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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重逢(1 / 1)

乾清宫里的万历皇帝一脸怒容,挑眉似剑,眼底阴戾火焰熊熊燃烧,黄锦圆白胖脸上尽是冷汗,就凭皇上这眉眼越竖越高,脸色越来越青便可断定,这位大明朝九五至尊现下暴怒已极,雷霆震怒只在顷刻之间。

自从申时行、王锡爵从朝廷隐退,当今皇上有什么感觉不知道,反正黄锦觉得累得很,这事一桩接一桩就没个消停的时候,看看万岁爷那张要吃人的脸,黄锦眼一闭,得啦,雒于仁,你请等着倒霉吧!

自从万历十五年开始,皇上就不怎么上朝了,借口常用的是“偶有微疾”,可是随着时间越来越久,偶有就变成了常有,到现在直接就变成了没有。

幸亏内阁有申时行把持,大明朝这台庞大的机器运转的还不错。

对于万历皇帝坚定不移的要寻自由、要过幸福生活的决心和行为,想的开的大臣们自我安慰:皇上不过是不爱见人,虽然不上朝,但并不是不理朝政,虽然送上的折子大多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有朱批,但毕竟皇上还是会看的。

想不开的大臣们还是会不依不饶的上疏进谰。前几年有卢洪春因为这个事上疏进言,当然下场是人尽皆知。随着万历一声疾言大喝:“叉下去!”卢大人挨了一顿廷杖之后,得了个削职为民永不叙用的下场。

敢骂皇上的都不是一般人,因为骂的时候说白了就是逞一时之快,后果却是惨重无比的,打板子什么的都是轻的,重的连小命保得住保不住都是个问题。

一样米养百种人,历朝历代总会有那么几个与众不同的个例出现。

大理寺少监雒于仁,陕西泾阳人,这个人平时不太爱出风头,可是有一个犟脾气,想什么就说什么,不怕得罪人,象他这种‘一根筋’的人能在官场干了这么多年,没让人穿小鞋、套上麻袋丢进金水河,实在称得上奇迹。

眼下万历捧着雒于仁最新大作,气得浑身哆嗦……事实上从这以后,每次想这个奏疏的内容,万历都会不停的哆嗦上那么一阵子。

陛下之恙,病在酒色财气者也,夫纵酒则溃胃,好色则耗精,贪财则乱神,尚气则伤肝,将万历近年来所有的毛病,一切的过失,全都归结在这酒色财气四个字上。

一篇酒色财气疏,纵观全篇,下笔之狠、骂法之全,自大明立朝建国以来,无出其右者。

“他说朕饮酒,试问谁人不饮酒?他说朕好色,朕只宠郑贵妃,朕何曾有偏?说到朕贪财,更是可笑!朕是天子,富有四海,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然这天下都是朕的,朕难道还要贪财吗?说到气,俗话说‘少时戒色,壮时戒斗’,朕岂能不知?但勇即是气,人孰无气!他们家里养有童仆,难道平日里就不责罚吗?宫里有的宫女、太监是自己病死的,怎么都说成是杖责而死呢?凭什么都算在朕的头上!”

万历怒不可遏,每说一个字,手便狠狠拍一下桌子,每响一下,黄锦的心就跟着跳一下,小心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惦着脚步硬着头皮凑上前,和风细雨道:“皇上骂的是,都说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复小人心,依老奴看这个雒大人就是沽名钓兴誉之辈,皇上不值当为这种人生气!”

“前有卢洪春,现有雒于仁,看来朕平时对他们太仁慈了,一个个都放肆起来,试问在他们眼里还当朕是君父么,是天子么!”万历咬牙切齿,脸上肌肉扭曲狰狞,眼底杀气弥漫,“去叫沈一贯来!如果不好好治下这个雒于仁,朕就算白当了这个九五至尊!”

沈一贯来得很快,万历不由分说,先是一阵狂风暴雨般的猛喷,最后做出指示,“将这奏本拿出去,票拟重重惩处,以为百官戒,决不可姑息养奸!”

沈一贯低着头一声不吭,直到此刻才抬起头道:“陛下息怒,雒于仁这等无知小臣,误听道路之言,污蔑圣君,确应重惩!陛下也知他是沽名出位之徒,如果从重惩了他,岂不正合了他的心愿?依老臣看对于这种人,不如暂不理他,这种跳梁小丑,正可彰显得陛下圣德气度有如渊海,无所不包、无所不容。”

黄锦在一旁叹服,皇上有无所不容没看出来,沈大人这张利口可真是能把死人说活了!不过黄锦对此丝毫不意外,能混上内阁首辅的那个也都不是个省油的灯,不管怎么样,皇上总算让他劝住了,这让黄锦安慰不少。

可是黄锦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沈一贯随后呈上的一本奏疏,让万历本来消了的火气瞬间爆棚!

如果说刚才雒于仁的奏本让万历气得蛋痛的话,那沈一贯现在送上来的这个奏本,则让万历气得肝痛!

甘肃副总兵在巡边的时候,遭遇埋伏,全军二千人无一生还,下黑手的正是蒙古鞑靼部落的顺义王扯立克。

王位是大明朝廷封的,可惜即不顺也不义。

严格来说扯立克是顺义王三世,第一代顺义王是蒙古俺答的封号,俺答死后,这个顺义王就让他儿子断承了,后来儿子死了,就传给了扯立克。此人狼子野心,和怒尔哈赤有得一拚,每每嫌在互市中获得的物资太少,于是四处联合蒙古、西藏大小部落,终于顺利和西边洮河的火落赤部勾搭上,这才有了袭击李联芳的事件发生。

和雒于仁上疏的事比起来,这事就大的多了。堂堂大明****,地方被占了,人被杀了,任谁看来这都是叔能忍婶不能忍的事情,更何况正好赶在万历一脑门火憋着发不出去的时候,于是破开荒的开了金口。

“明日早朝,群臣都来议下这个事,至于雒于仁,将他罢职去官,永不叙用!”

第二天早朝之时,所有大臣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好几年了……终于见到了梦寐以求,求之不得的皇帝金容,于是所有人如同打了鸡血一样,瞬间全部变成民族的英雄,正义的化身,一口同声群情激愤!

打就一个字,绝不说二遍!

就在朝廷上下一心准备狠狠给这个狼子野心的扯力克一个厉害看看的时候,远在山东滨州的朱常洛带着一身土灰从一个灰窑中钻了出来,看着一堆灰扑扑的灰面子,朱常洛笑逐颜开,见证奇迹的时刻到来啦!

挖矿都快挖到眼红的熊廷弼、练兵练到不成人形的孙承宗,还有跟着朱小九折腾近两个月差点喂了蚊子的叶赫,全都被逼着放下手头的活,三人六只眼,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一堆灰黑的石沫状物体。

“水泥是一种水硬性胶凝材料,遇水硬化后具有一定的强度,可以用来建造建筑物,水泥的生产工艺,以石灰石和粘土为主要原料,经破碎、配料、磨细制成生料,喂入水泥窑中煅烧成熟料,加入适量石膏,然后磨细而成。”

叶赫:“……”

熊廷弼:“……”

孙承宗:“……”

什么叫曲高和寡?什么叫对牛弹琴?瞪着眼看着自已这几位左膀右臂,朱常洛很愤怒!水泥是他来明朝之后,继神火弹之后做出第二件产品,做这个东西的本意是想用它来加固矿洞,可是后来思维一发散,发现这东西以后在战场是也是极为有用。

用水泥来修个城墙,造个碉堡什么的,虽然比不上那些青石垒成的城防坚固,可是这个东西胜在快啊,同样造一座城,那样的没有几年的时光根本造不出来,如果用水泥就可以大大缩短这个过程,而且论坚固程度比石制建筑更耐久耐用。

朱常洛越想越开心,再一次狠狠用眼角拉了这些有眼不识金香玉的家伙们几眼,同时决定用事实狠狠打他们的脸!

几天后演武场上,这次围观的人不止熊廷弼几个了,而是济济一堂,军团里今天所有没事的人全来了,包括李老大等人都在内最少也有接近一千多人。

人群里一个青年也来到了现场,一脸好奇的伸着头往里看。

演武场上放了几大块光光的板子,有几块青石板大家都认得,可那种板子是什么?众人好奇的上去摸了一下,不知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光光滑滑的泛着一层青灰色油光,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在众人交头议论的时候,朱常洛带着几人含笑进来了。莫江城在人群中看得真切,几年不见朱常洛,看他的身材比之先前高了好多,阳光如金洒在身上,真如玉树临风一般。

“各位,在场那个力气大出来一个?”

论力气大李老大当仁不让,“小王爷,俺来试一试。”

朱常洛笑得一脸狡黠,“请吧,很简单,用力把这两块板砸碎就成啦!”

李老大敬重朱常洛如同敬重天神一般,上场后先恭敬的施了礼,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高高抡起铁锤,气沉丹田,大喊一声“开!”

一锤虎虎生风,流星赶月般照着那板石板就下去了,一声大响之后,碎石四溅,火星乱迸,这青石之坚可见一斑!

打脸三人组中以叶赫为首看了一眼朱常洛,他们三个心里明镜一样的,青石板边那个就是朱常洛发明的水泥做的水泥板……看这个意思,是想拿这个玩意和青石板做比较不成?

事实证明叶赫真的不是后知后觉,随着李老大两膀轮圆,铁锤带风,轰的一声砸到了水泥板上后,全场静了一刻后,随发爆出一阵嘘声。

“哎!奇了怪了。”看着水泥板的那个白点,李老大几乎不相信自已的眼睛。

“李头儿,今天早上嫂子没给你做饭吧?”

“行不行啊,要不放着我来!”

众人起哄声中,朱常洛笑得活似一只偷鸡得逞的狐狸。

生怕让殿下小看了自已,顿时胀红了脸,“妈的,俺就不信了!还奈何不了你不成!”说完高举起锤,大喊一声,铛铛铛一连砸了三锤,喘着气停下再看时,所有人的笑声不知什么时候都没有了动静……

李老大惊得张大了嘴:“俺的个神啊,这是什么玩意啊这是……”

同样的火星四溅,同样的力大势沉,青石板上已经是裂缝横生,不消三锤就会报销了帐,这可这是个什么东西造的,一锤下去,居然只是一个白点?三锤下去纹丝没动?

打脸三人组面面相觑,眼底都是一样的难以置信。

隐在众人中的莫江城眼睛放光,在他看来眼前的朱常洛虽然不能坐拥天下,却已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控天下大局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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