没怎么喝的啤酒杯,“而你,作为一个强者,既然选择了南镇,便是一个南镇人。”说完,又是一饮而尽。
“这么说,直到今天,你才认为我合格了?”king笑了。
“相反,当你与合冰为吉斯大人的生死奔走时,我就把你当成朋友了。只不过,今天,我发现我不得不寻求帮助。”放下杯子,比利施施然提起棍子,一手握住king的肩,“吉斯大人花了几十年才让南镇在恐怖中井然有序,我不愿眼看他落个罗伯斯庇尔的结局,也宁死不愿好不容易走到今日的南镇拱手外人。答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